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自愿与少年发生关系怀孕 少年被判强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16:17
北方网10月13日报道 宁河县某村一男孩和一女孩谈恋爱,偷吃了禁果导致女孩怀孕。因为女孩与男孩发生性关系时还不足14周岁,男孩成为被告,难逃制裁。日前,宁河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男孩有期徒刑8年,同时赔偿女方经济损失2200多元。男孩虽认罪,但认为8年刑期太长,希望二审法院能改判,天津市二中院将择期审理此案。

  事件回放

  偷吃禁果引起轩然大波

偷吃禁果时,男孩18岁零3个月,女孩差一个多月满14周岁。二人有了第一次,又有第二次……4天之内多次发生关系后,女孩怀孕了!最终,女孩去医院做了流产,男孩去警方投案自首。男孩说:“当初我并不知道女孩的确切年龄,她长得较成熟。”

  法庭焦点

  法不容情男孩面临监禁

一审时,公诉人进行指控说:“他以搞对象为由,多次与幼女发生两性关系,造成其怀孕。”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特别强调,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将被视为强奸。

  辩护人提出,男孩有很多值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两个孩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没有暴力、强迫等行为,情节较轻,且男孩没有前科,认罪态度好。”这些辩护意见均被采纳,但男孩还是被以强奸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说理说法

  奸淫幼女与“自愿”无关

  宁河县法院在对男孩的判决书中附上了他们判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均属“奸淫”。

在上诉中,男孩陈述:除了在一审时辩护人提及的理由外,男孩称,他与女孩发生的纯系恋爱时的性行为,虽然被害人年龄不满14周岁,他要对此承担刑事责任,但此行为与一般强奸罪相比较轻。而且,案发后女孩一再向司法机关表示,她仍愿意与男孩保持恋爱关系,直到结为夫妻,一审法院判其8年过重。

  话题延伸

  怎样去爱很严肃

随着网络的普及、观念的开放、生理成熟年龄提前等原因,少男少女偷吃禁果的时间越来越早。近年来,少女怀孕、人流、堕胎的人数在增多,很多社会学家、教育学家呼吁对青少年加强性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本市一位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认为,在加强对少男少女的性生理、心理教育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爱一个人没有错,但怎么爱是个很严肃的问题。爱一个人,一定要知道其生日,不能早吃禁果,否则将遗恨终生。北方网10月13日报道 宁河县某村一男孩和一女孩谈恋爱,偷吃了禁果导致女孩怀孕。因为女孩与男孩发生性关系时还不足14周岁,男孩成为被告,难逃制裁。日前,宁河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男孩有期徒刑8年,同时赔偿女方经济损失2200多元。男孩虽认罪,但认为8年刑期太长,希望二审法院能改判,天津市二中院将择期审理此案。

  事件回放

  偷吃禁果引起轩然大波

偷吃禁果时,男孩18岁零3个月,女孩差一个多月满14周岁。二人有了第一次,又有第二次……4天之内多次发生关系后,女孩怀孕了!最终,女孩去医院做了流产,男孩去警方投案自首。男孩说:“当初我并不知道女孩的确切年龄,她长得较成熟。”

  法庭焦点

  法不容情男孩面临监禁

一审时,公诉人进行指控说:“他以搞对象为由,多次与幼女发生两性关系,造成其怀孕。”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特别强调,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将被视为强奸。

  辩护人提出,男孩有很多值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两个孩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没有暴力、强迫等行为,情节较轻,且男孩没有前科,认罪态度好。”这些辩护意见均被采纳,但男孩还是被以强奸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说理说法

  奸淫幼女与“自愿”无关

  宁河县法院在对男孩的判决书中附上了他们判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均属“奸淫”。

在上诉中,男孩陈述:除了在一审时辩护人提及的理由外,男孩称,他与女孩发生的纯系恋爱时的性行为,虽然被害人年龄不满14周岁,他要对此承担刑事责任,但此行为与一般强奸罪相比较轻。而且,案发后女孩一再向司法机关表示,她仍愿意与男孩保持恋爱关系,直到结为夫妻,一审法院判其8年过重。

