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性侵11岁少主入狱3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4:19:45
(2010-06-03)新加坡 侯启祥 报道
http://www.zaobao.com/sp/sp100603_003.shtml

女佣跟小男主人性交,为他口交,满足了自己的性欲,却付出坐牢三年代价。

  27岁被告在半年内四次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两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男生仅11岁。
 

 吴约翰法官昨天严惩被告时说,被告受男生父母雇用,在家照顾男生和两个弟弟,但她却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违背男生父母对她的信任。

 男生当时11岁或12岁,年纪小,易受伤害,对于被告的行为,法庭不能等闲视之。

  虽然被告是初犯,并且有悔意,在第一时间认罪,但由于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法庭必须严惩被告,以儆效尤。

  被告闻判后神情冷静,过后被庭警押走时脸上毫无表情。

  男生是一名学生,为保护他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男生名字,以及其它可能泄漏他身份的资料。

  被告未婚,印尼人,自去年2月开始在男生的家工作,工作约四个月后,就对男生有非份之想。

  从去年6月到12月间,被告多次与男生性交,并且为男生口交,直到12月25日,被告为男生口交时被男生祖母(70岁)撞见,丑行被揭发。


被告日前承认四项控状,包括一项为男生口交,以及两项与男生发生性关系,抵触刑事法典控状,第四项则是对男生作出猥亵行为,触摸他下体及与他性交,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
  主控官钟佩杉副检察司昨天陈词时指出,男生案发时处于青春期之前,被告利用男生的天真和无知,在男生父母不在家时,对他作性侵入行为,以满足性欲,使男生童年留下不能磨灭的污点。

  主控官说,被告当时27岁,大男生15岁,是一个成年人,不能说自己无知。她对男生起淫念,纯粹为了满足性欲。

  主控官说,被告受雇到男生父母家工作,负责料理家务及照顾男生和两个分别7岁和9岁的弟弟,被告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违背雇主对她的信任。

  她说,这不是因愚蠢而犯下的一次过事件,被告在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与男生性交及口交,幸好被男生祖母发现,否则那样的事会一直发生下去。

援引两案例作比较

说明被告罪行严重

  主控官引用过去发生两起成年女子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案件作比较,说明被告罪行严重。

  在这两起案件中,其中一名被告是女教师,另一名是食堂女小贩助手。32岁女教师两个月内六次与15岁男学生发生性关系,而于去年2月23日被判监10个月。

  至于32岁食堂女小贩助手两周内七次与13岁少男发生性关系,而于去年4月8日,被判坐牢10个月。


主控官说,本案受害男生年纪更小,仅11岁,被告受雇在家里照顾男生,有别于女教师和男学生之间的关系,而女小贩助手和少男之间并没有那种信任关系。
  此外,被告和男生之间没有那种浪漫关系,被告纯粹为了满足性欲,而被告最后被男生祖母发现才停止那种行为,女教师则主动要结束跟男学生之间的不当关系。

  基于本案有加重刑罚因素,法庭须严惩被告,从而发出强烈信息,以发挥阻慑作用,尤其是利用同屋共住方便性侵孩童者。(2010-06-03)新加坡 侯启祥 报道
http://www.zaobao.com/sp/sp100603_003.shtml

女佣跟小男主人性交,为他口交,满足了自己的性欲,却付出坐牢三年代价。

  27岁被告在半年内四次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两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男生仅11岁。
 

 吴约翰法官昨天严惩被告时说,被告受男生父母雇用,在家照顾男生和两个弟弟,但她却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违背男生父母对她的信任。

 男生当时11岁或12岁,年纪小,易受伤害,对于被告的行为,法庭不能等闲视之。

  虽然被告是初犯,并且有悔意,在第一时间认罪,但由于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法庭必须严惩被告,以儆效尤。

  被告闻判后神情冷静,过后被庭警押走时脸上毫无表情。

  男生是一名学生,为保护他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男生名字,以及其它可能泄漏他身份的资料。

  被告未婚,印尼人,自去年2月开始在男生的家工作,工作约四个月后,就对男生有非份之想。

  从去年6月到12月间,被告多次与男生性交,并且为男生口交,直到12月25日,被告为男生口交时被男生祖母(70岁)撞见,丑行被揭发。


被告日前承认四项控状,包括一项为男生口交,以及两项与男生发生性关系,抵触刑事法典控状,第四项则是对男生作出猥亵行为,触摸他下体及与他性交,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
  主控官钟佩杉副检察司昨天陈词时指出,男生案发时处于青春期之前,被告利用男生的天真和无知,在男生父母不在家时,对他作性侵入行为,以满足性欲,使男生童年留下不能磨灭的污点。

