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人员拟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04:10
本报记者 钟正

权威人士24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证监会正联合纪检监察、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就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调研,拟把工作中接触内幕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目前,调研报告已经初步形成。

这位人士表示,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0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这一制度要求,所有接触内幕信息的人,都要实施登记,并且将明确相关各方在重大事项策划、决策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信息保密、信息澄清等方面的责任。这项制度的推行将广泛震慑内幕交易行为,并为案件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供线索。

近年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风生水起,然而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在谋划并购重组等事项时上报审批材料的时间太长,审核环节较多,在这个链条中涉密的人数很多,常常导致内幕信息泄露,引发股价异动。近期市场关注的中山公用内幕案,以及之前的南京经委主任涉嫌*ST高陶内幕交易案,都是典型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不当获利案例。

目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一般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信息使用人;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士。不过,政府工作人员暂未被明文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

据了解,目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姓名(或名称)、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与上市公司关系、知悉内幕信息时间、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因何原因获悉内幕信息等。对于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发行证券、重大合同签署、合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定期报告、分配方案、重要人事任免等可能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有权部门备案。若上述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后公司股价存在异常波动,上市公司应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等相关资料同时报有权部门备案。

海外市场也注重打击内幕交易。美国联邦证券法并未具体规定内幕人的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不主张对内幕人进行定义,但美国司法实践对内幕交易的立法约束范围,已经从公司内部人扩大到了拥有内幕消息的“临时内部人”。现在内幕人的概念包括对股东负有受托人义务的公司内部人,以及因工作关系介入的临时内幕人,即政府工作人员、审计师、律师、银行家等等,他们被视为对交易公司的股东承担了临时受托人义务,甚至包括从公司内部或者金融中介处听到信息的人,即使本身并不负有受托人义务,但明知消息来源违背了受托人义务还据此交易,也会触犯法律。
http://finance.qq.com/a/20100625/001217.htm本报记者 钟正

权威人士24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证监会正联合纪检监察、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就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调研,拟把工作中接触内幕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目前,调研报告已经初步形成。

这位人士表示,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0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这一制度要求,所有接触内幕信息的人,都要实施登记,并且将明确相关各方在重大事项策划、决策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信息保密、信息澄清等方面的责任。这项制度的推行将广泛震慑内幕交易行为,并为案件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供线索。

近年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风生水起,然而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在谋划并购重组等事项时上报审批材料的时间太长,审核环节较多,在这个链条中涉密的人数很多,常常导致内幕信息泄露,引发股价异动。近期市场关注的中山公用内幕案,以及之前的南京经委主任涉嫌*ST高陶内幕交易案,都是典型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不当获利案例。

目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一般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信息使用人;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士。不过,政府工作人员暂未被明文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

据了解,目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姓名(或名称)、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与上市公司关系、知悉内幕信息时间、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因何原因获悉内幕信息等。对于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发行证券、重大合同签署、合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定期报告、分配方案、重要人事任免等可能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有权部门备案。若上述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后公司股价存在异常波动,上市公司应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等相关资料同时报有权部门备案。

海外市场也注重打击内幕交易。美国联邦证券法并未具体规定内幕人的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不主张对内幕人进行定义,但美国司法实践对内幕交易的立法约束范围,已经从公司内部人扩大到了拥有内幕消息的“临时内部人”。现在内幕人的概念包括对股东负有受托人义务的公司内部人,以及因工作关系介入的临时内幕人,即政府工作人员、审计师、律师、银行家等等,他们被视为对交易公司的股东承担了临时受托人义务,甚至包括从公司内部或者金融中介处听到信息的人,即使本身并不负有受托人义务,但明知消息来源违背了受托人义务还据此交易,也会触犯法律。
http://finance.qq.com/a/20100625/001217.htm
这是不是 上次 离婚的老公去证监会举报前妻做内幕交易的事情的余音???
http://business.sohu.com/20100330/n271193958.shtml

