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文革”说腐败:七十年代也能贪污五十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0:07:57
本文摘自《随笔》2010年第1期 作者: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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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在中国,“文革学”在国外:这是国内国外许多人都感叹的事情。“文革”在中国,这不用解释。“文革学”在国外,则是说,对“文革”的资料收集、整理,对“文革”从各个方面进行的研究,海外不少相关机构,取得了颇为可观的成就。在海外,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关于“文革”的书籍问世。而在祖国大陆,对“文革”的研究可谓还未真正开始。我们自己不产生研究“文革”的书,海外研究“文革”的书,一般人也看不到。对于“文革”,人们是越来越无知了。

在对“文革”越来越无知的同时,是对“文革”的越来越美化。这些年,美化“文革”的言论时有所见,几乎成为一股潮流。在电子网络上,这种潮流表现得最明显,甚至愈来愈呈汹汹之势。说“文革”时期有着真正的“民主”,是时常听到的一种言论。“文革”开始时,我也开始记事。我的中小学教育基本上是在“文革”期间完成的。对“文革”,我总算还有些切身了解。而对“民主”,我也不妨说有些基本的理论知识。说“文革”期间有真正的“民主”,对我来说,就等于说冰雪池中有荷花灿烂,火焰山上有玫瑰飘香;就等于说一条泥鳅在放声高歌,一只盐水鸭在展翅飞翔。这种说法因过于荒谬,迷惑性还不算太大。而另一种美化“文革”的言论,迷惑性就要大得多。

“文革”期间是没有腐败的,“文革”时期的官员都是很清廉的,“文革”是“最本质的反腐”:这就是那种更具有迷惑性的言论。腐败源于权力的不受监督和约束。如果说,在“文革”前,权力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那在“文革”时期,造反派夺得了权力后,这权力就更不被监督和约束了。判断腐败严重的程度,主要不是看官员受贿的绝对数额有多大,或者说,主要不是看权钱交易的绝对“交易额”如何,而要看社会普遍的物质生活状况与受贿金额、与权钱交易的“交易额”是一种怎样的比例。数百万元的腐败案,今天已司空见惯;数千万元的受贿,也不能让人有丝毫惊讶。超过亿元的权钱交易,这几年也数度见闻。这种规模的腐败,在“文革”时期当然不可能普遍。这首先是因为“文革”时期整个社会在物质上都是极其匮乏的。一群强盗闯入一贫困之家,将室内最后一枚铁钉都拔走,但全部所得也不过几百元;另一群强盗闯入一富豪之宅,只拣黄金美玉等值钱的拿,一般东西则看不上眼,但全部所得也有数十万元:你决不能在这两群强盗之间分出道德上的优劣;你决不能说闯入贫困之家的强盗因只抢得数百元,便在道德上比闯入富豪之宅的强盗高尚千万倍。而在一定意义上,“文革”期间的腐败官员,就像闯入那贫困之家的强盗,而今日的腐败官员,闯入的则是富豪之宅。

“文革”期间,我生活在最底层的乡村。我的记忆告诉我,“权钱交易”在“文革”期间是普遍存在的。我至今仍然忘不了的,是“文革”后期一位公社副书记对我父亲说过的一番话。他说:“要办事情,就要学会送东西。送他东西,难道是在疼他?还不是在疼自己!”这番话令我父亲有醍醐灌顶之感。办事情要“送”,这一点我父亲当然早已懂得。但“还不是疼自己!”这道理,父亲此前似乎一直没悟透。“还不是疼自己!”———那时在公社中学教书的父亲,以为这真是至理名言。一般人,在行贿时,多少都有一点心理障碍,尤其刚开始干这种勾当,事前事后,心里都会很别扭。但“还不是疼自己!”这句话,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除行贿的心理障碍、消解行贿的心中别扭。有位小说家前几年写了一部以“文革”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名为《启蒙时代》。如果把让人对任何一种道理的懂得,都视作是“启蒙”,那么,在“文革”期间懂得了“还不是疼自己!”的父亲,也可谓是被这位公社副书记进行了“行贿启蒙”。被“启蒙”的父亲,此后多次以赞赏的口气对我讲解着“还不是疼自己!”的道理。所以,我也是在“文革”期间就接受了“行贿教育”的。在此后的几十年中,父亲对“还不是疼自己!”这句话的鹦鹉学舌,在某些人生关头,总在我耳边响起。但因为心中的障碍和别扭过于坚固和强烈,“还不是疼自己!”这道理,都被我以“我可以不疼自己!”所抵挡。如果说对他人的“送”,是因为要“疼自己”,那么,我不“疼自己”不就完了吗!然而,前些年父亲重病,从这家医院转到那家医院,我也就给这个医生送完红包,又给那个送。这时候,耳边响起的是这样的声音:“你可以不疼自己,但你却不能不疼自己的父亲!”我想,我可以拿自己的名利赌气,却不能拿父亲的生命撒野。———这样想后,便硬起头皮,怀揣信封去找医生。每一次,都不像是去“送”,倒像是去“偷”。从“还不是疼自己!”到“我不能不疼父亲!”,说到底,还是“文革”期间接受的“行贿教育”在起作用。

“文革”期间城市的情形,我没有切身感受。但城市一定有城市的腐败方式。在农村,那时候,县以下是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政权”。农民们每天面对的是生产队的队长。队长,在那时候的农村,是有着极大权威的。生产队的一切事情,都由他说了算。一个本来还算老实本分的人,当起了队长、掌握了统御全队的绝对权力,就会变得骄横起来。而再刚烈的人,在队长的威权面前,也不得不俯首帖耳。因为队长“官”虽不大,却有整个国家的“专政机器”在为他撑腰。敢与队长较劲,敢违队长之命,就意味着是在对整个国家政权挑战,最终,肯定成为“阶级敌人”。我所非常熟悉的那个生产队,就形成了这样的“规矩”:任何一家来了客人,都要请队长陪客;甚至家里有了匠人,也要请队长作陪。来了客人,家里有了匠人,桌上的菜当然要好一些。所谓请队长来“陪”,当然是请他来享用这自己也舍不得动筷的好菜。这队长还不是“队长”时,是滴酒不沾的。当了队长后,硬是让家家户户“请”成了一个酒瘾极大者。酒瘾极大的队长,每喝必醉。醉了则大发酒疯。那时上海产的“飞马牌”香烟,是仅次于“大前门”的好烟。队长在醉后,往往嘴里叼着“飞马”,将一个汉子按倒,跨上去,屁股上下颠动着,叼着烟的嘴,连声喊着:“飞马、飞马……”有时候,伏在地上的,就是请他来吃喝的人。每当这时,最兴奋的是孩子们。对于他们来说,这是难得的娱乐。

最初,是有人为巴结队长而请其“陪客”。有人开了头,别的人家就得跟上。当绝大部分人家都有客必请队长陪时,那最不情愿的人家,也不得不遵从已然形成的“规矩”。得罪了队长,那就等于穿着湿衣服过日子,没片刻舒服。队长要找你的茬,那太容易了。一次,一群孩子,手里拿着种棉花的小铁铲,走在田埂上。他们玩的是捉黄鳝的游戏,这是一种古老的游戏,一代代孩子都玩过。他们还没有动手,队长远远望见后跑了过来,将其中一个孩子手中的铁铲夺下,扔进不远处的池塘;又屈起两指,在这孩子头上敲了两个凿栗,然后扬长而去。走了几步,回过头说:“田坝都让你搞坏了!”不理会其他孩子,只对这个孩子下手,令所有的孩子都一脸惶惑。这孩子回家后将此事告诉父亲,父亲默然不语。父亲知道,一定是在某件事上得罪队长了。