  主控官说,被告当时27岁,大男生15岁,是一个成年人,不能说自己无知。她对男生起淫念,纯粹为了满足性欲。

  主控官说,被告受雇到男生父母家工作,负责料理家务及照顾男生和两个分别7岁和9岁的弟弟,被告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违背雇主对她的信任。

  她说,这不是因愚蠢而犯下的一次过事件,被告在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与男生性交及口交,幸好被男生祖母发现,否则那样的事会一直发生下去。

援引两案例作比较

说明被告罪行严重

  主控官引用过去发生两起成年女子对男生作性侵入行为案件作比较,说明被告罪行严重。

  在这两起案件中,其中一名被告是女教师,另一名是食堂女小贩助手。32岁女教师两个月内六次与15岁男学生发生性关系,而于去年2月23日被判监10个月。

  至于32岁食堂女小贩助手两周内七次与13岁少男发生性关系,而于去年4月8日,被判坐牢10个月。


主控官说,本案受害男生年纪更小,仅11岁,被告受雇在家里照顾男生,有别于女教师和男学生之间的关系,而女小贩助手和少男之间并没有那种信任关系。
  此外,被告和男生之间没有那种浪漫关系,被告纯粹为了满足性欲,而被告最后被男生祖母发现才停止那种行为,女教师则主动要结束跟男学生之间的不当关系。

  基于本案有加重刑罚因素,法庭须严惩被告,从而发出强烈信息,以发挥阻慑作用,尤其是利用同屋共住方便性侵孩童者。


{:se:}嘿嘿,正太控

{:se:}嘿嘿,正太控
有这事,这不是男的占便宜吗
太猛了
这事在新加坡..
这个。。。。印尼人在新加坡犯了这种事儿,是驱逐出境还是在新加坡服刑呢?
{:se:}
两位用纯表的要杯具啰!;P
{:se:}。。。呃。。这个15岁那位应该很爽吧。。。。
那男孩太爽了!{:se:}我怎么没遇上这样的好事呢?
什么意思
估计楼上几位见过大部分印尼佣人的尊荣后就不觉得爽了,
直接让我想到——《人间失格》
这么爽的事,便宜那些小男孩了。不厚道啊。
这孩子以后不错啊!:D
我小时候咋没碰到这样的好事啊
哎,子非鱼,焉知鱼不乐!
多此一举,坏人好事!
不许纯表!{:se:}
{:se:}

拒绝纯表~~~
  明明是少爷喜欢女仆,为什么女仆这么倒霉,要判刑呢?
悲剧啊
没判几下刑什么的
回复 16# 马甲1号


    就马来人种的尊容, 你~~~~~~~~~~~~会有心理阴影的.
估计楼上几位见过大部分印尼佣人的尊荣后就不觉得爽了,
==================================
会毕生发恶梦.;P
太小了,怎么搞的?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6-3 15:28


    是11-12歲,女的大男的15歲
埋骨 发表于 2010-6-3 18:29


    {:chan:}如果是个漂亮的妞。。。那大概男孩感觉还是不错的,不会留下阴影。。。{:wu:}
萨科齐也是13岁与家中女佣发生过性关系吧。
印尼佣人啊,不会有什么美好回忆的


新加坡老出稀奇事,那个什么和250男人做爱创吉尼斯纪录的不就是新加坡荡女嘛,钟爱宝(原名郭盈恩)

新加坡老出稀奇事,那个什么和250男人做爱创吉尼斯纪录的不就是新加坡荡女嘛,钟爱宝(原名郭盈恩)
估计楼上几位见过大部分印尼佣人的尊荣后就不觉得爽了,
求图,偶想知道那是印尼哪个族的


黑礁:D

黑礁:D
姐集 发表于 2010-6-3 19:39


    姐姐太邪恶鸟!!:D:D
我擦,印尼人,哎哟喂。。。。。。那种长相的人。。。。看样子小正太还真是好对付啊
马甲1号 发表于 2010-6-3 16:14


    说不定长大了性心理失常,不喜欢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