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办”进驻中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02:09

2010年01月06日 3:20 铅笔经济研究社 李子暘

前几年,郑州市“馒头办”(全名是馒头生产销售管理办公室)和市内各区的“馒头办”,当众上演争夺管制权的丑剧。舆论大哗。公众惊讶地获悉,馒头居然有专门的管理办公室,被一大帮政府官员,拿着纳税人的资金在管制。

由于情形实在不堪,结果,争夺管制权的双方谁也没达到目的。郑州市政府随后撤销了市区两级的那个滑稽的“馒头办”。政府管制的wang洋大海总算少了一瓢水。

郑州的“馒头办”虽然被撤销了,但创办“馒头办”的念头并没有在中国广大公务人员的头脑中消失。更重要的是,理解、赞许,甚至要求、敦促公务人员创办类似“馒头办”机构的公众大有人在。许多公众无可救药地地相信,如果政府官员不对市场进行管制,许多事情就会一团糟。

公众舆论的支持或者默许,让政府官员利用公共利益寻求私人和部门利益的冲动披上了道德和正义的外衣,而大行其道。于是,“馒头办”的故事就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内重演。

这个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范围就是《粮食法》。“馒头办”准备进驻中央了。

最近,媒体披露,十四个中央部委组成的多个《粮食法》立法专题调研组,已经结束了长达数周的基层调研,陆续回京。一位官员说,“各个小组都已经回来了,目前正在整理调研报告。”他预计,在这些调研报告的基础上,酝酿已久的《粮食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初成草案。

馒头是郑州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商品,而粮食是全国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商品。政府应该对这种重要的商品进行管制。这种逻辑在许多人看来毫无可疑之处,相当于天经地义。可是,实际上,这种逻辑非常荒谬和错误。

肯定会有许多人坚持认为:粮食实在太重要了,因此生产和销售不能交给市场去自发调整,而必须由看得见的政府官员去直接管理。当然,这些政府官员可能会失职或者腐败,对此应该加以监督和惩治,但不能因此就放弃对粮食的管制。

我建议这些人抬头看看现实,看看自己每天吃的粮食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他们肯再花一定时间,查阅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粮食的管制史,就更好了。

改革开放以前,粮食的生产和销售完全由政府控制。那时候,用管制这个词是不合适的,管制意味着某些方面的局部控制。而当时的粮食,是由政府全面彻底控制的。农民只能把粮食按固定的价格出售给政府。城市居民只能从国营粮店凭票证购买粮食。

那个时候,粮食安全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人们总是有挨饿之虞。即使后期可以吃饱了,但也仅仅止于基本供应,至于质量和口味,如今日之优质大米、多种专用面粉,闻所未闻。

后来,国营粮店消失了。今天大家都是到私人粮贩、超市那里去购粮。人们因此而挨饿或者受勒索吗?不,人们得到了以前想都想不到的丰富供应、优良质量和殷勤服务。

过去的人们,说起“富强粉”,就好象是在说什么奢侈品,今天的人们,却只担心这种细粮吃得太多会不利健康。过去,如果国营粮店的某位职工坚持长期给消费者送货到家,他很有机会评上全国劳模。但对今天的粮贩来说,如果他不这么做,自己都会觉得不安,怕因此失去顾客。

政府供应和私人供应之间的差别,非常清楚和明显。从这种对比中发现某种规律,难道很难吗?我实在有些不理解,稍一思考就会破除的对政府的迷信,怎么会那么顽固呢?

再来说说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粮食的管制史。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对粮食的收购、流通几次三番地管制、放松、再管制、再放松地折腾。自己制造出一个“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局。如果你是一个旁观者,对当时政府政策来回的改变,只能归结为无厘头。“卖粮难”“买粮难”交替出现。政府为此付出了数以千亿计的财政资金。结果只是养肥了粮食系统的一大批贪官,并制造出顶上只有薄薄一层粮食的粮仓。真不知道,这种骗局怎么会促进和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好在中国的经济体总量足够大,对各种折腾的应付能力还比较强。私人经营者也足够吃苦耐劳。中国的粮食生产总算没有被不可理喻的管制压垮。产量逐年提高,全国人民其实已无粮食安全的问题。不过,在人们设法化解、绕开政府管制的过程中,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并形成了畸形的格局。在此格局下,国有垄断集团得到了攫取超额利润的机会,一些政府部门也拥有了巨大的权力和收入,而广大农民则失去了许多应得的利益。

