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对社保新政的回应--------深圳出现史无前例退保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27:13
深圳出现史无前例退保潮 东莞今起停办退保
2010年01月01日08:23南方日报叶明华我要评论(4501) 字号:T|T


大批退保人员聚集在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门外,管理方设置隔离栏,以防意外发生。丁玎摄

深圳惊现两万人退保潮

主因: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不了解或未来工作地点不确定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明华)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实施前夕,深圳惊现史无前例的退保潮。近两万名参保人涌向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退保人数创深圳历史新高。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有近2000人在现场排队等候。“无论加班多晚,我们一定会让参保人办好手续,满意离开。”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说。

复印机主:一天生意好过一个月

位于福田区八卦岭的社保个人服务中心,每年新年前夕都会迎来一轮退保的高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退保人潮来得更早,人数也更多。记者昨日下午1点左右在现场看到,服务中心所在的大楼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后门排队领号处人龙长达近百米,记者好不容易挤到前面一看,工作人员派发的号码已经是5962。

由于退保必须出具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银行存折复印件,服务中心楼下的几个文印店都把自己的复印机搬到了大街上,而每一台复印机都围了好几圈人。“生意不是一般的好,干一天好过一个月了。”一名店员对记者说。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告诉记者,截至昨日下午,前来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退保的人数已经超过7000人,再加上关外各社保分局和服务站受理的人数,保守估计昨日的退保人数大概在18000人以上。而根据社保部门记录,往年单日退保人数最多也就是3000人左右。

退保主要为3类人

据杜斌介绍,昨日赶来退保的主要有3类人员,一类就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他们都想着过年回家能够带一点钱回去;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对新政策不了解,对养老的概念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了多数;还有一类就是年纪比较大,50多岁了,觉得就算是继续转移缴费都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了,所以就干脆退保。

深圳市社保局在现场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的不了解,对转保流程过于复杂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是参保人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据记者了解,《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在12月22日正式发布的,今日起施行。根据新政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了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认为,新政策从通过到正式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如果能够设置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让参保人能够熟悉了解政策的好处,然后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选择,也许会比“一刀切”更好。

今起停办退保东莞市释重负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进)从今天起,在东莞参保的外来工将不能办理退保手续了。外来工离开东莞,中断就业或返乡期间中断缴费,东莞社保部门将为其保留养老关系,在其重新就业后就可申请办理社保转移。

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布通知称,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东莞从即日起将停止办理外来工退保工作。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介绍,近几年累计“退保”的外来工年均达50余万。据统计,目前在莞参保的外来工约有280万。

失望,不管怎么改,改多次,看来都不愿意放弃剥削流动人口.
http://news.qq.com/a/20100101/000535.htm深圳出现史无前例退保潮 东莞今起停办退保
2010年01月01日08:23南方日报叶明华我要评论(4501) 字号:T|T


大批退保人员聚集在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门外,管理方设置隔离栏,以防意外发生。丁玎摄

深圳惊现两万人退保潮

主因: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不了解或未来工作地点不确定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明华)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实施前夕,深圳惊现史无前例的退保潮。近两万名参保人涌向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退保人数创深圳历史新高。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有近2000人在现场排队等候。“无论加班多晚,我们一定会让参保人办好手续,满意离开。”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说。

复印机主:一天生意好过一个月

位于福田区八卦岭的社保个人服务中心,每年新年前夕都会迎来一轮退保的高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退保人潮来得更早,人数也更多。记者昨日下午1点左右在现场看到,服务中心所在的大楼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后门排队领号处人龙长达近百米,记者好不容易挤到前面一看,工作人员派发的号码已经是5962。

由于退保必须出具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银行存折复印件,服务中心楼下的几个文印店都把自己的复印机搬到了大街上,而每一台复印机都围了好几圈人。“生意不是一般的好,干一天好过一个月了。”一名店员对记者说。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告诉记者,截至昨日下午,前来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退保的人数已经超过7000人,再加上关外各社保分局和服务站受理的人数,保守估计昨日的退保人数大概在18000人以上。而根据社保部门记录,往年单日退保人数最多也就是3000人左右。

退保主要为3类人

据杜斌介绍,昨日赶来退保的主要有3类人员,一类就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他们都想着过年回家能够带一点钱回去;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对新政策不了解,对养老的概念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了多数;还有一类就是年纪比较大,50多岁了,觉得就算是继续转移缴费都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了,所以就干脆退保。

深圳市社保局在现场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的不了解,对转保流程过于复杂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是参保人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据记者了解,《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在12月22日正式发布的,今日起施行。根据新政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了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认为,新政策从通过到正式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如果能够设置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让参保人能够熟悉了解政策的好处,然后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选择,也许会比“一刀切”更好。

今起停办退保东莞市释重负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进)从今天起,在东莞参保的外来工将不能办理退保手续了。外来工离开东莞,中断就业或返乡期间中断缴费,东莞社保部门将为其保留养老关系,在其重新就业后就可申请办理社保转移。

