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生被同村50余岁光棍汉强奸后怀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53:15
 本报讯 从去年11月份开始,12岁的淮安市楚州区女孩小玲(化名)就出现头晕、呕吐现象,家人将其带至医院检查后,发现年幼的女儿竟然已有身孕6个月。在追问之下,女孩说出了孩子的父亲是同村50多岁的光棍汉陈俊(化名)。昨天,陈俊因强奸罪被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52岁的陈俊因相貌欠佳、家境贫穷至今未婚。2007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村上闲逛的陈俊遇见同村读五年级的小玲,发现许久未见的小玲出落得愈发水灵,顿生歹念。刚好想到自己前两天逛街时买了几本漫画书,便以请小玲到他家中看漫画书为由将其骗至家里。趁小玲看书入迷之际,对她进行猥亵。见第一次小玲对他没有任何反抗,胆大妄为的陈俊便在随后的日子里以不同借口将小玲骗至家里对其实施性行为。直到去年11月份,小玲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家人将其带至医院检查后,才得知小玲已怀孕6个月了。

  在家人的追问下,小玲说出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就是同村光棍汉陈俊。愤怒的小玲家人找到陈俊责问事情怎么处理,陈俊便东拼西凑了3万元,请了位能说会道之人出面与小玲父母写下协议,让小玲将胎儿做掉,称如有后果由他负责。考虑到女儿将来的声誉,小玲的父母最终忍辱负重地接受,之后带女儿去异地的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做完手术的小玲不久便辍学,而她的家人总感觉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遂举家外出打工,但女儿却变得沉默寡言,而且时不时地发呆,考虑再三,小玲的父母最终决定在今年年初报案。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若小玲家人能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及早介入,趁着未打胎,用技术侦查手段固定胎儿与陈俊的血缘关系,那么陈俊就不止被判有期徒刑7年,他将因造成幼女怀孕的严重后果,被适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http://news.sina.com.cn/s/2010-05-15/022720275781.shtml本报讯 从去年11月份开始,12岁的淮安市楚州区女孩小玲(化名)就出现头晕、呕吐现象,家人将其带至医院检查后,发现年幼的女儿竟然已有身孕6个月。在追问之下,女孩说出了孩子的父亲是同村50多岁的光棍汉陈俊(化名)。昨天,陈俊因强奸罪被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52岁的陈俊因相貌欠佳、家境贫穷至今未婚。2007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村上闲逛的陈俊遇见同村读五年级的小玲,发现许久未见的小玲出落得愈发水灵,顿生歹念。刚好想到自己前两天逛街时买了几本漫画书,便以请小玲到他家中看漫画书为由将其骗至家里。趁小玲看书入迷之际,对她进行猥亵。见第一次小玲对他没有任何反抗,胆大妄为的陈俊便在随后的日子里以不同借口将小玲骗至家里对其实施性行为。直到去年11月份,小玲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家人将其带至医院检查后,才得知小玲已怀孕6个月了。

  在家人的追问下,小玲说出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就是同村光棍汉陈俊。愤怒的小玲家人找到陈俊责问事情怎么处理,陈俊便东拼西凑了3万元,请了位能说会道之人出面与小玲父母写下协议,让小玲将胎儿做掉,称如有后果由他负责。考虑到女儿将来的声誉,小玲的父母最终忍辱负重地接受,之后带女儿去异地的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做完手术的小玲不久便辍学,而她的家人总感觉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遂举家外出打工,但女儿却变得沉默寡言,而且时不时地发呆,考虑再三,小玲的父母最终决定在今年年初报案。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若小玲家人能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及早介入,趁着未打胎,用技术侦查手段固定胎儿与陈俊的血缘关系,那么陈俊就不止被判有期徒刑7年,他将因造成幼女怀孕的严重后果,被适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http://news.sina.com.cn/s/2010-05-15/022720275781.shtml
小孩子这辈子都有心理阴影{:3_95:}
回复 2# N等P民
  幼女被强奸,才七年,这判决真不把女人人权当回事啊。
回复 3# 新侨联委员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那个法官并没有枉法裁判
回复 4# gzxzl
  你说的对。没有采用殴打等方法,也没有造成身体器官撕裂,法官这么判也没有错,在法律框架之内。而问题就出在法律上,缺乏对受害者的关爱。
回复 5# 新侨联委员


    有你所说的情况也在这个量刑区间:啥叫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不能放抗或不知反抗。
回复 6# gzxzl
  刑罚相等。而现在过分强调给罪犯改正的机会,相反,没有强调受害者的人权。这是一个社会的集体错误。在这个错误思想的指引下,大批罪犯都从宽了,而大批受害者都从严从残酷了……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15 10:04


    这个你跟学者们扯去……立法的跟着学者走……
这垃圾都50岁了,还改正?改正了也是社会累赘!一枪子崩了对人对社会都是好事。为什么这女孩活该倒霉?凭什么?
禽兽
  别忘记,是人大制定的法律。
  人大法工委的学者们自己养尊处优,日子好过呢。普通老百姓的苦,他们没有尝到。
gzxzl 发表于 2010-5-15 10:09
  人大法工委很多学者是仿效欧美法学制度,过于宽容罪犯。如果人大法工委集体向新加坡学习,那么中国法制态度就大不一样了。
回复 12# 新侨联委员


    如果制定严厉的刑法那跟一党执政联系起来就多闲话说啦
回复 13# gzxzl
  新加坡的刑罚也很严厉,却是东南亚地区治安最稳定,社会最发展的国家。严刑峻法不等于人权灾难。相反因为制造了一个稳定的环境,新加坡社会各项事业都发展了。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15 10:51


    新加坡是个小国,又啥事最高层可以随时叫停,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这样搞就整一茶几了
  大国小国,各有自己的经验教训,全搬可笑,不学也可笑。法学专家去学习的欧美各国,都已经基本上渡过了发展中的困难阶段,社会相对稳定,要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不稳定大国,去学稳定国家的经验,不妥。
  新加坡从乱到治,经验更值得我们学习。
判的轻了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gzxzl 发表于 2010-5-15 09:21


    这小姑娘才12岁,应该是属于从重处罚,起码得判8年才行
回复 19# ppkshock


    说句老实话,从轻从重都是玩文字游戏,从轻不见得判三年,判五年从重也不见得判9.10年这个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的范围,法官说了算。
商量商量,10年吧[:a8:]
这个应该是死刑吧
悲剧
这王八蛋,这种人不崩了还要崩谁?

话说我看成了,同村50余光棍。。。。。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15 10:58


   说的好,中国今天到底是“盛世”还是“乱世”,这是制订一切法律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