父亲想的当然不是找队长讨说法。他想的是以怎样的方式赔罪。只在孩子身上撒气,说明得罪得并不严重,要赔罪该不难。下次请队长陪客时,多敬几杯酒也就可以了吧。可怜的农民们,请队长吃饭,当然也是一种贿赂。这是一种“权吃关系”。这种“权吃关系”,确实与今日惯见的腐败大为不同。从“请吃”的农民角度说,以这种方式向队长行贿,并不是为了从队长那里得到什么,而是为了不得到什么:不得到骚扰、刁难、迫害。从“吃请”的队长角度说,以这种方式受贿,作为回报,不是要为对方做什么,而只需不对对方做什么:不在集体干活时对对方家的人鸡蛋里找骨头,不在派工时刻意为难折磨对方家的人,不在对方的孩子和女人身上动粗……行贿而仅仅是为了避祸,这可以称之为防御性行贿。这种防御性行贿,在今天也仍然存在,但在“文革”期间却普遍得多。

其实有许多文学作品,不同程度地揭示过“文革”期间的腐败。1979年问世的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人妖之间》,揭露的“文革”期间的腐败现象,不也堪称触目惊心吗?王守信,一个县燃料公司的经理兼支部书记,从1971年11月到1978年6月,贪污了五十余万元。那时候,月薪五十几元,就是高工资了。五十余万元,也相当于今日的数千万元吧?贪污来的钱,王守信并没有都落入自家腰包,相当一部分用于向上级部门行贿。王守信利用权和钱,编织了一张腐败之网。这也说明,腐败,在那个时候,也是极其普遍的现象。同样是1979年问世的高晓声的短篇小说《李顺大造屋》,也让人看到“文革”期间的官员是怎样对百姓巧取豪夺的。今天的一些人,他们之所以认为“文革”期间没有腐败,是以为那时的“群众造反”是有效的反腐方式。这真是天大的误会。“造反派”在夺得权力后,在敛财渔色上往往更肆无忌惮,更穷凶极恶。“文革”期间的“群众造反”,本质上也是一种阿Q式的“革命”。阿Q如果以“造反”的方式成了未庄的主宰,他将怎样夺取财物和女人,已由他自己做了预告。而“文革”期间以“造反”的方式夺得了大大小小的权力者,正是大大小小的“革命”成功了的阿Q。报告文学《人妖之间》中的王守信,就是靠“造反”起家的。小说《李顺大造屋》中的那个公社砖瓦厂的“文革主任”,也是靠“造反”夺得权力的。如果说王守信到1971年才开始他的“贪腐事业”,那《李顺大造屋》中的这个“文革主任”,则是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谋了。为了让那些美化“文革”的人明白那时候的“造反派”是什么货色,我还是照抄小说中的几段:

李顺大想得太落后了,在文明的时代里,文明的人是无需使用那野蛮手段的。有一个造反派的头头,在光天化日之下,腰里插着手枪,肩上挂着红宝书(引按:“红宝书”即《毛主席语录》,今天一些歌颂“文革”的后生,恐怕未必知道。)由生产队长陪同,到李顺大家做客来了。原来他是公社砖瓦厂的文革主任,很讲义气,知道李顺大要造房子买不到砖,特地跑来帮助解决困难。他大骂了一通走资派刘清不替贫下中农谋利益,现在则轮到他来当救世主了,只要李顺大拿出二百一十七元钱来,他负责代买一万块砖头,下个月就可以提货。这话说得过分漂亮,原是值得怀疑的。但李顺大却认为,彼此都住同一大队,虽然没有交情,也三天两头见面,从前也不曾听说过这人有什么劣迹,现在出来革命,总也想做点好事,不见得马上就骗人。况且又是生产队长同来的,还有枪有红宝书,真是讲交情有交情,讲信仰有信仰,讲威势有威势,李顺大虽然当过三次逃兵,还没有经过这种软硬兼施的场面,心一吓,面一软,双手颤颤数出了二百一十七。

到了下个月,大概本来是可以提货的,想不到李顺大交了厄运,被公社专政机关请去了,要他交代几件事:一、你当过三次反动兵,快把枪交出来;二、交代反动言行(例如他说过“楼房不及平房适用,电话坏了修不起”的话,就是恶毒攻击社会主义)。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那是人人皆知的。他自己出来后也没有多言。不过有两点颇有性格,第一是他吃不消喊救命的时候,是砖瓦厂的文革主任解了他的围。作为报答,事后私下商议从此不再提起那二百一十七。第二是关押他的那间房子造得相当牢固,他平生第一次详细地在那里研究了建筑学,对自己将来要造的屋,有了非常清楚的轮廓。

从“土改”时始,李顺大的全部生活目标,就是造几间属于自己的屋。以常人难以想象的节俭,到“大跃进”开始时,备齐了可造几间房子的材料,却都被充了公:砖头被拿去造炼铁炉,木料被拿去制推土车。“大跃进”过后,李顺大开始了新一轮的节俭。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李顺大不再积攒实物,只是存蓄现金,等到钱备齐了一下子把材料买来,马上造屋。一分、二分地存;一角、二角地蓄。到“文革”开始时,李顺大又备齐了可造几间屋的钱,却什么也买不到了;却买什么都要“走后门”了。用小说中的话说,那时,许多生活必需品,都是“大官送上门,小官开后门,老百姓求别人”。正是看到了李顺大急于造屋却买不到材料,那个砖瓦厂的“文革主任”才用亦骗亦抢的流氓手段,从李顺大手中弄去了那笔买砖的钱。“文革主任”钱到手后,便串通公社“专政机关”,对李顺大关押拷打;待到李顺大“吃不消”时,他再来“解围”。这样做,就是让李顺大从此不提钱和砖的事。

在生活必需品紧缺的年代,送上一定分量的这类物品,往往就是有效的贿赂。粮食、鸡蛋、食油、老母鸡这几样,是我们那里农民“文革”期间用于贿赂的主要东西。送人母鸡的情形比较少。母鸡被称为“小银行”。在那年代,农民的日常开销,都指望着母鸡生蛋。尤其是每日都必不可省的吃盐和点灯,要完全靠卖鸡蛋维持。每个大队的小卖部,代国家收购鸡蛋。那时候,国家收购农民的生猪和鸡蛋,多多益善,据说是拿去换外汇。农民自家养的猪,是不能随意宰杀的。杀自家的猪,像后来多生孩子一样,要有“指标”,要先期获得批准。在获得“指标”的同时,要向国家交税,所以农民都把这叫做“裁税”。要杀猪须先“裁税”。不“裁税”而杀猪,公安局就会来抓人。其实,农民杀猪,是并不卖肉的。总是家中要办婚事,才申请杀猪指标。婚事都定在腊月里,逼近年根时办。农民家里,通常都只养一头猪,多了没东西喂。正月里把小猪买回,腊月里卖出。年底要办婚事的人家,则老早就开始争取年底杀猪的指标。我所非常熟悉的那个生产队,几十户人家,每年腊月也就一家人家杀猪。

