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章士钊故居被收回看土鳖之翻脸无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6:52:19
史家胡同51号院是章士钊的故居。解放后,章士钊与家人定居北京,周总理请示毛主席后,将史家胡同51号院送给章家居住,章士钊辞世后,其女章含之与乔冠华在此院居住。去年年初,章含之去世,灵堂也设置在院内,而洪晃本人也是在51号院出生和成长。近日风云突起,外交部给洪晃发函提出该房子权属外交部,要求洪晃搬出该房。章含之才去世多久呀,外交部的行为实在是令人齿冷!洪晃在博客里调侃道:“好多人认为这是我外公的房子,可是当时政府把这房子给他时就没给房产证。后来乔冠华和我妈结婚从报房胡同搬过来,这房子怎么就变成外交部的了?看来,这倒插门女婿不能随便接。”
    章士钊这等名人身故后尚如此,更不要说在成都家破人亡的唐胡草民二人了。我想章士钊和章含之在地下一定非常后悔当初上了土鳖的贼船吧,还不如直奔民主社会呢!谨在此向章士钊章含之及参加土鳖土地革命的农民们表示深切的同情,因为承诺是可以翻口的,法律是随时更新的,你们out了!史家胡同51号院是章士钊的故居。解放后,章士钊与家人定居北京,周总理请示毛主席后,将史家胡同51号院送给章家居住,章士钊辞世后,其女章含之与乔冠华在此院居住。去年年初,章含之去世,灵堂也设置在院内,而洪晃本人也是在51号院出生和成长。近日风云突起,外交部给洪晃发函提出该房子权属外交部,要求洪晃搬出该房。章含之才去世多久呀,外交部的行为实在是令人齿冷!洪晃在博客里调侃道:“好多人认为这是我外公的房子,可是当时政府把这房子给他时就没给房产证。后来乔冠华和我妈结婚从报房胡同搬过来,这房子怎么就变成外交部的了?看来,这倒插门女婿不能随便接。”
    章士钊这等名人身故后尚如此,更不要说在成都家破人亡的唐胡草民二人了。我想章士钊和章含之在地下一定非常后悔当初上了土鳖的贼船吧,还不如直奔民主社会呢!谨在此向章士钊章含之及参加土鳖土地革命的农民们表示深切的同情,因为承诺是可以翻口的,法律是随时更新的,你们out了!
那个女人很恶心
其实这房子按说是公家的。至于归政协还是外交部,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个女人很恶心???????????????????????


外交部要求腾出史家胡同51号院 洪晃索30年维修费





2009年12月23日08:31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引起官司的四合院。记者蒲东峰摄

  东城区史家胡同51号院,因章士钊、乔冠华、章含之而闻名,如今居住在此的章含之女儿洪晃被外交部起诉腾房。昨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

  昨天上午,洪晃来到东城法院,并用手机在微博上对此案“现场直播”。从上午8点02分至11点23分,洪晃发了10条信息简述此案。洪晃说,外交部要她搬出史家胡同51号院,“这官司我知道我肯定输”。洪晃称,房子肯定是国家的,不管她的上辈怎么说,没有房产证就肯定不行。她称,很长时间来外交部没给房子供暖,也没有做任何维修,“所以我和外交部的纠纷是合理补偿。”洪晃在微博中透露,她让外交部给付这个房子30年的维修费,从今年2月开始,她的律师就一直就此给外交部发函。外交部给她另安排了一处12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120平米一定不够的”。

  洪晃称,她心里难受,“毕竟住了五十几年,所有的记忆都在里面”。

  昨天下午,史家胡同51号院门楼里两扇红漆大门紧闭。看守此房的张大爷说,因冬天没有暖气,洪晃目前未在此居住。每年大概三月份之后,洪晃会搬回来住,十一过后天冷了,再搬走。记者多次致电洪晃,她回复短信称,“谢谢关注,我不想和媒体谈这个事情”。

  从院内出来的耿先生说,他在中国城乡发展国际交流协会工作,因章含之曾任该协会会长,协会就在院内部分房间内办公。他说,外交部曾给协会发文要求腾房,协会已回复同意腾房,“洪晃被起诉和我们是两回事”。

  外交部和东城法院都未透露此案情况。

  洪晃称,她有两个月举证期,举证期满后法院将开庭。(记者王丽娜)

