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授衔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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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授衔照

1955年9月28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授予军官将官军衔典礼》的消息。

在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衔制度的时候,共有1038人被授予将官军衔,其中55人被授予上将军衔。几十年来,人们对此已很了解,形成固定印象;爱好者津津乐道,如数家珍。本文拟围绕上将军衔的设置、评定标准、上将军衔与相关编制等级、职务等级、军队级别的关系,与职务、军队级别组成的军官等级结构等问题作初步探讨。抛砖引玉,并就教于方家。

一、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

当时,由权威机构规定的、见诸文字且公布于众的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1955年1月,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1954年9月恢复成立,以下简称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军衔指示》),规定“以德才资衡量干部现职”,参照编制军衔,以干部的军队级别为主要依据评定军衔,“正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上将”。

1955年2月,一届人大第6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以下简称《服役条例》),规定授予军官军衔的条件是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的服务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规定每一军官职务均须在定员编制表内确定其相当的编制军衔。

1955年5月,国防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以下简称《编制军衔》),规定兵团司令员的基准职务军衔为上将,兵团副司令员的军衔亦可为上将。

上述评定军衔标准,涉及几个专门名词、专门概念--“兵团”(编制等级),“兵团司令员、兵团副司令员”(职务等级--正兵团职、副兵团职),“正兵团级”(军队级别)。只有洞察它们的确切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准确解析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

编制、职务与军队级别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仍未实行干部等级制度和军衔制度,全军干部、战士在物质待遇方面仍实行供给制度。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总干部管理部成立,这个人民解放军全军干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掌管军官军衔的授予工作”。当时,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在该部会议上提出建立军队干部等级制度的问题。1951年2月,军委发布《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确定人民解放军干部的评级工作于当年完成,但后因故推迟到1952年。1952年3月,军委再次发出《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以下简称《等级指示》),明确了评定军队级别的目的是合理解决各种干部的物质待遇问题,并为以后实行军衔制度奠定基础;确定了全军干部、战士的军队级别从军委主席、副主席级到战士级共分为23级;制定了《部队及领导干部评级幅度》(以下简称《幅度》);规定了以德(政汉品质)、才(业务能力)、资(资历)标准衡量干部现任职务以确定其级别的评级方法。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亦于1952年3月颁发了依军队级别而定的军队干部津贴费标准,此后,军队干部(军官)仅按自己的军队级别得到相应的津贴费(薪金--1955年1月起军官实行薪金制度),而职务、军衔与津贴费(薪金)并无关联。人民解放军全军评定军队级别的工作从1952年上半年(可视为评定军队级别的标志性时间)全面展开,当年基本结束,从而正式建立了军队干部等级制度。

1952年上半年,实行四级军区(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军分区)编制体制的人民解放军,共编有6个一级军区暨野战军,即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第三野战军暨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东北军区、华北军区,以及与之相当的军委总部的军事学院、志愿军(以下简称大军区);8个兵团(第1、第9、第19、第20、第21、第22、第23兵团、铁道兵团),以及与之相当的二级军区、军种兵种(以下简称兵团)。《幅度》规定,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长、干部部长的军队级别“一般应在正、副、准兵团级范围内确定”;兵团及相当于兵团的二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一般应评为正兵团级”,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一般应评为副兵团级”;同时还规定,“个别不适宜者应酌情降低”,“个别资深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待评为军委委员级”(笔者注:军委委员系《等级指示》确定的军队级别第3级,高于第4级的正兵团级。按政务院1952年3月颁发的军队干部津贴费标准排列,军队级别第2级的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为2等1级,第3级的军委委员级为2等2级,在此,军委委员级实际相当于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但是,军队级别不称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而称军委委员级,顾名思义,显然与1949年10月组成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一项职务--委员[军委委员]有关。军委委员级对应的职务是大军区副司令、副政治委员,但是,只有担任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才可评为军委委员级。因此,1952年上半年时的军委委员如果评定军队级别,其职务为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者评为军委委员级,低于此职者才评为军委委员级,高于此职者则评为高于军委委员级的其他级别,如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非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按《幅度》规定可评为正兵团级,只有“个别资深的”非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才“得评为军委委员级”。1955年1月,军队级别的两个等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军委委员级合并为一个等级--大军区级,军委委员级取消。依《幅度》规定,大军区、兵团及与之相当的编制机构担任上述职务者的军队级别一般评为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这种标准虽界定了范围、上限、下限,但仍显笼统、含混。

