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谈三个“一点点”[推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7:30:36
摘自《什么是“腐败态”?》一文: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09-09/27/content_984604.htm

如今,属于昏官、庸官之类的贪官有没有?不能说一个都没有,但客观地说,其数量相对还是比较少的。随着整个国家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贪官身上表现出来的智商、能力、社会经验一般都不低,他们的贪赃枉法的行为绝对是有“理论”依据的。

  譬如,有一个名叫刘欣年的贪官,官拜河北巨鹿县县委书记之职,官不是很大,但理论创新水平却相当高,他的“三个一点点”理论——即“你送我一点点,我就收你一点点,我再往上送一点点”,说得很通俗、形象、生动,让人一听就明白,也就非常容易操作。同类的话很多,如大贪官四川省石油公司原党委书记赵甫安早在当秘书时就“体会”出问题的关键——“当官的也需要钱”,他的原话是:“搞大量钱,是为了我能做大官;做了大官便可以继续搞到大钱;因为上级领导做官也需要钱,所以我要经常给领导送钱,领导升官了,我也能随之高升了。”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在副厅级的职位上干了八年,为此他感到自己很不得志。他对人说,“自己也曾是一个有志青年,能力不比别人差,文凭还要高,上得却没有别人快”,“有些不如我的人,因为能送却已是副省级干部了,而我还是一个地级市的副市长,觉得工作干得再好,不送还是上不去”,所以,他说自己“受贿也是为了送”。那个既买官又卖官的副县长钟昌瑞说:“我给书记送红包,人家给我送红包,你不收,别人还以为你是神经病。”“你廉政,就说明你不是咱们一伙的,你得滚蛋。”所以。他在当该县石屯镇镇长、党委书记、县教育局长这些“小官”时,就利用自己分管人事、计财之便,抓紧时间受贿。他深知权大位重的优越性,为了“竞选”该县的副县长之职,便多次向该县的县委书记丁仰宁、县长陈鸣华行贿,结果贿选成功,当了副县长。有些当官的就有这样的体会:“送钱的人没事,收了钱反而觉得安全,不收钱倒是有些麻烦。你反潮流,你是个异类。”

  为什么官拜河北巨鹿县县委书记之职刘欣年的贪官能发明这“三个一点点”呢?应该说,这是他身居官场多年的体验,是“利益均占”、自己不能一个人“吃独食”的“活学活用”。实际上,这“三个一点点”在卖官买官严重的地方已经成为官场流行的“潜规则”。

  那么是不是真的是“一点点”呢?若是你真地相信这个“一点点”,那就太天真了。多少才是“一点点”?对这三个字来,大有文章可做。其实,这“三个一点点”真还不是“一点点”,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比喻吧了。所以谁都不相信这“三个一点点”。它背后就是几万、十几万、几十万……而且这“三个一点点”的功能还不小,腐败分子编织所谓的一个“窝”、一张“网”、一把“伞”,依靠的就是这“三个一点点”:用“腐败来的利益”去构筑“关系网”,去寻找“红后台”,去建立“保护伞”,这么一来,这个腐败就由“死”变“活”了,甚至变得异常坚固、难破。所以,这或许就是这些卖官书记能做到“边腐边升”,而且即便是举报像雪片似地投向有关部门,腐败分子居然可以能稳似泰山,因此要说这些卖官书记没有“保护伞”、“红后台”,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创新理论”呢?

  这是一个构筑官场“关系网”、寻找“保护伞”的“理论”。用“腐败来的利益”去打通“关系网”,去搞掂、摆平“保护伞”,关系就更依存化了,腐败就由死变活了,这就为自己未来获得更大、更多、更长的“腐败利益”打下了基础。

  这是一个现实中得以形成“腐败利益集团”的“理论”。“腐败利益集团”为何能形成?为何成为“坚不可摧”?就是由于“三个一点点”起着凝固剂、粘合剂、催化剂作用。大家都拿到了“一点点”了,腐败利益均沾,而且都知道这是要掉脑袋、丢位置、失党票的事,谁会轻易说出来或是“招供”呢?腐败分子对“保护伞”进贡的所谓的“一点点”,是完全不留下“痕迹”的,只要大家都心照不宣就是了。

  这是一个保护自己在“事发东窗”以后不会“重判”的“理论”。有些地方的官场还留下这样的“潜规则”,腐败分子咬上头越多,“死”得就越快,判得就越重,因而谁都不想打破这个“潜轨则”,腐败分子真还寄希望于他们的“保护伞”在审判、判刑过程中“暗暗相助”,从轻发落,日后也好相见和相托。当然,腐败分子对“保护伞”进贡的所谓“一点点”是完全不留下“痕迹”的,即便腐败分子“招”了,也会因证据不足而告吹;此外,腐败分子还寄希望他们的“保护伞”在审判、判刑过程中“暗暗相助”。这就是当今官场盛行“三个一点点”的主要原因,这“三个一点点”理论之危害、之厉害也就在于此。