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布通知称,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东莞从即日起将停止办理外来工退保工作。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介绍,近几年累计“退保”的外来工年均达50余万。据统计,目前在莞参保的外来工约有280万。

失望,不管怎么改,改多次,看来都不愿意放弃剥削流动人口.
http://news.qq.com/a/20100101/000535.htm
过30%的人口是60岁以上 这是史无前例的
这标题起的,退保潮出现又不是现在才出现,去年就有了。跟新的政策有什么关系。
现在的问题就是全国社保不是一致的
我不在深圳工作了 那我的社保交哪里?医保交哪里?谁以后发退休金?
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其他打工者从一个地方走的时候都喜欢把社保退掉 到新地方再交
但是地方上都不情愿退社保 一旦出现大量的退保就相当于挤兑 即便没有大量的社保退走 社保基金业不愿意退钱 毕竟手里有钱才好投资
以工作10年以上的地点为发放地,如果都不满足条件,就由户籍所在地发
这次新政策的出台一点缓冲期都不给参保人,起码有个选择转还是退的时间吧
政策来的太晚了,80 年代到现在都20 多年了,才想起为农民工做点实事
或许有 发表于 2010-1-1 20:32
80年代都是企业自己负责,什么医院、学校、退休人员包干一大片
90年代大批企业改制、数千万工人下岗
时代不一样了,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瓦解,重新建立新的社保体系需要时间
20年了,真的想为农民工做点实事了吗?。“无论加班多晚,我们一定会让参保人办好手续,满意离开。”这句话多么的敬业,多么的正义.退保是只能退个人帐户的,假设每人5000块,个人账户只有1500,昨天2W人退保.3500X2W=7000W, 昨天仅一天,深圳社保就成功为深圳人民谋到7000W福利!
      也许再过20年这现象还是不会在根本上改变,因为发达地区要持续快速发展,剥削少了,发展速度就会被影响.
我也想退保。想自己交商业保险算了。现在我们交的养老保险养着现在的老年人,我们老的时候是中国老龄化比例最高的时候....倒时候真能保证我们的养老么.......
等你老了保险公司倒了呢!;P
lynn5302 发表于 2010-1-1 22:16

新政策,单位缴纳的那一块也能转移
尖端 发表于 2010-1-1 22:50
国家会接管:D
明年 不今年 应制定推迟退休政策了
kaka22 发表于 2010-1-1 22:21


    我也有同样疑虑,所以我投资股票和基金,中国的商业保险我是不相信的
砰砰! 发表于 2010-1-1 22:59
单位缴纳的,好象不能全转走。
chinaxixi 发表于 2010-1-2 10:43


    根据新政策的说法,貌似只能转走60%  :L
60%?我怎么听说是14%呢,关键的一点是"理论上可以转移",东莞很明确规定"可以转出,不接受转入"
太不和谐了!央视刚报道,说新政出来后退保农民工大为减少!;funk
chinaxixi 发表于 2010-1-1 18:59


    这也是暂行办法。。。谁知道TG以后又会有什么新政策。。{:cha:}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1-2 17:02


    应该是越来越进步吧,总不至于倒退吧
深圳万人退保 理解有误还是政策有误?


zt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明华)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实施前夕,深圳惊现史无前例的退保潮。近两万名参保人涌向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退保人数创深圳历史新高。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有近2000人在现场排队等候。“无论加班多晚,我们一定会让参保人办好手续,满意离开。”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说。(2010年1月1日《南方日报》)

面对史无前例的退保潮,无论是有关部门还是官方媒体,在报道这一现象时,都不约而同的认为退保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不了解”。当一个人去退保时,我们可以说他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不了解”,当一百人去退保时,我们也可以说他们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不了解”,当一千人去退保时,我们还是可以说他们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不了解”,然而,当我们面对数万人退保,还说他们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不了解”,这就纯属瞎扯和不尊重人了,难道这几万人都是理解能力有问题的人?我们应该反思政策是不是有欠妥的地方。

长期以来,只要中国官方出台一个文件,官方媒体不是去剖析这些文件中是否还存在缺陷,在执行中估计会遇到什么问题,而是单方面不问根由的叫好和瞎鼓掌,竭尽所能的把官方塑造为永不犯错和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人。世间万事万物,哪有永远的正确,总会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而我们所要做的是让其发挥其长处时,尽量指出其不足,尽可能弥补缺陷,保证制度最大化的完美。新的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在2010年元旦就将执行,却出现史无前例的退保潮,很有必要对新政中一些瑕疵进行必要的质疑。

新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主要存在的如下几个疑点,想必是退保潮发生的诱因:

首先,转移的时间拖得太长。办法规定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为了防止转移者在保险缴纳地和转移地来回奔跑,离开保险缴纳地时在社保部门将保险缴纳依据一并带到新的转移地,剩下工作有社保部门去衔接完成。这个规定看似很好,由于各个地方的办事程序不一样,理解不一样,社保转移人来回奔波的现象必然会发生。于是人们就要计算转移成本,与其这么麻烦去转移,还不如退保后直接去新的地方办理社保更划算。