评定军队级别的结果显示,评正兵团级的有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评副兵团级的有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长、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由此可见,同级职务者的军队级别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因而,津贴费(薪金)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同职不同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长等职对应的军队级别幅度较宽--军委委员级、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正军级,多达5个级别;个别人高于标准上限或低于标准下限;某些担任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二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职务的人,其职务等级须参照此前在野战军担任的兵团职务和任职时间;各大军区干部军队级别的差异(当时,大军区对确定个人军队级别起主导性作用);“德才资”因素;等等。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 ... _7179_1469199.shtml





1955年授衔照

1955年9月28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授予军官将官军衔典礼》的消息。

在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衔制度的时候,共有1038人被授予将官军衔,其中55人被授予上将军衔。几十年来,人们对此已很了解,形成固定印象;爱好者津津乐道,如数家珍。本文拟围绕上将军衔的设置、评定标准、上将军衔与相关编制等级、职务等级、军队级别的关系,与职务、军队级别组成的军官等级结构等问题作初步探讨。抛砖引玉,并就教于方家。

一、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

当时,由权威机构规定的、见诸文字且公布于众的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1955年1月,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1954年9月恢复成立,以下简称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军衔指示》),规定“以德才资衡量干部现职”,参照编制军衔,以干部的军队级别为主要依据评定军衔,“正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上将”。

1955年2月,一届人大第6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以下简称《服役条例》),规定授予军官军衔的条件是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的服务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规定每一军官职务均须在定员编制表内确定其相当的编制军衔。

1955年5月,国防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以下简称《编制军衔》),规定兵团司令员的基准职务军衔为上将,兵团副司令员的军衔亦可为上将。

上述评定军衔标准,涉及几个专门名词、专门概念--“兵团”(编制等级),“兵团司令员、兵团副司令员”(职务等级--正兵团职、副兵团职),“正兵团级”(军队级别)。只有洞察它们的确切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准确解析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

编制、职务与军队级别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仍未实行干部等级制度和军衔制度,全军干部、战士在物质待遇方面仍实行供给制度。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总干部管理部成立,这个人民解放军全军干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掌管军官军衔的授予工作”。当时,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在该部会议上提出建立军队干部等级制度的问题。1951年2月,军委发布《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确定人民解放军干部的评级工作于当年完成,但后因故推迟到1952年。1952年3月,军委再次发出《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以下简称《等级指示》),明确了评定军队级别的目的是合理解决各种干部的物质待遇问题,并为以后实行军衔制度奠定基础;确定了全军干部、战士的军队级别从军委主席、副主席级到战士级共分为23级;制定了《部队及领导干部评级幅度》(以下简称《幅度》);规定了以德(政汉品质)、才(业务能力)、资(资历)标准衡量干部现任职务以确定其级别的评级方法。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亦于1952年3月颁发了依军队级别而定的军队干部津贴费标准,此后,军队干部(军官)仅按自己的军队级别得到相应的津贴费(薪金--1955年1月起军官实行薪金制度),而职务、军衔与津贴费(薪金)并无关联。人民解放军全军评定军队级别的工作从1952年上半年(可视为评定军队级别的标志性时间)全面展开,当年基本结束,从而正式建立了军队干部等级制度。

1952年上半年,实行四级军区(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军分区)编制体制的人民解放军,共编有6个一级军区暨野战军,即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第三野战军暨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东北军区、华北军区,以及与之相当的军委总部的军事学院、志愿军(以下简称大军区);8个兵团(第1、第9、第19、第20、第21、第22、第23兵团、铁道兵团),以及与之相当的二级军区、军种兵种(以下简称兵团)。《幅度》规定,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长、干部部长的军队级别“一般应在正、副、准兵团级范围内确定”;兵团及相当于兵团的二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一般应评为正兵团级”,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一般应评为副兵团级”;同时还规定,“个别不适宜者应酌情降低”,“个别资深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待评为军委委员级”(笔者注:军委委员系《等级指示》确定的军队级别第3级,高于第4级的正兵团级。按政务院1952年3月颁发的军队干部津贴费标准排列,军队级别第2级的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为2等1级,第3级的军委委员级为2等2级,在此,军委委员级实际相当于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但是,军队级别不称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而称军委委员级,顾名思义,显然与1949年10月组成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一项职务--委员[军委委员]有关。军委委员级对应的职务是大军区副司令、副政治委员,但是,只有担任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才可评为军委委员级。因此,1952年上半年时的军委委员如果评定军队级别,其职务为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者评为军委委员级,低于此职者才评为军委委员级,高于此职者则评为高于军委委员级的其他级别,如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非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按《幅度》规定可评为正兵团级,只有“个别资深的”非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才“得评为军委委员级”。1955年1月,军队级别的两个等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军委委员级合并为一个等级--大军区级,军委委员级取消。依《幅度》规定,大军区、兵团及与之相当的编制机构担任上述职务者的军队级别一般评为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这种标准虽界定了范围、上限、下限,但仍显笼统、含混。