  话题延伸

  怎样去爱很严肃

随着网络的普及、观念的开放、生理成熟年龄提前等原因,少男少女偷吃禁果的时间越来越早。近年来,少女怀孕、人流、堕胎的人数在增多,很多社会学家、教育学家呼吁对青少年加强性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本市一位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认为,在加强对少男少女的性生理、心理教育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爱一个人没有错,但怎么爱是个很严肃的问题。爱一个人,一定要知道其生日,不能早吃禁果,否则将遗恨终生。
是不是应该改一下法律啊
现在大部分14岁的姑娘已经很成熟了
毛子好像13岁就可以结婚了[:a7:]
现在法律不是说这种情况不算吗?
建立陪审团很必要。
“案发后女孩一再向司法机关表示,她仍愿意与男孩保持恋爱关系,直到结为夫妻,一审法院判其8年过重。”
当事人有如此表示,俺也觉得可以适当考虑减刑,六年可以了,男孩出狱女孩正好到法定结婚年龄,比较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D :D :D
罗利啊,
重了,法律也有缺失
不知楼上所言罗利素虾米意思[:a1:] [:a1:] [:a1:]
男方确不知情的不算QJ?当时还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原帖由 但愿海波平 于 2008-10-14 08:38 发表
男方确不知情的不算QJ?当时还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这一条就真的不好把握,怎么样才算真的不知情,不可能让所有的女孩天天都拿个身份证,户口簿吧.
15岁以下,不论自愿与否,都算强奸。
原帖由 校刀手 于 2008-10-14 08:25 发表
“案发后女孩一再向司法机关表示,她仍愿意与男孩保持恋爱关系,直到结为夫妻,一审法院判其8年过重。”
当事人有如此表示,俺也觉得可以适当考虑减刑,六年可以了,男孩出狱女孩正好到法定结婚年龄,比较符合以人为 ...



出发点是善意的。但是问题是6年或者8年后,这对男女的感情还会像现在这般吗?随着外部大环境的改变,人的情感有时候也是会发生变化的。法院出于保护女性的需要,对此类案件予以重判,也是应该的。即可能有误判,但是通过这种重判,来制止此类社会风气(未成年人)的蔓延。
初中时搞普法教育,映像最深的就是“同不满14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算强奸”:L 这小伙子可惜了,关到成年就放人好了
原帖由 sunyemao 于 2008-10-14 09:06 发表
呵呵,最高罚的那条解释被全国妇联和团委抗议掉啦,呵呵,偷偷的下发通知停止适用,害的大家都不知道。

啊?从来不知道这条解释停掉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毕业前老师还是讲这条司法解释的。
法怎么定就怎么判。有法必依。法律定的是不是合理又不是在法院扯得。米帝德州几个黄毛小子偷几个面包人家毙了还不是没事,因为法律就这么规定的。觉得不合理回立法机构讨论去,关法院毛事。:D
小屁孩懂什么,就该是强奸,还以后要结婚.
说出来猪都不信
15岁以下,不论自愿与否,都算强奸。:handshake
14周岁是划分幼女的界线.

去年还是前年的那个"偶尔"解释今天才知道被废了,还好没在这段犯事,要不可真是冤啊:Q
13楼的说得在理~~~~~~
13楼的说得在理~~~~~~
这个案子判的有失偏颇,我国刑法规定”与15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视同强奸。”但我国司法解释也补充说明了:如果男方不知女方年龄,从外观上也看不出是幼女,而双方又自愿在一起,应加强教育,可以从轻或不予处罚。这个男孩判8年偏重了。
原帖由 lich_jin 于 2008-10-14 12:01 发表
这个案子判的有失偏颇,我国刑法规定”与15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视同强奸。”但我国司法解释也补充说明了:如果男方不知女方年龄,从外观上也看不出是幼女,而双方又自愿在一起,应加强教育,可以 ...

这个解释看起来不好操作,比如是否真知年龄,外观上是否幼女之类的,没有标准,不利于实际操作。
原帖由 bnu630 于 2008-10-14 12:29 发表

这个解释看起来不好操作,比如是否真知年龄,外观上是否幼女之类的,没有标准,不利于实际操作。

所谓的自由裁量权咯
十四年龄限制偏低了,十五岁比较好。
最终,女孩去医院做了流产,男孩去警方投案自首。
这真是的,自首干吗?不自首不是都挺好的吗:L
异性发生性关系算强奸”这才对!!:D
有同十四周岁以下男孩发生性关系视为强奸这条没?
小男孩被别人强奸了怎么办?
重罚他一个,可以挽救无数幼龄少女的幸福,值。
男的大了3个月,女的小了几个月。这事早发生3个月没事,晚几个月也没事。

不过8年确实重了,3年足以。
如果是十四岁以下的小男孩,只能按猥亵罪从重处理。。。。咳谁要是男的啊
13岁姑娘的小阴道能插进去?
我对25岁以下的都完全没有性趣。
又他妈的想起来那个禽兽教师了,强奸了八个才判5年,还有两个是未满十四岁的,这个自愿的判八年:Q :Q

妈的,那个禽兽教师给我带来的阴影是抹不去了
男孩18岁零3个月.QJ没问题.
QJ幼女,主观上是明知或应知不满14,仍与之发生关系.如果确实无法判断,则不应认定.
依法办事吧
不是晚几个月,早几个月的问题,他们认为只要你情我愿就行,心里根本没有强奸这种意识……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14 19:28 发表
又他妈的想起来那个禽兽教师了,强奸了八个才判5年,还有两个是未满十四岁的,这个自愿的判八年:Q :Q

妈的,那个禽兽教师给我带来的阴影是抹不去了

转进。
这男孩被法律QJ了:Q
如果那男孩才12岁~~~~就是受害人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