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警察也不会怜香惜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6:38:45
台一槟榔西施因穿着清凉 遭警察过肩摔~汗~警察也不会怜香惜玉!!
台一槟榔西施因穿着清凉 遭警察过肩摔~汗~警察也不会怜香惜玉!!
大声和警察争吵 -- disorderly conduct;跟警察动手 -- assault and battery。。。;P
想象得出闽南话对骂的样子~~~
双筒 发表于 2010-4-8 20:33


    跟警察拍桌子---跟警察推搡---果然杯具啊。
可怜的美女,真可怜!
好还没在倒地后再跺几脚。
这个在槟榔西施里面……其实穿的算多的吧?
是不是警察嫌她穿多了“影响市容”?





估计是穿多了
也没个看场子的爷们手拿砍刀出来救美。。。:lol
想当年,爷横扫两条街小发廊,挨家砸镜子、砸玻璃窗,没收按摩床、椅子、桌子,
发廊妹有一个算一个全部带回派出所关一宿,后面城管、工商接着贴封条。。。。:D

整两回,社会秩序得到了有效净化,人民又能安居乐业。
(这两条街一条里面有个中学,一条里面有个小学)
.........槟榔西施.......小妹子杯具了!
典型穿太多了……
槟榔不喜欢。
这就叫过肩摔? 只是脚下使拌吧
人家都说了是侧摔,LZ标题党
ww警察业务素质不错,侧摔,然后利落的把槟榔西施压在身下...
这鸟人就是找机会跟西施有个身体接触
呃……是不是因为要收钱 所以……
{:wuyu:}记得台湾出过规定限制所谓“槟榔西施”的穿着问题,因为有司机开车时因只顾观看槟榔西施而忽略了驾车的安全,从此导致了很多的交通意外,曾有槟榔西施因而被控告谋杀。在2002年,地方政府开始禁止穿著过于暴露的槟榔西施,最先是台北市,然后桃园县。到了2004年,在台北一带已找不到槟榔西施,她们在台中和台南,高雄,一带都找到,但已不再像过去穿著暴露了,(也有的店却更加暴露)。所以这个警察并非无理取闹,而是时出有因。

顺便说下,槟榔西施有些真的很PP的。
alex182 发表于 2010-4-8 22:04
你难不成也小妹子见一个摔一个?擒拿格斗是不是用全了?{:3_80:}
有个问题,西施们不冷吗?
dddncjx 发表于 2010-4-9 10:54


    看看地图 台湾那地方

{:2_72:}{:2_72:}{:2_72:}
此MM长得还不错,一大早起来打开电视机就看到这新闻,还说她因此名声大噪,就此火了。
alex182 发表于 2010-4-8 22:04


     兄弟!不能这么玩!早些时候,我们这一分局的中队抓的小妹妹!因害怕被家长学校知道,跳楼!还好人么事,不然就麻烦了........这年头,还是要把她们当人看的!俗话说的好,笑贫不笑娼么.........
我看现在都笑不得!
alex182 发表于 2010-4-8 09:04
{:jian:}摔坏了带回家……
MD 外国警察打人 人人看热闹 顶多讲挨打的杯具
换做是中国警察打人 一帮网民就要犬吠了

真不懂是什么嘴脸
回复 27# asilong


    WW是外国?这是原则错误
xiaoshe1232003 发表于 2010-4-9 10:45

那些丝袜阿姨实在摔不太动。。。{:3_82:}
8过,凭偶等正气凛然、人多势众,任她是何妖魔鬼怪、神鬼妖狐断不敢冒然拒阻之!{:qiliang:}
乃不知道,拉出来半条街蹲一排挨个上铐、拍照那场面何等壮观~~引来围观与110无数!
第二天感谢信、锦旗如雪片般飞来。。。
在中国 女子的家人肯定要哭哭啼啼抬着女子到当地政府静坐下访了(装骨折都好 都要抬着去 还要打一身绷带)
然后就是公安局对当事民警进行高调处理 政府对这女人进行赔偿
实际上我们的民主早就走在世界前列了!!

不过视频也看得出人家的警察战术意识和素养就是好 要么不动手 一出手就要彻底控制
swat-team 发表于 2010-4-9 13:43

偶们这地势偏远,黑恶势力还没有成型,绝无30以下未婚妇女做发廊妹,至多有7、8个看场子的老爷们。
偶新奇的是,这行业发展极快,比如一条街要拆迁,贴上告示后,不出一礼拜,就能出来3、4家小发廊,
再不理,至多一个月,就能铺半条街,如果长时间不管,半年内肯定会繁衍出黑社会来。
偶说打的两条街也就3个月的时间就目不忍睹了,学校、家长、居民、大代表都写过举报信。
常规手段打击也很难抓到现行,是时恰逢某国际体育盛会在偶们这小地方举办,上级限期督办,于是只能动用这种非常手段。。。。
alex182 发表于 2010-4-9 21:50


    哎!咋回事阿?怎么会这样!我第一次听说哦!out了

这叫什么事啊!
台湾舆论也是喜欢捣糨糊哦
swat-team 发表于 2010-4-9 22:03

砸些不值钱的道具、造势,不打人,文明执法粉重要!!!:lol
发廊女抓进来也是每人发张纸,发个笔写认识,不低于2000字,
乃想啊,这些根本没念过几年书的妇女这任务够她们完成一个礼拜的,
所以一般写不到200字就能被放走了,当然那是在晚上12点左右。
还敢在橱窗里卖大腿就再抓来写认识,不会写就让边上学校的老师组织学生来教她们写,
顺便也给学生上法制课,不用说学生们也知道这些蹲在派出所的人是什么货色。

其实学生是不怕见到这些丑恶现象的,关键得有人引导,
与其让他们天天上学见到这些丝袜阿姨,不如有人明确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丑恶。
一方面震慑了丑恶现象,一方面展示了成果,一方面教育了学生。
这个,警察太狠心了,我就下不了手啊
alex182 发表于 2010-4-9 21:43
怎么说的跟当年茅山蜀山道士集体出动抓妖一样{:wu:}
不过累们还是辛苦了,这些阿姨确实有伤风化,记得偶们这里以前也这样,很多丝袜阿姨穿着很简单的衣服坐在粉红灯小屋里冲路人笑……
alex182 发表于 2010-4-9 22:18
偶有个小疑问啊,万一在学生兄教阿姨写字的途中,阿姨趁机勾搭学生拉活怎么办{:lei:}
xiaoshe1232003 发表于 2010-4-9 23:40

那就不是违法了,是弱智吧,这心也太宽了。。。:L
alex182 发表于 2010-4-9 23:47
这有什么 要把握一切机会嘛{:jian:}
xiaoshe1232003 发表于 2010-4-9 23:49

乃见过古代淫妇游街还顺带拉生意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