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为何不能涉足房地产市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0:45:37
提要 “央企地王”等现象应该尽早从真正的市场中退出,但用一种本身就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手段来纠正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不是可取之策。

频繁出现的“央企地王”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社会焦点,在排山倒海的舆论压力下,主管部门终于作出正式回应。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除了主业为房地产的16家央企,余下还有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亦涉足地产业。国资委表态,前者须带头执行法规政策,而后者应该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

昨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也发布北京土地供应新措施,暂停热点地区高价土地的交易以稳定土地市场。同时还宣布,北京将改进土地交易方式,今后土地拍卖将不再是价高者得。

上述两条消息立刻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掀起了热烈的讨论。我们注意到,虽然各方人士众说纷纭,但舆论关注的中心显然在于上述政策的有效性问题。不过,它们从这个角度谈论此问题,其实已经暗示了他们的前提,即国资委要求央企退出楼市的政策是对的,应当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然而,如果央企真的像许多政策宣传里说的那样,是与民企、外企等没什么不同的市场竞争主体的话,它们为什么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天然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央企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当前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佳目标领域(事实上它们正是这么判断的)的话,国资委又有什么理由责令它们退出?须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的第一要务,也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国资委的首要职责。现在,国资委让央企撤出一个利润最为丰厚的市场,岂不是与它自己的职责相违背的吗?

于是又有人说,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不是普通企业,它们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它们不应该“与民争利”,更不应该在市场有可能陷入非理性的时候火上浇油。假如我们认同这类“国企特殊论”的话,那么央企确实不应该参与已经让老百姓怨声载道的楼市,当然也就更不应该为过街老鼠似的“地王”抬轿子。然而,一旦这种逻辑成立,则实际上国有企业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换句话说,它们必须要退出的就不仅仅是楼市,而是所有的竞争性市场。它们应当介入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普通企业”没有动力参与的社会公共品领域,它们实际上就成了所谓服务型政府在为社会提供服务时的执行机构,就像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里的少数国有企业那样。至少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国有企业扮演的绝不是这种角色。

我们毫不犹豫地认为,目前中国的高房价是不合理的,而不合理的高地价是其主因。我们同时也认为,国有企业——包括以“共和国长子”自居的央企——的参与,也的确是造成高地价的重要因素。然而,这就意味着可以和应当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央企进入楼市吗?事实上,“国进民退”和“央企地王”等现象都是改革不到位、计划经济的残余势力与一个不规范的伪市场结合而成的“怪胎”。它们当然应该尽早从真正的市场中退出,但用一种本身就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手段来纠正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不是可取之策,因为它很可能进一步强化计划经济的力量和路径依赖。

毋庸置疑,在中国最具有比较优势的那些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如纺织、轻工、家电等行业,国有企业几不存在。但它们并不是主管政府部门的一道道行政命令而退出的,事实可能正相反,无论是它们自己还是政府主管部门都无比希望“做大做强”。然而,经过20多年来的公平和充分的竞争,最终这些领域里的国有企业都逐步被淘汰了。

因此,假如真的希望“共和国长子”早日退出疯狂的“地王争夺战”,我们需要的不是国资委“不准这”、“不准那”的红头文件,而是一个规范、透明、并对所有竞争主体一视同仁地平等开放的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眼下,它必须要从劳动密集型的生产领域扩展到金融、土地、自然资源等长期享受着行政垄断特权保护的领域。

http://view.news.qq.com/a/20100320/000013.htm提要 “央企地王”等现象应该尽早从真正的市场中退出,但用一种本身就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手段来纠正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不是可取之策。

频繁出现的“央企地王”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社会焦点,在排山倒海的舆论压力下,主管部门终于作出正式回应。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除了主业为房地产的16家央企,余下还有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亦涉足地产业。国资委表态,前者须带头执行法规政策,而后者应该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

昨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也发布北京土地供应新措施,暂停热点地区高价土地的交易以稳定土地市场。同时还宣布,北京将改进土地交易方式,今后土地拍卖将不再是价高者得。

