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来看补枪和人 权的问题也是有答案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8:04
连续开枪的作用是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使得其停止危害。
那么
犯罪分子没死——>补枪是正当的,因为其尚未停止危害。
犯罪分子已死——>补枪也不作为人 权缺陷,因为丫都死了,对着一堆死肉开枪也没啥嘛。
最多算是小小的侮辱了一下尸体连续开枪的作用是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使得其停止危害。
那么
犯罪分子没死——>补枪是正当的,因为其尚未停止危害。
犯罪分子已死——>补枪也不作为人 权缺陷,因为丫都死了,对着一堆死肉开枪也没啥嘛。
最多算是小小的侮辱了一下尸体
蛋疼们只认为犯罪嫌疑人有人权,选择性无视了人质的人权。  还是那句话,谁觉得警方做的不对,可以找机会亲身一眼一下人质的感受。
觉得警察做的不对的可以去对人质或者人质家属说
这事还有的聊呢?大家不是都已经有共识了吗?
就让非主流思想者孤独喊叫吧。
腻了~ [:a6:]
某特定人群坚信真理掌握在少数S13手中
人质的人权高于劫持犯的人权。
现场指挥员已经依法判决了罪犯的死刑,是否执行就看当事特警的现场发挥了。

某些人的法律和人权意识都白学了,不知道是否还会去坚决捍卫正在伤人的野兽的兽权。
有些人不明白,就提出疑问讨论,这个正常,有些人则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冷静、客观、公正”,甚至只是为了借题发挥,那就没必要理他们了
这事还有的聊呢?大家不是都已经有共识了吗?
就让非主流思想者孤独喊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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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高见!!呵呵
对待犯罪分子 就该暴力解决
tm的jy们学到点人权的词 就到处瞎摆弄
有本事去你美国干爹那里拿刀截个人质 再拿刀戳戳人质试试
早就爆你的头了  还人权 要人权就别犯罪啊
连续开枪的作用是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使得其停止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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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到点子上了,但您别忘了警察使用武力的目的是制止犯罪,而非未经审判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劫持人质者中第一枪后已经倒地,人质已脱离其控制,劫持人质者如没有起身反扑,补枪是没必要的。
有人称对待犯罪分子 就该暴力解决,可见我们的教育只是教会了仇恨,而没有一点爱和宽恕之心。
alex182 发表于 2010-7-12 20:05
  如果不及时争取发言权的话,最后我们就会被代表。
  这些年来人权运动已经成功地保护了很多恐怖分子了。
如果不及时争取发言权的话,最后我们就会被代表。
  这些年来人权运动已经成功地保护了很多恐怖分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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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人权运动保护的首先是你我一样的普罗大众。
回复 11# xiaogao1


    没有马上突然起身反扑就不管了?
要是等会警察去查看尸体的时候突然袭击警察,精英作何解释啊
没有马上突然起身反扑就应该预防他起身反扑而采取其他手段去制服他,千万别说没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警察应该是专业的。不应该“觉得”他会起身反扑就补他几枪,如果这您觉得可以接受的话,您是否可接受您在街上走的时候警察同志“觉得”您会犯罪而给您几枪呢?如果这样我无话可说。

没有马上突然起身反扑就应该预防他起身反扑而采取其他手段去制服他,千万别说没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警察应该 ...
xiaogao1 发表于 2010-7-13 15:57



    不要偷换概念,真烧饼!!
你在路上散步和掐着人质脖子手里挥舞着菜刀在大马路上是一个概念?如果是后一种,我支持你被打成一个马蜂窝,一滩烂肉泥!
没有马上突然起身反扑就应该预防他起身反扑而采取其他手段去制服他,千万别说没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警察应该 ...
xiaogao1 发表于 2010-7-13 15:57



    不要偷换概念,真烧饼!!
你在路上散步和掐着人质脖子手里挥舞着菜刀在大马路上是一个概念?如果是后一种,我支持你被打成一个马蜂窝,一滩烂肉泥!
[quote]连续开枪的作用是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使得其停止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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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说到点子上了,但您别忘了警察使用武力的目的是制止犯罪,而非未经审判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劫持人质者中第一枪后已经倒地,人质已脱离其控制,劫持人质者如没有起身反扑,补枪是没必要的。
有人称对待犯罪分子 就该暴力解决,可见我们的教育只是教会了仇恨,而没有一点爱和宽恕之心

麻烦你去教育一下那些犯罪分子,那样就不需要警察了
这里也看到只精蝇耶,俺真心祈祷你出门就做人质。
我总能在这样的事件后看到一群吃饱了撑着给坏人说好话的家伙。
我故意跑下题吧:如果罪犯是个有背景的人,而不是“剪刀男”这样的蝼蚁平民,那么这个事件的结果就不好说了。
肥鼠 发表于 2010-7-14 15:32
你不妨做一回有背景的劫匪的人质,来验证一下结果。
又不是师姐弟对练剑法,稍微刮到了点皮就要停下招式盈盈地走过去深切地问一句:
弄痛你了吗师弟。。。
肥鼠 发表于 2010-7-14 15:32

果然折腾不下去,就一转脸又扯到体制问题上了,您可真是五美分的模范呀。
回复 23# 幽冥界
就事论事,你少给我扣大帽子,别就好像你慧眼识珠。老实潜你的水去吧!
肥鼠 发表于 2010-7-14 15:32


    你真是蛋疼
肥鼠 发表于 2010-7-15 09:49

你懂啥叫就事论事不?就事论事你往背景上扯个啥蛋?精蝇都这德行,许他跑题扯体制拉背景,别人就只能就事论事,还不许论他的事。呵呵~俺不是慧眼识珠,今天俺慧眼识了头猪。
“劫持人质者中第一枪后已经倒地,人质已脱离其控制,劫持人质者如没有起身反扑,补枪是没必要的。”

你咋知道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