自家养的猪,必须卖给国家,价格由国家定;自家养的猪,经批准后,杀了,要给亲戚们送点肉,余下的,就留着办喜事和过年,并不卖出一两,却仍然必须向国家交税———于此也可看出那时国家是怎样剥夺农民的。杀猪没办法瞒人,所以国家可以控制。我相信,如果吃鸡蛋国家也能控制,那时也会控制的。但实在无法制定一项禁止农民吃自家鸡蛋的法令。所以农民如果把自家的鸡蛋都留着自家吃,并不卖给国家,国家也无可奈何。但实际上,农民是很少吃鸡蛋的。来了客人时,会蒸个鸡蛋羹,那也是一个鸡蛋加上一碗水。我一直纳闷的是,国家那时在我们那里收购鸡蛋,是不论斤而论个的:无论大小,一律六分钱一个。那时,火柴二分钱一盒;食盐一角五分一斤;煤油三角五分一斤;猪肉七角三分一斤;最便宜的香烟,八分钱一盒。六分钱,并不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吃一个鸡蛋,就等于吃下六分钱啊,人们怎么舍得?鸡蛋是母鸡所产,所以农民也不会轻易用母鸡送礼。但在有特别重要的事情要求人时,也会送上两只母鸡。接受母鸡的人家,也并不吃,而是养着,让鸡下蛋。送母鸡虽不是送现金,但也相当于现金了。在一般情况下,农民求人办事,是送上一篮子鸡蛋、一担稻子、数斤菜油。在食物紧缺、营养普遍不良的年代,其价值,也不亚于今日厚厚的一个信封了。

1982年问世的路遥的小说《人生》,其中的主人公高加林,本来是大队小学的民办教师,后来被大队支书的儿子所取代。高加林因此痛不欲生。小学是大队的小学;大队是支书的大队;民办教师的报酬由大队支付,也就是由支书支付。大队书记的儿子要当民办教师,普通农民的儿子高加林当然就只能让位。那时候,城市知青被称为下放知青,农村的孩子读完初中或高中后被称为回乡知青。下放知青日思夜想的是“上调”,即到城里工作。对于回乡知青来说,能在大队小学当个民办教师,就是很幸运的事了。如果能在公社中学当个民办教师,那就是天大的幸运了。要能有如此好运,就要向有权决定此事者“送”。往往是要送许多次,才有可能如愿以偿。如愿以偿后,并不能就不再“送”。有权给你这职位的人,也能够随时请你卷铺盖走人。为了保住这职位,就得持之以恒地“送”。回乡知青多而民办教师的职位少,那就看谁家“送”得多“送”得勤了。参军,也是那时农村青年的一条出路。要能穿上军装,当然也得“送”。虽然那时是普遍穷困的,但也有比较宽裕和更为寒窘之别。只有那种比较宽裕一点的人家,才有可能“送”。因此,当民办教师、参军一类事,是与那种寒窘之家无缘的。寒窘之家可以没有非分之想,但却免不了会有人生病。一有人生病,也就得破些额外之财。那时农村有所谓“赤脚医生”,一个大队一个。现在有些人对“文革”时期农村的“赤脚医生”大唱赞歌,是十分可笑的。“赤脚医生”本身是农民,只懂得一点非常皮毛的医学知识。他们往往是从泥田里上来,背起药箱就去给人看病治病。如果能够做严格的统计,“文革”期间“赤脚医生”治坏了的人,肯定比治好了的人多;治死了的人,肯定比治活了的人多。我以为,“赤脚医生”完全是反智主义的产物,体现的是对科学的极端蔑视。“赤脚医生”上门诊治,理论上是毋须付诊费的。这也是现在有些人歌颂“赤脚医生”的一个理由。但实际上,却并没有这么清白。我所很熟悉的那个“赤脚医生”,因为懂得了一点卫生知识,知道有些病会传染,所以从来不碰人家的茶碗。他到人家家里来,也就是送个药、打个针,几分钟的事,却必定要吃人家一些东西。通常的情形是,在他来时,一碗面条已经煮好,上面再加一两个鸡蛋。待他拿完药或打完针,就把面条端上。他也毫不推辞。坐下、吃完、走人。如果不这样招待,下次要请他,就难了。我每看见他并非吃饭时间在人家家里慢条斯理地吃饭,都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令这个大队所有人不解的是:他嫌人家茶脏,怎么就不怕人家饭脏呢?

“文革”期间,大队开始有了手扶拖拉机。当手扶拖拉机买回时,颇引起些兴奋和议论。这是那时农村拥有的最现代化的东西了。“文革”期间,每个大队都办起了所谓“林场”。

我们那里并非林区,充其量有些丘陵。办林场的目的,我以为其实是为了把分散在生产队的下乡知青集中起来,由大队统一管理。下乡知青分散在各生产队,问题太多。而要把全大队的下乡知青集中起来,就得有个依托。林场,就是这样一个依托。全大队的下乡知青都集中到林场,大队派一个人当场长。这实际上是把下乡知青与贫下中农相分离。林场里的知青,在场长带领下,除了种树,也种些瓜果之类。当大队有了手扶拖拉机时,大队书记便派拖拉机,把林场出产的东西,一车一车地往公社书记家拉。那时,大队也没有什么集体经济,弄台拖拉机,其实是没什么用场的。用它来送礼,就是最大的用场了。

1984年问世的阿城小说《棋王》,其中的上海知青倪斌,为了能“上调”到地区文教部门,把祖传的一副明代乌木棋送给了地区文教书记。这还不够,倪斌还写信回家,叫寄些字画来。说“文革”时期没有腐败的人,其实只要去问问那时的下乡知青,就会知道自己有多么荒谬。下乡知青日间思、夜里想的,是“上调”。“上调”的名额非常紧张,竞争是很激烈的。要得到这宝贵的名额,就得“送”,就得比别人多“送”。至于女知青,有时还得把自己的身体向那手里有名额者“送”。女知青被糟蹋的事,其实也有许多文学作品写到了。即便不是为了“上调”,即便仅仅是为了平时所派的活轻一点、所受的待遇好一点,也得“送”。家庭条件好一些的知青,可以常常请假不出工,就因为“送”得多。尤其是可以三天两头回家。如果每次从家里回来,都能“送”上可观的孝敬,当然是回得越多越好。我见过“下乡”几年却几乎都住在城里的知青。每年来一两次,住几天又回,却比别人更快地“上调”了。那原因,是尽人皆知的。

1972年,福建莆田的小学教师李庆霖,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反映知青在农村的生活状况。这是“文革”期间的著名事件。李庆霖信中说:“在我们这里已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中,一部分人并不好好劳动,并不认真磨炼自己,并不虚心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却倚仗他们的亲友在社会上的政治势力,拉关系,走后门,都先后被招工、招生、招干去了,完成了货真价实的下乡镀金的历史过程。有不少在我们地方上执掌大权的革命干部的子女和亲友,纵使是地富家庭出身,他们赶时髦上山下乡才没几天,就被‘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调用出去,说是革命干部的子女优先安排工作,国家早有明文规定。这么一来,单剩下我这号农村小学教员的子女,在政治舞台上没有靠山,又完全举目无亲,就自然得不到‘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加以调用了。唯一的资格是在农村滚一身泥巴,干一辈子革命而已。”———说“文革”期间没有腐败的人,为“文革”大唱赞歌的人,动辄说别人把“文革”妖魔化。难道他们不知道李庆霖“告御状”的事?难道他们没有读过这封信?李庆霖就是吃了再多的豹子胆,也不敢对毛泽东说谎吧?

