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及个人补充)海伦到死都没有合上眼。请有良知的同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16:49


2010-02-18 12:24 | (分类:默认分类)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陈阿姨和女儿海伦及陈阿姨的大姐吃完午饭,谈笑着漫步在江津滨江路上
下午3点过,江津滨江路东段半岛明珠前,恶魔出现。。。
一辆黑色BYD轿车渝AM9152  一路逆行连续撞断三棵树,继续冲向了人行道上

撞上了散步的陈阿姨和海伦,该车继续滑行直至卡在江边绿化带中
据目击者称
母女两当场被撞飞30多米远(可想该车速度有多快了,欺实马都惭愧)

陈阿姨当时就不行了,海伦后来因抢救无效也去了,而恶魔驾驶的车上下来3男2女,一点事情没有,见撞到了人,这五人立刻弃车逃走了

(当时陈阿姨的姐姐忙着救人,没有人控制司机,司机就跑了)

12小时后,

一男前往警察局自首,称当时是他开的车!!

据死者亲属称,此人根本不是开车的司机本人!!

各位有良知的人,

你们觉得正常人会这么开车么?

你们觉得没有喝酒的人会一路逆行开向人行道么?

你们觉得有良知有责任的清醒的人在撞了人后会不在第一时间救人,而是弃车逃跑么?

发帖者在江津在线的原帖一天之后就被光荣的river crab了,

原因居然是----虫庆方面的要求

你大爷的,虫庆要求?要求什么?

要求保证大家过年期间的好心情?

要求保证river crab社会的river crab程度?  

后台强硬的司机呀....

希望广大有良知的人们顶起来...

人肉出这个司机..

渝AM9152车牌号....

希望大家能给逝者的家庭一点帮助...

真的谢谢大家了

PS: 海伦到死都没有合上眼,怎么都合不上,

       杀人的凶手,你每天睡得着么??

我恳请我的朋友们,我朋友的朋友们,我周围所有有良知的人们,能够给予帮助

谢谢  逝者安息

顶缸的是西南大学的研究员60余岁,男。
    车是西南大学公车,当时从车上下来的是两个30余岁年轻男子,他们没有选择救人,而是在肇事之后逃之夭夭。据家属描述(当时一行四人)约20分钟后,张姓研究员到场声称自己驾车。据调查得知该男子已有两年没有驾驶纪录,当时即酒检合格。试想,该男子与肇事者是何种关系,能在20分钟内决定到两死的车祸现场顶缸。
    说疑似酒驾是肯定的,如果驾驶员没有饮酒,难道有可能在四车道、没有弯道的笔直大街将车开到另一侧的人行道上么?并且撞断两颗碗口粗细的行道树、和一根水泥桩么?
    事后,公安机关并没有展开积极调查,而是选择了认定该60余岁未饮酒,两年未开车而大年初一开车上路的男子为肇事司机。作为沈海伦的高中同学,对这样缺乏司法公信力的裁决表示失望,这未尝不是对重庆近来严打黑社会、官僚、官商勾结行动的讽刺。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样的做法难道不是告诉老百姓,政府、司法机关、事业单位是一家,就是要包庇自己人,打黑永远不会打到自己头上。这样的社会是和谐社会么?这样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么?这样的社会能没有群体事件么?老百姓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之中能安心么?
    你我皆是父母所养,看到这样惨绝人寰的故事能够不动恻隐之心么?作为这个社会中坚守正义的一员,我公安机关能够秉公执法,真正坐到公正严明,真正能守卫法律的尊严,能将事件的真相公之于众。

逝者是我的高中同桌,希望咱贝壳的同学也都帮帮忙,谢谢了!

