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弘信期货之争--财经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3:37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 ... 10-03-28&cl=106
权斗弘信期货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10年03月29日  共有 13 条点评
打印
推荐
收藏
RSS
分享
  Linkedin

  Facebook

  Mixx

  Yahoo Buzz
  Twitter

  豆瓣网 字号:
在对一家民营期货经纪公司重组权的争夺中,为何频现官商之手

《财经》记者 张鹭

  2010年3月4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青岛商人隋志先诉中国证监会案。

  半年前,2009年7月28日,因净资本未达标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补足差额,证监会向隋志先名下的青岛弘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弘信期货)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撤销其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并关闭所有分支机构。

  隋志先在起诉状中称,该行政决定依据事实有误,且证监会下属机构青岛市证监局存在故意拒绝弘信期货在规定期限内补足资本金的行为,请求法院撤销上述决定书,恢复其期货经营资格。

  官司背后另有曲折。弘信期货净资本未达标,源于2008年11月被关联企业拆借资金后,净资本低于1500万元的规定底线。而在法定期限内,意欲调动资金弥补的隋志先“恰巧”被一家有生意往来的企业起诉,导致弘信期货及隋名下其他企业的资产均被冻结,无力自行解套。

  多方筹措凑到资金的隋志先,2009年2月前往青岛市证监局补足资本金,此举遭到后者拒绝,直接导致弘信期货未能在整改期限内补足资本金而被撤销资格。

  2008年8月起,为缓解资金链压力,弘信期货曾寻求企业重组以引入外部资金,由此引发青岛市政府、各潜在重组方以及隋志先对弘信期货重组权的争夺战——重组的关键点在于期货牌照的归属。一个大背景是,随着金融期货时代到来,股指期货开放在即,期货公司业务量见涨。目前,青岛本地硕果独存的期货经纪公司正是弘信期货。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表现出强烈的关心。

  青岛市政府属意的接手者,包括交通银行控股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交银国际)以及一家在青岛官场颇有人脉的民企。由于在股权转让价格上的预期差异悬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而身为公司法人代表与实际大股东,隋志先却失去了重组的自主权。《财经》记者的调查表明,弘信期货在重组过程中,青岛市有关部门曾动用警力等手段。

  随着去年7月证监会处罚书的下达,相关部门对重组的关心已然降温。弘信期货的故事里,多处可见地方官员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之手。

  受陷“反担保”

  2008年11月,因弘信期货股东青岛保税区福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福尔斯特公司)一笔600万美元的农行授信到期,隋志先拆借弘信期货自有资金630万元垫付银行款项。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该笔借款若在20天内归还,便属合规,一旦超期则被视为违规操作。隋当时的计划是,月底前,该笔银行授信批复后即可归还。

  隋志先控制着弘信期货86.80%的股份。这部分的股权结构是:青岛盛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盛安投资)出资1600万元占股49.13%、福尔斯特公司出资310万元占股9.52%,以及另外三家公司占有其他股份。这五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隋志先。

  如此安排是为了2006年隋接手弘信期货时快速通过审批。当时证监会的政策为,期货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大股东必须由证监会审批,占股10%以下的小股东可由青岛市证监局审批。

  一纸“恰逢其时”的诉状中断了隋志先的还款计划。2008年11月25日,青岛保税区森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森泰达公司)以帮助隋名下的黄海轮胎厂偿还了中国银行城阳支行4000万元贷款为由,在青岛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弘信期货等关联公司为黄海轮胎厂提供过反担保,关联公司被同列被告,被冻结相应财产和银行账户。弘信期货由此被卷入其中。

  一切似乎有备而来。在起诉的前夜,2008年11月24日晚间,森泰达公司才与黄海轮胎厂、盛安投资、青岛大业集团有限公司(盛安投资大股东)、福尔斯特公司、弘信期货以及隋志先签订了为森泰达公司在中国银行给黄海轮胎厂提供1.4亿元授信担保的反担保协议。