对“文革”的美化之所以几乎成为一种潮流,原因是多样的。这里难以细细分析。只说一点,那就是“文革”的真相被揭露得太少。歌颂“文革”的言论享有无穷的空间,想怎么歌颂就怎么歌颂;揭露“文革”、批判“文革”,总是受到限制、压制。———那些对现实不满的“文革”歌颂者,至少应该感谢“现实”给了他们尽情歌颂“文革”的自由吧?本文摘自《随笔》2010年第1期 作者:王彬彬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 ... _7179_1532393.shtml

“文革”在中国,“文革学”在国外:这是国内国外许多人都感叹的事情。“文革”在中国,这不用解释。“文革学”在国外,则是说,对“文革”的资料收集、整理,对“文革”从各个方面进行的研究,海外不少相关机构,取得了颇为可观的成就。在海外,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关于“文革”的书籍问世。而在祖国大陆,对“文革”的研究可谓还未真正开始。我们自己不产生研究“文革”的书,海外研究“文革”的书,一般人也看不到。对于“文革”,人们是越来越无知了。

在对“文革”越来越无知的同时,是对“文革”的越来越美化。这些年,美化“文革”的言论时有所见,几乎成为一股潮流。在电子网络上,这种潮流表现得最明显,甚至愈来愈呈汹汹之势。说“文革”时期有着真正的“民主”,是时常听到的一种言论。“文革”开始时,我也开始记事。我的中小学教育基本上是在“文革”期间完成的。对“文革”,我总算还有些切身了解。而对“民主”,我也不妨说有些基本的理论知识。说“文革”期间有真正的“民主”,对我来说,就等于说冰雪池中有荷花灿烂,火焰山上有玫瑰飘香;就等于说一条泥鳅在放声高歌,一只盐水鸭在展翅飞翔。这种说法因过于荒谬,迷惑性还不算太大。而另一种美化“文革”的言论,迷惑性就要大得多。

“文革”期间是没有腐败的,“文革”时期的官员都是很清廉的,“文革”是“最本质的反腐”:这就是那种更具有迷惑性的言论。腐败源于权力的不受监督和约束。如果说,在“文革”前,权力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那在“文革”时期,造反派夺得了权力后,这权力就更不被监督和约束了。判断腐败严重的程度,主要不是看官员受贿的绝对数额有多大,或者说,主要不是看权钱交易的绝对“交易额”如何,而要看社会普遍的物质生活状况与受贿金额、与权钱交易的“交易额”是一种怎样的比例。数百万元的腐败案,今天已司空见惯;数千万元的受贿,也不能让人有丝毫惊讶。超过亿元的权钱交易,这几年也数度见闻。这种规模的腐败,在“文革”时期当然不可能普遍。这首先是因为“文革”时期整个社会在物质上都是极其匮乏的。一群强盗闯入一贫困之家,将室内最后一枚铁钉都拔走,但全部所得也不过几百元;另一群强盗闯入一富豪之宅,只拣黄金美玉等值钱的拿,一般东西则看不上眼,但全部所得也有数十万元:你决不能在这两群强盗之间分出道德上的优劣;你决不能说闯入贫困之家的强盗因只抢得数百元,便在道德上比闯入富豪之宅的强盗高尚千万倍。而在一定意义上,“文革”期间的腐败官员,就像闯入那贫困之家的强盗,而今日的腐败官员,闯入的则是富豪之宅。

“文革”期间,我生活在最底层的乡村。我的记忆告诉我,“权钱交易”在“文革”期间是普遍存在的。我至今仍然忘不了的,是“文革”后期一位公社副书记对我父亲说过的一番话。他说:“要办事情,就要学会送东西。送他东西,难道是在疼他?还不是在疼自己!”这番话令我父亲有醍醐灌顶之感。办事情要“送”,这一点我父亲当然早已懂得。但“还不是疼自己!”这道理,父亲此前似乎一直没悟透。“还不是疼自己!”———那时在公社中学教书的父亲,以为这真是至理名言。一般人,在行贿时,多少都有一点心理障碍,尤其刚开始干这种勾当,事前事后,心里都会很别扭。但“还不是疼自己!”这句话,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除行贿的心理障碍、消解行贿的心中别扭。有位小说家前几年写了一部以“文革”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名为《启蒙时代》。如果把让人对任何一种道理的懂得,都视作是“启蒙”,那么,在“文革”期间懂得了“还不是疼自己!”的父亲,也可谓是被这位公社副书记进行了“行贿启蒙”。被“启蒙”的父亲,此后多次以赞赏的口气对我讲解着“还不是疼自己!”的道理。所以,我也是在“文革”期间就接受了“行贿教育”的。在此后的几十年中,父亲对“还不是疼自己!”这句话的鹦鹉学舌,在某些人生关头,总在我耳边响起。但因为心中的障碍和别扭过于坚固和强烈,“还不是疼自己!”这道理,都被我以“我可以不疼自己!”所抵挡。如果说对他人的“送”,是因为要“疼自己”,那么,我不“疼自己”不就完了吗!然而,前些年父亲重病,从这家医院转到那家医院,我也就给这个医生送完红包,又给那个送。这时候,耳边响起的是这样的声音:“你可以不疼自己,但你却不能不疼自己的父亲!”我想,我可以拿自己的名利赌气,却不能拿父亲的生命撒野。———这样想后,便硬起头皮,怀揣信封去找医生。每一次,都不像是去“送”,倒像是去“偷”。从“还不是疼自己!”到“我不能不疼父亲!”,说到底,还是“文革”期间接受的“行贿教育”在起作用。

“文革”期间城市的情形,我没有切身感受。但城市一定有城市的腐败方式。在农村,那时候,县以下是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政权”。农民们每天面对的是生产队的队长。队长,在那时候的农村,是有着极大权威的。生产队的一切事情,都由他说了算。一个本来还算老实本分的人,当起了队长、掌握了统御全队的绝对权力,就会变得骄横起来。而再刚烈的人,在队长的威权面前,也不得不俯首帖耳。因为队长“官”虽不大,却有整个国家的“专政机器”在为他撑腰。敢与队长较劲,敢违队长之命,就意味着是在对整个国家政权挑战,最终,肯定成为“阶级敌人”。我所非常熟悉的那个生产队,就形成了这样的“规矩”:任何一家来了客人,都要请队长陪客;甚至家里有了匠人,也要请队长作陪。来了客人,家里有了匠人,桌上的菜当然要好一些。所谓请队长来“陪”,当然是请他来享用这自己也舍不得动筷的好菜。这队长还不是“队长”时,是滴酒不沾的。当了队长后,硬是让家家户户“请”成了一个酒瘾极大者。酒瘾极大的队长,每喝必醉。醉了则大发酒疯。那时上海产的“飞马牌”香烟,是仅次于“大前门”的好烟。队长在醉后,往往嘴里叼着“飞马”,将一个汉子按倒,跨上去,屁股上下颠动着,叼着烟的嘴,连声喊着:“飞马、飞马……”有时候,伏在地上的,就是请他来吃喝的人。每当这时,最兴奋的是孩子们。对于他们来说,这是难得的娱乐。