改变这种畸形格局的唯一办法就是深化市场导向的改革,破除种种垄断和管制,让市场来调节粮食的生产和流通。但是,事情总是难以尽如人意。一方面,近年来,丑化市场经济的声音越来越大,不明道理的公众也糊里糊涂地跟着起哄,市场导向的改革变得艰难。另一方面,畸形的格局造就了贪得无厌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现在发现了固化自己垄断地位的新方法,那就是打着法制的旗号,推出形形色色其实是行政文件的所谓“法律法规”。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紧锣密鼓的《粮食法》。

不过,《粮食法》其实并不仅仅是垄断集团固化自己地位的工具,同时,也是垄断者之间划分彼此势力范围的工具。更高层次的管制者,在行为方式上和郑州市区两级的“馒头办”没什么区别,都想为本部门争取到更大的管制权。更大的管制权当然意味着更大的收益。区别仅仅在于,层次越高,对市场体制的破坏性越大。

此前的权力分配,粮食生产环节由农业部负责,粮食流通、加工环节由粮食局(还有一个国家级的粮食局,你没想到吧)负责,粮食消费和进出口环节则由商务部负责。这种拦腰斩为三段的管理体制非常可笑。你可以想象,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一个综合性的农业生产集团将要被迫和多少官僚打交道,办一件事要盖多少公章。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中国至今都没有如正大集团那样的全产业农业集团,这还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合理的解决办法是把这三位佛爷都打发走,让市场自己去运转。但政府官员们当然不会这么想。他们不但不想放弃可笑的管理体制,反而想让本部门攫取更大的权力。粮食局等部门就希望能通过《粮食法》来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等整个粮食产业链。观察《粮食法》的立法过程,和各位官员的种种说辞,为人民服务的表面下,争夺权力的嘴脸清晰可辨。

《粮食法》是近年来计划经济思路全面回潮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一再表明,市场放开到哪里,哪里的商品和服务的产量质量就会大幅提高,人们的生活就会因此而改善。而反市场的措施在哪里回潮,哪里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产量就会大幅降低。一些重要产区的煤矿乱局,已经造成了煤炭的供应紧张。而《粮食法》如果真的推出,也必将大幅抑制中国的粮食生产,减小粮食生产者的收益,并从根本上破坏中国的国家粮食安全。

公众也许很难直接改变政府官员的行为,但公众普遍认同的观念对政府的政策其实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如果公众普遍接受、甚至呼吁政府的管制,那么,我们就只好接受由此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和道德的堕落。相反,如果公众普遍接受自由市场体制,那么,政府官员一意孤行,继续扩张权力的步伐就会放慢,甚至会被终止。因此,改变我们自己的观念,是改变政府错误的公共政策的第一步,也是非常有效、非常根本的一步。http://www.ipencil.org/?p=6203
2010年01月06日 3:20 铅笔经济研究社 李子暘

前几年,郑州市“馒头办”(全名是馒头生产销售管理办公室)和市内各区的“馒头办”,当众上演争夺管制权的丑剧。舆论大哗。公众惊讶地获悉,馒头居然有专门的管理办公室,被一大帮政府官员,拿着纳税人的资金在管制。

由于情形实在不堪,结果,争夺管制权的双方谁也没达到目的。郑州市政府随后撤销了市区两级的那个滑稽的“馒头办”。政府管制的wang洋大海总算少了一瓢水。

郑州的“馒头办”虽然被撤销了,但创办“馒头办”的念头并没有在中国广大公务人员的头脑中消失。更重要的是,理解、赞许,甚至要求、敦促公务人员创办类似“馒头办”机构的公众大有人在。许多公众无可救药地地相信,如果政府官员不对市场进行管制,许多事情就会一团糟。

公众舆论的支持或者默许,让政府官员利用公共利益寻求私人和部门利益的冲动披上了道德和正义的外衣,而大行其道。于是,“馒头办”的故事就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内重演。

这个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范围就是《粮食法》。“馒头办”准备进驻中央了。

最近,媒体披露,十四个中央部委组成的多个《粮食法》立法专题调研组,已经结束了长达数周的基层调研,陆续回京。一位官员说,“各个小组都已经回来了,目前正在整理调研报告。”他预计,在这些调研报告的基础上,酝酿已久的《粮食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初成草案。

