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营救车祸伤者前先拍照防止被敲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24:32
扬子晚报

图为李先生当时用手机拍的事故现场。


  前天中午,在泰兴宣堡镇一个三岔路口,一辆货车撞翻一辆电动三轮车,一名老妇受伤倒地,正当肇事货车司机和围观群众都不知所措时,当地一名李先生开车正好途经此地,用手机对现场简单拍照后,便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老人抱上自己的车急送医院抢救。李先生好心救人的事被朋友得知后,朋友竟为他捏了一把汗: “你小心被人讹上!”昨天,李先生发帖称“自己想想也后怕”,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防止被讹,他事先曾“留了一手”。

  网友:做十次好事,一次被讹就完了

  昨天上午,泰兴“羌溪花园论坛”出现一则“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的帖子,发帖人“龙腾广告”称,4日中午,泰兴宣堡北侧往孔桥方向的三岔路口发生一起车祸 ,一辆三轮车撞上了大卡车 ,三轮车上的一名老妇受伤严重,躺在地上不能起来,路过的群众都不敢多事。他当时开车正好经过此地,随即把老妇抱上了车,送往当地宣堡医院,由于该医院没有CT设备,他又开车把伤者送到了泰兴人民医院。

  记者注意到,截至昨天下午6点,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该帖已有1108人浏览,近百人跟帖。“好人好事,表扬一下”、“救人如救火。赞一个!”“龙腾广告”的善举得到了众多网民的赞扬。但跟帖者中也有对“龙腾广告”做好事表示担心的,网民“芭蕉夜雨”就跟帖说:“好事做不得。我经历过,差点被讹诈。”记者看到,“龙腾广告”自己跟帖称:“事后想想自己也很后怕”、“做十次好事,哪怕一次被讹就完了。”

  救人者:事后接电话都害怕是“讹钱的”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做好事的 “龙腾广告”李先生。李先生回忆说,前天中午,他开车路过事故现场时发现,三轮车侧翻在地,一名老妇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同车的老汉站在一旁不知所措,而肇事的货车司机也被眼前发生的一切惊呆了。他当时并没有多想,意识到“得赶快救人”,一边催促货车司机报警,一边用手机简单对现场进行拍照,其后便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躺在地上的老妇抱上他的车,送往当地宣堡医院。到医院后,老妇喊头疼,而该医院没有CT设备,他又开车火速将老人送到了泰兴人民医院。途中,他和货车司机交换了手机联系方式。老妇进入抢救室后,他便开车回家了。

  当天下午,他把他救人的壮举告诉了朋友,谁知竟被朋友责怪了一通。朋友称他不该鲁莽救人。朋友还用另一个朋友的亲身教训提醒他。原来,他朋友的朋友前不久也是好心救人,结果反被获救者的家人“讹”去3万9千元。李先生说,鉴于此,当天下午,他接到货车司机的电话时,心里就怦怦直跳,担心是“讹”他的电话。结果是货车司机专门致电感谢他的,并告诉他老妇断了6根肋骨,肺部轻微积血,由于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

  经验提醒:救人前“留一手”自保

  李先生告诉记者,被朋友“提醒”时,他一度还是比较担心的,最后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李先生自称他事先还是留了个“心眼”:他在现场救人前,先用自己的手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以证明车祸与自己无关,然后 “要”货车司机跟着他一起送老妇去医院,以免以后一个人说不清楚。这些举动说明了在李先生的潜意识里,有防止事后被人误解甚至讹诈的想法。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他以后碰到紧急救人的好事还会去做的。

  本报记者 王国柱

http://news.sina.com.cn/s/2010-09-06/032021044113.shtml扬子晚报

图为李先生当时用手机拍的事故现场。


  前天中午,在泰兴宣堡镇一个三岔路口,一辆货车撞翻一辆电动三轮车,一名老妇受伤倒地,正当肇事货车司机和围观群众都不知所措时,当地一名李先生开车正好途经此地,用手机对现场简单拍照后,便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老人抱上自己的车急送医院抢救。李先生好心救人的事被朋友得知后,朋友竟为他捏了一把汗: “你小心被人讹上!”昨天,李先生发帖称“自己想想也后怕”,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防止被讹,他事先曾“留了一手”。

  网友:做十次好事,一次被讹就完了

  昨天上午,泰兴“羌溪花园论坛”出现一则“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的帖子,发帖人“龙腾广告”称,4日中午,泰兴宣堡北侧往孔桥方向的三岔路口发生一起车祸 ,一辆三轮车撞上了大卡车 ,三轮车上的一名老妇受伤严重,躺在地上不能起来,路过的群众都不敢多事。他当时开车正好经过此地,随即把老妇抱上了车,送往当地宣堡医院,由于该医院没有CT设备,他又开车把伤者送到了泰兴人民医院。