最初,是有人为巴结队长而请其“陪客”。有人开了头,别的人家就得跟上。当绝大部分人家都有客必请队长陪时,那最不情愿的人家,也不得不遵从已然形成的“规矩”。得罪了队长,那就等于穿着湿衣服过日子,没片刻舒服。队长要找你的茬,那太容易了。一次,一群孩子,手里拿着种棉花的小铁铲,走在田埂上。他们玩的是捉黄鳝的游戏,这是一种古老的游戏,一代代孩子都玩过。他们还没有动手,队长远远望见后跑了过来,将其中一个孩子手中的铁铲夺下,扔进不远处的池塘;又屈起两指,在这孩子头上敲了两个凿栗,然后扬长而去。走了几步,回过头说:“田坝都让你搞坏了!”不理会其他孩子,只对这个孩子下手,令所有的孩子都一脸惶惑。这孩子回家后将此事告诉父亲,父亲默然不语。父亲知道,一定是在某件事上得罪队长了。

父亲想的当然不是找队长讨说法。他想的是以怎样的方式赔罪。只在孩子身上撒气,说明得罪得并不严重,要赔罪该不难。下次请队长陪客时,多敬几杯酒也就可以了吧。可怜的农民们,请队长吃饭,当然也是一种贿赂。这是一种“权吃关系”。这种“权吃关系”,确实与今日惯见的腐败大为不同。从“请吃”的农民角度说,以这种方式向队长行贿,并不是为了从队长那里得到什么,而是为了不得到什么:不得到骚扰、刁难、迫害。从“吃请”的队长角度说,以这种方式受贿,作为回报,不是要为对方做什么,而只需不对对方做什么:不在集体干活时对对方家的人鸡蛋里找骨头,不在派工时刻意为难折磨对方家的人,不在对方的孩子和女人身上动粗……行贿而仅仅是为了避祸,这可以称之为防御性行贿。这种防御性行贿,在今天也仍然存在,但在“文革”期间却普遍得多。

其实有许多文学作品,不同程度地揭示过“文革”期间的腐败。1979年问世的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人妖之间》,揭露的“文革”期间的腐败现象,不也堪称触目惊心吗?王守信,一个县燃料公司的经理兼支部书记,从1971年11月到1978年6月,贪污了五十余万元。那时候,月薪五十几元,就是高工资了。五十余万元,也相当于今日的数千万元吧?贪污来的钱,王守信并没有都落入自家腰包,相当一部分用于向上级部门行贿。王守信利用权和钱,编织了一张腐败之网。这也说明,腐败,在那个时候,也是极其普遍的现象。同样是1979年问世的高晓声的短篇小说《李顺大造屋》,也让人看到“文革”期间的官员是怎样对百姓巧取豪夺的。今天的一些人,他们之所以认为“文革”期间没有腐败,是以为那时的“群众造反”是有效的反腐方式。这真是天大的误会。“造反派”在夺得权力后,在敛财渔色上往往更肆无忌惮,更穷凶极恶。“文革”期间的“群众造反”,本质上也是一种阿Q式的“革命”。阿Q如果以“造反”的方式成了未庄的主宰,他将怎样夺取财物和女人,已由他自己做了预告。而“文革”期间以“造反”的方式夺得了大大小小的权力者,正是大大小小的“革命”成功了的阿Q。报告文学《人妖之间》中的王守信,就是靠“造反”起家的。小说《李顺大造屋》中的那个公社砖瓦厂的“文革主任”,也是靠“造反”夺得权力的。如果说王守信到1971年才开始他的“贪腐事业”,那《李顺大造屋》中的这个“文革主任”,则是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谋了。为了让那些美化“文革”的人明白那时候的“造反派”是什么货色,我还是照抄小说中的几段:

李顺大想得太落后了,在文明的时代里,文明的人是无需使用那野蛮手段的。有一个造反派的头头,在光天化日之下,腰里插着手枪,肩上挂着红宝书(引按:“红宝书”即《毛主席语录》,今天一些歌颂“文革”的后生,恐怕未必知道。)由生产队长陪同,到李顺大家做客来了。原来他是公社砖瓦厂的文革主任,很讲义气,知道李顺大要造房子买不到砖,特地跑来帮助解决困难。他大骂了一通走资派刘清不替贫下中农谋利益,现在则轮到他来当救世主了,只要李顺大拿出二百一十七元钱来,他负责代买一万块砖头,下个月就可以提货。这话说得过分漂亮,原是值得怀疑的。但李顺大却认为,彼此都住同一大队,虽然没有交情,也三天两头见面,从前也不曾听说过这人有什么劣迹,现在出来革命,总也想做点好事,不见得马上就骗人。况且又是生产队长同来的,还有枪有红宝书,真是讲交情有交情,讲信仰有信仰,讲威势有威势,李顺大虽然当过三次逃兵,还没有经过这种软硬兼施的场面,心一吓,面一软,双手颤颤数出了二百一十七。

到了下个月,大概本来是可以提货的,想不到李顺大交了厄运,被公社专政机关请去了,要他交代几件事:一、你当过三次反动兵,快把枪交出来;二、交代反动言行(例如他说过“楼房不及平房适用,电话坏了修不起”的话,就是恶毒攻击社会主义)。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那是人人皆知的。他自己出来后也没有多言。不过有两点颇有性格,第一是他吃不消喊救命的时候,是砖瓦厂的文革主任解了他的围。作为报答,事后私下商议从此不再提起那二百一十七。第二是关押他的那间房子造得相当牢固,他平生第一次详细地在那里研究了建筑学,对自己将来要造的屋,有了非常清楚的轮廓。

从“土改”时始,李顺大的全部生活目标,就是造几间属于自己的屋。以常人难以想象的节俭,到“大跃进”开始时,备齐了可造几间房子的材料,却都被充了公:砖头被拿去造炼铁炉,木料被拿去制推土车。“大跃进”过后,李顺大开始了新一轮的节俭。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李顺大不再积攒实物,只是存蓄现金,等到钱备齐了一下子把材料买来,马上造屋。一分、二分地存;一角、二角地蓄。到“文革”开始时,李顺大又备齐了可造几间屋的钱,却什么也买不到了;却买什么都要“走后门”了。用小说中的话说,那时,许多生活必需品,都是“大官送上门,小官开后门,老百姓求别人”。正是看到了李顺大急于造屋却买不到材料,那个砖瓦厂的“文革主任”才用亦骗亦抢的流氓手段,从李顺大手中弄去了那笔买砖的钱。“文革主任”钱到手后,便串通公社“专政机关”,对李顺大关押拷打;待到李顺大“吃不消”时,他再来“解围”。这样做,就是让李顺大从此不提钱和砖的事。

在生活必需品紧缺的年代,送上一定分量的这类物品,往往就是有效的贿赂。粮食、鸡蛋、食油、老母鸡这几样,是我们那里农民“文革”期间用于贿赂的主要东西。送人母鸡的情形比较少。母鸡被称为“小银行”。在那年代,农民的日常开销,都指望着母鸡生蛋。尤其是每日都必不可省的吃盐和点灯,要完全靠卖鸡蛋维持。每个大队的小卖部,代国家收购鸡蛋。那时候,国家收购农民的生猪和鸡蛋,多多益善,据说是拿去换外汇。农民自家养的猪,是不能随意宰杀的。杀自家的猪,像后来多生孩子一样,要有“指标”,要先期获得批准。在获得“指标”的同时,要向国家交税,所以农民都把这叫做“裁税”。要杀猪须先“裁税”。不“裁税”而杀猪,公安局就会来抓人。其实,农民杀猪,是并不卖肉的。总是家中要办婚事,才申请杀猪指标。婚事都定在腊月里,逼近年根时办。农民家里,通常都只养一头猪,多了没东西喂。正月里把小猪买回,腊月里卖出。年底要办婚事的人家,则老早就开始争取年底杀猪的指标。我所非常熟悉的那个生产队,几十户人家,每年腊月也就一家人家杀猪。