  而证监会明确禁止期货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起先隋志先并不愿让弘信期货卷入此反担保协议。但在中国银行方面希望追加弘信期货作为担保方的要求下,隋作出折中决定:上述反担保协议的七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弘信期货只作为知情方,不作为担保方。在该协议落款处,弘信期货的位置亦未盖公司公章,而是代之以法人代表隋志先的个人私章。

  森泰达公司起诉动机目前未知。隋志先提及,该公司法人代表秦龙曾于2007年希望以800万元入股弘信期货成为小股东,但被隋拒绝。

  此前2008年8月26日,隋志先通过福尔斯特公司开具了90天承兑付给客户森泰达公司68.75万美元的橡胶款,但后者一直未提货,这直接导致了隋的资金紧张,随后拆借事件发生,弘信期货净资本短缺,森泰达公司的起诉又令所有关联企业的资产被冻结,一环套一环,弘信期货为绳结所在。

  此后,弘信期货曾向受理此案的青岛市南区法院提出,根据反担保补充协议,其仅为知情方而非担保方,且未盖公司公章,因此弘信期货的担保行为并无法律效力。后者回应,此为事实担保,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期货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元。

  弘信期货在2008年11月借款630万元给福尔斯特公司后,其净资本降至1450.69万元。此后,受森泰达公司起诉黄海轮胎厂影响,中国银行城阳支行亦于2009年1月7日对其授信的黄海轮胎厂及弘信期货等公司提起诉讼,并冻结相应资产和银行账户。弘信期货在工商银行的661万元资金亦被冻结,导致其净资本进一步减少。

  这些情况通过弘信期货报送的净资本计算表,为青岛市证监局、青岛市金融办知悉。此事从此进入青岛市政府的视野。

  半路“程咬金”

  在2008年再度获得青岛市相关部门垂青前,弘信期货国有企业的身份其实直到2006年才失去。成立于1997年的弘信期货注册资本3256.382万元,其股权结构为:青岛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青岛弘信公司出资2826.382万元占股86.80%,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60万元,青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出资70万元,后三家小股东共占13.21%。

  受期货业长年低迷的影响,弘信期货的国有生涯并不好过。1995年至2000年,针对当时期货业投机盛行、庄家操纵市场等现象,国家对期货业实施清理整顿。受此影响,国内期货公司更类似证券营业部代理业务的公司,诸多业务无法开展。业务单一导致收入来源单一,即主要是客户交易的手续费,激烈竞争下期货公司不得不竞相降价,因此投资回报率整体不高。

  其间,青岛市国资委曾计划将每年亏损数百万元的弘信期货出售,但直到2006年3月,青岛弘信公司持有的弘信期货86.80%国有股权才得以公开挂牌转让,青岛当地企业黄海轮胎厂法人代表隋志先作为惟一的竞争者摘牌成功。隋接手时,弘信期货已资不抵债。

  1964年出生的隋志先,深耕橡胶行业多年,在海南和东南亚等原材料产地资源颇丰,在青岛这个国内橡胶加工业集中的地区也拥有多家橡胶类公司。作为弘信期货早批客户,他迷上了炒期货,更进一步希望能入主期货公司,2006年终于适逢其时。

  控股弘信期货后隋志先对此寄予厚望,他将公司的交易大厅从原来一间不足300平方米的租赁房,搬到市政府对面的颐和国际大厦,并升级期货交易系统。民营化之后的弘信期货,交易量在全国约170家期货公司中排名中游。

  青岛市最多时曾有七家法人制期货公司,后来或关闭或卖出,只剩弘信期货硕果仅存。而至目前为止,包括弘信期货在内,山东省也只有两家法人制期货公司。

  在隋志先控制弘信期货后两年,期货业峰回路转。2008年6月,弘信期货拿到了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资格。一个月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中国期货市场迎来金融期货时代,即将开放的股指期货将大大拓展期货公司的业务量。在期货业走向复苏的情况下,一方面由于证监会早已明确不再审批新的期货公司,另一方面股指期货只能由期货公司独营,这导致期货公司壳资源开始变得紧俏。

