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居住证分裂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00:22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 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让人不解的是,此一规定不仅“雷人”,而且严重违法。《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而《劳动法》也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大家同为中国公民,同在中国境内,却被禁止自由流动。昆明的相关规定显然与宪法相背离,而且用罚款来限制单位聘用、房东出租给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让人倍感荒谬之余,也不得不怀疑制定该规定的官员有多无知。

一个城市流动人口越多,就越难以管理,无疑会给地方政府城市管理带来压力。但是,以居住证来限制流动人口,会将城市和外界隔离,给予外界“排外”的印象,不利于城市建设和投资环境。

我们都知道,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为了生活而奔波的农民工兄弟,他们以低廉的工资干着最辛苦的工作,是中国繁华背后默默的“都市挑砖者”。用居住证进行限制,显然是将他们“隔离”,这也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

更令人诧异的是,昆明的草案里还明确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 如果说前面是“隔离”外地人,现在则是歧视起非本地的本国公民了。

这条“外籍人士除外”条例也拨动了不少国人敏感的神经。我们不禁要质疑,难道流动人口没有国民待遇?难道合法纳税的中国公民待遇不如外籍人士?我们的确存在着这样的民族性格:对同胞冷酷,对外人宽容忍让。在美国海关,本国公民优先,外国人靠后;日本也是如此,永远把本国公民放第一位,因为本国公民才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而我们国家基于文化传统,总是让外国人优先,但是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公民,如何赢得他人的尊重?

加拿大政府没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保持自由人口流动原则,公民和移民可以在国内任何地方定居,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不仅如此,加拿大对待“黑户”也很宽容。加拿大是移民国家,难免有大量的偷渡人口,在加国最大的多伦多市,警方最近几年在执行一项内部共识—“不问不说”政策。即在外巡逻或遇见报警等,不问对方是否有合法居留身份,警方执行这项政策是因为害怕某些人因为是“黑户”,怕被遣送而不敢报警而自身受伤害。

对于负责的地方政府来说,管理城市的首要并非是有无居留证,而是保证公平公正、保证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昆明也并非完全排外,昆明市今年年初曾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规定只需人均购房面积不低于22.72平方米,且是房屋产权人实际居住的合法住宅,即可落户。这些做法难免有“嫌贫爱富”之嫌,一面向弱势群体开刀,一面又用落户来鼓励外来人口买房。这样既展现了政绩,给予外界“优秀”的户籍管理绩效,一方面又促进了本地经济,可谓“一举两得”。

其实,“居住证风波”不仅在昆明有,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时有发生,其根本问题还是牵扯到户籍改革。只有通过立法推动户籍改革,才可以实现公民身份的彻底、全面平等,避免歧视造成社会的分裂。温家宝总理曾说: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如果没有户籍改革,使人们平等地享受福利,便永远无法实现政府“公平”的承诺。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 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让人不解的是,此一规定不仅“雷人”,而且严重违法。《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而《劳动法》也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大家同为中国公民,同在中国境内,却被禁止自由流动。昆明的相关规定显然与宪法相背离,而且用罚款来限制单位聘用、房东出租给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让人倍感荒谬之余,也不得不怀疑制定该规定的官员有多无知。

一个城市流动人口越多,就越难以管理,无疑会给地方政府城市管理带来压力。但是,以居住证来限制流动人口,会将城市和外界隔离,给予外界“排外”的印象,不利于城市建设和投资环境。

我们都知道,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为了生活而奔波的农民工兄弟,他们以低廉的工资干着最辛苦的工作,是中国繁华背后默默的“都市挑砖者”。用居住证进行限制,显然是将他们“隔离”,这也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

更令人诧异的是,昆明的草案里还明确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 如果说前面是“隔离”外地人,现在则是歧视起非本地的本国公民了。

这条“外籍人士除外”条例也拨动了不少国人敏感的神经。我们不禁要质疑,难道流动人口没有国民待遇?难道合法纳税的中国公民待遇不如外籍人士?我们的确存在着这样的民族性格:对同胞冷酷,对外人宽容忍让。在美国海关,本国公民优先,外国人靠后;日本也是如此,永远把本国公民放第一位,因为本国公民才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而我们国家基于文化传统,总是让外国人优先,但是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公民,如何赢得他人的尊重?

加拿大政府没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保持自由人口流动原则,公民和移民可以在国内任何地方定居,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不仅如此,加拿大对待“黑户”也很宽容。加拿大是移民国家,难免有大量的偷渡人口,在加国最大的多伦多市,警方最近几年在执行一项内部共识—“不问不说”政策。即在外巡逻或遇见报警等,不问对方是否有合法居留身份,警方执行这项政策是因为害怕某些人因为是“黑户”,怕被遣送而不敢报警而自身受伤害。

对于负责的地方政府来说,管理城市的首要并非是有无居留证,而是保证公平公正、保证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昆明也并非完全排外,昆明市今年年初曾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规定只需人均购房面积不低于22.72平方米,且是房屋产权人实际居住的合法住宅,即可落户。这些做法难免有“嫌贫爱富”之嫌,一面向弱势群体开刀,一面又用落户来鼓励外来人口买房。这样既展现了政绩,给予外界“优秀”的户籍管理绩效,一方面又促进了本地经济,可谓“一举两得”。

其实,“居住证风波”不仅在昆明有,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时有发生,其根本问题还是牵扯到户籍改革。只有通过立法推动户籍改革,才可以实现公民身份的彻底、全面平等,避免歧视造成社会的分裂。温家宝总理曾说: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如果没有户籍改革,使人们平等地享受福利,便永远无法实现政府“公平”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