证监会职员被前夫举报续 再度被指骗购经适房

本报讯 央视《新闻30分》报道,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引起社会关注。本报记者获悉,举报人苏女士与李莉曾为婆媳关系,李莉的前夫李某某是央视工作人员。2008年,李莉与李某某离婚,因财产纠纷还闹上法庭。同年,苏女士开始向证监会举报李莉,证监会纪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中华企业7.18+0.000.00%海欣股份5.22-0.03-0.57%三一重工18.92-0.36-1.87%长江证券11.92-0.24-1.97%委也介入调查。

  昨日,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前夫家人举报泄密

  “三一重工06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利2元。明日公布。”这条短信显示发出时间为2007年3月7日10点07分59秒。公开资料显示,当年3月8日“三一重工”公布的业绩报道,与短信内容完全吻合。

  苏女士称,短信发出的号码为中国证监会人员李莉的手机号,她曾为苏的儿媳。苏女士的儿子李某某2006年与李莉结婚,2008年两人离婚,李莉搬出去住。苏女士收拾儿子房间时发现一张手机卡,上面有这条短信。“这是李莉妈妈的手机卡。”苏女士说,李莉的母亲王某炒股,“至于她妈妈买了该股票,还是透露给其他人买,这需要调查。”

  从2008年6月,苏女士开始向证监会举报李莉,泄露重大信息,涉嫌内幕交易。

  证监会:无证据证实

  被举报人李莉确为证监会工作人员。简历显示,她先后在中国证监会稽查局、法律部任职,参与查办过多起证券违规案。

  李莉证实,该短信显示的发出号码确为自己曾用的手机。她称,该手机卡是前夫用她的身份证办理的,开通后有一段时间她并未使用。同时,家人也没有买该股票。

  昨晚,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数月间,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接到举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利用手机短信通知其母亲关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进行多方调查核实,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对其工作人员一直坚持从严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证监会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官方调查

  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数月间,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接到苏某某、李某某母子举报李某某刚离婚的前妻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利用手机短信通知其母亲关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问题的来信来访。证监会对此十分重视,有关方面对所举报事项进行了多方调查核实。

  据查:1、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流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报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报公告稿,并安排对外披露,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

  2、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举报人李某某)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

  疑点

  本报讯 前夫李某某还爆料,身为证监会工作人员的李莉,给自己提供炒股建议,甚至用他的账户亲自操作。

  李某某称,他与李莉结婚前就已开户炒股,结婚后未停止。其间,李莉会给一些炒股的建议。以李某某名义开的账户中,很多交易都是李莉亲自操作的,“2007年1月以后就一直是李莉单独在操作了。”

  一份证券公司出具查询单显示,2007年1月至6月,该账户连续7次买入卖出的操作,均为李莉的手机号。其中,1月30日以每股6.5元买入2300股“海欣股份”,买入两天后就有长江证券借壳上市的消息公布,“海欣股份”作为长江证券的大股东,股票价格大幅上涨,到6月21日卖出时,价格是每股14.1元,收益1万7千余元。

  查询单显示的手机号,与发“三一重工”短信的号码一致。

  对此,李莉表示,该手机号开通后并未一直自己使用,无法证实是谁打的电话。

  昨日,证监会表态中,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1、短信究竟是谁发出?

  对于证监会的回应,李莉前夫并不认可。

  他称,虽然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但交易所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证监会人员可以在非正常的渠道获得相关信息。

  同时,李莉母亲未买卖该股票,并不能证明李莉没发这条短信,也可能是发给别人。证监会要调查,这条短信是否是李莉发出的,发给了谁?

  李莉称,发短信的号码自己未一直使用。但如何证明这条短信发出时、和操作股票交易时并不是自己在用,“技术上比较困难。”她曾多次向移动部门请教。

  2、李莉家属炒股违规?

  李莉前夫称,证监会调查,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可以看出,证监会已查出,李莉的母亲虽然没有买该公司股票,但从事了股票买卖,这是违规的。”

  他称,未与李莉离婚时,自己也从事股票买卖。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

  3、举报是恶意报复?