  总之,“三个一点点”“理论”成为腐败分子卖官买官行为中的一个潜规则,成为他们的基本行为方式,成为当今腐败的主要特征。

  当然,这个“三个一点点”“理论”的核心人物是谁呢?那就是作为“第一把手”的书记官。小一点书记官通过“三个一点点”变成了大一点的书记官,而权力大一点的书记官则通过“潜规则”可以收受不限量、不限数的“一点点”,所以,书记卖官成了当今反腐败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了反腐败中的重中之重。

  必须要认识到的是,在一些地方这“三个一点点”已经形成了一种“恶性文化”和官场“潜规则”——不送钱,就无法升迁,不买官就要腾位子。谁按照这种“文化”和“潜规则”办事,就能官运亨通,谁不按这种“文化”和“规矩”办事,就寸步难行。在一些地区,“下级给上级送礼”被视为“天经地义”,一般官员是很难顶住的,他们顶不了、无法顶,也根本不能顶。有一个贪官丁伟斌就说,“有一次上缴的钱物太多,就有了不少议论,连一些外地的老领导都说不应上缴那么多,以免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在领导层中受孤立、遭冷落。”安徽省利辛县原县委书记夏一松,上任不到一个月,就收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礼金22万元,生病期间又收到“慰问费”40余万元。但是,夏一松很是洁身自好,不贪不沾,他将这些钱全部退回或者上缴财政,结果捅了马蜂窝,得到了“不懂礼数”的名声,与他一起共过事的人都“与他保持距离”,没有一个副县级以上的领导愿意和他交流和沟通,由于太“脱离群众”,变成了“孤家寡人”,于是,他在当了180天的县委书记后就“撤离”了利辛。你书记能卖官,我这个局长又为什么不能卖官呢?否则我花去的30万又从哪里得到“补偿”呢?此外,局长能卖官,我这个乡长、镇长、科长为什么就不能卖官(卖职位、卖“公务员”)呢?什么叫买官卖官风?形象地说就是大官大卖、小官小卖,许多心术不正的官都在忙于(或想忙于)做这种官帽的“批发生意”……所以,我想,只要狠狠抓住书记卖官这一环,将反腐败搞深搞透,来一个顺藤摸瓜,是一定会挖出一条让人大吃一惊的卖官买官的“腐败生态链”的。然而要做得这一点是很艰难的。摘自《什么是“腐败态”?》一文: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09-09/27/content_984604.htm

如今,属于昏官、庸官之类的贪官有没有?不能说一个都没有,但客观地说,其数量相对还是比较少的。随着整个国家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贪官身上表现出来的智商、能力、社会经验一般都不低,他们的贪赃枉法的行为绝对是有“理论”依据的。

  譬如,有一个名叫刘欣年的贪官,官拜河北巨鹿县县委书记之职,官不是很大,但理论创新水平却相当高,他的“三个一点点”理论——即“你送我一点点,我就收你一点点,我再往上送一点点”,说得很通俗、形象、生动,让人一听就明白,也就非常容易操作。同类的话很多,如大贪官四川省石油公司原党委书记赵甫安早在当秘书时就“体会”出问题的关键——“当官的也需要钱”,他的原话是:“搞大量钱,是为了我能做大官;做了大官便可以继续搞到大钱;因为上级领导做官也需要钱,所以我要经常给领导送钱,领导升官了,我也能随之高升了。”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在副厅级的职位上干了八年,为此他感到自己很不得志。他对人说,“自己也曾是一个有志青年,能力不比别人差,文凭还要高,上得却没有别人快”,“有些不如我的人,因为能送却已是副省级干部了,而我还是一个地级市的副市长,觉得工作干得再好,不送还是上不去”,所以,他说自己“受贿也是为了送”。那个既买官又卖官的副县长钟昌瑞说:“我给书记送红包,人家给我送红包,你不收,别人还以为你是神经病。”“你廉政,就说明你不是咱们一伙的,你得滚蛋。”所以。他在当该县石屯镇镇长、党委书记、县教育局长这些“小官”时,就利用自己分管人事、计财之便,抓紧时间受贿。他深知权大位重的优越性,为了“竞选”该县的副县长之职,便多次向该县的县委书记丁仰宁、县长陈鸣华行贿,结果贿选成功,当了副县长。有些当官的就有这样的体会:“送钱的人没事,收了钱反而觉得安全,不收钱倒是有些麻烦。你反潮流,你是个异类。”

  为什么官拜河北巨鹿县县委书记之职刘欣年的贪官能发明这“三个一点点”呢?应该说,这是他身居官场多年的体验,是“利益均占”、自己不能一个人“吃独食”的“活学活用”。实际上,这“三个一点点”在卖官买官严重的地方已经成为官场流行的“潜规则”。

