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两证摆“乌龙” 国土局让当事人状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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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发两证摆“乌龙” 国土局让当事人状告政府
2010年07月19日 10:08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3.12加104.37等于多少?宿松县国土局给出的答案是249.80。

  2004年5月,宿松县一男子购得了该县孚玉镇两块相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13.12平方米和104.37平方米。然而2007年办土地证,面积却长到了249.80平方米,而这多出的32.31平方米土地却有着另一个“主人”。

  一块土地如何办了两个证?哪个才有效?宿松县国土局近日表示,他们工作中确实存在错误,为了纠错,他们已经要求被侵权人状告当地县政府或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因为他们无法自行纠错。

  别人在自己地上建房



  2004年5月9日,宿松县实验小学教师余震,花了9万余元在该县孚玉镇联合路上购买一处宅基地,面积160.5平方米,并依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余震说,由于没钱建房,他一直在宿松县城租房居住,买来的土地一直闲置着,没有开工建房。

  今年5月1日,余震突然接到朋友电话,说有人在他的土地上打起了地基。余震跑去一看,自己宅基地有32.31平方米被邻居华武用围墙围住了。和对方交涉,对方却声称,他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让余震一头雾水。

  被冒名签字卖了地

  五一假期一结束,余震便跑到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查询,看见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果真包含了自己宅基地其中32.31平方米的面积。

  不同的是,对方的土地证是在2007年4月下发,其中有争议的32.3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而他2004年5月办理的土地证上,这32.3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在对方的档案资料中,余震还意外发现邻宗地指界人签字上,竟有自己的签名和一个指印。余震说,他根本不知情也没有签字摁指印。此后余震多次找国土局,要求阻止对方在自己土地上的施工行为。 “然而对方的围墙却越建越高。 ”

  7月12日,宿松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告诉记者,宿松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多次上门阻止华武继续施工,但对方同样有着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让他停工停不了,让华武去接受调查,也不来”。

  国土局自称被蒙蔽

  一块土地如何办了两个土地证?哪个才有效?

  宿松县国土局地籍股徐股长告诉记者,今年5月接到余震反映后,国土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

  经查,2004年5月9日,余震从华大机械厂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华武从另外两人手中买来了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两块土地和余震的土地接壤。

  2005年,华武砌起了围墙,将余震32.31平方米的土地圈在围墙内。 2007年华武申请办理土地证,地籍股的人员去现场调查时,华武指着围墙说围墙内都是他的土地。由于围墙建了两年,已经陈旧,加上联系不上邻宗地使用权人余震,调查人员没有产生怀疑,于是根据华武所说的面积办理了土地证。

  土地被“划拨”卖了

  根据华武的土地证档案资料,其土地证面积为249.80平方米,而其此前购买的两块土地,面积分别为113.12平方米和104.37平方米。

  没有购买合同,仅凭当事人的口述和一段旧围墙,就能为这多出的32.31平方米办证吗?何况此地已有主人。

  宿松县国土局副局长吴穹说,过去测量土地用皮尺测量多有误差,而华武又说,当时此地没有计算进去,并且相邻方无法找到,所以在对方补交了土地金和相关税费后,将该地块办理了房产证。

  那么,居民的住宅用地变为划拨用地到底需要什么手续?昨天,记者咨询了安庆市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因规划调整需要,居民住宅用地可变更为划拨用地,但需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回收后,再划拨给用地单位。

  国土局让当事人告政府

  7月12日,记者在现场看见,余震这宗争议土地上的新围墙已经砌了一人高。然而,拿着合法土地证的余震却只能干瞪眼。

  宿松县国土局副局长吴穹告诉记者,他们确实存在过错,但当事人不能讲一点责任也没有,自己的宅基地2005年就被人侵占了,却直到今年5月才反映。

  宿松县国土局地籍股徐股长告诉记者,此事国土局自己没法纠错,因为他们自行撤销已经办理的土地证无法可依。

  徐股长说,为此,几天前他们请了宿松县法制局的法律专家开会商量解决的途径,专家表示如今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让余震告宿松县政府,由法院判决哪个土地证有效,另外就是由余震向安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昨天,余震说,“我哪知道不守着土地,自己的土地就会被卖掉”。宿松县国土局让他状告县政府,但他是老师,告政府,一是不敢,二是实在是没有把握。 (乔剑)http://www.chinanews.com.cn/estate/2010/07-19/2409782.shtml

