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疯子”遭击毙后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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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夏邑警方果断击毙持嫌疑人。。。讨论下这枪的合理性,而且据村民传警察开的是3枪,莫非真是给挨了一转头的警察出气?http://www.56.com/u21/v_NDkyNTk5NDY.html



河南夏邑警方果断击毙持嫌疑人。。。讨论下这枪的合理性,而且据村民传警察开的是3枪,莫非真是给挨了一转头的警察出气?
暂且不论开枪的合法性,这事真的犯得上击毙么。
愚蠢的受伤+愚蠢的击毙,
错的不是开枪民警,
是指挥失职,处置失当。

这么个家伙还用强攻?
弄俩馒头都能给骗下来。
警察没有非致命武器么?电击枪,绳网枪,或者打橡皮子弹也行啊
凛冽长锋 发表于 2010-3-5 21:29

那都是其次,关键得有智商,用脑子,
没有的话,有啥装备都是扯淡。
就知道会这样,不开枪说警察没用,开枪说罪不至死。
打脚或者手不行吗?非要击毙?
sl1983 发表于 2010-3-5 22:23
就这个事情来说,采取击毙手段只能证明现场警员不专业。


回复 7# 小D-H

命中率的問題,    香港的警察一般只可以打面積最大的地方..

回复 7# 小D-H

命中率的問題,    香港的警察一般只可以打面積最大的地方..
我也纳闷,一枪打腿上不就结了,一枪不行两枪啊,非得致命,杀人练胆啊!
之前的受伤真是自找的,人家在扔砖头,你倒好什么防备都没有就上去,好歹戴顶钢盔呢
米格十五 发表于 2010-3-6 09:37


    你以为是儿戏啊,还一枪不行打两枪,那不被骂死啊
话说回来,不管怎么做都一样会被骂,无所谓了
alex182 发表于 2010-3-5 21:37


    说句心里话,我经常看见你在这发言,也是个老ID了,感觉就是个老FQ,一天到晚就骂你们领导,然后抱怨,我是最BS这样的人了。不管啥工作上的人,只会抱怨的人都好不到哪去
wawo1 发表于 2010-3-6 11:12

嘿嘿。。。过奖了:lol
wawo1 发表于 2010-3-6 11:10


    你么看视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都说了3枪。莫非这个神枪手前两枪都打飞了?  而且为啥尸体还上了背铐?
小跳2049 发表于 2010-3-6 13:07


    你还是先把我和我引用的那人的话全部看清楚了再说话吧
看标题寒了一下.
wawo1 发表于 2010-3-6 13:10


    看清楚了啊,人家那么说有错么,人家意思是打腿的话一枪打不中打两枪  没必要直接打死  而且事实是打了3枪,“不管怎么做都一样会被骂” 如果警方能制服的话谁会骂? 骂警察没把这疯子打死?
横竖不是党出没!
sl1983 发表于 2010-3-5 22:23


首先,他手里没有致命的武器(如果您觉得砖头和竹竿属于武器或者在这个使用者手里算作是武器的话,我无话可说,您大可以去隔壁帖子里讨论,地址http://bbs.cjdby.net/thread-875402-1-1.html)
其次,他的精神明显不正常,但不代表人们可以随意处置他的生命,他的意识状态也不会对前来处置的民警和围观群众造成致命伤害。

警察要开枪,但要分什么情况下开枪。对付穷凶极恶绑票劫持的要开枪,对危害人们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要开枪,对打砸抢烧贩毒QJ的要开枪,可对付一个精神病人......
对一个穷凶极恶的精神病人一样要开枪,精神病大多为间歇型,有的人就抓住这点穷闹
这处置的确实失败。该骂.
狂热爱国青年 发表于 2010-3-7 00:14


    没看出这人穷凶极恶到什么地步。就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头扔砖头而已。倒是警察要么给死人上手铐,要么上了手铐再打死的的行为够精神病的。
下击毙命令的现场指挥现在的官职是不是花钱买来的?这么差劲!
犯得上击毙么。
差劲
c.a.t.f 发表于 2010-3-7 09:17

最失败的莫过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一墙,打除了XX的围缝,打除了XX的企石。。。”{:3_82:}
xuansu 发表于 2010-3-7 10:01

上手铐没啥不妥,
医疗急救部门没到场之前,
谁能确认嫌疑人死亡?
从地上蹦起来再上房没准又得挨两枪?
这时候体现出盾牌和叉子的优势了
alex182 发表于 2010-3-5 21:28


    以后就请你发馒头吧

首先,他手里没有致命的武器(如果您觉得砖头和竹竿属于武器或者在这个使用者手里算作是武器的话,我无话可说,您大可以去隔壁帖子里讨论,地址http://bbs.cjdby.net/thread-875402-1-1.html
其次,他的精神明显不正常,但不代表人们可以随意处置他的生命,他的意识状态也不会对前来处置的民警和围观群众造成致命伤害。shwneo 发表于 2010-3-6 21:21



    第一条说的还有理,砖头打成年人的话,确实很难造成致命伤,除非是砸小孩。第二条就错了,精神不正常的才可怕,因为你不知道他的暴发点在哪。
首先,他手里没有致命的武器(如果您觉得砖头和竹竿属于武器或者在这个使用者手里算作是武器的话,我无话可说,您大可以去隔壁帖子里讨论,地址http://bbs.cjdby.net/thread-875402-1-1.html)
其次,他的精神明显不正常,但不代表人们可以随意处置他的生命,他的意识状态也不会对前来处置的民警和围观群众造成致命伤害。shwneo 发表于 2010-3-6 21:21



    第一条说的还有理,砖头打成年人的话,确实很难造成致命伤,除非是砸小孩。第二条就错了,精神不正常的才可怕,因为你不知道他的暴发点在哪。
谁道人 发表于 2010-3-7 22:14

不用以后,以前也这么干过,且不止一次了。
:lol
隔着十几米 拿把手枪还要打手打脚 真以为是007啊
larry0000000 发表于 2010-3-8 11:33
这事情根本用不到枪
找个渔网就给兜下来了~~~

没啥必要非要开枪~~~个武疯子,一是糊弄,二是被褥床单、四是渔网,五是棍棒、六是对扔砖头,吸引下来。

没对其他人产生危害,用枪滴不必~~
yghaoren 发表于 2010-3-8 13:14
脑袋都快被开瓢了还叫没有危害
larry0000000 发表于 2010-3-8 13:41

本案中并非“快开瓢”了,而是“已经开瓢”了。
因此我说是愚蠢的受伤。

如果没理解错,首先板砖“射程”貌似有限。。
其次必要防护装备(盾牌、头盔)足以抵抗板砖杀伤。。
其三板砖不是面杀伤武器,无法对四面八方同时造成威胁。。
其四这么多制服干警对一个疯汉难道没找到一点智商上的优越感,
以至于非要裸头硬攻不成?(即便没有网枪、高压水龙这些装备)

本案中并非“快开瓢”了,而是“已经开瓢”了。
因此我说是愚蠢的受伤。

如果没理解错,首先板砖“ ...
alex182 发表于 2010-3-8 15:40

警察智商比你低也有罪?
本案中并非“快开瓢”了,而是“已经开瓢”了。
因此我说是愚蠢的受伤。

如果没理解错,首先板砖“ ...
alex182 发表于 2010-3-8 15:40

警察智商比你低也有罪?
larry0000000 发表于 2010-3-8 16:03


    警察智商低的后果就是有人要死了
larry0000000 发表于 2010-3-8 13:41


    这就是典型的突发事件冲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