馒头是郑州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商品,而粮食是全国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商品。政府应该对这种重要的商品进行管制。这种逻辑在许多人看来毫无可疑之处,相当于天经地义。可是,实际上,这种逻辑非常荒谬和错误。

肯定会有许多人坚持认为:粮食实在太重要了,因此生产和销售不能交给市场去自发调整,而必须由看得见的政府官员去直接管理。当然,这些政府官员可能会失职或者腐败,对此应该加以监督和惩治,但不能因此就放弃对粮食的管制。

我建议这些人抬头看看现实,看看自己每天吃的粮食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他们肯再花一定时间,查阅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粮食的管制史,就更好了。

改革开放以前,粮食的生产和销售完全由政府控制。那时候,用管制这个词是不合适的,管制意味着某些方面的局部控制。而当时的粮食,是由政府全面彻底控制的。农民只能把粮食按固定的价格出售给政府。城市居民只能从国营粮店凭票证购买粮食。

那个时候,粮食安全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人们总是有挨饿之虞。即使后期可以吃饱了,但也仅仅止于基本供应,至于质量和口味,如今日之优质大米、多种专用面粉,闻所未闻。

后来,国营粮店消失了。今天大家都是到私人粮贩、超市那里去购粮。人们因此而挨饿或者受勒索吗?不,人们得到了以前想都想不到的丰富供应、优良质量和殷勤服务。

过去的人们,说起“富强粉”,就好象是在说什么奢侈品,今天的人们,却只担心这种细粮吃得太多会不利健康。过去,如果国营粮店的某位职工坚持长期给消费者送货到家,他很有机会评上全国劳模。但对今天的粮贩来说,如果他不这么做,自己都会觉得不安,怕因此失去顾客。

政府供应和私人供应之间的差别,非常清楚和明显。从这种对比中发现某种规律,难道很难吗?我实在有些不理解,稍一思考就会破除的对政府的迷信,怎么会那么顽固呢?

再来说说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粮食的管制史。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对粮食的收购、流通几次三番地管制、放松、再管制、再放松地折腾。自己制造出一个“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局。如果你是一个旁观者,对当时政府政策来回的改变,只能归结为无厘头。“卖粮难”“买粮难”交替出现。政府为此付出了数以千亿计的财政资金。结果只是养肥了粮食系统的一大批贪官,并制造出顶上只有薄薄一层粮食的粮仓。真不知道,这种骗局怎么会促进和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好在中国的经济体总量足够大,对各种折腾的应付能力还比较强。私人经营者也足够吃苦耐劳。中国的粮食生产总算没有被不可理喻的管制压垮。产量逐年提高,全国人民其实已无粮食安全的问题。不过,在人们设法化解、绕开政府管制的过程中,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并形成了畸形的格局。在此格局下,国有垄断集团得到了攫取超额利润的机会,一些政府部门也拥有了巨大的权力和收入,而广大农民则失去了许多应得的利益。

改变这种畸形格局的唯一办法就是深化市场导向的改革,破除种种垄断和管制,让市场来调节粮食的生产和流通。但是,事情总是难以尽如人意。一方面,近年来,丑化市场经济的声音越来越大,不明道理的公众也糊里糊涂地跟着起哄,市场导向的改革变得艰难。另一方面,畸形的格局造就了贪得无厌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现在发现了固化自己垄断地位的新方法,那就是打着法制的旗号,推出形形色色其实是行政文件的所谓“法律法规”。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紧锣密鼓的《粮食法》。

不过,《粮食法》其实并不仅仅是垄断集团固化自己地位的工具,同时,也是垄断者之间划分彼此势力范围的工具。更高层次的管制者,在行为方式上和郑州市区两级的“馒头办”没什么区别,都想为本部门争取到更大的管制权。更大的管制权当然意味着更大的收益。区别仅仅在于,层次越高,对市场体制的破坏性越大。

此前的权力分配,粮食生产环节由农业部负责,粮食流通、加工环节由粮食局(还有一个国家级的粮食局,你没想到吧)负责,粮食消费和进出口环节则由商务部负责。这种拦腰斩为三段的管理体制非常可笑。你可以想象,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一个综合性的农业生产集团将要被迫和多少官僚打交道,办一件事要盖多少公章。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中国至今都没有如正大集团那样的全产业农业集团,这还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合理的解决办法是把这三位佛爷都打发走,让市场自己去运转。但政府官员们当然不会这么想。他们不但不想放弃可笑的管理体制,反而想让本部门攫取更大的权力。粮食局等部门就希望能通过《粮食法》来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等整个粮食产业链。观察《粮食法》的立法过程,和各位官员的种种说辞,为人民服务的表面下,争夺权力的嘴脸清晰可辨。

