两男子驾奥拓逼抢大货车司机 当场被撞身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20:21:27
昨晚10时左右,成都绕城高速北新收费站处发生一起惨烈事故,两名年轻男子驾驶一辆奥拓车逼抢大货车司机,却被大货车直接撞上收费站安全岛,奥拓车被撞粉碎,车上两人当场死亡。

40839662.jpg

  奥拓车上两男子当场死亡

昨晚10时40分,华西都市报记者赶到现场时,收费站外一地狼藉,破碎的玻璃渣落了一地。一辆车牌号为川E18942的加长型双桥大货车停在收费站中间的安全岛前方,左车窗和前挡风玻璃粉碎,另一辆车牌号为川A08721的奥拓车挂在安全岛上,车头部分已扭曲成麻花形状。

  奥拓车的旁边,两名死者横躺在地上,用塑料布遮挡着头部。其中一人着白色衣服,一人着紫色衣服,两人年龄大概在30岁左右,其中紫衣男子右腿有骨折的痕迹,地上还散落着一根长长的铁棍。

  指着这根铁棍,货车司机曾师傅回忆说,昨晚他从宜宾拉货准备开往绵阳。事发前,他将车停靠在距离收费站大约100米的弯道处等人。“砰!砰!砰!”大约10时许,曾师傅突然听到几声巨响,他还没反应过来,货车车窗就被两名年轻男子持铁棍敲碎。

  大货车司机曾遭遇抢劫

  “抢钱!快点把钱拿出来!”其中一名男子威胁曾师傅,曾师傅很快意识到遭遇抢劫,他发动货车,准备直奔前方的收费站报警。两男子见状随即返回奥拓车,准备开车拦截大货车,却被加速行驶的大货车拖行百米,轰然撞上安全岛,两名男子当场死亡。成都绕城高速北新收费站工作人员向警方证实了曾师傅的说法。

  “我不是故意的,他们来势汹汹,我只是下意识反抗,没想到会撞死人……”回忆事发时的一幕,曾师傅仍然心有余悸,曾师傅是宜宾珙县人,40多岁,跑长途货运为生。

  “你停车的位置距离收费站还有这么长距离,你多快的速度能将车撞成这样?”事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一名警察向曾师傅讯问,曾师傅答不上话来。

  一名目击者猜测说:“估计当时货车司机毛了,防卫过度才导致车祸发生。”截至记者发稿前,警方还在现场做进一步调查。还有目击者称,当时奥拓车上一共有3名男子,其中1名撞车后弃车逃跑。



http://cd.qq.com/a/20100917/000865.htm?pgv_ref=aio昨晚10时左右,成都绕城高速北新收费站处发生一起惨烈事故,两名年轻男子驾驶一辆奥拓车逼抢大货车司机,却被大货车直接撞上收费站安全岛,奥拓车被撞粉碎,车上两人当场死亡。

40839662.jpg

  奥拓车上两男子当场死亡

昨晚10时40分,华西都市报记者赶到现场时,收费站外一地狼藉,破碎的玻璃渣落了一地。一辆车牌号为川E18942的加长型双桥大货车停在收费站中间的安全岛前方,左车窗和前挡风玻璃粉碎,另一辆车牌号为川A08721的奥拓车挂在安全岛上,车头部分已扭曲成麻花形状。

  奥拓车的旁边,两名死者横躺在地上,用塑料布遮挡着头部。其中一人着白色衣服,一人着紫色衣服,两人年龄大概在30岁左右,其中紫衣男子右腿有骨折的痕迹,地上还散落着一根长长的铁棍。

  指着这根铁棍,货车司机曾师傅回忆说,昨晚他从宜宾拉货准备开往绵阳。事发前,他将车停靠在距离收费站大约100米的弯道处等人。“砰!砰!砰!”大约10时许,曾师傅突然听到几声巨响,他还没反应过来,货车车窗就被两名年轻男子持铁棍敲碎。