  2008年8月,感到资金链吃紧的隋志先,曾与交通银行控股的交银国际探讨51%股权转让事宜。初期交行青岛分行行长陆涛曾出面邀请弘信期货高管去上海总部洽谈。双方多次在青岛、上海会谈细节显示,当时弘信期货报价为溢价5100万元。交行方面则认为报价太高,并未同意,谈判陷入停顿。

  时至三个月后的11月,弘信期货陷入到反担保链条之中,隋志先控制的企业资产又均处于冻结状态,无法在期限内通过动用关联企业资产和获得银行授信的方式还款,惟有寄望于重组。

  此时,青岛市政府择机介入重组事宜。当年12月,青岛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白光昭、青岛市证监局局长姜岩与交行青岛分行行长陆涛飞往上海交行总部,洽谈弘信期货重组之事。

  青岛市政府之所以希望交行接手弘信期货,除了资金实力外,更深层原因之一是其遍布全国的网点资源。截至2006年末,交行共有境内分行95家,营业机构2628个。

  知情者向《财经》记者分析:弘信期货拥有青岛本地惟一的一张期货牌照,而且是总公司牌照,而非营业网点牌照。这相当于将总公司设在了青岛,弘信期货在其他城市设的网点,其客户保证金和交易资金,每天在全部交易结束后,要通过银行系统转换回到青岛总部。

  假如交行开辟十分之一的网点作为弘信期货的营业部,全国就有300个网点,股指期货开放后,每个网点的日交易额潜力以1亿元计,每天将有300亿元资金回到青岛。这对青岛GDP的直接拉动作用,将远远大于青岛现有几个知名大企业的总和。

  据《财经》记者了解,弘信期货关闭前仅仅在青岛、大连、郑州的三个网点的年交易额,即达到1700余亿元。

  早在2007年8月,通过股权质押,交通银行手中已经持有1910万股弘信期货的股权,占全部股本的58.65%。此番受到青岛市政府青睐的交行,希望隋交出重组权,却并未谈及转让价格。隋表示坚拒。

  官商之手

  此番动员未果后,2009年初,与隋志先有过往交情的烟台开发区中海联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烟台中海联)董事长赵兴伟亦介入重组。

  据《财经》记者了解,赵兴伟生于青岛,其父为海军部队干部。其于上世纪80年代南下广东,曾陆续为广州军区建造军营、天河办工楼、花都宾馆、丛化温泉度假区等工程,并曾在广东设计建筑开发名盘星河湾样板工程,近年来回到山东发展。

  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站的资料显示,其实早在2007年10月30日,弘信期货28.14%的股权,已质押于烟台中海联之手。

  《财经》记者掌握的证据显示,赵兴伟系在请托青岛市委某高官之子后,才得以染指弘信期货的重组。

  2009年1月至2月,围绕弘信期货重组事宜,青岛市相关部门曾开过三次内部会议。

  在赵曾参与的一次会议上,包括青岛市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交行青岛分行行长陆涛和上述官员之子等人皆列席。会议商定,在隋志先拒向交行交出重组权的情况下,采用折中的办法:由赵兴伟出面代持隋86.80%的股权主持重组,这其中交银国际占股近60%,剩下近30%股份由赵与隋均分。此重组过程中,交银国际并不出资。作为安抚的条件,由青岛市政府出面替隋解禁被法院冻结的资产,并恢复中国银行的授信,用以还关联企业债务。

