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警惕“禁微令”“禁摩令”成“漏网之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23:34:53
<P>http://www.people.com.cn/GB/qiche/1051/2605083.html</P>
<P>一个向“国际化”迈步的广州在清理行政许可法的举措。也许能说明...</P>
警惕“禁微令”“禁摩令”成“漏网之鱼”
<P>  新华社广州6月28日专电(记者王攀、钟玉明)据介绍,按照“谁制订谁清理”的规定,广州市清理行政许可的具体做法是:各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清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填表上报市政府“审改办”。第一步是先把市政府自己制订的、没有上位法、没有法律依据的72项清理了,下一步等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结果出台后相应进行清理,估计最终保留500多项。

  但是,一具体涉及“禁微令”“禁摩令”与《行政许可法》是否抵触,它的合法性该由谁来认定,一轮采访下来,记者又不得要领了。

  广州市法制办秘书处处长倪官礼说:“禁微”“禁摩”跟《行政许可法》没有关系。行政许可是固定的审批制度,‘禁微’‘禁摩’跟审批制度没有联系,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这是市政府、公安局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作出一些决定。”

  记者:“‘禁微’跟《行政许可法》没有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倪官礼说:“你要问公安局才知道。限制上牌是《许可法》以前、行政许可很混乱的时候就有的了。”

  记者:“现在不是要对这些混乱情况进行清理吗?”

  倪官礼:“不是清理这个。两码事。”

  记者:“到底汽车上牌是不是属于行政许可?”

  倪官礼:“汽车上牌是由公安局负责,你最好向公安局了解。最好找我们法制办研究中心负责审改工作的邓树民处长。”

  记者随后拨通了邓树民的电话。

  邓树民说:“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向市政府办理了呈批手续,等市长批准,六月底或者七月初就会公布。”

  记者:“其中有没有取消‘禁摩令’‘禁微令’的内容?”

  邓树民:“没有。”

  记者:“为什么呢?有市民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上牌照,政府不予上牌,为什么?”

  邓树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刚刚实施,我们清理的时候没有考虑。”

  记者:“摩托车、微型车上牌是否属于行政许可呢?”

  邓树民:“‘禁微令’和‘禁摩令’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应该是指对外审批,是设定进入市场的门槛,是有经济收益的业务,其他行政一般业务不一定是行政许可。比如残疾人认定、侨属认定、干部任免、出国审批,都不算行政许可,它是一种资格认定。‘禁微’和‘禁摩’就跟确认残疾一样属于资格认定,不属于行政许可。‘禁微’和‘禁摩’是经过论证的,具体负责制订工作的是我们法制办法规一处。你最好跟法规一处联系。”

  记者随即联系上广州市法制办法规一处负责人任铁健。

  记者:“‘禁微令’和‘禁摩令’是不是清理内容?如果没有列入,是什么原因?”

  任铁健:“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是由研究中心负责,‘禁微’‘禁摩’有没有纳入我们不清楚。我们之间没有沟通好。”

  记者:“你认为机动车上牌属于一种行政许可吗?”

  任铁健:“应当承认上牌是一种行政许可。”

  记者:“那禁令与《行政许可法》抵触吗?”

  任铁健:“这一块还不好说,行政许可由审改办专门清理,这一层面我们还真没考虑到。”

  记者:“如果《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市民向你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会怎么解释?怎么处理?”

  任铁健:“这还真是个问题。我们还没有考虑到这个方面来。限制上牌也不是广州一个城市这样做,很多城市都有相类似的问题。上海也没有松口嘛。广州现在估计还没有清理到这个禁令。”

  记者:“按照行政许可法,应该怎样办?

  任铁健:“还没有考虑。”

  当记者问“普通市民如果认为某项行政许可不合法,可以向谁申请救济”,邓树民回答说:“保留的行政审批将在媒体上公布。我们有个监督处,负责接纳投诉和执法监督,公布了监督电话,市民有疑问可以拨打监督处电话。事实上,已经有市民打电话咨询了。”</P>
<P>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王一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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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取得2010亚运主办权(在对手全部退出的前提下)只能说是广州市政府的又一剂集体春药!</P><P>http://www.people.com.cn/GB/qiche/1051/2605083.html</P>
<P>一个向“国际化”迈步的广州在清理行政许可法的举措。也许能说明...</P>
警惕“禁微令”“禁摩令”成“漏网之鱼”
<P>  新华社广州6月28日专电(记者王攀、钟玉明)据介绍,按照“谁制订谁清理”的规定,广州市清理行政许可的具体做法是:各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清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填表上报市政府“审改办”。第一步是先把市政府自己制订的、没有上位法、没有法律依据的72项清理了,下一步等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结果出台后相应进行清理,估计最终保留500多项。

  但是,一具体涉及“禁微令”“禁摩令”与《行政许可法》是否抵触,它的合法性该由谁来认定,一轮采访下来,记者又不得要领了。

  广州市法制办秘书处处长倪官礼说:“禁微”“禁摩”跟《行政许可法》没有关系。行政许可是固定的审批制度,‘禁微’‘禁摩’跟审批制度没有联系,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这是市政府、公安局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作出一些决定。”

  记者:“‘禁微’跟《行政许可法》没有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倪官礼说:“你要问公安局才知道。限制上牌是《许可法》以前、行政许可很混乱的时候就有的了。”

  记者:“现在不是要对这些混乱情况进行清理吗?”