  李莉曾表示,前夫和他母亲四处举报自己,“是恶意打击报复。”

  她称,自己与前夫离婚,在家庭财产分割上有纠纷,双方还对簿公堂。前夫利用自己央视人员的身份和关系,捏造事实,向多家媒体举报。证监会介入调查后,前夫和他母亲还以媒体曝光向证监会施压。

  对此,李莉前夫表示,举报的事情主要是母亲实名举报,至于原因是“看不惯她(李莉)看不起人,也怕日后她被查,我们受到连累。”

  母亲向央视举报,就是希望证监会采取调查行动。

  网友爆料

  本报讯 证监会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的消息,早在去年8月已被网友爆出来了。其中还有“李莉涉嫌伪造信息申经适房。”

  事实上,去年上半年,苏女士母子就开始向北京市住建委举报此事。

  “违规骗购经适房”

  苏女士称,与儿子结婚前,李莉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位于宣武区红莲南路。离婚查房产时,苏发现这套经适房有伪造信息骗购的嫌疑。

  一份宣武区房管局出具的文件显示,2003年7月,李莉申购了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经济适用房,经了解该开发商是上市公司“中华企业”的下属公司。

  在合同上,李莉留的地址为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而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上,李莉单位变为“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出具单位核准意见。而核准经办人签名也是李莉的名字。

前夫举报住建委调查

  苏女士母子称,李莉在2002年2月通过正式招考进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并至今在该单位工作。“如果不是重名,就是自己申请自己审批。”他们认为,核准经办人的签字,与李莉的笔迹很相似。他们将此事反映到北京市住建委。

  对此,李莉称,申购经济适用房时,她在证监会做助理,并不是证监会的正式人员。同时,她在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兼职,所以用这个单位申请了经济适用房。

  2009年6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的答复意见书称,关于举报李莉骗购经济适用房的问题,目前正在通过中国证监会调取被举报人在2002年至2003年间工作性质和收入情况。

  昨日,苏女士儿子称,直到现在住建委也无调查结果。

    [独家]举报人再回应

     搜狐财经联系了事件当事人、李莉的前夫李先生,他表示,证监会对此事的回应几乎没有任何说服力,而且调查避重就轻。“最关键的问题在于那条短信是不是李莉发出的,而不在于她的母亲还有我是否买卖了三一重工的股票。”

    李先生表示,“证监会为什么不调查她是不是泄露了内幕消息?即使她的母亲没有买卖三一重工的股票,她泄露消息就不违规了吗?证监会并没有去调查问题的核心。另外,回应说她的母亲没有买卖三一重工的股票,那是否意味着她可以买卖其他公司的股票呢?”(搜狐财经/小钉)

    举报人称此前举报无果

    搜狐财经得知,在苏女士坚持举报的两年中,曾得到证监会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证监会已经查过了。”

  官方回应:证监会回应:李莉从事内幕交易查无证据

    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证监会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一事的报道,本报记者从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处获悉,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数月间,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接到苏某某、李某某母子反映李某某刚离婚的前妻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利用手机短信通知其母亲关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问题的来信来访。证监会对此十分重视,有关方面对所举报事项进行了多方调查核实。

   据查:1、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流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报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报公告稿,并安排对外披露,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2、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举报人李某某)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

   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对其工作人员一直坚持从严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证监会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bizon 发表于 2010-6-25 10:01


    {:se:}好有喜感的新闻呀
下岗职工;李某,女,石首市环卫局职工;张某(姐姐)为石首市供电公司计量测试所职工;张某(妹妹)为石首市供电公司用电检查所职工。

http://www.xinhuanet.com/chinane ... ontent_17429390.htm

首开展清理整治 24名干部退出娱乐场所经营
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刘汉泽 通讯员胡晓辉)记者昨从荆州市召开的县市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上获悉,自石@……&%&#首市“6·17”事件后,该市有24名党员干部主动退出娱乐场所经营。“6·17”事件后,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该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清理整治,要求党员干部有以本人名义或以家属、亲属、他人名义,参与经营宾馆、茶楼、酒楼、歌厅、洗浴等娱乐场所的,要自查自纠。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到目前,已有24人主动退出娱乐场所经营。
谁知道证监会工作人员成为千(或是亿)万富翁的可能性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