  那么是不是真的是“一点点”呢?若是你真地相信这个“一点点”,那就太天真了。多少才是“一点点”?对这三个字来,大有文章可做。其实,这“三个一点点”真还不是“一点点”,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比喻吧了。所以谁都不相信这“三个一点点”。它背后就是几万、十几万、几十万……而且这“三个一点点”的功能还不小,腐败分子编织所谓的一个“窝”、一张“网”、一把“伞”,依靠的就是这“三个一点点”:用“腐败来的利益”去构筑“关系网”,去寻找“红后台”,去建立“保护伞”,这么一来,这个腐败就由“死”变“活”了,甚至变得异常坚固、难破。所以,这或许就是这些卖官书记能做到“边腐边升”,而且即便是举报像雪片似地投向有关部门,腐败分子居然可以能稳似泰山,因此要说这些卖官书记没有“保护伞”、“红后台”,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创新理论”呢?

  这是一个构筑官场“关系网”、寻找“保护伞”的“理论”。用“腐败来的利益”去打通“关系网”,去搞掂、摆平“保护伞”,关系就更依存化了,腐败就由死变活了,这就为自己未来获得更大、更多、更长的“腐败利益”打下了基础。

  这是一个现实中得以形成“腐败利益集团”的“理论”。“腐败利益集团”为何能形成?为何成为“坚不可摧”?就是由于“三个一点点”起着凝固剂、粘合剂、催化剂作用。大家都拿到了“一点点”了,腐败利益均沾,而且都知道这是要掉脑袋、丢位置、失党票的事,谁会轻易说出来或是“招供”呢?腐败分子对“保护伞”进贡的所谓的“一点点”,是完全不留下“痕迹”的,只要大家都心照不宣就是了。

  这是一个保护自己在“事发东窗”以后不会“重判”的“理论”。有些地方的官场还留下这样的“潜规则”,腐败分子咬上头越多,“死”得就越快,判得就越重,因而谁都不想打破这个“潜轨则”,腐败分子真还寄希望于他们的“保护伞”在审判、判刑过程中“暗暗相助”,从轻发落,日后也好相见和相托。当然,腐败分子对“保护伞”进贡的所谓“一点点”是完全不留下“痕迹”的,即便腐败分子“招”了,也会因证据不足而告吹;此外,腐败分子还寄希望他们的“保护伞”在审判、判刑过程中“暗暗相助”。这就是当今官场盛行“三个一点点”的主要原因,这“三个一点点”理论之危害、之厉害也就在于此。

  总之,“三个一点点”“理论”成为腐败分子卖官买官行为中的一个潜规则,成为他们的基本行为方式,成为当今腐败的主要特征。

  当然,这个“三个一点点”“理论”的核心人物是谁呢?那就是作为“第一把手”的书记官。小一点书记官通过“三个一点点”变成了大一点的书记官,而权力大一点的书记官则通过“潜规则”可以收受不限量、不限数的“一点点”,所以,书记卖官成了当今反腐败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了反腐败中的重中之重。

  必须要认识到的是,在一些地方这“三个一点点”已经形成了一种“恶性文化”和官场“潜规则”——不送钱,就无法升迁,不买官就要腾位子。谁按照这种“文化”和“潜规则”办事,就能官运亨通,谁不按这种“文化”和“规矩”办事,就寸步难行。在一些地区,“下级给上级送礼”被视为“天经地义”,一般官员是很难顶住的,他们顶不了、无法顶,也根本不能顶。有一个贪官丁伟斌就说,“有一次上缴的钱物太多,就有了不少议论,连一些外地的老领导都说不应上缴那么多,以免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在领导层中受孤立、遭冷落。”安徽省利辛县原县委书记夏一松,上任不到一个月,就收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礼金22万元,生病期间又收到“慰问费”40余万元。但是,夏一松很是洁身自好,不贪不沾,他将这些钱全部退回或者上缴财政,结果捅了马蜂窝,得到了“不懂礼数”的名声,与他一起共过事的人都“与他保持距离”,没有一个副县级以上的领导愿意和他交流和沟通,由于太“脱离群众”,变成了“孤家寡人”,于是,他在当了180天的县委书记后就“撤离”了利辛。你书记能卖官,我这个局长又为什么不能卖官呢?否则我花去的30万又从哪里得到“补偿”呢?此外,局长能卖官,我这个乡长、镇长、科长为什么就不能卖官(卖职位、卖“公务员”)呢?什么叫买官卖官风?形象地说就是大官大卖、小官小卖,许多心术不正的官都在忙于(或想忙于)做这种官帽的“批发生意”……所以,我想,只要狠狠抓住书记卖官这一环,将反腐败搞深搞透,来一个顺藤摸瓜,是一定会挖出一条让人大吃一惊的卖官买官的“腐败生态链”的。然而要做得这一点是很艰难的。
自己顶顶!
换个ID再发吧,你可是名人{:cha:}
什么三个“一点点”,就是三点点。其实一点都没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