  大货车司机曾遭遇抢劫

  “抢钱!快点把钱拿出来!”其中一名男子威胁曾师傅,曾师傅很快意识到遭遇抢劫,他发动货车,准备直奔前方的收费站报警。两男子见状随即返回奥拓车,准备开车拦截大货车,却被加速行驶的大货车拖行百米,轰然撞上安全岛,两名男子当场死亡。成都绕城高速北新收费站工作人员向警方证实了曾师傅的说法。

  “我不是故意的,他们来势汹汹,我只是下意识反抗,没想到会撞死人……”回忆事发时的一幕,曾师傅仍然心有余悸,曾师傅是宜宾珙县人,40多岁,跑长途货运为生。

  “你停车的位置距离收费站还有这么长距离,你多快的速度能将车撞成这样?”事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一名警察向曾师傅讯问,曾师傅答不上话来。

  一名目击者猜测说:“估计当时货车司机毛了,防卫过度才导致车祸发生。”截至记者发稿前,警方还在现场做进一步调查。还有目击者称,当时奥拓车上一共有3名男子,其中1名撞车后弃车逃跑。



http://cd.qq.com/a/20100917/000865.htm?pgv_ref=aio
估计有些人会谴责司机了...
撞得好!


故意杀人罪,7年左右吧
要是撞死3人,司机罪过就大了。
不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交通肇事,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有明显的杀人故意,两人,七年以上可能性较高啊。
不过要是能搞起民意,说不定能轻点。

故意杀人罪
百科名片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7年左右吧
要是撞死3人,司机罪过就大了。
不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交通肇事,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有明显的杀人故意,两人,七年以上可能性较高啊。
不过要是能搞起民意,说不定能轻点。

故意杀人罪
百科名片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池长老 发表于 2010-9-17 19:48


    难道不该被谴责吗?阁下是无政府主义者吧
抢劫在先  好不     最多防卫过当
为什么一定要保护犯罪者的权利     那受害者的权利 怎么保护  一定要 被打的头破血流 上去1v3 肉搏 才能是正当防卫???  都是普通人  不是兰博!!!!
跟大货车抢,真是活腻了。
我们这里见到大车来,一般是敬而远之。
:D别说你开奥拓了,你就是开悍马一样给你撞趴下。
{:cha:}再次证明还是大车耐撞
雾都孤影 发表于 2010-9-17 19:49
你怎么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跳出来?
急着表演?那好吧,大家围观

难道不该被谴责吗?阁下是无政府主义者吧
雾都孤影 发表于 2010-9-17 19:52

原来脑子缺东西的法学界的人不止有专家,还有你这样的小娄娄。
阁下可能是南京法官的学生吧?
难道不该被谴责吗?阁下是无政府主义者吧
雾都孤影 发表于 2010-9-17 19:52

原来脑子缺东西的法学界的人不止有专家,还有你这样的小娄娄。
阁下可能是南京法官的学生吧?
作为人在意外情况下都有自保意识的,大货司机在当时情况下准备去收费站寻求帮助的路上,驾驶技术偏离正常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主观上只是在本能避险,并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而被撞的奥拓违章驾驶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并且还有不确定的抢劫行为。
问题是司机所说的抢劫情节是否确实存在
解集 发表于 2010-9-17 20:41
你没看报道吗,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可以证实司机的描述。
死了干净
奥拓vs大货?
这个............................................................................................................
真是洗剧.
真是洗剧.
不是抢劫那还活着的那个跑什么?
我觉得开始就是普通的冲突吧~~没想到大货司机下了狠手~~
没人会在对方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还去抢劫吧~
奥拓拦大货~{:chan:}
撞的好。支持{:hao:}
回复 20# yanyan03
拦火车收买路钱的都有:L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9-17 22:06