评定军队级别的结果显示,评正兵团级的有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评副兵团级的有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长、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由此可见,同级职务者的军队级别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因而,津贴费(薪金)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同职不同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长等职对应的军队级别幅度较宽--军委委员级、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正军级,多达5个级别;个别人高于标准上限或低于标准下限;某些担任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二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职务的人,其职务等级须参照此前在野战军担任的兵团职务和任职时间;各大军区干部军队级别的差异(当时,大军区对确定个人军队级别起主导性作用);“德才资”因素;等等。
李聚奎,原评军队级别、军衔,当时未授,后至1958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延伸阅读:昔日对手:解放军上将中的三位国民党将军

本文摘自人民网


陈明仁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第一代上将中,有3位是解放军昔日战场上的对手。他们是解放前夕率部起义的原国民党将领陈明仁、陶峙岳、董其武。他们都曾是蒋介石的爱将,都曾与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也都曾率部起义,为共和国的诞生作出了历史贡献,并因此被授予上将军衔。

陈明仁(1903~1974年), 字子良,湖南醴陵人,1924年春入广州大本营陆军讲武学校,11月19日转黄埔军校第1期,曾参加广东革命政府两次东征,官至国民党兵团司令,被授予中将,1949年8月率部起义并加入解放军,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1947年5月,林彪率领东北人民解放军发动夏季攻势。从6月11日起,林彪率10余万人的大军从西南北3面包围位于长春和沈阳之间的战略要地四平。当时,防守四平的国民党军队只有两万余人,守城司令是国民党军的著名战将陈明仁。

6月13日,林彪下令总攻已被炮火轰击3天的四平。一场激烈的攻坚战全面展开。四平路西已经全部被解放军占领。陈明仁率领不足万人的71军残部退守路东,继续抵抗。解放军的炮火向路东纵深猛轰,国民党的空军向路西狂轰滥炸,双方阵地均成为一片火海。陈明仁的胞弟被解放军俘虏,他的工事也全被炸平。

此时,如果林彪集中兵力集中炮火猛攻路东,也许能够冲过路东将陈明仁活捉。但是,林彪此时被陈明仁的顽强防守所迷惑,竟然错误地以为陈明仁兵马甚多,便分兵扫清四平外围,放弃了正面进攻,结果给了陈明仁喘息的机会,使陈明仁很快地抢修了工事,配齐了弹药。解放军以重大的代价攻占了四平市街,但是突破口却很小,大部队没能跟进。陈明仁下死命令集中全力争夺突破口。他绝望地向沈阳的杜聿明发电告急,准备“以身殉国”。杜聿明则电令他不惜一切代价坚决顶住,援兵很快就到。国民党派53军、52军、93军和新6军向四平挺进。此时解放军如不撤退,将陷入两面作战的危险境地。林彪考虑再三,下令撤兵。四平街又回到陈明仁手中。国民党4个军与陈明仁在四平会师。此时的四平,硝烟弥漫,残垣断壁,死尸成堆,鲜血成河。

陈明仁在四平的顽强防守震动了全国。蒋介石欣喜若狂,大声称赞陈明仁:“奇迹,真是人间奇迹!陈明仁真是国家栋梁、黄埔名将!”

在沈阳,国民党几十万人的军队举行祝捷大会。国民党军参谋总长陈诚把一枚青天白日勋章挂在陈明仁的胸前,并宣布:陈明仁为国民党陆军第7兵团司令官,蒋介石还亲自接见陈明仁和他的夫人。

1949年,他同国民党元老程潜一起率部起义,为和平解放长沙作出了历史贡献。

1974年5月21日,陈明仁将军在北京病逝。


陶峙岳

陶峙岳, 原名陶纪常,字岷毓,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荣获一级解放勋章。1915年,陶峙岳转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学习,并在年底参加了声讨袁世凯复辟称帝的斗争。

1930年后,陶峙岳率部参加了对中央根据地的前4次“围剿”,但在第3次“围剿”中遭红军痛歼后产生厌战情绪,或告假休息,或请求担任后方守备任务,回避与红军作战。1935年9月,其第8师调到甘肃后,奉命在陇西武山、华家岭一带阻击北上的红军。因对内战不满,他故意虚张声势,暗中却主动让路,使红军主力得以安全通过。西安事变爆发后,他希望蒋介石能停止内战,致力抗日,其师虽驻海原,却不肯派兵去西安解救。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时,陶峙岳任国民党军第76军中将军长兼第8师师长。他立即从庐山军官训练团赶回陕西部队驻地,请缨抗战,并以日寇侵华史和戚继光、林则徐、左宗棠等御侮事迹教育部队,激励将士怀必死之决心投入抗日战争。9月19日,他率部从陕西经河南,抵达上海参加淞沪会战。部队受其鼓动和激励,作战极为英勇。经20余日连续激战,当撤出战斗时,其部队战斗人员仅剩700多人。淞沪战役后,陶峙岳调任国民党军胡宗南部第1军军长。经其精心整训,该军成为一支抗战劲旅。