上述两条消息立刻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掀起了热烈的讨论。我们注意到,虽然各方人士众说纷纭,但舆论关注的中心显然在于上述政策的有效性问题。不过,它们从这个角度谈论此问题,其实已经暗示了他们的前提,即国资委要求央企退出楼市的政策是对的,应当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然而,如果央企真的像许多政策宣传里说的那样,是与民企、外企等没什么不同的市场竞争主体的话,它们为什么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天然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央企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当前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佳目标领域(事实上它们正是这么判断的)的话,国资委又有什么理由责令它们退出?须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的第一要务,也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国资委的首要职责。现在,国资委让央企撤出一个利润最为丰厚的市场,岂不是与它自己的职责相违背的吗?

于是又有人说,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不是普通企业,它们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它们不应该“与民争利”,更不应该在市场有可能陷入非理性的时候火上浇油。假如我们认同这类“国企特殊论”的话,那么央企确实不应该参与已经让老百姓怨声载道的楼市,当然也就更不应该为过街老鼠似的“地王”抬轿子。然而,一旦这种逻辑成立,则实际上国有企业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换句话说,它们必须要退出的就不仅仅是楼市,而是所有的竞争性市场。它们应当介入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普通企业”没有动力参与的社会公共品领域,它们实际上就成了所谓服务型政府在为社会提供服务时的执行机构,就像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里的少数国有企业那样。至少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国有企业扮演的绝不是这种角色。

我们毫不犹豫地认为,目前中国的高房价是不合理的,而不合理的高地价是其主因。我们同时也认为,国有企业——包括以“共和国长子”自居的央企——的参与,也的确是造成高地价的重要因素。然而,这就意味着可以和应当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央企进入楼市吗?事实上,“国进民退”和“央企地王”等现象都是改革不到位、计划经济的残余势力与一个不规范的伪市场结合而成的“怪胎”。它们当然应该尽早从真正的市场中退出,但用一种本身就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手段来纠正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不是可取之策,因为它很可能进一步强化计划经济的力量和路径依赖。

毋庸置疑,在中国最具有比较优势的那些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如纺织、轻工、家电等行业,国有企业几不存在。但它们并不是主管政府部门的一道道行政命令而退出的,事实可能正相反,无论是它们自己还是政府主管部门都无比希望“做大做强”。然而,经过20多年来的公平和充分的竞争,最终这些领域里的国有企业都逐步被淘汰了。

因此,假如真的希望“共和国长子”早日退出疯狂的“地王争夺战”,我们需要的不是国资委“不准这”、“不准那”的红头文件,而是一个规范、透明、并对所有竞争主体一视同仁地平等开放的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眼下,它必须要从劳动密集型的生产领域扩展到金融、土地、自然资源等长期享受着行政垄断特权保护的领域。

http://view.news.qq.com/a/20100320/000013.htm
这次北京新出现的几块地王,恐怕都是央企在提前获得这个禁令的消息后才疯狂拿下的吧?反正是拿国家的钱,赚了大家都有得分,赔了也不心疼。

这次北京新出现的几块地王,恐怕都是央企在提前获得这个禁令的消息后才疯狂拿下的吧?反正是拿国家的钱,赚 ...
八宝山老妖 发表于 2010-3-21 09:43

民企的钱,也是从银行贷的

搞房地产开发只需要最少25%的资金就行,因为现在不论是民企还是国企都是套银行的资金

土地可以抵押 、建筑工程可以抵押还有商品房预售制度

所以,不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在套银行,民企也没几钱
这次北京新出现的几块地王,恐怕都是央企在提前获得这个禁令的消息后才疯狂拿下的吧?反正是拿国家的钱,赚 ...
八宝山老妖 发表于 2010-3-21 09:43

民企的钱,也是从银行贷的

搞房地产开发只需要最少25%的资金就行,因为现在不论是民企还是国企都是套银行的资金

土地可以抵押 、建筑工程可以抵押还有商品房预售制度

所以,不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在套银行,民企也没几钱
问题就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制度的设计,赋予了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屋建设的垄断地位。房地产开发商只要愿意,就可以无限推高房屋价格。
仔细解剖央企地产公司的资本就会发现,大多数地产公司只是借央企之名运作高额利润,央企出具较低成本占较低股份,也可以赚的名利双收。
还是用到天荒地老的四个字"体制问题",哈哈
砰砰! 发表于 2010-3-21 10:47