自家养的猪,必须卖给国家,价格由国家定;自家养的猪,经批准后,杀了,要给亲戚们送点肉,余下的,就留着办喜事和过年,并不卖出一两,却仍然必须向国家交税———于此也可看出那时国家是怎样剥夺农民的。杀猪没办法瞒人,所以国家可以控制。我相信,如果吃鸡蛋国家也能控制,那时也会控制的。但实在无法制定一项禁止农民吃自家鸡蛋的法令。所以农民如果把自家的鸡蛋都留着自家吃,并不卖给国家,国家也无可奈何。但实际上,农民是很少吃鸡蛋的。来了客人时,会蒸个鸡蛋羹,那也是一个鸡蛋加上一碗水。我一直纳闷的是,国家那时在我们那里收购鸡蛋,是不论斤而论个的:无论大小,一律六分钱一个。那时,火柴二分钱一盒;食盐一角五分一斤;煤油三角五分一斤;猪肉七角三分一斤;最便宜的香烟,八分钱一盒。六分钱,并不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吃一个鸡蛋,就等于吃下六分钱啊,人们怎么舍得?鸡蛋是母鸡所产,所以农民也不会轻易用母鸡送礼。但在有特别重要的事情要求人时,也会送上两只母鸡。接受母鸡的人家,也并不吃,而是养着,让鸡下蛋。送母鸡虽不是送现金,但也相当于现金了。在一般情况下,农民求人办事,是送上一篮子鸡蛋、一担稻子、数斤菜油。在食物紧缺、营养普遍不良的年代,其价值,也不亚于今日厚厚的一个信封了。

1982年问世的路遥的小说《人生》,其中的主人公高加林,本来是大队小学的民办教师,后来被大队支书的儿子所取代。高加林因此痛不欲生。小学是大队的小学;大队是支书的大队;民办教师的报酬由大队支付,也就是由支书支付。大队书记的儿子要当民办教师,普通农民的儿子高加林当然就只能让位。那时候,城市知青被称为下放知青,农村的孩子读完初中或高中后被称为回乡知青。下放知青日思夜想的是“上调”,即到城里工作。对于回乡知青来说,能在大队小学当个民办教师,就是很幸运的事了。如果能在公社中学当个民办教师,那就是天大的幸运了。要能有如此好运,就要向有权决定此事者“送”。往往是要送许多次,才有可能如愿以偿。如愿以偿后,并不能就不再“送”。有权给你这职位的人,也能够随时请你卷铺盖走人。为了保住这职位,就得持之以恒地“送”。回乡知青多而民办教师的职位少,那就看谁家“送”得多“送”得勤了。参军,也是那时农村青年的一条出路。要能穿上军装,当然也得“送”。虽然那时是普遍穷困的,但也有比较宽裕和更为寒窘之别。只有那种比较宽裕一点的人家,才有可能“送”。因此,当民办教师、参军一类事,是与那种寒窘之家无缘的。寒窘之家可以没有非分之想,但却免不了会有人生病。一有人生病,也就得破些额外之财。那时农村有所谓“赤脚医生”,一个大队一个。现在有些人对“文革”时期农村的“赤脚医生”大唱赞歌,是十分可笑的。“赤脚医生”本身是农民,只懂得一点非常皮毛的医学知识。他们往往是从泥田里上来,背起药箱就去给人看病治病。如果能够做严格的统计,“文革”期间“赤脚医生”治坏了的人,肯定比治好了的人多;治死了的人,肯定比治活了的人多。我以为,“赤脚医生”完全是反智主义的产物,体现的是对科学的极端蔑视。“赤脚医生”上门诊治,理论上是毋须付诊费的。这也是现在有些人歌颂“赤脚医生”的一个理由。但实际上,却并没有这么清白。我所很熟悉的那个“赤脚医生”,因为懂得了一点卫生知识,知道有些病会传染,所以从来不碰人家的茶碗。他到人家家里来,也就是送个药、打个针,几分钟的事,却必定要吃人家一些东西。通常的情形是,在他来时,一碗面条已经煮好,上面再加一两个鸡蛋。待他拿完药或打完针,就把面条端上。他也毫不推辞。坐下、吃完、走人。如果不这样招待,下次要请他,就难了。我每看见他并非吃饭时间在人家家里慢条斯理地吃饭,都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令这个大队所有人不解的是:他嫌人家茶脏,怎么就不怕人家饭脏呢?

“文革”期间,大队开始有了手扶拖拉机。当手扶拖拉机买回时,颇引起些兴奋和议论。这是那时农村拥有的最现代化的东西了。“文革”期间,每个大队都办起了所谓“林场”。

我们那里并非林区,充其量有些丘陵。办林场的目的,我以为其实是为了把分散在生产队的下乡知青集中起来,由大队统一管理。下乡知青分散在各生产队,问题太多。而要把全大队的下乡知青集中起来,就得有个依托。林场,就是这样一个依托。全大队的下乡知青都集中到林场,大队派一个人当场长。这实际上是把下乡知青与贫下中农相分离。林场里的知青,在场长带领下,除了种树,也种些瓜果之类。当大队有了手扶拖拉机时,大队书记便派拖拉机,把林场出产的东西,一车一车地往公社书记家拉。那时,大队也没有什么集体经济,弄台拖拉机,其实是没什么用场的。用它来送礼,就是最大的用场了。

1984年问世的阿城小说《棋王》,其中的上海知青倪斌,为了能“上调”到地区文教部门,把祖传的一副明代乌木棋送给了地区文教书记。这还不够,倪斌还写信回家,叫寄些字画来。说“文革”时期没有腐败的人,其实只要去问问那时的下乡知青,就会知道自己有多么荒谬。下乡知青日间思、夜里想的,是“上调”。“上调”的名额非常紧张,竞争是很激烈的。要得到这宝贵的名额,就得“送”,就得比别人多“送”。至于女知青,有时还得把自己的身体向那手里有名额者“送”。女知青被糟蹋的事,其实也有许多文学作品写到了。即便不是为了“上调”,即便仅仅是为了平时所派的活轻一点、所受的待遇好一点,也得“送”。家庭条件好一些的知青,可以常常请假不出工,就因为“送”得多。尤其是可以三天两头回家。如果每次从家里回来,都能“送”上可观的孝敬,当然是回得越多越好。我见过“下乡”几年却几乎都住在城里的知青。每年来一两次,住几天又回,却比别人更快地“上调”了。那原因,是尽人皆知的。

1972年,福建莆田的小学教师李庆霖,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反映知青在农村的生活状况。这是“文革”期间的著名事件。李庆霖信中说:“在我们这里已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中,一部分人并不好好劳动,并不认真磨炼自己,并不虚心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却倚仗他们的亲友在社会上的政治势力,拉关系,走后门,都先后被招工、招生、招干去了,完成了货真价实的下乡镀金的历史过程。有不少在我们地方上执掌大权的革命干部的子女和亲友,纵使是地富家庭出身,他们赶时髦上山下乡才没几天,就被‘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调用出去,说是革命干部的子女优先安排工作,国家早有明文规定。这么一来,单剩下我这号农村小学教员的子女,在政治舞台上没有靠山,又完全举目无亲,就自然得不到‘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加以调用了。唯一的资格是在农村滚一身泥巴,干一辈子革命而已。”———说“文革”期间没有腐败的人,为“文革”大唱赞歌的人,动辄说别人把“文革”妖魔化。难道他们不知道李庆霖“告御状”的事?难道他们没有读过这封信?李庆霖就是吃了再多的豹子胆,也不敢对毛泽东说谎吧?