  倪官礼:“不是清理这个。两码事。”

  记者:“到底汽车上牌是不是属于行政许可?”

  倪官礼:“汽车上牌是由公安局负责,你最好向公安局了解。最好找我们法制办研究中心负责审改工作的邓树民处长。”

  记者随后拨通了邓树民的电话。

  邓树民说:“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向市政府办理了呈批手续,等市长批准,六月底或者七月初就会公布。”

  记者:“其中有没有取消‘禁摩令’‘禁微令’的内容?”

  邓树民:“没有。”

  记者:“为什么呢?有市民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上牌照,政府不予上牌,为什么?”

  邓树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刚刚实施,我们清理的时候没有考虑。”

  记者:“摩托车、微型车上牌是否属于行政许可呢?”

  邓树民:“‘禁微令’和‘禁摩令’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应该是指对外审批,是设定进入市场的门槛,是有经济收益的业务,其他行政一般业务不一定是行政许可。比如残疾人认定、侨属认定、干部任免、出国审批,都不算行政许可,它是一种资格认定。‘禁微’和‘禁摩’就跟确认残疾一样属于资格认定,不属于行政许可。‘禁微’和‘禁摩’是经过论证的,具体负责制订工作的是我们法制办法规一处。你最好跟法规一处联系。”

  记者随即联系上广州市法制办法规一处负责人任铁健。

  记者:“‘禁微令’和‘禁摩令’是不是清理内容?如果没有列入,是什么原因?”

  任铁健:“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是由研究中心负责,‘禁微’‘禁摩’有没有纳入我们不清楚。我们之间没有沟通好。”

  记者:“你认为机动车上牌属于一种行政许可吗?”

  任铁健:“应当承认上牌是一种行政许可。”

  记者:“那禁令与《行政许可法》抵触吗?”

  任铁健:“这一块还不好说,行政许可由审改办专门清理,这一层面我们还真没考虑到。”

  记者:“如果《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市民向你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会怎么解释?怎么处理?”

  任铁健:“这还真是个问题。我们还没有考虑到这个方面来。限制上牌也不是广州一个城市这样做,很多城市都有相类似的问题。上海也没有松口嘛。广州现在估计还没有清理到这个禁令。”

  记者:“按照行政许可法,应该怎样办?

  任铁健:“还没有考虑。”

  当记者问“普通市民如果认为某项行政许可不合法,可以向谁申请救济”,邓树民回答说:“保留的行政审批将在媒体上公布。我们有个监督处,负责接纳投诉和执法监督,公布了监督电话,市民有疑问可以拨打监督处电话。事实上,已经有市民打电话咨询了。”</P>
<P>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王一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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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取得2010亚运主办权(在对手全部退出的前提下)只能说是广州市政府的又一剂集体春药!</P>
<P>关注“禁微”“禁摩”令:“禁微令”禁了谁</P><P>http://www.people.com.cn/GB/qiche/1051/2605084.html</P>关注“禁微”“禁摩”令:“禁微令”禁了谁<P>  新华社广州6月28日专电(记者王攀、钟玉明)“禁微令”到底会让广州的机动车拥有总量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目前还没有作出测算。

  在消费者方面,“禁微”令影响最大的,恐怕是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特别是分布于大街小巷的商铺,进货、送货,微型车是最实用的运输工具。小本生意,买不起,更养不起大货车,也没有那么大批量的货装满大货车。而且,他们正是为了回避政府对货车行驶的种种限制才选择微型面包车。事实上,“禁摩”“禁微”之后,广州的小量送货,重新又依赖自行车。一辆自行车驮着七八桶桶装水在机动车道上晃悠、后面跟着一长溜汽车的景象,随处可见。

  广州市在“禁摩”时,市政府曾经提出理由:让市民逐步转向汽车消费。“禁摩令”已实施了六年,相当部分摩托车进入报废年龄。广州有30多万辆摩托车,其中有多少能一步跨两级台阶去买中高档汽车?不管政府如何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效率与舒适上与“自己有车”还是有天渊之别的。</P><P>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王一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