你帮我贷出来看看25%  哪年的老黄历了
疑问 发表于 2010-3-21 11:39
:L我说开发商启动房地产项目只需要25%的资金,因为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投入至少25%的资金的时候,才能拿到预售证,有了预售证就有消费者给开发商垫资金,楼盖起来了又可以把这个尚未完工的建筑物抵押,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抵押,这样就获得最少三笔银行资金,再加上建筑行业通行的承包方垫付材料费、劳务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开发商启动一个楼盘的资金其实很少。
干掉了这些央企地产商最后的竞争对手,他们就可以更加猖獗了。
民企贷款要拿实物资产抵押,额度有限,央企的隐性担保人是中央政府,授信额度无限大。
央企患有不少从主业挤占资金进入房地产和股市的
hillsboro1 发表于 2010-3-21 13:03
央企也实物抵押,央企家大业大自然银行不用担心


吉利收购沃尔沃,十几亿美金都是银行给贷的,吉利的净资产有十几亿美金吗?

有些项目,除了要看自身资产外,还有很多种计算风险的方式,实物抵押只是最保险的一种
你太不了解吉利了,银行能借给他那么多钱?吉利拿到了政府的钱,换有个关键公司,高盛,吉利第二大股东。
银行贷款一半都不到,李书福何等精明。

央企贷款很少实物抵押,至少远洋地产,中国兵器不需要,因为兵器自身的财务公司就足够庞大。
至于航天财务航天证券,中航地产等更不需要


房价上涨的根本原因是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定居,当一件商品需求大于产出的时候价格就会上涨,这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是铁的定律。
降低价格至少需要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需求减少2.产出大幅增加3.国家像电力一样完全调控价格
1.在城市化的今天,一线城市住房需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减少,在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两代人的时间内房价几乎不会出现本质化的变动。
2.产出大幅增加需要参与住房建设的企业与投入量越多越可能实现,而私企与买办第一位的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几乎不可能自己将价格砸低,现在又用非正常手段排除了一部分竞争对手。
3.现在中国已经有像苏联那样将房地产价格砸到几乎免费的能力,但是那样做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还是个未知数,唯一的例子——苏联也垮掉了。为了达到降低房价而放缓经济发展的能力不符合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套路,而且国内叫嚣“国进民退”的不绝于耳,而事实上国企对这个国家的控制能力是逐年降低,这部路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走过,是否安全还是未知数。

国内的买办门胜利了,将房价上涨的原因完全推给国家,利润却几乎完全由它们得到。

房价上涨的根本原因是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定居,当一件商品需求大于产出的时候价格就会上涨,这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是铁的定律。
降低价格至少需要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需求减少2.产出大幅增加3.国家像电力一样完全调控价格
1.在城市化的今天,一线城市住房需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减少,在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两代人的时间内房价几乎不会出现本质化的变动。
2.产出大幅增加需要参与住房建设的企业与投入量越多越可能实现,而私企与买办第一位的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几乎不可能自己将价格砸低,现在又用非正常手段排除了一部分竞争对手。
3.现在中国已经有像苏联那样将房地产价格砸到几乎免费的能力,但是那样做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还是个未知数,唯一的例子——苏联也垮掉了。为了达到降低房价而放缓经济发展的能力不符合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套路,而且国内叫嚣“国进民退”的不绝于耳,而事实上国企对这个国家的控制能力是逐年降低,这部路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走过,是否安全还是未知数。

国内的买办门胜利了,将房价上涨的原因完全推给国家,利润却几乎完全由它们得到。
广州地王250亿,就没人说央企,国企,私企了。。。
如果是拍卖制,那为什么不允许呢?
国家为什么要给兵器,航天,远洋,船舶这些公司这么优厚的政策?
16年来来从不分红,从不上缴利润,每年大量的技改投入,项目拨款,为了让他们去建房子吗
;P央企素冤大头嘛,某"中"字头国务院直属央企的投标策略用废才来定义一点都不过分;P
砰砰! 发表于 2010-3-21 12:06