《粮食法》是近年来计划经济思路全面回潮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一再表明,市场放开到哪里,哪里的商品和服务的产量质量就会大幅提高,人们的生活就会因此而改善。而反市场的措施在哪里回潮,哪里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产量就会大幅降低。一些重要产区的煤矿乱局,已经造成了煤炭的供应紧张。而《粮食法》如果真的推出,也必将大幅抑制中国的粮食生产,减小粮食生产者的收益,并从根本上破坏中国的国家粮食安全。

公众也许很难直接改变政府官员的行为,但公众普遍认同的观念对政府的政策其实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如果公众普遍接受、甚至呼吁政府的管制,那么,我们就只好接受由此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和道德的堕落。相反,如果公众普遍接受自由市场体制,那么,政府官员一意孤行,继续扩张权力的步伐就会放慢,甚至会被终止。因此,改变我们自己的观念,是改变政府错误的公共政策的第一步,也是非常有效、非常根本的一步。http://www.ipencil.org/?p=6203
“wang洋”真的是敏感词吗{:yi:}
莫谈国是 发表于 2010-1-6 13:23
真的是敏感词耶{:3_97:}俺分明敲了个“汪”字{:3_82:}
TG不会真拿粮食作为最后的扩大内需的手段吧?这可是犯了大忌
仿佛记得还有个《铁道法》,立意好象也十分相似。
我也试试,wang洋
俺也试试,wang洋
果然是敏感词,{:3_88:}
馒头办最开始出名不是说圆形的才是馒头,方形的不是么?还给出了“馒头”的国标形状,说其他形状大小都违法?{:3_96:}
CD的服务器放在汪大人的地盘上吧
小人物甲 发表于 2010-1-6 14:25

别的还叫馒头,只不过不叫国标馒头而已,叫非标馒头

工业社会,每项产品如果工业化生产,都需要有标准的
一切尽在掌握

别的还叫馒头,只不过不叫国标馒头而已,叫非标馒头

工业社会,每项产品如果工业化生产,都需要有标 ...
98011 发表于 2010-1-6 14:36

你的意思是手机大小胖瘦都不一样,所以不是工业化生产出来的?都是手工敲得?以此类推,汽车、衣服等等等等都是手工作坊出来的?{:3_85:}
你到底懂不懂需要制定标准的应该是什么东西?
别的还叫馒头,只不过不叫国标馒头而已,叫非标馒头

工业社会,每项产品如果工业化生产,都需要有标 ...
98011 发表于 2010-1-6 14:36

你的意思是手机大小胖瘦都不一样,所以不是工业化生产出来的?都是手工敲得?以此类推,汽车、衣服等等等等都是手工作坊出来的?{:3_85:}
你到底懂不懂需要制定标准的应该是什么东西?
wang洋
小人物甲 发表于 2010-1-6 14:47

你能用手机的标准来套馒头吗?
另外,手机貌似没有国标
上次出了个充电器接口的标准都让整个行业洗牌
不过,手机标准迟早要有
起码现在充电器统一了接口后方便多了
98011 发表于 2010-1-6 14:49
你果然不懂,居然还能嘴硬:L
馒头需要制定标准的是可以使用哪些添加剂,面粉最低含量,蒸锅卫生指标这些东西,与狗屁的大小形状没有任何关系。而所有消费品标准的出发点都是类似的,都是为了满足消费者使用的同时尽量不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手机貌似没有国标
上次出了个充电器接口的标准都让整个行业洗牌
不过,手机标准迟早要有
起码现在 ...
98011 发表于 2010-1-6 15:07

不好意思,你又编错了,手机还真有国际标准,就是辐射峰值标准,通用的欧标和美标只在辐射量上有微小差别
倒是国标,折腾了十多年都没整明白,原因是国内厂商反对:D
另外,手机貌似没有国标
上次出了个充电器接口的标准都让整个行业洗牌
不过,手机标准迟早要有
起码现在 ...
98011 发表于 2010-1-6 15:07