一地发两证摆“乌龙” 国土局让当事人状告政府
2010年07月19日 10:08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3.12加104.37等于多少?宿松县国土局给出的答案是249.80。

  2004年5月,宿松县一男子购得了该县孚玉镇两块相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13.12平方米和104.37平方米。然而2007年办土地证,面积却长到了249.80平方米,而这多出的32.31平方米土地却有着另一个“主人”。

  一块土地如何办了两个证?哪个才有效?宿松县国土局近日表示,他们工作中确实存在错误,为了纠错,他们已经要求被侵权人状告当地县政府或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因为他们无法自行纠错。

  别人在自己地上建房



  2004年5月9日,宿松县实验小学教师余震,花了9万余元在该县孚玉镇联合路上购买一处宅基地,面积160.5平方米,并依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余震说,由于没钱建房,他一直在宿松县城租房居住,买来的土地一直闲置着,没有开工建房。

  今年5月1日,余震突然接到朋友电话,说有人在他的土地上打起了地基。余震跑去一看,自己宅基地有32.31平方米被邻居华武用围墙围住了。和对方交涉,对方却声称,他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让余震一头雾水。

  被冒名签字卖了地

  五一假期一结束,余震便跑到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查询,看见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果真包含了自己宅基地其中32.31平方米的面积。

  不同的是,对方的土地证是在2007年4月下发,其中有争议的32.3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而他2004年5月办理的土地证上,这32.3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在对方的档案资料中,余震还意外发现邻宗地指界人签字上,竟有自己的签名和一个指印。余震说,他根本不知情也没有签字摁指印。此后余震多次找国土局,要求阻止对方在自己土地上的施工行为。 “然而对方的围墙却越建越高。 ”

  7月12日,宿松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告诉记者,宿松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多次上门阻止华武继续施工,但对方同样有着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让他停工停不了,让华武去接受调查,也不来”。

  国土局自称被蒙蔽

  一块土地如何办了两个土地证?哪个才有效?

  宿松县国土局地籍股徐股长告诉记者,今年5月接到余震反映后,国土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

  经查,2004年5月9日,余震从华大机械厂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华武从另外两人手中买来了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两块土地和余震的土地接壤。

  2005年,华武砌起了围墙,将余震32.31平方米的土地圈在围墙内。 2007年华武申请办理土地证,地籍股的人员去现场调查时,华武指着围墙说围墙内都是他的土地。由于围墙建了两年,已经陈旧,加上联系不上邻宗地使用权人余震,调查人员没有产生怀疑,于是根据华武所说的面积办理了土地证。

  土地被“划拨”卖了

  根据华武的土地证档案资料,其土地证面积为249.80平方米,而其此前购买的两块土地,面积分别为113.12平方米和104.37平方米。

  没有购买合同,仅凭当事人的口述和一段旧围墙,就能为这多出的32.31平方米办证吗?何况此地已有主人。

  宿松县国土局副局长吴穹说,过去测量土地用皮尺测量多有误差,而华武又说,当时此地没有计算进去,并且相邻方无法找到,所以在对方补交了土地金和相关税费后,将该地块办理了房产证。

  那么,居民的住宅用地变为划拨用地到底需要什么手续?昨天,记者咨询了安庆市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因规划调整需要,居民住宅用地可变更为划拨用地,但需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回收后,再划拨给用地单位。

  国土局让当事人告政府

  7月12日,记者在现场看见,余震这宗争议土地上的新围墙已经砌了一人高。然而,拿着合法土地证的余震却只能干瞪眼。

  宿松县国土局副局长吴穹告诉记者,他们确实存在过错,但当事人不能讲一点责任也没有,自己的宅基地2005年就被人侵占了,却直到今年5月才反映。

  宿松县国土局地籍股徐股长告诉记者,此事国土局自己没法纠错,因为他们自行撤销已经办理的土地证无法可依。

  徐股长说,为此,几天前他们请了宿松县法制局的法律专家开会商量解决的途径,专家表示如今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让余震告宿松县政府,由法院判决哪个土地证有效,另外就是由余震向安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昨天,余震说,“我哪知道不守着土地,自己的土地就会被卖掉”。宿松县国土局让他状告县政府,但他是老师,告政府,一是不敢,二是实在是没有把握。 (乔剑)
现在某些部门自己做错事,又不愿意改正,工作人员就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有问题你去法院告我们撒......
P民们一听上法院就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