  现在不封顶是拿不到预售证的
都往房地产业里面挤啊,央企自然有明显的优势的,
少了78家,今后可以跟那16家合作呗,毕竟都是央企嘛,
行内借招牌,借资质的事情多了去了

国家为什么要给兵器,航天,远洋,船舶这些公司这么优厚的政策?
16年来来从不分红,从不上缴利润,每年大 ...
hillsboro1 发表于 2010-3-21 13:37


就国家那点钱,兵工集团、航天这些单位迟早饿死

如果兵工集团没有长安汽车这样的企业撑着,不搞多元化经营,十几万张嘴那什么填饱,更别说吃好了

歼10的成功,都是靠国家拨款吗?国家就给启动资金,剩下的全是自筹。当然成功了,自然就什么都不愁了,如果失败了呢?自然也就企业兜着走

还16年呢,也就这几年日子开始好起来呢,怎么不比比整个九十年的国企是个什么滋味。

没了国企就没地王了吗?广州那个356亿的地王是哪里的
国家为什么要给兵器,航天,远洋,船舶这些公司这么优厚的政策?
16年来来从不分红,从不上缴利润,每年大 ...
hillsboro1 发表于 2010-3-21 13:37


就国家那点钱,兵工集团、航天这些单位迟早饿死

如果兵工集团没有长安汽车这样的企业撑着,不搞多元化经营,十几万张嘴那什么填饱,更别说吃好了

歼10的成功,都是靠国家拨款吗?国家就给启动资金,剩下的全是自筹。当然成功了,自然就什么都不愁了,如果失败了呢?自然也就企业兜着走

还16年呢,也就这几年日子开始好起来呢,怎么不比比整个九十年的国企是个什么滋味。

没了国企就没地王了吗?广州那个356亿的地王是哪里的
疑问 发表于 2010-3-21 21:04
哪里?至少我家去年买的房子就是盖了半拉就开始签合同备案了

全国肯定不一样


回复 20# 砰砰!


    我现在租着兵器的办公室,也就是所谓的扶危解困房,天天给这些企业供货,要款。
你就慢慢体会吧,
94年至今累计的拨款是个天文数字,利润提留累计到如今了。
买汽车看起来营业额不小,可是利润呢? 大型技改1次就是10亿20亿,这是纯粹的现金。
汽车是一个板块,在集团财务分列,自己经营,谈不上给集团资金贡献。
如果你连16年怎么来的都不知道,还是去研究一下科工委前后的历史
歼10的国家拨款占多大部分,自筹也是CAIC集团财务筹。

回复 20# 砰砰!


    我现在租着兵器的办公室,也就是所谓的扶危解困房,天天给这些企业供货,要款。
你就慢慢体会吧,
94年至今累计的拨款是个天文数字,利润提留累计到如今了。
买汽车看起来营业额不小,可是利润呢? 大型技改1次就是10亿20亿,这是纯粹的现金。
汽车是一个板块,在集团财务分列,自己经营,谈不上给集团资金贡献。
如果你连16年怎么来的都不知道,还是去研究一下科工委前后的历史
歼10的国家拨款占多大部分,自筹也是CAIC集团财务筹。
砰砰! 发表于 2010-3-21 22:26


    额 还有这好事  原则上来说 这样肯定是违规  不过话说回来 现在多数地方都TM又乱又烂
走掉的只是小头,真正搞房地产大头的央企没事。
说明了央企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肥肉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咬的下口的
砰砰! 发表于 2010-3-21 10:47
好像从银行贷款不用还利息一样。国企和民企的区别就是财大气粗出了问题还有国家给他们“销账”,民企贷多了还要考虑下换利息也要多的问题。
砰砰! 发表于 2010-3-21 22:26
那是红头文件规定的吧,你家那种属于违规。
不知道为什么某仁兄这么拥护央企炒地,难道是央企职工?
如果不是,我们的央企炒了地赚了钱,也是房地产业务自己留着了,就算分红也是分给外国投资人,关P民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