  隋志先再次拒绝。此后,2009年2月20日,青岛证监局下达通知,要求弘信期货在3月31日前补足资本,并于2月26日起暂停客户开新仓。

  但从2月21日起,青岛市证监局期货处即向弘信期货索取所有客户资料电话,分头通知其所有客户撤出资金,转至其他期货公司。到2月底,弘信期货交易量已降至零。

  2月27日,隋志先设法筹措到一笔资金,找到青岛市证监局要求补足净资本差额。相关证据表明,后者拒绝提供打款的共管账户,导致弘信期货补资未果。

  同日青岛市证监局一负责人对隋称,根据青岛市政府会议精神,限其三日内交出弘信期货重组权“断肢保命”,否则不光弘信期货难保,其被冻结的企业资产亦难善身。

  此后,在青岛一家会所,赵兴伟与隋会面时更是提醒,“你要不(把重组权)交出来,政府可能要采取行动,要抓你。”

  4月17日起,在青岛一宾馆内,隋志先被青岛市警方限制居住18天。其间,赵兴伟曾多次打电话劝其交出重组权,但为隋所拒。

  隋志先曾自主与其他多家公司洽谈股权重组事宜,其中与葫芦岛一船舶修造公司谈妥,但因未获青岛市金融办、青岛市证监局认可,交易被迫搁浅。

  局犹未了

  2009年5月11日,事件触发者森泰达公司主动向法院撤诉时,青岛市证监局要求的补款期限已过。

  隋志先和青岛市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的重组权拉锯战持续到同年7月28日,当日弘信期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撤销弘信期货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弘信期货所有分支机构。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包括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副会长姜明安在内的多位教授认为,“程序不合法,缺少听证程序,缺乏法定事由”。

  其中,最受诟病的是,接到整改通知的弘信期货,主动要求补足资本金的行为却遭到青岛证监局阻止。因此,净资本额在整改期限届满未达法定要求,法学专家们认为,这不应成为处罚的法定事由。

  收到处罚后,弘信期货曾向证监会提请申辩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均无效果。

  2009年12月30日,隋志先向北京市一中院递交诉状,并在三个月后获得受理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 ... 10-03-28&cl=106
权斗弘信期货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10年03月29日  共有 13 条点评
打印
推荐
收藏
RSS
分享
  Linkedin

  Facebook

  Mixx

  Yahoo Buzz
  Twitter

  豆瓣网 字号:
在对一家民营期货经纪公司重组权的争夺中,为何频现官商之手

《财经》记者 张鹭

  2010年3月4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青岛商人隋志先诉中国证监会案。

  半年前,2009年7月28日,因净资本未达标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补足差额,证监会向隋志先名下的青岛弘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弘信期货)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撤销其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并关闭所有分支机构。

  隋志先在起诉状中称,该行政决定依据事实有误,且证监会下属机构青岛市证监局存在故意拒绝弘信期货在规定期限内补足资本金的行为,请求法院撤销上述决定书,恢复其期货经营资格。

  官司背后另有曲折。弘信期货净资本未达标,源于2008年11月被关联企业拆借资金后,净资本低于1500万元的规定底线。而在法定期限内,意欲调动资金弥补的隋志先“恰巧”被一家有生意往来的企业起诉,导致弘信期货及隋名下其他企业的资产均被冻结,无力自行解套。

  多方筹措凑到资金的隋志先,2009年2月前往青岛市证监局补足资本金,此举遭到后者拒绝,直接导致弘信期货未能在整改期限内补足资本金而被撤销资格。

  2008年8月起,为缓解资金链压力,弘信期货曾寻求企业重组以引入外部资金,由此引发青岛市政府、各潜在重组方以及隋志先对弘信期货重组权的争夺战——重组的关键点在于期货牌照的归属。一个大背景是,随着金融期货时代到来,股指期货开放在即,期货公司业务量见涨。目前,青岛本地硕果独存的期货经纪公司正是弘信期货。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表现出强烈的关心。