-------------------------------------------------------------以下是个人的一些补充-------------------------------------------------





    补充一点我去追悼时获取的信息:1.此顶罪的男的约60岁,名张启堂,西南大学研究员(如果认为是顶罪,通常应考虑罪犯是此人的直系亲属,例如儿子)。2.由于时间过得比较久,因此现在不容易找到的确是酒后驾驶的证据。然而迹象表明酒后驾驶的概率很大:该车子在滨江路的离散步死者及家属较远的一侧车道上行驶,而后直接穿越中间的黄色双实线并继续逆行,最终闯上人行道。而在此过程中据死者家属称行驶约160米,而人被撞飞应该有20米以上,而且是两人都有那么远(现场观测个人觉得30多米可能夸大了些),并且车子开上人行道边沿还撞了树,必然会减速也就是说撞的一瞬间至少应该是有欺实马的速度,即罪犯在撞人之前应该几乎未减速,对于正常清醒的人来说应该是有些说不过去的。但具体速度由于因素很多不便计算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7287699.html。另外车道限速在60码,显然超速了。3.如果是交通肇事罪通常最高也只有7年判刑(3~7年),而如果是酒后驾驶则为无期或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被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告终确实太也对不起两名死者和其众多家属亲人!!  PS:海伦高中时很长一段时间都坐我后面的。大家一定要顶起!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3571/2709/82/84/3_1.html
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34393.shtml
http://club.news.tom.com/item_1168_17765_0_1.html
http://bbs.news.163.com/bbs/bbm/167141869.html
看到的人帮顶一下~ 需要大家支持哈。
http://blog.renren.com/blog/237889525/447766920

以上为转载原文,以下为我,六波罗探题的补充

PS:这个人是我果阿的大学同院学妹,各位超大的网友们,这个事情事发到现在确实出现很多诡异的迹象,比如江津论坛原帖被删除,死者前男友一直告诉我说凶手未捉到,可是报上却说凶手已经被警方扣留等等
    我个人声明,本人一不偷二不抢,不反对人民不反对党,今天此事,与政治无关,就为一个西南石油大学可怜的07级学妹叫屈而已,事未经历不知难,如果我们不站出来举起双手,小心下一个倒下的就是电脑前的诸位!!!


2010-02-18 12:24 | (分类:默认分类)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陈阿姨和女儿海伦及陈阿姨的大姐吃完午饭,谈笑着漫步在江津滨江路上
下午3点过,江津滨江路东段半岛明珠前,恶魔出现。。。
一辆黑色BYD轿车渝AM9152  一路逆行连续撞断三棵树,继续冲向了人行道上

撞上了散步的陈阿姨和海伦,该车继续滑行直至卡在江边绿化带中
据目击者称
母女两当场被撞飞30多米远(可想该车速度有多快了,欺实马都惭愧)

陈阿姨当时就不行了,海伦后来因抢救无效也去了,而恶魔驾驶的车上下来3男2女,一点事情没有,见撞到了人,这五人立刻弃车逃走了

(当时陈阿姨的姐姐忙着救人,没有人控制司机,司机就跑了)

12小时后,

一男前往警察局自首,称当时是他开的车!!

据死者亲属称,此人根本不是开车的司机本人!!

各位有良知的人,

你们觉得正常人会这么开车么?

你们觉得没有喝酒的人会一路逆行开向人行道么?

你们觉得有良知有责任的清醒的人在撞了人后会不在第一时间救人,而是弃车逃跑么?

发帖者在江津在线的原帖一天之后就被光荣的river crab了,

原因居然是----虫庆方面的要求

你大爷的,虫庆要求?要求什么?

要求保证大家过年期间的好心情?

要求保证river crab社会的river crab程度?  

后台强硬的司机呀....

希望广大有良知的人们顶起来...

人肉出这个司机..

渝AM9152车牌号....

希望大家能给逝者的家庭一点帮助...

真的谢谢大家了

PS: 海伦到死都没有合上眼,怎么都合不上,

       杀人的凶手,你每天睡得着么??

