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事件后的冷静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7:47:49
好久没发帖了,最近看到杭州飙车事件沸沸扬扬。

首先对于受害者表示哀悼,也对肇事者事发后的冷漠表示愤慨。

但是事情过后,除了讨论具体罪名、幕后黑幕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有更深的思考。

首先,就是全社会的交通意识。我是上海的,应该说这个城市的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文明程度在中国大陆来说是不低的,但是随便到上海哪个路口站一站,交通违章比比皆是,行人穿红灯、自行车逆向、载人、机动车违章变道、超速等等。其中有富人,也有穷人,所以说我觉得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都不强。

拿我来说,我每天回去都要过一条4车道的马路,绿灯来了,我首先得让非机动车道上穿红灯的自行车,助动车,然后得让第一跟车道上小转弯的机动车,走到第二条车道时,又得让从后面过来的大转弯的机动车,中线过后第三条车道还好,到了第四条车道又要让小转弯的机动车,然后再让非机动车。然后才可以到对面的人行道。很多时候一个绿灯结束了,我刚刚只能走到马路中央,虽然这是一条不宽的马路。

所以我们看到富家子市区飙车、穷人骑自行车带人、土方车闯红灯、逆向、超速、违章停车等等等比比揭示。所以这件事情只是这样一个全民漠视交通规则的缩影和极端的例子。

最后作为行人,我们是血肉之躯,不管出什么事情,责任在谁,但是最后吃亏的总是我们。

所以我建议:

1. 大家一定要从我做起,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这里谴责姓胡的,明天自己马路照穿、车速照超。

2.在过马路时,千万等绿灯了,而且最好停车线的第一辆车已经停稳了,在过马路。现在不要相信绿灯就可以行了。一定要确定没有危险了,才过马路。虽然这样很累,但是至少是保护了我们。

3.有天桥就走天桥。远离马路,远离天堂。

最后,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在发生。好久没发帖了,最近看到杭州飙车事件沸沸扬扬。

首先对于受害者表示哀悼,也对肇事者事发后的冷漠表示愤慨。

但是事情过后,除了讨论具体罪名、幕后黑幕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有更深的思考。

首先,就是全社会的交通意识。我是上海的,应该说这个城市的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文明程度在中国大陆来说是不低的,但是随便到上海哪个路口站一站,交通违章比比皆是,行人穿红灯、自行车逆向、载人、机动车违章变道、超速等等。其中有富人,也有穷人,所以说我觉得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都不强。

拿我来说,我每天回去都要过一条4车道的马路,绿灯来了,我首先得让非机动车道上穿红灯的自行车,助动车,然后得让第一跟车道上小转弯的机动车,走到第二条车道时,又得让从后面过来的大转弯的机动车,中线过后第三条车道还好,到了第四条车道又要让小转弯的机动车,然后再让非机动车。然后才可以到对面的人行道。很多时候一个绿灯结束了,我刚刚只能走到马路中央,虽然这是一条不宽的马路。

所以我们看到富家子市区飙车、穷人骑自行车带人、土方车闯红灯、逆向、超速、违章停车等等等比比揭示。所以这件事情只是这样一个全民漠视交通规则的缩影和极端的例子。

最后作为行人,我们是血肉之躯,不管出什么事情,责任在谁,但是最后吃亏的总是我们。

所以我建议:

1. 大家一定要从我做起,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这里谴责姓胡的,明天自己马路照穿、车速照超。

2.在过马路时,千万等绿灯了,而且最好停车线的第一辆车已经停稳了,在过马路。现在不要相信绿灯就可以行了。一定要确定没有危险了,才过马路。虽然这样很累,但是至少是保护了我们。

3.有天桥就走天桥。远离马路,远离天堂。

最后,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在发生。


人类向来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何况还是别人的伤疤,这事也就是因为触到了富二代、大学生这几个G点所以才引得那么多人高潮,如果死者是个有几分资色的“美女大学生”这事会更火。只不过一年以后再来看,有几个还会挂在心头?更别说本来就不是本事件舆论主题的是否遵守交通规则了:D

人类向来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何况还是别人的伤疤,这事也就是因为触到了富二代、大学生这几个G点所以才引得那么多人高潮,如果死者是个有几分资色的“美女大学生”这事会更火。只不过一年以后再来看,有几个还会挂在心头?更别说本来就不是本事件舆论主题的是否遵守交通规则了:D
谁说肇事者冷漠啦?他有逃逸了?他是不是要在现场哭得死去活来地才算不冷漠?

