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正逐步陷入危机 专家称应改革林权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56:20


国有林区正逐步陷入危机 专家称应改革林权制度
2010年05月15日 22:24:4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留言】 【打印】 【关闭】
http://news.xinhuanet.com/2010-05/15/c_12105863.htm       
【Email 推荐:         】

  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15日在此间表示,由于长期过量采伐,国有林区逐步陷入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境地。目前,国有林区资源性、结构性、体制性及其所引发的社会性矛盾正逐步显现,林权制度改革已成必然选择。

  由黑龙江伊春市委市政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国有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暨伊春林改试点4周年高层研讨会”15日在京举行。与会专家结合伊春这一中国唯一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4年来的实践和经验,就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展开讨论。

  据介绍,自1948年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起,但到2003年,伊春的可采林木资源减少了98%,森林蓄积量减少55%,经济结构严重失衡。 2006年,伊春作为中国唯一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正式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

  孔泾源表示,伊春的情况非常有代表性,目前,中国国有林区正逐步陷入危机。已经开始逐步显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4方面。

  资源性矛盾,严重过伐的情形导致林区经济失去了基本的生产资料;体制性矛盾,国有林区目前是中国计划经济色彩最浓厚的领域。大多数国有林区仍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结构性矛盾,国有林区目前对以林业为主导的资源依赖性产业比重过大;社会矛盾,目前,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保障不健全,林业职工收入过低,失业问题严重。

  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表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伊春林权制度改革探索的核心目标。4年中,伊春在保证林地用途和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森林资源主体地位不变的情况下,按照“远封近分”的原则,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50年,这种方式激发了广大林业职工造林的积极性,同时林区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不过,对于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上也有着许多不同的声音。反对者认为,林改后刺激的是木材生产,而不是森林培育,不利于实现森林经营的生态优先目标。此外在改革过程中,极容易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而允许林地的流转又极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李周表示,林改瞄准的是商品林和兼用林。对这两类林来说,生态优先并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其次,取之于林和投资于林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有关调查表明,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比未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多投资155.14%。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徐晋涛教授在现场讲述了他在2009年针对国有森工企业的一项调查,他表示,虽然重点国有林区正式改革处在试点和摸索阶段。但是,发端于基层的各种非正式改革非常普遍,这大大降低了改革的实际成本。(记者 周锐

国有林区正逐步陷入危机 专家称应改革林权制度
2010年05月15日 22:24:4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留言】 【打印】 【关闭】
http://news.xinhuanet.com/2010-05/15/c_12105863.htm       
【Email 推荐:         】

  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15日在此间表示,由于长期过量采伐,国有林区逐步陷入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境地。目前,国有林区资源性、结构性、体制性及其所引发的社会性矛盾正逐步显现,林权制度改革已成必然选择。

  由黑龙江伊春市委市政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国有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暨伊春林改试点4周年高层研讨会”15日在京举行。与会专家结合伊春这一中国唯一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4年来的实践和经验,就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展开讨论。

  据介绍,自1948年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起,但到2003年,伊春的可采林木资源减少了98%,森林蓄积量减少55%,经济结构严重失衡。 2006年,伊春作为中国唯一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正式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

  孔泾源表示,伊春的情况非常有代表性,目前,中国国有林区正逐步陷入危机。已经开始逐步显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4方面。

  资源性矛盾,严重过伐的情形导致林区经济失去了基本的生产资料;体制性矛盾,国有林区目前是中国计划经济色彩最浓厚的领域。大多数国有林区仍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结构性矛盾,国有林区目前对以林业为主导的资源依赖性产业比重过大;社会矛盾,目前,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保障不健全,林业职工收入过低,失业问题严重。

  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表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伊春林权制度改革探索的核心目标。4年中,伊春在保证林地用途和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森林资源主体地位不变的情况下,按照“远封近分”的原则,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50年,这种方式激发了广大林业职工造林的积极性,同时林区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不过,对于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上也有着许多不同的声音。反对者认为,林改后刺激的是木材生产,而不是森林培育,不利于实现森林经营的生态优先目标。此外在改革过程中,极容易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而允许林地的流转又极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李周表示,林改瞄准的是商品林和兼用林。对这两类林来说,生态优先并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其次,取之于林和投资于林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有关调查表明,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比未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多投资155.14%。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徐晋涛教授在现场讲述了他在2009年针对国有森工企业的一项调查,他表示,虽然重点国有林区正式改革处在试点和摸索阶段。但是,发端于基层的各种非正式改革非常普遍,这大大降低了改革的实际成本。(记者 周锐


我怎么看着像把国有林场私有化和商业化阿
新一轮圈地运动
那些野生林怎么办?
水土保持问题能

我怎么看着像把国有林场私有化和商业化阿
新一轮圈地运动
那些野生林怎么办?
水土保持问题能
  我去看过几个国有林场,杉木长势不好……可能是缺乏管理,胸径小。如果提高国有林场职工积极性是一个很迫切的问题了。一个林场,领导是上面任命,一任只有几年,做完就走,职工和林场利益如何保证?真头疼。
去年新华网上有批人自称林农,反应过林场情况