其次,单位缴交的保费只能按12%转移。现在所有的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是工资额度的20%,为什么转移时只转移12%?在社保转移政策中没有任何说明。单位所缴纳的费用是属于职工个人的福利,社保部门为什么要截留8%?难道是雁过拔毛?现代社会人员流动的趋势会越来越大,如果每次转移都雁过拔毛,换几个城市工作,缴纳的社保还能剩下几个?任何一个缴纳者都会发出疑问。有关部门必须得给出一个说明,并且还要说明截留8%后,是否会减少今后的养老收益。如果不明确给出说法,凭什么不退保呢?!武断的只转移单位缴纳的12%,只会造成民众对社保部门的不信任,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伤害。

其三,“不得退保”的规定令人费解。“不得退保”的规定,笔者认为非常武断,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和失业后没有续交能力的低收入者。目前中国的养老政策规定,只有参保年限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金。对于流动性大的农民工和低收入群体来说,他们随时都有面临失业的风险,社会保险随时都有可能断交,在他们能够工作的年限中,让他们要达到15年的参保年限,这本身就是一个艰巨和痛苦的任务。这批人如果失业后,无法续缴保费,从而会导致他们原来的保费白缴。假如当初他们不用参保,省下来的保费还可以贴补生活。“不得退保”对于那些就业能力差和老弱病残的农民工来说,本想通过社保建立起老有所养的屏障,结果可能会让他们缴纳的保险“血本无归”。按照过去可以退保的政策,他们牺牲了单位缴纳的部分,还能保证自己的那部分不至于“血本无归”,而如今的新政策,他们连自己缴纳的部分都全部奉献出去了。“不得退保”显然是在“杀贫济富”。

“不得退保”这条规定,对于那些缴纳年限已满15年的人来说,还是有其合理性的。但对于上述所提到的群体,这条规定显然还值得商榷。

任何一项政策出台都应当体现出与时俱进,如果社保转移办法仅仅因为部分条款的不当,沦为一项“吃人”政策,我想绝不是政策制定者的初衷。社保的目的是要让所有人老有所养,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更应该受到社保政策的特别惠顾,如今的新政策反而离政策的初衷越来越远,必然就会引发退保潮的出现。好在目前这个办法还是一个暂行办法,还有调整和弥补的空间。希望那些政策制定者多深入实际,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特别要兼顾低收入群体和那些就业能力较差的老弱病残者的实际情况,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
“不得退保”的规定
当然是为老年化的中国服务的。今年应制定推迟退休政策,自由职业买社保越来越成为傻瓜行为了。
chinaxixi 发表于 2010-1-2 22:45


    历史是螺旋式前进的
专家称养老保险转续存在缺陷 损害农民工利益
千呼万唤《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而且元旦就开始施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捧读了《暂行办法》的全文,但读完之后我却感到非常失望,因为这个《暂行办法》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势必损害很多农民工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损害可能比以前更甚。

根据《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很多农民工最终都要回到户籍所在的县市领取养老金,因为能在一个地方持续打工10年以上的农民工很少。可是,由于打工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工资收入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按照《暂行办法》执行的结果就是:那些在每个地方持续打工都不到10年的农民工,在每个打工所在地按照很高的标准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却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按照很低的标准领取养老金,最终的结果可能是领到的还没有交上去的多。

比如某位农民工在北京、上海、广州各打了5年工,假定他在3个地方打工的年工资都在3万元左右(这个标准并不算高,我老家的很多打工者都达到了这个水平),那么他们每年的个人缴费就有2400元(工资的8%),而单位缴费更是多达6000元(工资的20%,少数地方稍低),1年8400元,15年就是12.6万元。那么,他们回到老家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

有一位名叫易承芳的农民工曾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她在广州打了11年工,到了退休年龄了,却不能在广州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要是把养老保险手续转到老家———湖南省的衡阳县又很不划算,因为衡阳县普通职工的退休工资每月只有410多块钱。按照平均寿命72岁计算,男性可以领取12年的养老金,也就是说,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总共可以领到约6万元养老金,这还不到12.6万元的一半———这岂不成了“负养老”吗?

算清了这个账,肯定没有人愿意到落后地区的老家领取养老金。如果是以前,他们可以选择退保———事实上,近几年的春节前,广东等地都出现了严重的“退保潮”。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退出的权利也被剥夺了,那些在每个地方打工都不满10年的农民工只能等着吃大亏了———这难道不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吗?

诚然,这种结果的根源是地区发展的差距,而这个差距短期内又不可能消除。面对这样的现实,有没有比较公平合理的转移接续办法呢?还是有的。比如早有专家提出了“分段计发”的设想,即在某个地方缴纳了几年的养老保险金,就由那个地方计发一定的养老金,最终由国家级社保经办机构归集发放。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没有采纳这样的合理化建议。(经济参考报 盛大林)

http://news.qq.com/a/20100104/000499.htm
不知道有多少人买商保的。
能转移是好事,但不能退保 绝对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