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心的南都今天又整版篇幅的反对公开宣判犯罪分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07:30
劳资希望南都的财产被偷个精光,人员都被抢劫砍伤。:Q劳资希望南都的财产被偷个精光,人员都被抢劫砍伤。:Q
这些怂虫,有本事公审大会上去喊
公审大会的意义在于教育老百姓要遵纪守法,特别是整个民族还处于比较低级的文明层次时!中国有句俗话,叫"杀鸡给猴看"~犯罪份子就是偷食的鸡,老百姓就是无畏的猴~要提前预防犯罪,防止老百姓走上犯罪的道路,公审所带来的实质意义是积极向上的!哪些反对公审,反对游街的人动不动就拿日本,美国等西方国家来说事,完全忽略了我国的现实情况,这是不客观,也是非常危险的
最后说一句,承认中国社会比欧美,日低级一点点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毕竟,时间在我们手上~
只要有关部门和人员能恪尽职守,不用公判也是能震慑犯罪分子的。
不能有空格 发表于 2010-7-21 15:37
又见中国人素质低下论
不公开审判,广大屁民就不知道公安部门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做了多少努力,犯罪分子就会低估法律的威慑力,因而铤而走险,就跟贪官自以为不会被发现一样(事实上确实有很多没被发现)。
库兹涅佐夫上将 发表于 2010-7-21 16:00
承认素质低下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要是屁民的素质都高尚那和谐社会就已经建成了。
美帝国主义都搞公开的
法院公开宣判犯罪分子也是有选择的,一些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罪犯被公审宣判是需要支持的,这对震慑潜在犯罪份子有很好的作用。另外,个人素质和个人经历有关,也和大环境有关,但不能一棍子都打到,中国还是有很多素质很高的人群,例如CDER。
对于打砸抢烧杀奸的刑事犯罪,一定要严惩,但是如如果对妓女,搞公审游街,就是混账了...
一般的暴力犯罪 比如抢劫、强奸、杀人、防火等等
公判勉强我还可以接受 但必须是法官的公判
在法院判决之前 任何人都不应该提前输出结论 让嫌疑人曝光
而且 即便是公判 也就是大一些的场子 放进人多而已 也不应该随便拍照录像
捆绑游街什么的 更应该杜绝
公审没什么,游街示众就不好了!
恶心的南都今天又两个整版的披露维稳人员打维稳办家属了。。。
f22 发表于 2010-7-21 16:39


    靓靓粉大叔出没:D
靓靓一般是指袁咏仪
哈哈 有热闹看了。捞分?
个人感觉公审可以改变下方式:例如公告下那天法院免费送午餐,估计也有很多人去听的。
游街早就该河蟹啦。:D
犯罪判刑後应脱光用铁链锁著在大街上服刑.;P

http://www.smh.com.au/news/world ... /1165081132772.html
美国,乔治亚州,一名女小偷被判带着写着“我是贼”的牌子游街。
嗯,问题是现在最严重最被关注的是贪污腐败,我觉得执法部门在这方面没有什么作为,是不是也吧被抓的贪污分子做下公审公判游街示众以显示下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果???
早说了美国一直有游街的。美国是一个严刑峻法的国家,我们有这样的魄力吗?把操作股价房价的投机者抓取游街?有吗?
车车 发表于 2010-7-21 17:12

嗯,这倒是,我觉得贪官应该游街,刑事重罪应该游街。
f22 发表于 2010-7-21 16:58


    大叔对明星也太有研究了,我说女的:D
要公审都公审,不要搞的P民可以公审,TWF却悄悄的干活。不然就支持南都;P
dzhiqiong 发表于 2010-7-21 17:09 法官判的刑罚的一种,美国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判罚,普通法体系允许的。
不公开审判,想玩猫腻还是黑箱操作?连审判都不能能公开,还能公开别的玩意?自欺欺人
旗帜鲜明地支持 公开宣判!!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7-21 17:16 嗯,以前公司MM要八卦哪个明星时都问咱。。。
我支持对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公开宣判.
车车 发表于 2010-7-21 17:12

投机是罪么 你要是能做到低价卖高价买 才有资格这么看
车车 发表于 2010-7-21 17:12


    我考.投机者游街.

是不是所有的股票期货投资者都要进监狱啊

投机是罪么 你要是能做到低价卖高价买 才有资格这么看
zhepro 发表于 2010-7-21 17:27


在中国当然不是罪,97年亚洲金融风暴被刮走了这么多钱,你有听说谁被判刑了吗?这事在美国就行不通,索罗斯不敢再美国这么搞的,因为他一定会被判有罪。在美国操纵股价内幕交易就是有罪的。可以这样跟你说,在美国只要是进入股市的人都是有罪的。
因为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必须要有法条你才能判案,而犯罪通常是走在法律的前面。而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他们只需要原则,不需要法条,只需要一个社会所公认的公理。
投机是罪么 你要是能做到低价卖高价买 才有资格这么看
zhepro 发表于 2010-7-21 17:27


在中国当然不是罪,97年亚洲金融风暴被刮走了这么多钱,你有听说谁被判刑了吗?这事在美国就行不通,索罗斯不敢再美国这么搞的,因为他一定会被判有罪。在美国操纵股价内幕交易就是有罪的。可以这样跟你说,在美国只要是进入股市的人都是有罪的。
因为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必须要有法条你才能判案,而犯罪通常是走在法律的前面。而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他们只需要原则,不需要法条,只需要一个社会所公认的公理。
niuniu再现 发表于 2010-7-21 17:32

所有进入股市的人,首先设定你就是有罪。
我认为凡是贪污的公务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公审然后游街!!!!!!
支持公审
解放初期,短斤少两的都要游街,哪像现在,短斤少两的被抓住以后还敢理直气壮地说“谁让你还价。”
情节恶略的,支持公开。
等人上网 发表于 2010-7-21 17:11


    这个要支持
车车 发表于 2010-7-21 17:35
难道在中国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就不犯法?黄光裕怎么进去的?
索罗斯搞英镑的时候不知多逍遥,谁抓他,人家干的事完全合法。索罗斯搞过什么内幕交易?甚至索罗斯现在主要都不搞股票了。
如果公审的是贪官,南都肯定会说这是法治的进步,然后再问一句:还有多少没被公审?
scut_m 发表于 2010-7-21 16:00


    所以要经常公开扫黄: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