  青岛市政府属意的接手者,包括交通银行控股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交银国际)以及一家在青岛官场颇有人脉的民企。由于在股权转让价格上的预期差异悬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而身为公司法人代表与实际大股东,隋志先却失去了重组的自主权。《财经》记者的调查表明,弘信期货在重组过程中,青岛市有关部门曾动用警力等手段。

  随着去年7月证监会处罚书的下达,相关部门对重组的关心已然降温。弘信期货的故事里,多处可见地方官员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之手。

  受陷“反担保”

  2008年11月,因弘信期货股东青岛保税区福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福尔斯特公司)一笔600万美元的农行授信到期,隋志先拆借弘信期货自有资金630万元垫付银行款项。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该笔借款若在20天内归还,便属合规,一旦超期则被视为违规操作。隋当时的计划是,月底前,该笔银行授信批复后即可归还。

  隋志先控制着弘信期货86.80%的股份。这部分的股权结构是:青岛盛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盛安投资)出资1600万元占股49.13%、福尔斯特公司出资310万元占股9.52%,以及另外三家公司占有其他股份。这五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隋志先。

  如此安排是为了2006年隋接手弘信期货时快速通过审批。当时证监会的政策为,期货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大股东必须由证监会审批,占股10%以下的小股东可由青岛市证监局审批。

  一纸“恰逢其时”的诉状中断了隋志先的还款计划。2008年11月25日,青岛保税区森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森泰达公司)以帮助隋名下的黄海轮胎厂偿还了中国银行城阳支行4000万元贷款为由,在青岛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弘信期货等关联公司为黄海轮胎厂提供过反担保,关联公司被同列被告,被冻结相应财产和银行账户。弘信期货由此被卷入其中。

  一切似乎有备而来。在起诉的前夜,2008年11月24日晚间,森泰达公司才与黄海轮胎厂、盛安投资、青岛大业集团有限公司(盛安投资大股东)、福尔斯特公司、弘信期货以及隋志先签订了为森泰达公司在中国银行给黄海轮胎厂提供1.4亿元授信担保的反担保协议。

  而证监会明确禁止期货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起先隋志先并不愿让弘信期货卷入此反担保协议。但在中国银行方面希望追加弘信期货作为担保方的要求下,隋作出折中决定:上述反担保协议的七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弘信期货只作为知情方,不作为担保方。在该协议落款处,弘信期货的位置亦未盖公司公章,而是代之以法人代表隋志先的个人私章。

  森泰达公司起诉动机目前未知。隋志先提及,该公司法人代表秦龙曾于2007年希望以800万元入股弘信期货成为小股东,但被隋拒绝。

  此前2008年8月26日,隋志先通过福尔斯特公司开具了90天承兑付给客户森泰达公司68.75万美元的橡胶款,但后者一直未提货,这直接导致了隋的资金紧张,随后拆借事件发生,弘信期货净资本短缺,森泰达公司的起诉又令所有关联企业的资产被冻结,一环套一环,弘信期货为绳结所在。

  此后,弘信期货曾向受理此案的青岛市南区法院提出,根据反担保补充协议,其仅为知情方而非担保方,且未盖公司公章,因此弘信期货的担保行为并无法律效力。后者回应,此为事实担保,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期货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元。

  弘信期货在2008年11月借款630万元给福尔斯特公司后,其净资本降至1450.69万元。此后,受森泰达公司起诉黄海轮胎厂影响,中国银行城阳支行亦于2009年1月7日对其授信的黄海轮胎厂及弘信期货等公司提起诉讼,并冻结相应资产和银行账户。弘信期货在工商银行的661万元资金亦被冻结,导致其净资本进一步减少。

  这些情况通过弘信期货报送的净资本计算表,为青岛市证监局、青岛市金融办知悉。此事从此进入青岛市政府的视野。

  半路“程咬金”

