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区交通整治第一天 五城区查处交通违法6852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6:40:12
http://news.fznews.com.cn/yw/201 ... NBqHTzy225740.shtml

6日,是个雨天,也是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第一天。在雨中,五城区民警在辖区各重点路口路段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当天,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和马尾五城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852起,其中机动车交通违法4857起(7人因闯关或无证驾车被拘留),非机动车2995起。

  6日,记者跟随民警一起,亲身感受整治活动,发现在整治过程中,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摩托车闯禁行、超载、酒后驾车等交通乱象仍然存在。警方表示,各城区派出所将针对辖区特点,继续加大夜间查纠力度,全天候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火车站附近,两辆摩托车各有3项违法

  6日上午10时整,记者跟随晋安公安分局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附近开展交通整治行动。

  10时30分,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L69834的摩托车,北往南行驶至西园东浦路时,因安装了斗篷被民警拦下。经查,该车还犯了故意遮挡号牌、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发现,该车后车牌上方放置了不少物品,使得“赣L”字样被遮挡。民警表示,以东浦路为界,外地号牌摩托车不允许进入市区,因此该车属于闯禁行,还故意遮挡号牌、安装斗篷。随后,驾驶人张某被警方依法予以处罚:遮挡号牌扣6分、罚款200元;安装斗篷罚款200元并强令拆除;闯禁行扣3分、罚款150元。 

11时1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赣E33J49的摩托车北往南驶进火车站公交总站时,因安装了斗篷被警方保安员拦下,可就在保安员已握住车摆头时,驾驶人却仍加速行驶冲关,硬是拖着保安员行驶了近50米。直到民警火速上前强行拔下摩托车火塞使得车辆无法行驶后,驾驶人才被迫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为套牌车辆,该号牌为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所有。随后,驾驶人徐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违反禁令标志、安装斗篷被警方分别依法处以扣12分、罚款1500元,扣3分、罚款150元,强制拆除斗篷、罚款200元并暂扣车辆。

  六一环岛立交桥下,司机开车打电话不知所“错”

  6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鼓楼公安分局水部派出所辖区的六一环岛桥下,3名民警正在沃尔玛出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纠。
短短10分钟,执勤民警就拦下了3辆小车,3名司机均未系安全带,民警对司机进行了教育,并处罚款100元。   
  此后,3名民警和6个保安分3组,除了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外,还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乱穿马路的行人进行劝导。在民警和保安的努力下,平日里显得有点乱的六一环岛立交桥下交通秩序井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

  但是,记者同时发现,在民警执勤过程中,还是有小车司机在禁鸣喇叭路段鸣喇叭,或者开车打手机,在被民警拦下以后,还不知道自己哪里违规。民警先后对3名乱鸣喇叭的司机罚款20元,对开车打手机的司机扣2分、罚款50元。

下午3时32分,一辆车牌号为闽A33788的红色小轿车试图左转逆行,违法掉头,被民警及时劝止。
  5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闽ABA109的丰田小轿车又试图往左边车道逆行,此时左边车道上已有几十辆汽车排着长队等候绿灯且即将启动,这辆丰田小轿车极有可能与左边来车相撞,情况非常危险,民警马上对司机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其后倒按道行驶,并对其进行了教育。   

  记者现场目击发现,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6日下午3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闽A32864的“摩的”司机在雨中竟载了两名乘客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其中一名乘客为6岁左右的小男孩,另一名乘客为一位妇女。民警当场指出,这种超载行为尤其是在雨天非常危险。民警随即对“摩的”司机按照二轮摩托车载人超载的相关规定处罚200元。

  随后,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NY489的八县牌摩托车闯禁行,当即予以扣车15天、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

     此外,记者在现场还看到一些电动车违规载人的情况,民警当场对车主进行教育,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程仁山 李智勇 实习生 林蕾 董柳 池远/文 叶义斌 俞松/摄 通讯员 雷国忠 高艳艳)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汽车时,应自觉系好安全带。交巡警部门提供的一份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南二环与则徐大道交叉路口,5分钟内两辆小车试图逆行

  6日下午,记者跟随仓山公安分局盖山派出所民警在南二环与则徐大道交叉路口“蹲点”,在短短半小时内,民警和记者就发现了10起交通违法行为。 http://news.fznews.com.cn/yw/201 ... NBqHTzy225740.shtml