  ■链接

  史家胡同51号院

  在《跨过厚厚的大红门》一书中,洪晃的母亲章含之特意写到史家胡同51号院。

  章含之回忆,1959年,周总理去看望她父亲章士钊,见到拥挤不堪的书房兼客厅十分吃惊,指示相关单位为她父亲找一个四合院。选定史家胡同51号院后,总理表示将51号院送给她父亲。1960年,她随父母搬进去居住,“对于父亲和我们全家来说,史家胡同这所四合院才使我们第一次有了真正属于我们的家”。后来,乔冠华与她成婚,遵照周总理的指示也搬进了史家胡同51号院。

外交部要求腾出史家胡同51号院 洪晃索30年维修费





2009年12月23日08:31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引起官司的四合院。记者蒲东峰摄

  东城区史家胡同51号院,因章士钊、乔冠华、章含之而闻名,如今居住在此的章含之女儿洪晃被外交部起诉腾房。昨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

  昨天上午,洪晃来到东城法院,并用手机在微博上对此案“现场直播”。从上午8点02分至11点23分,洪晃发了10条信息简述此案。洪晃说,外交部要她搬出史家胡同51号院,“这官司我知道我肯定输”。洪晃称,房子肯定是国家的,不管她的上辈怎么说,没有房产证就肯定不行。她称,很长时间来外交部没给房子供暖,也没有做任何维修,“所以我和外交部的纠纷是合理补偿。”洪晃在微博中透露,她让外交部给付这个房子30年的维修费,从今年2月开始,她的律师就一直就此给外交部发函。外交部给她另安排了一处12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120平米一定不够的”。

  洪晃称,她心里难受,“毕竟住了五十几年,所有的记忆都在里面”。

  昨天下午,史家胡同51号院门楼里两扇红漆大门紧闭。看守此房的张大爷说,因冬天没有暖气,洪晃目前未在此居住。每年大概三月份之后,洪晃会搬回来住,十一过后天冷了,再搬走。记者多次致电洪晃,她回复短信称,“谢谢关注,我不想和媒体谈这个事情”。

  从院内出来的耿先生说,他在中国城乡发展国际交流协会工作,因章含之曾任该协会会长,协会就在院内部分房间内办公。他说,外交部曾给协会发文要求腾房,协会已回复同意腾房,“洪晃被起诉和我们是两回事”。

  外交部和东城法院都未透露此案情况。

  洪晃称,她有两个月举证期,举证期满后法院将开庭。(记者王丽娜)

  ■链接

  史家胡同51号院

  在《跨过厚厚的大红门》一书中,洪晃的母亲章含之特意写到史家胡同51号院。

  章含之回忆,1959年,周总理去看望她父亲章士钊,见到拥挤不堪的书房兼客厅十分吃惊,指示相关单位为她父亲找一个四合院。选定史家胡同51号院后,总理表示将51号院送给她父亲。1960年,她随父母搬进去居住,“对于父亲和我们全家来说,史家胡同这所四合院才使我们第一次有了真正属于我们的家”。后来,乔冠华与她成婚,遵照周总理的指示也搬进了史家胡同51号院。
回复 5# 碧落黄泉
总理要留下个白纸黑字还好说,现在可好,死无对证鸟!
这个要看房产证上挂在谁名下了。不过我觉得送她120平 没说地点 估计不会太偏吧 也算厚道了。

lz哇 要选翻脸无情 你还不如选开始团结地主和名流 后来文ge统统打倒。。。。
洪晃称,房子肯定是国家的,不管她的上辈怎么说,没有房产证就肯定不行。她称,很长时间来外交部没给房子供暖,也没有做任何维修,“所以我和外交部的纠纷是合理补偿。”
她让外交部给付这个房子30年的维修费......外交部这30年来收过房租吗?
洪晃索30年维修费
================
60.70年代,中国孩子饿着肚子的时候,国家出钱让你个二B去美国吃香喝辣的的价格是不是现在也算清楚?
TG秋后算账是传统,LZ现在才知道?
shaolishi 发表于 2009-12-24 20:58
受贿的有罪 行贿的呢?
国家的房子。没参加房改就应该收回。
难不成变成福利直接给了子孙?
那估计北京得多出好多王爷府吧
还维修费 ? 交过租未有.:L
回复 12# 叶郎


    那时候的政府和享受着特权的都不是东西,现在政府改了,还想享特权或者说没那资格的不舒服了.这事情上显然还是政府比较没瑕疵.
给章家居住,又不是给洪家居住。
其实也算不上翻脸无情吧,就如她自己所说,一来本身就没房产证。二来,退一步说,这是国家给她父母的福利,又不是世袭罔替的。北京那么多王爷府邸,除了铁帽子的,最多也就3代人住了。后来不也都收回了吗。呵呵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09-12-24 21:05


    如果一直没收房租没约定房租,那么是不是可以确认赠与关系,也就是产权赠与?