  在2008年再度获得青岛市相关部门垂青前,弘信期货国有企业的身份其实直到2006年才失去。成立于1997年的弘信期货注册资本3256.382万元,其股权结构为:青岛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青岛弘信公司出资2826.382万元占股86.80%,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60万元,青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出资70万元,后三家小股东共占13.21%。

  受期货业长年低迷的影响,弘信期货的国有生涯并不好过。1995年至2000年,针对当时期货业投机盛行、庄家操纵市场等现象,国家对期货业实施清理整顿。受此影响,国内期货公司更类似证券营业部代理业务的公司,诸多业务无法开展。业务单一导致收入来源单一,即主要是客户交易的手续费,激烈竞争下期货公司不得不竞相降价,因此投资回报率整体不高。

  其间,青岛市国资委曾计划将每年亏损数百万元的弘信期货出售,但直到2006年3月,青岛弘信公司持有的弘信期货86.80%国有股权才得以公开挂牌转让,青岛当地企业黄海轮胎厂法人代表隋志先作为惟一的竞争者摘牌成功。隋接手时,弘信期货已资不抵债。

  1964年出生的隋志先,深耕橡胶行业多年,在海南和东南亚等原材料产地资源颇丰,在青岛这个国内橡胶加工业集中的地区也拥有多家橡胶类公司。作为弘信期货早批客户,他迷上了炒期货,更进一步希望能入主期货公司,2006年终于适逢其时。

  控股弘信期货后隋志先对此寄予厚望,他将公司的交易大厅从原来一间不足300平方米的租赁房,搬到市政府对面的颐和国际大厦,并升级期货交易系统。民营化之后的弘信期货,交易量在全国约170家期货公司中排名中游。

  青岛市最多时曾有七家法人制期货公司,后来或关闭或卖出,只剩弘信期货硕果仅存。而至目前为止,包括弘信期货在内,山东省也只有两家法人制期货公司。

  在隋志先控制弘信期货后两年,期货业峰回路转。2008年6月,弘信期货拿到了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资格。一个月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中国期货市场迎来金融期货时代,即将开放的股指期货将大大拓展期货公司的业务量。在期货业走向复苏的情况下,一方面由于证监会早已明确不再审批新的期货公司,另一方面股指期货只能由期货公司独营,这导致期货公司壳资源开始变得紧俏。

  2008年8月,感到资金链吃紧的隋志先,曾与交通银行控股的交银国际探讨51%股权转让事宜。初期交行青岛分行行长陆涛曾出面邀请弘信期货高管去上海总部洽谈。双方多次在青岛、上海会谈细节显示,当时弘信期货报价为溢价5100万元。交行方面则认为报价太高,并未同意,谈判陷入停顿。

  时至三个月后的11月,弘信期货陷入到反担保链条之中,隋志先控制的企业资产又均处于冻结状态,无法在期限内通过动用关联企业资产和获得银行授信的方式还款,惟有寄望于重组。

  此时,青岛市政府择机介入重组事宜。当年12月,青岛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白光昭、青岛市证监局局长姜岩与交行青岛分行行长陆涛飞往上海交行总部,洽谈弘信期货重组之事。

  青岛市政府之所以希望交行接手弘信期货,除了资金实力外,更深层原因之一是其遍布全国的网点资源。截至2006年末,交行共有境内分行95家,营业机构2628个。

  知情者向《财经》记者分析:弘信期货拥有青岛本地惟一的一张期货牌照,而且是总公司牌照,而非营业网点牌照。这相当于将总公司设在了青岛,弘信期货在其他城市设的网点,其客户保证金和交易资金,每天在全部交易结束后,要通过银行系统转换回到青岛总部。

  假如交行开辟十分之一的网点作为弘信期货的营业部,全国就有300个网点,股指期货开放后,每个网点的日交易额潜力以1亿元计,每天将有300亿元资金回到青岛。这对青岛GDP的直接拉动作用,将远远大于青岛现有几个知名大企业的总和。