不好意思,你又编错了,手机还真有国际标准,就是辐射峰值标准,通用的欧标和美标只在辐射量上有微小差别
倒是国标,折腾了十多年都没整明白,原因是国内厂商反对:D
我也来试试
wang洋
啊,果然是的
别忘了,粮食还是国家统一收购。市场?2001年进入WTO之后开放了国内农产品市场,现在是个什么局面?靠市场?那成,全世界都把农业补贴取了吧。
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一再表明,市场放开到哪里,哪里的商品和服务的产量质量就会大幅提高,人们的生活就会因此而改善。


有这么不要脸的么。
郑州那个馒头办最好笑的是两个管理单位的在街上对骂。让市民好好地看了一次笑话。


再次见识了某些JY无耻的嘴脸:@
通过立法保证粮食供应是通用的做法
--------------------------------------------

日本通过《粮食法修改案》调整大米生产政策

摘要:
      据新华网报道,2003年2月28日,日本政府通过了《粮食法修改案》,对国家的大米生产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粮食法修改案》,政府将在2008年彻底废除现行的大米生产政策,由日本全国中央农业协会制定和调整大米生产方针,协调和制定各地农业团体和农户的水稻种植面积,然后报政府认定。目前,日本的大米生产是在政府计划下进行的,即国家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大米生产计划,并设定各地的生产量,然后由各地的农业协会和农户按计划进行种植。    日本政府希望通过修改《粮食法》,提高农业团体和农户对大米生产、销售的责任意识,生产适销对路的品种,以减少国家对大米生产的补贴,提高国际竞争力。   大米问题一直是日本对外经济摩擦的焦点。由于日本大米生产成本高,国际竞争力弱,日本的大米平均进口关税高达490%。大米问题已成为日本在世贸组织农产品贸易谈判中达成妥协的最大障碍。  

  据新华网报道,2003年2月28日,日本政府通过了《粮食法修改案》,对国家的大米生产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粮食法修改案》,政府将在2008年彻底废除现行的大米生产政策,由日本全国中央农业协会制定和调整大米生产方针,协调和制定各地农业团体和农户的水稻种植面积,然后报政府认定。目前,日本的大米生产是在政府计划下进行的,即国家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大米生产计划,并设定各地的生产量,然后由各地的农业协会和农户按计划进行种植。 

  日本政府希望通过修改《粮食法》,提高农业团体和农户对大米生产、销售的责任意识,生产适销对路的品种,以减少国家对大米生产的补贴,提高国际竞争力。

  大米问题一直是日本对外经济摩擦的焦点。由于日本大米生产成本高,国际竞争力弱,日本的大米平均进口关税高达490%。大米问题已成为日本在世贸组织农产品贸易谈判中达成妥协的最大障碍。

http://www.cacs.gov.cn/cacs/news ... spx?articleId=33370

再次见识了某些JY无耻的嘴脸:@
通过立法保证粮食供应是通用的做法
--------------------------------------------

日本通过《粮食法修改案》调整大米生产政策

摘要:
      据新华网报道,2003年2月28日,日本政府通过了《粮食法修改案》,对国家的大米生产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粮食法修改案》,政府将在2008年彻底废除现行的大米生产政策,由日本全国中央农业协会制定和调整大米生产方针,协调和制定各地农业团体和农户的水稻种植面积,然后报政府认定。目前,日本的大米生产是在政府计划下进行的,即国家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大米生产计划,并设定各地的生产量,然后由各地的农业协会和农户按计划进行种植。    日本政府希望通过修改《粮食法》,提高农业团体和农户对大米生产、销售的责任意识,生产适销对路的品种,以减少国家对大米生产的补贴,提高国际竞争力。   大米问题一直是日本对外经济摩擦的焦点。由于日本大米生产成本高,国际竞争力弱,日本的大米平均进口关税高达490%。大米问题已成为日本在世贸组织农产品贸易谈判中达成妥协的最大障碍。  

  据新华网报道,2003年2月28日,日本政府通过了《粮食法修改案》,对国家的大米生产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粮食法修改案》,政府将在2008年彻底废除现行的大米生产政策,由日本全国中央农业协会制定和调整大米生产方针,协调和制定各地农业团体和农户的水稻种植面积,然后报政府认定。目前,日本的大米生产是在政府计划下进行的,即国家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大米生产计划,并设定各地的生产量,然后由各地的农业协会和农户按计划进行种植。 