1946年4月,张治中出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西北行营主任兼新疆省政府主席后,陶峙岳被张治中任命为新疆警备总司令,协助张和平解决了伊犁、塔城、阿山的三区人民武装起义后的民族问题,使新疆紧张复杂的局势逐渐得以缓和。

1946年夏,陶峙岳调兰州任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在张治中不在兰州期间,他全权代行处理军政长官公署的日常事务,以公正态度周旋于甘、宁、青、新4省,平息了一系列棘手的事件,使西北局势维持住相对的稳定。1947年5月新疆政局再次出现动荡后,经张治中推荐,他兼任新疆警备总司令。

自1949年年初开始,陶峙岳便积极探寻和谋划新疆和平解放的途径,一方面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着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方面主动派人与共产党和解放军接洽。在克服重重困难之后,终于在9月25日和26日,他与新疆省主席包尔汉分别代表国民党驻疆10万名官兵和新疆政府,通电宣布起义,并致电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彭德怀,请求迅速派人民解放军部队入疆,随后又有效地制止了因起义引起的局部骚乱,为新疆的和平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55年,陶峙岳被授予上将军衔和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12月26日,陶峙岳将军病逝于长沙,享年97岁。


董其武

1899年11月27日(农历十月二十五), 董其武出生在山西省河津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由外祖母抚养,长而好学,攻读经史,早年受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立志救国救民,后怀着富国强兵之志,毅然投笔从戎,决心当一名爱国军人。

1919年,董其武到太原考入阎锡山创办的学兵团,1924年开始军旅生活,连年作战,几易部队,先在刘镇华的军中任排长,不久由西安赴洛阳,入国民军第2军,先后任第8混成旅第2团排长、连长、营长和第9混成旅旅部副官长,1926年冬到武汉参加国民革命军第4军。

1927年北伐开始。董其武参加了国民革命军第4军先遣纵队,任支队长,转战豫皖各地,屡立战功,后升任中校副团长,但因不是蒋介石嫡系,竟遭排挤。他本想到上海另谋出路,结果生活陷入绝境。当时,任天津特别市警备司令的傅作义将军正在扩编军队。董其武遂变卖衣物作路费,千里迢迢奔赴天津。经傅将军的考察,他被委任为额外上尉参谋,后任少校参谋、干部政治训练所队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董其武积极投身抗日民族战争。1933年5月中旬,他率部参加“长城抗战”,在怀柔、石厂一线阻击日寇,率领全团官兵浴血奋战,打退日寇10多次的猖狂进攻。

1936年,董其武任218旅少将旅长。在傅作义将军指挥的“绥远抗战”中,他率领部队星夜行动,出其不意,分路抄袭敌后,一举将红格尔图的日伪军歼灭,为百灵庙战役的胜利奠定了基础,被誉为“抗日民族英雄”。“七七”事变后,他率部转战平绥一线,其后与八路军紧密配合,参加了著名的平型关战役、忻口战役。他率3000名精兵,深入日军腹地,身负重伤,坚持指挥奇袭板垣师团前线指挥所,取得了辉煌战果。

1937年年底,董其武任第101师中将师长,转战晋西北,结识了贺龙、南汉宸、程子华等八路军领导人,坚定了国共合作的信念。1938年,他率部参加了绥南战役。同年年底,他随傅作义将军回到绥远后套地区,整军练武,寻机对日作战。1939年冬,他率部参加了包头战役、绥西战役、五原战役,连续苦战100多天,3战3捷,沉重打击了日寇的嚣张气焰,振奋了中华民族的抗日救国精神。1940年起,他先后担任暂3军中将军长、骑4军军长、35军军长、第12战区政治部主任兼晋陕绥边区副总司令,其间始终坚持对日作战。

1946年年底,董其武任国民党绥远省政府主席兼绥远省保安司令,以后又任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后,董其武审时度势,明确表示要追随傅先生走和平道路,毅然接受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以和平方式解决绥远问题的主张。

9月19日,在傅作义将军的帮助下,董其武率绥远军政人员通电起义。

1989年3月3日,董其武上将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