但是事情过后,除了讨论具体罪名、幕后黑幕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有更深的思考。
首先,就是全社会的交通意识。
...
gigi007 发表于 2009-5-16 10:17

“更深的思考”就在于怎样防止官员口里无耻的“70”更多次的重演,否则老百姓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也没有用。
=====================================
新华网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在事故调查初始阶段,交警部门在向公众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车速‘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
但是事情过后,除了讨论具体罪名、幕后黑幕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有更深的思考。
首先,就是全社会的交通意识。
...
gigi007 发表于 2009-5-16 10:17

“更深的思考”就在于怎样防止官员口里无耻的“70”更多次的重演,否则老百姓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也没有用。
=====================================
新华网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在事故调查初始阶段,交警部门在向公众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车速‘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
行了吧,那么一件普通的案件,到现在还没消停
格栅马甲 发表于 2009-5-16 10:39

貌似现在"广大网民"已经有罪推定了70就是要给胡脱罪了;P
jg0083 发表于 2009-5-16 10:43


突然想起来你是杭州的,你难道觉得交警的最初说法不是在给胡脱罪吗


昨天亲眼目睹了杭州另外一例事故。
一车子在采荷路口撞了下助动车,助动车的人上去交涉,该机动车主开动车子,带上外面的助动车的人,沿着采荷路开,最后被周边群众追回。

交警,110都来了。交警说这个纠纷就110处理下吧。110说还是你们处理吧。

撞人,还拖人逃逸。 在警察眼里就是一个纠纷。 要是助动车的主人运气不好,都要给拖死了。

昨天亲眼目睹了杭州另外一例事故。
一车子在采荷路口撞了下助动车,助动车的人上去交涉,该机动车主开动车子,带上外面的助动车的人,沿着采荷路开,最后被周边群众追回。

交警,110都来了。交警说这个纠纷就110处理下吧。110说还是你们处理吧。

撞人,还拖人逃逸。 在警察眼里就是一个纠纷。 要是助动车的主人运气不好,都要给拖死了。
格栅马甲 发表于 2009-5-16 10:39
这个问题纯粹就是记者的炒作,我看了警察的新闻发布会,当时是说肇事路段没有测速计,肇事者同伙说是70,一切要等检测结果。警察根本没有确定是70.
viador 发表于 2009-5-16 11:11



呵呵,百度一下看看
jg0083 发表于 2009-5-16 10:25
那就请你指点一下,网民该有如何反应,才能获得理性,正义等等的评价?
呵呵,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我就郁闷怎么不是楼主在那里过马路,摊手

斑马线这一刻泪流满面,啧啧啧
丫还冷静思考,冷静党真可怕 -   -
有些人哪............一开始正义凛然地指责网民质疑“70”的说法是被人利用,
而后到现在,又开始批判网民“脱罪说”是胡搅蛮缠.................唉
没办法,有的人就是有受虐欲。对这种人,只好祝福飞车党天天上他们家门口玩漂移去咯
真是活该某人当初爹妈被搞下岗,当儿子的现在还这么笑意盈盈的,活该。
这么喜欢受蹂躏的人,权贵们真应该排队等着上他
管是不是70,看那些恶少为富不仁的恶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些人,能指望他爱国,能指望他为社会做贡献???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5-16 11:03
要是脱罪,那就应该说是50公理,反正70也好,那怕是说成700,都是超速了,违章肇事是一定的了。
(1)学习国外,斑马线前安装手动红绿灯按钮,行人等绿灯过街
(2)右拐弯车辆一律按指示灯通行

尽管会给大爷我造成不便,但考虑到国内大中城市许多交通要道路面太宽,行人过街实属以命相搏,大爷我愿意停车等待。
突然有一种想写一篇"多位富家子争抢浙大男生,不料车速过快轧死情郎"的文章的冲动,又怕被老公暴打,只好做罢。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开始提肇事者说情了.是不是网络枪手捞了什么好处了.