  据《财经》记者了解,弘信期货关闭前仅仅在青岛、大连、郑州的三个网点的年交易额,即达到1700余亿元。

  早在2007年8月,通过股权质押,交通银行手中已经持有1910万股弘信期货的股权,占全部股本的58.65%。此番受到青岛市政府青睐的交行,希望隋交出重组权,却并未谈及转让价格。隋表示坚拒。

  官商之手

  此番动员未果后,2009年初,与隋志先有过往交情的烟台开发区中海联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烟台中海联)董事长赵兴伟亦介入重组。

  据《财经》记者了解,赵兴伟生于青岛,其父为海军部队干部。其于上世纪80年代南下广东,曾陆续为广州军区建造军营、天河办工楼、花都宾馆、丛化温泉度假区等工程,并曾在广东设计建筑开发名盘星河湾样板工程,近年来回到山东发展。

  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站的资料显示,其实早在2007年10月30日,弘信期货28.14%的股权,已质押于烟台中海联之手。

  《财经》记者掌握的证据显示,赵兴伟系在请托青岛市委某高官之子后,才得以染指弘信期货的重组。

  2009年1月至2月,围绕弘信期货重组事宜,青岛市相关部门曾开过三次内部会议。

  在赵曾参与的一次会议上,包括青岛市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交行青岛分行行长陆涛和上述官员之子等人皆列席。会议商定,在隋志先拒向交行交出重组权的情况下,采用折中的办法:由赵兴伟出面代持隋86.80%的股权主持重组,这其中交银国际占股近60%,剩下近30%股份由赵与隋均分。此重组过程中,交银国际并不出资。作为安抚的条件,由青岛市政府出面替隋解禁被法院冻结的资产,并恢复中国银行的授信,用以还关联企业债务。

  隋志先再次拒绝。此后,2009年2月20日,青岛证监局下达通知,要求弘信期货在3月31日前补足资本,并于2月26日起暂停客户开新仓。

  但从2月21日起,青岛市证监局期货处即向弘信期货索取所有客户资料电话,分头通知其所有客户撤出资金,转至其他期货公司。到2月底,弘信期货交易量已降至零。

  2月27日,隋志先设法筹措到一笔资金,找到青岛市证监局要求补足净资本差额。相关证据表明,后者拒绝提供打款的共管账户,导致弘信期货补资未果。

  同日青岛市证监局一负责人对隋称,根据青岛市政府会议精神,限其三日内交出弘信期货重组权“断肢保命”,否则不光弘信期货难保,其被冻结的企业资产亦难善身。

  此后,在青岛一家会所,赵兴伟与隋会面时更是提醒,“你要不(把重组权)交出来,政府可能要采取行动,要抓你。”

  4月17日起,在青岛一宾馆内,隋志先被青岛市警方限制居住18天。其间,赵兴伟曾多次打电话劝其交出重组权,但为隋所拒。

  隋志先曾自主与其他多家公司洽谈股权重组事宜,其中与葫芦岛一船舶修造公司谈妥,但因未获青岛市金融办、青岛市证监局认可,交易被迫搁浅。

  局犹未了

  2009年5月11日,事件触发者森泰达公司主动向法院撤诉时,青岛市证监局要求的补款期限已过。

  隋志先和青岛市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的重组权拉锯战持续到同年7月28日,当日弘信期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撤销弘信期货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弘信期货所有分支机构。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包括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副会长姜明安在内的多位教授认为,“程序不合法,缺少听证程序,缺乏法定事由”。

  其中,最受诟病的是,接到整改通知的弘信期货,主动要求补足资本金的行为却遭到青岛证监局阻止。因此,净资本额在整改期限届满未达法定要求,法学专家们认为,这不应成为处罚的法定事由。

  收到处罚后,弘信期货曾向证监会提请申辩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均无效果。

  2009年12月30日,隋志先向北京市一中院递交诉状,并在三个月后获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