林权好像没那么简单,现在私有林场好像是让种不让伐,导致林农投入后无法收回投资
  林地的生态效益和经济利益,需要有机结合起来。
  假设我种植降香黄檀,这树种本来就是能够固氮的好树种,在广西还用来改造石灰石地形,是荒山绿化的环保树种,假设我把它种植个几万亩,树种太过于单一化,也不环保。
  有些地方,本来就是荒山秃岭,能够种上树,就已经是环保了,不要强求什么树种,如果一定要僵硬地划定生态区,允许种不许采伐,那么结果就是没有人种。
  近二十年以来很多国有林场是种多伐少,绿化了荒山,带来了经济效益,而自身没有得到相应的好处。没有好处,林农生活困难,林业投入也就后续乏力。长远来看,不环保。
  中国林地平均一年产出只有20元/亩,实在是太低了,如果提高林地效益,让林业自身能够自我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林业系统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所以中央才要冒险搞林改。


关键是之前几十年伐得太厉害,而林这个东西,要实现合理、有效的轮伐轮种又需要以年甚至十年计的时间。
我觉得,国有林场,首先应该国家来管理,提高林场职工的积极性,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另外,可以学习一些企业以林场的未来收益为基础,做股份化激励。股份化激励不是让职工和领导变成“股东”,在外企呆这些年,发现外企的股份激励机制有很多类型,我一个人就同时有四种不同的股份激励项目。可以通过设计职工之拥有“分红股权”,将林场的未来收益取一部分用于职工“分红”。划出林权给个人,我觉得远不如这种保有全部林权而只是未来少赚点钱的分红模式。同时,这里面还有一个矛盾需要解决,就是国有林场,到底是以资源保护、环境保护为目的还是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为目的?我觉得现在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明确。如果以前者为目的,那么有关部门就不该老惦记着从这林子里“赚”多少钱,林区能保有好、维护好,就是达成目的了。就应该将未来轮伐的收益,更多地用于林区职工和林场维护的费用上,同时在财政上给与更多,因为如果把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放到一个大区域的整体来看,维护林区其实是保障了其他地区的发展,财政投入是应该支出的“成本”。
我是不太满意承包经营的方式,一个地方其实只适合一类特有的林木种植,你划出5到10公顷能种什么?到最后也还是伐木卖木材以及“林产”,但人的需求是不断膨胀的。商品林的林改,我觉得也还是整体的股份制分红比小区块的“私有化”要好,你说分了林地后投入增加,但如果投入只在自己家的林地增加,占大头的国有部分还是养不好。股份也不能搞平均化,要按照个人投入的劳力、物质资料以及最终产生的效益来给。简单点说个人投入多、绩效好就多分股份。

关键是之前几十年伐得太厉害,而林这个东西,要实现合理、有效的轮伐轮种又需要以年甚至十年计的时间。
我觉得,国有林场,首先应该国家来管理,提高林场职工的积极性,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另外,可以学习一些企业以林场的未来收益为基础,做股份化激励。股份化激励不是让职工和领导变成“股东”,在外企呆这些年,发现外企的股份激励机制有很多类型,我一个人就同时有四种不同的股份激励项目。可以通过设计职工之拥有“分红股权”,将林场的未来收益取一部分用于职工“分红”。划出林权给个人,我觉得远不如这种保有全部林权而只是未来少赚点钱的分红模式。同时,这里面还有一个矛盾需要解决,就是国有林场,到底是以资源保护、环境保护为目的还是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为目的?我觉得现在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明确。如果以前者为目的,那么有关部门就不该老惦记着从这林子里“赚”多少钱,林区能保有好、维护好,就是达成目的了。就应该将未来轮伐的收益,更多地用于林区职工和林场维护的费用上,同时在财政上给与更多,因为如果把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放到一个大区域的整体来看,维护林区其实是保障了其他地区的发展,财政投入是应该支出的“成本”。
我是不太满意承包经营的方式,一个地方其实只适合一类特有的林木种植,你划出5到10公顷能种什么?到最后也还是伐木卖木材以及“林产”,但人的需求是不断膨胀的。商品林的林改,我觉得也还是整体的股份制分红比小区块的“私有化”要好,你说分了林地后投入增加,但如果投入只在自己家的林地增加,占大头的国有部分还是养不好。股份也不能搞平均化,要按照个人投入的劳力、物质资料以及最终产生的效益来给。简单点说个人投入多、绩效好就多分股份。
  林业种植周期长,投入大,产出慢。比如常见的杉木,一般种植周期长达20~30年,有些抚育不好的林地,需要40~50年。如果投入很大,可以用广东怀集县林科所的“撩壕法”。怀集县林科所于1965年和1966年在土壤干旱痔薄的山地,采用撩壕法造杉木林四十多亩,获得快速成材的效果。他们采用大撩壕和小撩壕两种方法,植造一年生杉苗。1970年底检查,1965年大撩壕造林的,平均树高十二米,胸径十八厘米,6年达到成材标准。绝对速生丰产了。
  只是撩壕法费时费工花钱,一般林场没有这么大资金可以投入。
  我国现在林业太缺乏资金,也缺乏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