竟然有人说不就一个装死人的案件嘛.怎么不把你撞死.
恩,杭州又撞人了,这次直接撞了一家三口,各位继续吧!
回jg0083

人类向来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何况还是别人的伤疤,这事也就是因为触到了富二代、大学生这几个G点所以才引得那么多人高潮,如果死者是个有几分资色的“美女大学生”这事会更火。只不过一年以后再来看,有几个还会挂在心头?更别说本来就不是本事件舆论主题的是否遵守交通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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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精辟,赞一个,就这么回事,也就这么点事…………

呵呵。其他的就不多说了,多说无益。
晕,又开始黑幕讨论了。其实我本来想大家应该从这件悲剧里牢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特别对于行人来说。当然我不是说这里没有黑幕,有没有大家心里很清楚,喜欢挖掘黑幕的可以去天涯,那里应该很能满足需求。我只想提醒大家:与其事发后挖这个黑幕,不如大家都从我做起,不管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还是骑自行车的,都要从我做起,遵守交通规则。为了他人,也为了我们自己。因为即使我们身后有像胡某一样的神秘莫测的背景,在现在这样一个社会,出了事情一样会被楸出来!


呵呵,回楼主23楼发言

看得出楼主是至善自省之人,小弟深表钦佩,拜一下。[:a15:]

但是看看相关的帖子就知道了,大多数是就看到面包圈窟窿的人,对所谓的“不公正”那么的激动,不外乎是被“缺乏”二字所引发的。不是说事情到底公正不公正,而是大多数探讨不公正的人的最内在的出发点上,有那么一丝邪念哈。大概来说就是“恨人有”吧,对自己缺乏的事物,往往厌恶感比正常状态增加3、4倍有余。您说这样的憎恶感能是善良?

不过是打着善良的旗号泄愤而已,您真让他们去做点善良之事,遵守交通规则?“他们”才不敢兴趣呢哈…………您还是别和“他们”掰了,越墨迹越歪。这里发的探讨帖子,不出3页就开始火药味十足了…………人性使然、人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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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说的“他们”是指我上面第二段形容的那些人,请勿对号入座,拍砖自重哈。

呵呵,回楼主23楼发言

看得出楼主是至善自省之人,小弟深表钦佩,拜一下。[:a15:]

但是看看相关的帖子就知道了,大多数是就看到面包圈窟窿的人,对所谓的“不公正”那么的激动,不外乎是被“缺乏”二字所引发的。不是说事情到底公正不公正,而是大多数探讨不公正的人的最内在的出发点上,有那么一丝邪念哈。大概来说就是“恨人有”吧,对自己缺乏的事物,往往厌恶感比正常状态增加3、4倍有余。您说这样的憎恶感能是善良?

不过是打着善良的旗号泄愤而已,您真让他们去做点善良之事,遵守交通规则?“他们”才不敢兴趣呢哈…………您还是别和“他们”掰了,越墨迹越歪。这里发的探讨帖子,不出3页就开始火药味十足了…………人性使然、人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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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说的“他们”是指我上面第二段形容的那些人,请勿对号入座,拍砖自重哈。
交通事故的核心本来应该是交通法以及刑法和现实的矛盾,结果有人拼命往交警为当事人开脱上面引。
龙出生天 发表于 2009-5-16 17:41
法盲加愤青
aspman 发表于 2009-5-16 18:26
捏捏教主MM:D
jg0083 发表于 2009-5-16 10:25