对“文革”的美化之所以几乎成为一种潮流,原因是多样的。这里难以细细分析。只说一点,那就是“文革”的真相被揭露得太少。歌颂“文革”的言论享有无穷的空间,想怎么歌颂就怎么歌颂;揭露“文革”、批判“文革”,总是受到限制、压制。———那些对现实不满的“文革”歌颂者,至少应该感谢“现实”给了他们尽情歌颂“文革”的自由吧?
李庆霖的故事

    毛主席给李庆霖回信的消息传来,莆田县委书记非常震惊,在激动地高呼“毛主席万岁”的同时也承受着极大压力。尽管县委中有人认为李庆霖告状是给县委领导脸上抹黑,甚至在传达文件时还语重心长地告诫与会者:“同志们,要警惕啊!阶级敌人把我们伟大的祖国说得一无是处啊!”但对毛主席的指示却不能不执行,毕竟这是关系到“阶级觉悟”的大是大非问题。因此,莆田县委一面毫不含糊,立即组织县委常委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派出工作组对李庆霖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反调查,并对李良模施加压力。然而不久,来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地各级领导的不断督促,又使得莆田县委放弃反调查,并于1973年7月2日向地委呈送了《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初步检讨》,承认县委“在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缺点错误,从初步检查的情况看,比李庆霖所反映的问题还要多,还要严重”。
  中共中央文件下发后,各地有关迫害、殴打、奸污知识青年的案件相继被揭露出来,并陆续反映到中南海的中国最高层。最先被揭露出来的恶性案件是黑龙江建设兵团第二师十六团团长黄砚田、参谋长李耀东两人合伙奸污和猥亵几十名女知青的罪行。对此,不轻易发火的周总理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愤怒地说:“公安部要派人去,不要手软,不要畏缩,要大胆管。”叶剑英元帅也拍案而起:“要‘杀一儆百,杀一儆千’!”
  一石激起千重浪,各地迫害知青的案件随之进一步得到揭露。严惩摧残、迫害知青的犯罪分子的举动在全国大规模展开。与此同时,各地亦就李庆霖信中反映的走后门、贪污挪用知青安置经费及建房材料等行为进行了查处。总之,李庆霖“告御状”事件,使上山下乡运动中长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得到缓解,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知识青年的人身权利,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
  1973年4月29日晚,在中央领导人会议上,周总理严厉批评说:“中央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工作机构,怎能只是设在计委劳动局下面的一个小组?这么几个人,怎么搞好工作?这个机构要加强,要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随后,国务院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由周总理亲自主持,吸收李庆霖为领导小组成员,并要求各省、地、市、县也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同时,放宽上山下乡的具体规定,使知青插队有更大的选择,并采取措施改善下乡知识青年的生活。
  在改变知青命运的同时,李庆霖的命运也在不断改变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舆论宣传素来“报喜不报忧”,李庆霖的信暴露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的阴暗面。
  不久,中共中央以中发(1973)21号文件形式将和李庆霖之间的往返信件印发至全国基层公社一级,由此,李庆霖成了为知青鸣冤叫屈并改变其命运的先驱。与此同时,一种个人无法把握的命运降临到这个普通的小学教员身上,他身不由己地卷入政治上的漩涡……
  李庆霖的壮举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1973年6月23日,福州军区司令员韩先楚派专车将李庆霖接到福州,赞扬他给毛主席的信写得很好,并说中央有交代,生活和工作上有困难尽可直说无妨。李庆霖当时提了两个要求:一是把插在他身上的“白旗”拔掉——1958年大跃进时,李庆霖因临时接手一个基础差的班级,初考成绩低而被插上“白旗”,撤销了教导主任职务,工资也由55.5元减为42.5元;二是其妻张秀珍原在莆田县二中做工友,是“有户口”的正式公职人员,后被解雇,李庆霖要求政府主持公道恢复其职。韩先楚说:“把‘白旗’插到小学教员头上是错误的,这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当然应该平反!”
  此时莆田街头出现了大幅标语:“向李庆霖的革命精神学习!”“向不正之风开火!”“向破坏上山下乡运动的人开炮!”此时,李庆霖成了各种力量都要争取拉拢的一面旗帜。
  1973年11月,李庆霖在《红旗》杂志上发表了《谈反潮流》一文,俨然以“反潮流”英雄自居,大讲“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原则”,并表露出他不怕“身败名裂”,要用“反潮流”来“名扬千古,流芳百世”。
  已退休的原莆田地区农委主任宋老先生亲眼目睹了李庆霖卷入派性斗争的一幕:莆田地区行政公署多数干部听党的话,抓革命促生产,1976年春的一天地区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会议由地委书记肖文玉主持,并作春耕生产动员报告。会议刚一开始,李庆霖在一众人马的簇拥下走进会场,造反派跳上主席台,抢过话筒,把正在作报告的肖文玉书记推到主席台一旁勒令站着,而李庆霖则得意洋洋、不可一世地坐在主席台中间,公开发表歪论,说什么地委书记执行右倾翻案风路线,是借口抓生产来压革命。李庆霖在台上声嘶力竭地喊着:“拥护中央文革,把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进行到底!”——尽管他拼着老命鼓动,但台下会场秩序井然,除了他带来的几个应声虫外,没有人跟着他喊口号。事后干部们议论纷纷,说李庆霖不过是一个乡下小学教员,仅因写信给毛主席就变成了风云人物,公然坐在地委书记的座位上发号施令。
  二十余年后,李庆霖自述:“那段时间,我经常被推上台作报告,有人说我‘忘乎所以’是很自然的。”
  在改变广大知青命运的同时,李庆霖的命运也平步青云——从小学的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到县知青办副主任和县革委会教育组副组长,1974年任福建省高考招生办公室副组长负责工农兵学员招生工作,1975年被选举参加四届人大并任常务委员,1976年6月成为国务院知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从辉煌的顶点沦为“阶下囚”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四人帮”在各地的亲信纷纷倒台,李庆霖当时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视为“四人帮”的“小爬虫”,在当年11月份被隔离审查,关押在荔城原二十八军军部。1977年11月1日,李庆霖被正式宣布逮捕,又隔了一年多,莆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才对他进行宣判,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他做梦也没想到,仅仅三年,他从人生辉煌的顶点,沦为阶下囚。对这个判决,李庆霖一直不服,他承认自己犯有严重的错误,他认为自己当时是自觉地按上面的部署和要求干的,说了一些错话。但他绝不承认犯有被判无期徒刑的重罪,对这个判决他一直不服。
  自从李庆霖被隔离审查后,其妻张秀珍也被开除公职,戴上“反革命”的帽子,三年以后,才停止对她的监督改造,平反通知书扣了很久才发给她,没有恢复其公职。大儿子李良模由于迟迟得不到安排回城,给中央办公厅写信,上级批示地方信访办:“要把李庆霖家属子女安排好。”直到1982年,李良模才最后一批被安排。

http://baike.baidu.com/view/500422.htm?fr=ala0_1
李庆霖(1936-2004)福建莆田人。1952年任福建莆田县某中学校长,1957年被划为右派,受到降职降薪处分,被分配到莆田县城郊公社下林村小学任教。1972年冒险写信给毛泽东“告御状”,反映儿子李良模当知识青年“口粮不够吃,日常生活需用的购物看病没钱支付”的问题。受到毛泽东重视并亲自回信:“寄上300元,聊补无米之炊。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成为中央高层调整知识青年政策、补助生活困难、改善供应,对迫害知青的地方干部严厉整肃的一个契机。不久被誉为反潮流英雄;后任莆田县革委会教育组副组长、莆田县“知青办”副主任,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知识青年领导小组成员。1973年在《红旗》杂志第11期上发表《谈反潮流》。1976年11月被隔离审查,1977年11月正式被捕入狱。1979年被莆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8年减为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4年8月提前出狱。2004年2月逝世。

http://baike.baidu.com/view/500422.htm?fr=ala0_1
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1973)104号