  日本政府希望通过修改《粮食法》,提高农业团体和农户对大米生产、销售的责任意识,生产适销对路的品种,以减少国家对大米生产的补贴,提高国际竞争力。

  大米问题一直是日本对外经济摩擦的焦点。由于日本大米生产成本高,国际竞争力弱,日本的大米平均进口关税高达490%。大米问题已成为日本在世贸组织农产品贸易谈判中达成妥协的最大障碍。

http://www.cacs.gov.cn/cacs/news ... spx?articleId=33370
bull 发表于 2010-1-6 15:48

人家是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夸大的部分被你抓住了。是不是很爽
回复 24# opop6234

市场原教旨还需要我来爽么?你挺能YY呀。
bull 发表于 2010-1-6 15:53

YY是什么,请教一下,不要笑话偶不懂哟
回复 26# opop6234

笑话你?你又YY了。
bull 发表于 2010-1-6 15:54


    ?,真的不懂,不耻下问,这可是孔圣人说的,你就说说,YY是什么嘛
回复 28# opop6234
不耻下问?您这优越感这文章的作者果然是很契合。你还是继续在上面呆着吧。
bull 发表于 2010-1-6 16:00


    不恥下問,就體現優越感?你還真會說。偶就不懂什麽是YY,能優越得了么
回复 30# opop6234
我就问问您,您这比我上,体现在哪里了?
bull 发表于 2010-1-6 16:02


    不恥下問,的意思是上問下嗎?你還真會理解,象你這樣的理解法,在偶的想法中從來沒有
回复 32# opop6234
原来您连不耻下问是什么意思都不理解呀。失敬失敬。
bull 发表于 2010-1-6 16:06


    你理解得好,到位,你繼續到位。老婆找偶有事,偶不去,會受罰的。
东莞有馒头办吗?估计大米办粮食办还是有
回复 34# opop6234

别跑呀。您来给我等解释一下不耻下问呀。别说到关键地方就尿遁了,多没意思。
bull 发表于 2010-1-6 16:08


    不耻下问

 比喻虚心地向别人请教不是一件可耻的事。
  出 处 :《论语·公冶长》:“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用 法 :动宾式;作主语、谓语、宾语;含褒义,形容虚心求教。http://baike.baidu.com/view/51413.htm?fr=ala0_1
下:谦虚、虚心的意思。比喻虚心地向别人请教不是一件可耻的事。
  出 处 :《论语·公冶长》:“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用 法 :动宾式;作主语、谓语、宾语;含褒义,形容虚心求教。
  近义词: 不矜不伐、谦虚谨慎、功成不居
  反义词 :好为人师、骄傲自满、居功自傲
  造 句:我们学习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善于并且敢于向别人学习。
  示 例 :阁下既~,弟先须请教宗旨何如? ★清·刘鹗《老残游记》第七回 真正的大学问家,在学术上都是精益求精,不断完善认知,有时甚至不耻下问,全方位的汲取营养。
  成语来由:
  卫国大夫孔圉聪明好学,更难得的是他是个非常谦虚的人。在孔圉死后,卫国国君为了让后代的人都能学习和发扬他好学的精神,因此特别赐给他一个"文公"的称号。后人就尊称他为孔文子。
  孔子的学生子贡也是卫国人,但是他却不认为孔圉配得上那样高的评价。有一次,他问孔子说:“孔圉的学问及才华虽然很高,但是比他更杰出的人还很多,凭什么赐给孔圉‘文公’的称号?”孔子听了微笑说:“孔圉非常勤奋好学,脑筋聪明又灵活,而且如果有任何不懂的事情,就算对方地位或学问不如他,他都会大方而谦虚的请教,一点都不因此感到羞耻,这就是他难得的地方,因此赐给他‘文公’的称号并不会不恰当”。经过孔子这样的解释,子贡终于服气了。
  不把向学问、地位等不如自己的人请教当成可耻的事。形容谦虚、好学。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论语·公冶长》
  造句:我们有不懂的要及时问人,做到不耻下问.
bull 发表于 2010-1-6 16:13


    你搞你比較全,這樣子嘛,可以選取嘛,
opop6234 发表于 2010-1-6 16:11
您这篡改别人解释的本事也太业余了。末了还给咱留个地址,结果跑去一看,这不您自己给自己挖坑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