  记者注意到,截至昨天下午6点,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该帖已有1108人浏览,近百人跟帖。“好人好事,表扬一下”、“救人如救火。赞一个!”“龙腾广告”的善举得到了众多网民的赞扬。但跟帖者中也有对“龙腾广告”做好事表示担心的,网民“芭蕉夜雨”就跟帖说:“好事做不得。我经历过,差点被讹诈。”记者看到,“龙腾广告”自己跟帖称:“事后想想自己也很后怕”、“做十次好事,哪怕一次被讹就完了。”

  救人者:事后接电话都害怕是“讹钱的”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做好事的 “龙腾广告”李先生。李先生回忆说,前天中午,他开车路过事故现场时发现,三轮车侧翻在地,一名老妇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同车的老汉站在一旁不知所措,而肇事的货车司机也被眼前发生的一切惊呆了。他当时并没有多想,意识到“得赶快救人”,一边催促货车司机报警,一边用手机简单对现场进行拍照,其后便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躺在地上的老妇抱上他的车,送往当地宣堡医院。到医院后,老妇喊头疼,而该医院没有CT设备,他又开车火速将老人送到了泰兴人民医院。途中,他和货车司机交换了手机联系方式。老妇进入抢救室后,他便开车回家了。

  当天下午,他把他救人的壮举告诉了朋友,谁知竟被朋友责怪了一通。朋友称他不该鲁莽救人。朋友还用另一个朋友的亲身教训提醒他。原来,他朋友的朋友前不久也是好心救人,结果反被获救者的家人“讹”去3万9千元。李先生说,鉴于此,当天下午,他接到货车司机的电话时,心里就怦怦直跳,担心是“讹”他的电话。结果是货车司机专门致电感谢他的,并告诉他老妇断了6根肋骨,肺部轻微积血,由于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

  经验提醒:救人前“留一手”自保

  李先生告诉记者,被朋友“提醒”时,他一度还是比较担心的,最后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李先生自称他事先还是留了个“心眼”:他在现场救人前,先用自己的手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以证明车祸与自己无关,然后 “要”货车司机跟着他一起送老妇去医院,以免以后一个人说不清楚。这些举动说明了在李先生的潜意识里,有防止事后被人误解甚至讹诈的想法。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他以后碰到紧急救人的好事还会去做的。

  本报记者 王国柱

http://news.sina.com.cn/s/2010-09-06/032021044113.shtml
再一次感谢孙老太和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们。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0-9-6 07:30


    这只是社会矛盾的一种体现而已。
真的穷得没饭吃得没法生活的孤寡老人,无生活能力者。那个时候你会怎么做?
回复 3# 侠客尚


    怎么做?去讹人吗?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9-6 07:34

让无数无辜者因为她的恶意行为而无法得到路人救治,她满意了吗?

回复  侠客尚


    怎么做?去讹人吗?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0-9-6 07:35



    先声明我不赞成南京的处理方式。
    不一定是讹人。主要是为了找钱,也可以说是续命,讹人只是一种表现方式。
说实话这种方式是比较无奈的一种选择。多数这样的人没有能力去偷去抢去骗。还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甚至丧命。
当一个人肚子都填不饱或者生活无法继续时。道德多数时候会被放在一边。
更何况一个老太太。
回复  侠客尚


    怎么做?去讹人吗?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0-9-6 07:35



    先声明我不赞成南京的处理方式。
    不一定是讹人。主要是为了找钱,也可以说是续命,讹人只是一种表现方式。
说实话这种方式是比较无奈的一种选择。多数这样的人没有能力去偷去抢去骗。还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甚至丧命。
当一个人肚子都填不饱或者生活无法继续时。道德多数时候会被放在一边。
更何况一个老太太。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9-6 07:46

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法官。而不是问当事人。
讹人对她而言是手段,对见义勇为者来说,却是不折不扣厄运般的后果。

讹人对她而言是手段,对见义勇为者来说,却是不折不扣厄运般的后果。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0-9-6 07:57



    这应该去问办案人员和法官。。。。被讹诈的只能怪自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了。
事情的详细我不是非常非常地了解。所谓被讹诈者,到底有没有人作证呢?
网上的言论和自我辩护又有多大的可信度呢?
当时那个撞人者所为。可以称得 见义勇为 么?
事件是被各种传言和舆论包装成现在这样的吧。
见义勇为者和讹诈者。
讹人对她而言是手段,对见义勇为者来说,却是不折不扣厄运般的后果。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0-9-6 07:57