所以我觉得舆论关注此事进展是对的,为弱势的受害人伸张正义也是应该的,呼吁依法惩处肇事者也是理所当然,但是更应该唤起大家的交通意识,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而不是现在搞的都喜欢猎奇一样。这样真的过几年谁还会记得谭卓?谁还会记得这个冤死的青年?到时候大家还是车照飚,马路照穿,该干嘛还是干嘛。这样这种悲剧会越来越多。也许这满足了许多人去探究黑幕的喜好。
自觉犯了嗔戒,冒泡补过……
“更深的思考”就在于怎样防止官员口里无耻的“70”更多次的重演。杭州飚车案的背后深层原因值得思考,如果把这个事情看作是“只是一个普通的车祸案,是一些人上纲上线造成怎么大的动静”的话,那么这个人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就是没有头脑得愤青。
“更深的思考”就在于怎样防止官员口里无耻的“70”更多次的重演。杭州飚车案的背后深层原因值得思考,如果把这个事情看作是“只是一个普通的车祸案,是一些人上纲上线造成怎么大的动静”的话,那么这个人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就是没有头脑得愤青。==================================================佩服!楼主这样的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病情很重,从来都是逆来顺受的自我反思,从来没有意识到现在有些权贵太猖狂,太无法无天才是杭州飙车事件的本质。如何有效抑制这些无法无天,只手遮天的事情才是应该反思的。
大街晚上有人强奸,于是楼主这样就建议反思:晚上尽量不出来的必要性。要求躲为上策。

这是反思吗?
确实是真正冷静之后的思考。大道无形、大巧若拙啊。再次拜之。
生命应该高于一切,对于开快车的应该严惩
DDJSWS 发表于 2009-5-16 21:48

你不要偷换我概念。

按照我的观点是:

如果晚上发生了强奸,而且这种事情屡禁不止。那么我会呼吁大家遵纪守法,强奸犯罪行为,如果人人都守法,那么怎么还会有人去强奸。

当然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遵纪守法,于是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我会呼吁妇女晚上不要出门,如果出门请结伴而行,不要单独出去。

好比这件事情,出事情了,不是说将凶手绳之以法不重要,不是说探究这么多天来发生的种种怪相不重要,但是这种事情我们看得还少吗?

从周老虎、到 俯卧撑、 到再到现在 70码, 改变这种怪相不是一天二天的。难道我们就要看着一个个无辜的生命,在此期间一次又一次的丧命车轮之下吗?!

再做一个假设,假设有一天这种怪相不在了,胡某飙车撞死谭卓后,立刻被逮捕,判刑,一切都是那么公正,那么完美。那么请问谭卓会活过来吗?!

难道不是教育每个公民都要先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然后再懂点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让这种悲剧重演更好吗?!

责人先责己,胡某确实不是个东西,但是很多人站在道德的顶端大义凛然威风凌凌的指责胡某的飙车行为时,请先扪心自问:你有没有乱穿马路过?有没有逆向行驶过?有没有闯过红灯?有没有超速过?

如果有,那么你与胡某在道德层面的差距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大。
个人觉得这件事之所以这么火,是执法部门的不公造成的,“欺实马”是导火线。。

其次是贫富差距,仇富心理。

至于交通规则,安全意识,国民的确需要加强,可是每天的交通事故多的很,唯独这件事如此的热,楼主的内容确实是冷静思考后的,呵呵。
唉,我最早的嗔怒不幸应验了。

不过还是有楼上这样的明眼人哈。
yanzi_sy 发表于 2009-5-16 22:32 1、执法不公,只采信当事一方的证据就草率发表意见;
2、当事人对事件的冷漠(3车都未采取积极救助措施,特别是一方的嬉闹还被拍照);
3、当事人空间当晚的更新,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gigi007 发表于 2009-5-16 22:21

反思前提是真相是事实。如果不站着这个基础上,天天扯淡说:加强交通安全这样套话有意思吗?

首先这个胡一年之内超速多少次?你知道吗?

你知道真理部当时让当地媒体失声吗?却没有考虑浙大学生的情绪不稳定!

你认为你自己遵守交通规则就能避免如此飙车的伤害?

对于如何一件事情对于惩罚责任人,并且预防其产生的土壤才是反思!
反思前提是真相是事实。如果不站着这个基础上,天天扯淡说:加强交通安全这样套话有意思吗?

首先这个胡一年之内超速多少次?你知道吗?

你知道真理部当时让当地媒体失声吗?却没有考虑浙大学生的情绪不稳定!

你认为你自己遵守交通规则就能避免如此飙车的伤害?

对于任何一件事情首先要惩罚责任人,并且预防其产生的土壤才是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