换而言之,如果财产纠纷,30年不争论不确权,不诉讼,是不是可以认为外交部已经放弃了产权或者已过了追溯时效?我记得财产纠纷的追索时效好像是两年。
偶外公外婆住的就是单位的住房,单位已经改制,产权现在在政府委托的公司管理,每月要几十元租金那种,不过左右邻居很多老人已经过世,有的后代在住,有些房子是后代都搬走不住了但却用来出租,按理政府应该收回房子,在分配给需要困难家庭,不过管理公司来收房的时候,那些人闹到天翻地覆也不肯归还房子。现在也是在打官司
当代铁帽子?:o
简单看看 发表于 2009-12-24 21:13

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再者这个时效应该是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起算吧.
烈士陵园都能扒了,这算什么。

人走茶凉呗。
我能理解为TG收了房子是翻脸无情,TG不收房子是搞特权吗……
刚查了一下,好像物权没有时效限制,只有债权才有诉讼时效。;P
搞笑这样的例子也想给成都自杀女当佐证?果然是群政治正确狂.至于法律,嘴巴上倒是喊得挺响的,就是没见这事情洪女有哪条合法了?
只不过是叫2声而已,TG要是好面子说不定把置换房变成2套了涅。
解集 发表于 2009-12-24 21:18


    我记得,如果诉讼有时效的话,一般是从侵权之日起开始
共产主义建国都是共产开始。
shaolishi 发表于 2009-12-24 21:25


    怎么这么爱扣帽子?什么都要结合国情阶段性。

如同当初的国家分房,这些都没有产权,当时很多这一类的都没有产权证,土地证,后来房改时,公租房公租承担人是可以很便宜的价格买下来。

反正,这些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比较难解决,而且这里面含有国家对原居住者的补偿部分。但没有确权,原承租者假如死亡,那么家庭财产继承者往往处于尴尬境地。
什么叫扣帽子,开题的人最后几句没看见?为了证明错都是政府的,这种明显不相干的例子都拿来堵枪眼了。
至于什么历史遗留,洪的妈去年才死的吧,这么多年都在干嘛呢?感情真当自己是最后的的名媛了,没人敢动是吧。自己权益没去维护过怪社会?
shaolishi 发表于 2009-12-24 21:44
你这人说话太难听了,章士钊何等人也,让后人继承他个房子很过分么?无非是现在这故居值钱了外交部想抢回去罢了,犯得着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么?
还当赐给你的王爷府邸代代继承呢~而且外交部不是又安排了120平米的住处给她么,还不知足?
外交部给她另安排了一处12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120平米一定不够的”。
————————————————————————————————————————
北京的120平房子还想干什么?另外,这种房子在建国初期很多,都属于临时安排的性质,后来大部分都一一回收了
简单看看 发表于 2009-12-24 21:27

侵权应该是自要求收房遭拒开始起算
mousekingkh 发表于 2009-12-24 22:08
:sleepy:干嘛要知足?现在北京的120平能和小院价值相等么?天知道当初为了把老爷子哄过来,总理承诺了多少东西!
回复 35# wwww130
肯定不是靠房子把老爷子哄回来的:handshake当时北京没有高层民居建筑,也缺少像天津一样的大规模公寓,大家都安排在了四合院,地位高些的独门独户,地位低些的好几家挤在一个小院里凑合
当时肯定没考虑到产权什么的,先安顿下来再说,没想到以后中国会发生如此大的沧桑巨变
这个房子应该是考虑到章女士的感情才一直没有处理。这类遗留问题房子还有不少,或许是怕这一案例给其他房子的处理造成麻烦吧,我觉得从产权和法律的角度应该把这些问题厘清,至于从感情上的补偿怎么补能有多少看外交部的人小不小气了
章家几个都是现世宝 一家人写书互骂 伦常扫地 而且猪头出境 污染环境
继续给章家传宗接代?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24 22:00


    过分!你现在怎么谈感情不谈法律了?
看你们吵得这么热闹我就想起 老毛 的遗产该怎么算的那笔糊涂账,话说马上就26日了。
纯看热闹,历史纠纷我没看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