    这应该去问办案人员和法官。。。。被讹诈的只能怪自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了。
事情的详细我不是非常非常地了解。所谓被讹诈者,到底有没有人作证呢?
网上的言论和自我辩护又有多大的可信度呢?
当时那个撞人者所为。可以称得 见义勇为 么?
事件是被各种传言和舆论包装成现在这样的吧。
见义勇为者和讹诈者。
再一次感谢孙老太和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们。
yijiahong 发表于 2010-9-6 08:05


    这篇文章不是说的是见义勇为者的智慧么?
南京那个称得上 见义勇为 么?
再一次感谢孙老太和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们。
感谢孙老太和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们。
南京老太已经死了,南京法官啊,你也快点死吧。
从来不帮,只打120,110,不敢帮啊
这是谁的错?一、 作为执法者本应利用法律来惩罚犯罪和弘扬正气;二、那些获救者家属反咬一口是不是也要问一下良心。
这叫什吗事?
南京鼓楼法院开逻辑情理判案之先河,"从常理分析" 这几个字以前可没有出现在判决书中。

南方网9月6日报道 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从来只打110,讹警察去
孙老太是谁?

感谢徐老太和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们。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9-6 08:00


    嗯,说得好,被讹诈只能怪自己!你真是精华啊~~~

    希望你遇事的时候老老实实的坚持这个观点,还可以引申下,比如:被打只能怪自己战斗力不够,被骗只能怪自己智力太低等等等等,还可以引申到自己的家人身上去以体现自己的水平高,要是把矛头对准行凶的帮凶的拉偏架的鼓楼法官类的,你自个儿都不好意思来超大挖这帖子的坟

   对吧?

嗯,说得好,被讹诈只能怪自己!你真是精华啊~~~

    希望你遇事的时候老老实实的坚持这个观点 ...
白菜梆 发表于 2010-9-6 12:07



    首先南京这个人是不是被讹诈。请拿出证据来。然后再来讨论其他所有问题。
你引申出去的各种类推。并不和南京的事件有太多共通之处。被骗 被打你也要举证,然后要求赔偿。要求对对方处罚。
还有国内的的确要比西方缺少自我保护意识。比如MD前段新闻里报的一个老头发病倒在大街上。各种围观的人不少。就是没人出手。最多也就打了电话叫救护而已。那又怎么说呢?
嗯,说得好,被讹诈只能怪自己!你真是精华啊~~~

    希望你遇事的时候老老实实的坚持这个观点 ...
白菜梆 发表于 2010-9-6 12:07



    首先南京这个人是不是被讹诈。请拿出证据来。然后再来讨论其他所有问题。
你引申出去的各种类推。并不和南京的事件有太多共通之处。被骗 被打你也要举证,然后要求赔偿。要求对对方处罚。
还有国内的的确要比西方缺少自我保护意识。比如MD前段新闻里报的一个老头发病倒在大街上。各种围观的人不少。就是没人出手。最多也就打了电话叫救护而已。那又怎么说呢?
再次问候南京徐老太和王法官
只能怪自己
顺便问下,您贵姓徐吗?还是王
Lion 发表于 2010-9-6 10:30

问题是处于一个执法者利用法律来实现自已的私欲,获救家属根本就没有良心的社会里谁有勇气去行善呢
打110
白菜梆 发表于 2010-9-6 13:08


    你也不看看这个帖子里谁先说的讹人?
白菜梆 发表于 2010-9-6 12:07


    +1
和我想说的一样

拉下来看你你已经回复了。:handshake
那样出去都得带相机啊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9-6 07:53
你那什么去证明她填不饱肚子?
这种大环境下还有人敢于见义勇为,真是令人感动。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9-6 07:53

这样的命断了好,别续了。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9-6 15:48
本来就是讹人,无罪推论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但南京法官作的却是有罪推论,你要证明是彭宇撞人,请拿出证据来!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9-6 07:46


    这个事情恶果的根源不在徐老太,而在 法官。

碰瓷的满大街都是,问题是执法者的脑残助长了碰瓷者的威风。假设当时法院不下那个判决,光凭徐老太会有现在这个恶果吗?
南京的那位法官叫什么?
yijiahong 发表于 2010-9-6 08:05


    南京那个不是徐老太吗
四面盾 发表于 2010-9-6 19:01


    当事人好像我记得是自己承认自己是第一个下车的等等.其他周边环境证据对他不利.
温叉皮 发表于 2010-9-6 18:28


    人各有志阿.某些官倒是很有魄力,跳楼的开煤气的上吊的似乎都有过了.
dzhiqiong 发表于 2010-9-6 16:53


    只是泛指.俗话说饱汉不知饿汉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