6日,是个雨天,也是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第一天。在雨中,五城区民警在辖区各重点路口路段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当天,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和马尾五城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852起,其中机动车交通违法4857起(7人因闯关或无证驾车被拘留),非机动车2995起。

  6日,记者跟随民警一起,亲身感受整治活动,发现在整治过程中,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摩托车闯禁行、超载、酒后驾车等交通乱象仍然存在。警方表示,各城区派出所将针对辖区特点,继续加大夜间查纠力度,全天候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火车站附近,两辆摩托车各有3项违法

  6日上午10时整,记者跟随晋安公安分局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附近开展交通整治行动。

  10时30分,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L69834的摩托车,北往南行驶至西园东浦路时,因安装了斗篷被民警拦下。经查,该车还犯了故意遮挡号牌、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发现,该车后车牌上方放置了不少物品,使得“赣L”字样被遮挡。民警表示,以东浦路为界,外地号牌摩托车不允许进入市区,因此该车属于闯禁行,还故意遮挡号牌、安装斗篷。随后,驾驶人张某被警方依法予以处罚:遮挡号牌扣6分、罚款200元;安装斗篷罚款200元并强令拆除;闯禁行扣3分、罚款150元。 

11时1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赣E33J49的摩托车北往南驶进火车站公交总站时,因安装了斗篷被警方保安员拦下,可就在保安员已握住车摆头时,驾驶人却仍加速行驶冲关,硬是拖着保安员行驶了近50米。直到民警火速上前强行拔下摩托车火塞使得车辆无法行驶后,驾驶人才被迫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为套牌车辆,该号牌为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所有。随后,驾驶人徐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违反禁令标志、安装斗篷被警方分别依法处以扣12分、罚款1500元,扣3分、罚款150元,强制拆除斗篷、罚款200元并暂扣车辆。

  六一环岛立交桥下,司机开车打电话不知所“错”

  6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鼓楼公安分局水部派出所辖区的六一环岛桥下,3名民警正在沃尔玛出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纠。
短短10分钟,执勤民警就拦下了3辆小车,3名司机均未系安全带,民警对司机进行了教育,并处罚款100元。   
  此后,3名民警和6个保安分3组,除了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外,还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乱穿马路的行人进行劝导。在民警和保安的努力下,平日里显得有点乱的六一环岛立交桥下交通秩序井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

  但是,记者同时发现,在民警执勤过程中,还是有小车司机在禁鸣喇叭路段鸣喇叭,或者开车打手机,在被民警拦下以后,还不知道自己哪里违规。民警先后对3名乱鸣喇叭的司机罚款20元,对开车打手机的司机扣2分、罚款50元。

下午3时32分,一辆车牌号为闽A33788的红色小轿车试图左转逆行,违法掉头,被民警及时劝止。
  5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闽ABA109的丰田小轿车又试图往左边车道逆行,此时左边车道上已有几十辆汽车排着长队等候绿灯且即将启动,这辆丰田小轿车极有可能与左边来车相撞,情况非常危险,民警马上对司机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其后倒按道行驶,并对其进行了教育。   

  记者现场目击发现,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6日下午3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闽A32864的“摩的”司机在雨中竟载了两名乘客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其中一名乘客为6岁左右的小男孩,另一名乘客为一位妇女。民警当场指出,这种超载行为尤其是在雨天非常危险。民警随即对“摩的”司机按照二轮摩托车载人超载的相关规定处罚200元。

  随后,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NY489的八县牌摩托车闯禁行,当即予以扣车15天、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

     此外,记者在现场还看到一些电动车违规载人的情况,民警当场对车主进行教育,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程仁山 李智勇 实习生 林蕾 董柳 池远/文 叶义斌 俞松/摄 通讯员 雷国忠 高艳艳)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汽车时,应自觉系好安全带。交巡警部门提供的一份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南二环与则徐大道交叉路口,5分钟内两辆小车试图逆行

  6日下午,记者跟随仓山公安分局盖山派出所民警在南二环与则徐大道交叉路口“蹲点”,在短短半小时内,民警和记者就发现了10起交通违法行为。
能不能坚持下去是个问题。

如果能坚持半年,才会有实际的效果。
以我国人民的交通意识,坚持半年后,从不坚持的第一天开始,
又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