    求出处 = =|
同事提到他的朋友遇路匪.抓过对方的脚搁踏板上,拿起一特大号扳手朝小腿砸下.
咔---------,扔路边,开车走人.
稀饭 发表于 2010-9-17 22:07
某年的新闻报道.
CD里有人发过贴.
回复 23# 稀饭
不对,也许可能是拦火车回家,具体事情记不得了
但"拦火车"绝对是事实存在.
4楼的法盲,就你这智商还是不要卖弄了好不?你这么个搞法CD众会傲娇自满,修养和水平很难提高的。
这种人死了最好,最好死个干净!我可不想今后生活在这种充斥人渣的环境里。


指着这根铁棍,货车司机曾师傅回忆说,昨晚他从宜宾拉货准备开往绵阳。事发前,他将车停靠在距离收费站大约100米的弯道处等人。“砰!砰!砰!”大约10时许,曾师傅突然听到几声巨响,他还没反应过来,货车车窗就被两名年轻男子持铁棍敲碎。

你停车的位置距离收费站还有这么长距离,你多快的速度能将车撞成这样?”事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一名警察向曾师傅讯问,曾师傅答不上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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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就算150米吧,一辆满载的货车能加速到多快,货车之所以事故惨绝人寰不是靠的速度,这警察没学过中学物理?

指着这根铁棍,货车司机曾师傅回忆说,昨晚他从宜宾拉货准备开往绵阳。事发前,他将车停靠在距离收费站大约100米的弯道处等人。“砰!砰!砰!”大约10时许,曾师傅突然听到几声巨响,他还没反应过来,货车车窗就被两名年轻男子持铁棍敲碎。

你停车的位置距离收费站还有这么长距离,你多快的速度能将车撞成这样?”事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一名警察向曾师傅讯问,曾师傅答不上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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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就算150米吧,一辆满载的货车能加速到多快,货车之所以事故惨绝人寰不是靠的速度,这警察没学过中学物理?
撞死活该,没看是停路边被抢,然后开大车逃跑,那3抢劫的是追的时候被撞死2的
想起了郭德纲的相声:骑自行车别大公共
雾都孤影 发表于 2010-9-17 19:52

不会吧,我怎么记得全国各大高校都已经开学了啊?{:yi:}
卧槽,下次得开坦克去抢劫了,不过这二位是没机会了。
估计当时货车司机毛了,防卫过度才导致车祸发生。”截至记者发稿前,警方还在现场做进一步调查。还有目击者称,当时奥拓车上一共有3名男子,其中1名撞车后弃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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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妓者都喜欢为罪犯辩护,真是有良心啊{:3_77:}

分明就是抢劫中抢匪毙命,居然归为交通肇事
9月13号注册的,莫非现在又多了个新生党????{:3_82:}
雾都孤影 发表于 2010-9-17 19:49


    猛人,不围观不行了
国家应该定义条法律:拦路抢劫,撞(打)死活该!
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抢劫,就可以。
yan796113 发表于 2010-9-17 20:05


    龙空挺推崇超大的,怎么这帖子里愤愤这么多啊。
也就你的能回下,别人的素质都太差了。

正当防卫是有时效性的,在这个例子中,抢劫的犯罪行为实质上早已被货车车主中止了,这个时候正当防卫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
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0.htm#3百度百科对正当防卫的基本解释,这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却被加速行驶的大货车拖行百米,轰然撞上安全岛

这一时期就是车主对劫匪的报复性犯罪行为,也就是你认为的防卫过当,但是防卫过当本身不是刑法学里的犯罪种类,而从新闻描述中,货车车主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所有构成要件,故意杀人是跑不了的。
刑法中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从3年起步,各位喷的低素质同学就没想过是为什么嘛?
无知不是错,还跑出来嘲笑略懂的人就太可笑了。
RedTide 发表于 2010-9-17 22:20
可能有些民办小学还没有开学。
RedTide 发表于 2010-9-17 22:26


    老童生你好,老童生再见
RedTide 发表于 2010-9-17 22:24


    老童生,教你个乖,交通肇事都是过失犯罪,新闻中这位是归不到交通肇事的。
2003年注册的都这么蠢,还有脸说我刚注册,真给超大老人丢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