我恳请我的朋友们,我朋友的朋友们,我周围所有有良知的人们,能够给予帮助

谢谢  逝者安息

顶缸的是西南大学的研究员60余岁,男。
    车是西南大学公车,当时从车上下来的是两个30余岁年轻男子,他们没有选择救人,而是在肇事之后逃之夭夭。据家属描述(当时一行四人)约20分钟后,张姓研究员到场声称自己驾车。据调查得知该男子已有两年没有驾驶纪录,当时即酒检合格。试想,该男子与肇事者是何种关系,能在20分钟内决定到两死的车祸现场顶缸。
    说疑似酒驾是肯定的,如果驾驶员没有饮酒,难道有可能在四车道、没有弯道的笔直大街将车开到另一侧的人行道上么?并且撞断两颗碗口粗细的行道树、和一根水泥桩么?
    事后,公安机关并没有展开积极调查,而是选择了认定该60余岁未饮酒,两年未开车而大年初一开车上路的男子为肇事司机。作为沈海伦的高中同学,对这样缺乏司法公信力的裁决表示失望,这未尝不是对重庆近来严打黑社会、官僚、官商勾结行动的讽刺。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样的做法难道不是告诉老百姓,政府、司法机关、事业单位是一家,就是要包庇自己人,打黑永远不会打到自己头上。这样的社会是和谐社会么?这样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么?这样的社会能没有群体事件么?老百姓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之中能安心么?
    你我皆是父母所养,看到这样惨绝人寰的故事能够不动恻隐之心么?作为这个社会中坚守正义的一员,我公安机关能够秉公执法,真正坐到公正严明,真正能守卫法律的尊严,能将事件的真相公之于众。

逝者是我的高中同桌,希望咱贝壳的同学也都帮帮忙,谢谢了!

-------------------------------------------------------------以下是个人的一些补充-------------------------------------------------





    补充一点我去追悼时获取的信息:1.此顶罪的男的约60岁,名张启堂,西南大学研究员(如果认为是顶罪,通常应考虑罪犯是此人的直系亲属,例如儿子)。2.由于时间过得比较久,因此现在不容易找到的确是酒后驾驶的证据。然而迹象表明酒后驾驶的概率很大:该车子在滨江路的离散步死者及家属较远的一侧车道上行驶,而后直接穿越中间的黄色双实线并继续逆行,最终闯上人行道。而在此过程中据死者家属称行驶约160米,而人被撞飞应该有20米以上,而且是两人都有那么远(现场观测个人觉得30多米可能夸大了些),并且车子开上人行道边沿还撞了树,必然会减速也就是说撞的一瞬间至少应该是有欺实马的速度,即罪犯在撞人之前应该几乎未减速,对于正常清醒的人来说应该是有些说不过去的。但具体速度由于因素很多不便计算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7287699.html。另外车道限速在60码,显然超速了。3.如果是交通肇事罪通常最高也只有7年判刑(3~7年),而如果是酒后驾驶则为无期或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被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告终确实太也对不起两名死者和其众多家属亲人!!  PS:海伦高中时很长一段时间都坐我后面的。大家一定要顶起!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3571/2709/82/84/3_1.html
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34393.shtml
http://club.news.tom.com/item_1168_17765_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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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人帮顶一下~ 需要大家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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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转载原文,以下为我,六波罗探题的补充

PS:这个人是我果阿的大学同院学妹,各位超大的网友们,这个事情事发到现在确实出现很多诡异的迹象,比如江津论坛原帖被删除,死者前男友一直告诉我说凶手未捉到,可是报上却说凶手已经被警方扣留等等
    我个人声明,本人一不偷二不抢,不反对人民不反对党,今天此事,与政治无关,就为一个西南石油大学可怜的07级学妹叫屈而已,事未经历不知难,如果我们不站出来举起双手,小心下一个倒下的就是电脑前的诸位!!!
发到天涯吧
那的人肉搜索更厉害点
{:3_80:}路过,围观帮顶。。话说,发生在哪的事?重庆?
重庆?我爸以前被车撞了也是司机找人顶缸
还好我爸没事
这帖要顶一把,
坐等知情得起详细解说·····
欺实马这种明目张胆的欺瞒,正一步步摧毁国家的公信力。
期待后续!
写信给薄书记、王局长。
伸张正义,顶起来。
估计就是爹给儿子顶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