关于黄砚田、李耀东奸污迫害女知青的通报

黄砚田,黑龙江建设兵团16团团长,49岁,江苏泗洪县人。43年入伍。44年入党。李耀东,16团团长,48岁,河北迁西人,44年入伍,43年入党。奸污、猥亵女知青达数十人。有的被黄奸污后,又被李奸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89283006
文革对中国现在的官员道德败坏有责任
damo56030 发表于 2010-2-2 11:56

何止冠猿
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都被拉低了
好像还有个事件是女知青在打靶时私藏了子弹,然后借助一个什么机会拿到了枪,接着就是拿着枪追杀侮辱、猥亵过她的人,好像这个事件也挺大的
damo56030 发表于 2010-2-2 11:56
历朝历代都是开国时期吏治清明些,然后就迅速下滑,本朝只是没有例外而已,即使没有文革,这一天也会到来的。
大头雷 发表于 2010-2-2 16:25
想起了陈冲的《天浴》,虽然不是你说的这样。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0-2-2 16:57

事情应追溯到国中之国的那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那个时期才是……建国初期。
yuppppp 发表于 2010-2-2 17:39
1931年到1949年都算到这个“中国”历史里吗?
当然是这个政权存在的年限内、管辖的范围内。比如今天就管不到对岸,对岸的贪腐算不到它的帐上。
LZ小心被咬
默默看看。。
yuppppp 发表于 2010-2-2 17:3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这和文革有多大关联?

那时,毛泽东还没掌握领导权呢。
14楼注意言行,做人要有人性!


这些女知青被领导关怀。

这些女知青被领导关怀。
拓跋焘 发表于 2010-2-2 22:56
有道理!就从阁下的老婆开始共吧!
问题是时代不同了,今天谁这样是SB,那时谁不那样谁是SB
看过。
都不知道那些美化文革的是怎么想的,难道自己不会看一点真实的史料?
为什么要美化文革?

很简单啊,,YY是很快乐的。。
有谁美化文革可?
2000wcw 发表于 2010-2-3 09:01


    这年头美化文革的都是反政府的。。。。
damo56030 发表于 2010-2-2 11:56
文革彻底摧毁了国人的礼义廉耻,连周、林、邓这样为真理拼搏一生的人,都不得不为了活命而长期做违背良心的事。
山人0504 发表于 2010-12-21 11:35


    我倒认为是对文革的过度否定,“摧毁了国人的礼义廉耻”。

对文革的全面否定,导致了80年代初的“三信危机”。从此,思想基础荡然无存,精神支柱彻底崩塌,30年来的道德堕落从此开始。当然,如果说文革过份强调道德,走极端,反而产生了相反的效果,这在某些局部也不能说没有。就好象股票的“冲高回落”,算是亢龙有悔吧。

现代中国只有存在过两种道德体系,一个是文革的,一个是传统儒家的,别无他选。
很多人,都将文革看成是完全负面的东西,我认为,这是不全对和不完全正确的。文革说白了,就是毛主席试图,在中国以完全的真正的真民主的方式,来搞中国的人民和国家民主的一次最终结果是失败了的,大的全国家性的实验。而这次全中国性的大实验的结果和代价,虽然是惨重的。但是,这一次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也让我们中国人民充分的认识到所谓的民主治国,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这点上,事实证明,即使是我们中国文革的完全的真正的彻底的真民主方式治国都不行,那就更别谈西方的那种个别的虚伪的不彻底的假民主治国了。
把一个特定时期的文学作品作为文革腐败的根据,这本身就说明了证据的匮乏,公信力不足。

事实上,别说极端政治化的文革时期,就是到了80年代早期,中国人都不知道腐败为何物。
历朝历代都是开国时期吏治清明些,然后就迅速下滑,本朝只是没有例外而已,即使没有文革,这一天也会到来的。
+1这就叫历史周期律
哇  30年过去了  还找文革的后涨
     批文革没有现实 意义  如果有人要为现在的
  贪污腐败  找合理性  那就随便吧  LZ继续  我不打扰
不报道罢了
收藏一下,免得以后又遇到个文革FAN在那里跳来跳去


如果文革真有腐败,那是绝对不会被人放过的,因为他们已经倒台了,掌权的对手是没有手下留情的余地的,不可能是“不报道罢了”。那么合乎逻辑的推论就是:确实没有!不是不想整出点名堂,实在是没处下蛆。当然了,也不是绝对没办法,于是乎,康生成了“文物大盗”,王洪文成了“腐败分子”...

这里我就说说王:直到他被抓,此公经济上的所谓“劣迹”,不过是购买了几瓶人民大会堂用残酒装瓶的茅台(把国宴喝剩的茅台酒装瓶,每瓶售2、3元,而新茅台要7元一瓶),算是沾了近水楼台的光。以文革时的道德标准来看,占这种小便宜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可问题是,以现在的眼光看,王身居高位多年,亲戚子女无一人得到关照,都在下面做普通劳动者;而他堂堂国家副主席的每个月工资始终只有60多块(也难怪他要想法买便宜茅台),也只比新大学生高1、20元。请问世界上几个国家能做到这些?纵观历史,也只有海瑞一流的人物能相比。

不客气地说,今天的党员干部们,如果能有“4人帮”的一半清廉,或者哪怕1/10,中国人民将会誓死拥护他们。

如果文革真有腐败,那是绝对不会被人放过的,因为他们已经倒台了,掌权的对手是没有手下留情的余地的,不可能是“不报道罢了”。那么合乎逻辑的推论就是:确实没有!不是不想整出点名堂,实在是没处下蛆。当然了,也不是绝对没办法,于是乎,康生成了“文物大盗”,王洪文成了“腐败分子”...

这里我就说说王:直到他被抓,此公经济上的所谓“劣迹”,不过是购买了几瓶人民大会堂用残酒装瓶的茅台(把国宴喝剩的茅台酒装瓶,每瓶售2、3元,而新茅台要7元一瓶),算是沾了近水楼台的光。以文革时的道德标准来看,占这种小便宜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可问题是,以现在的眼光看,王身居高位多年,亲戚子女无一人得到关照,都在下面做普通劳动者;而他堂堂国家副主席的每个月工资始终只有60多块(也难怪他要想法买便宜茅台),也只比新大学生高1、20元。请问世界上几个国家能做到这些?纵观历史,也只有海瑞一流的人物能相比。

不客气地说,今天的党员干部们,如果能有“4人帮”的一半清廉,或者哪怕1/10,中国人民将会誓死拥护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