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现阶段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拥有暴力抗恶法的权利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11:17


看到网上一些对那个自焚女人的冷嘲热讽,我觉得挺悲哀的!中国有一些法律法规真的值得我们去遵守么?在现有法律法规下,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略有资产的中国人都是违法者。问个简单问题,买了房子或租了门面的同志,你们装修都报批了吗?都依法缴纳建安税了吗?如果没有,所谓的执法者是否应该依法把你家拆成原始合法毛坯状态呢?还说什么寻求法律保护,人家都冲进屋拆房子了,临时抱佛脚去找法院来得及么?

看到网上一些对那个自焚女人的冷嘲热讽,我觉得挺悲哀的!中国有一些法律法规真的值得我们去遵守么?在现有法律法规下,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略有资产的中国人都是违法者。问个简单问题,买了房子或租了门面的同志,你们装修都报批了吗?都依法缴纳建安税了吗?如果没有,所谓的执法者是否应该依法把你家拆成原始合法毛坯状态呢?还说什么寻求法律保护,人家都冲进屋拆房子了,临时抱佛脚去找法院来得及么?
单独的个体以暴制暴不会有什么用处。另外,装修的建安税不是装修公司的事么?
矫枉过正,过犹不及啊
llll1224 发表于 2009-12-4 11:42
为什么咱门国家有如此多的恶法横行,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么?是体制问题抑或纯粹只因为咱们中国人脑残。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9-12-4 11:44
你有装修公司开的客户联发票吗?没有?这税得你缴!

单独的个体以暴制暴不会有什么用处。另外,装修的建安税不是装修公司的事么?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9-12-4 11:44

:D确定 ni you fapiao?没有装修公司开的客户联发票这税就得你缴!
单独的个体以暴制暴不会有什么用处。另外,装修的建安税不是装修公司的事么?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9-12-4 11:44

:D确定 ni you fapiao?没有装修公司开的客户联发票这税就得你缴!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1:33


    看着许多人不愿意遵守法律,然后不知道在哪学了一个“恶法”的名词就到处说自己不去遵守。。。我也觉得挺悲哀的。。。
接到拆迁通知到暴力拆迁两年的时间,西天取经都够了
sixwing 发表于 2009-12-4 11:58
你装修报批了么?你祖屋报批了么?你祖坟取得土地使用权了么?
看看,看看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00
你住的是你的房子么?
房子是我家的,夏朝时期我家就有人住在哪里。
明天你就给我搬出去。
什么房产证?房产证就是恶法,现阶段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拥有暴力抗恶法的权力。
老道 发表于 2009-12-4 12:06
夏?
阁下不如将族谱复印一份贡献出来说不定可以为夏朝地位的确定起到帮助;P
法律都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你说是恶法?你想干什么?
你看着不爽就说是恶法?你算个什么?全国人大和兰州我肯定是更相信全国人大。
上网以后最烦正义党了。德性。
兰州要说恶法,怎么先得说明下你眼中恶法的概念吧,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司法解释我怀疑兰州根本就分不清处。
小民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从来必可轻。
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希望官老爷,这几句话别忘了,历史的殷鉴不远
自焚是最J8傻的行为。
在现代国家,集体暴力抗法毫无疑问会招来暴力屠杀……然后政府掩盖真相,要是成功了自然嘛事没有,大不了政府合法性消失殆尽而已,要是不成功的话那就是大规模动乱……反正哪一种可能性楼主都是想致中国于死地是吧。
人情 道理  法律

以上三样,需要的时候从里面挑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一样作为行动准则,历来如此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1:47

把"暴力"" 抗法"跟"权利"拿一块说...我觉得你挺可悲的
YsMilan 发表于 2009-12-4 12:23
搞不清三者的因果关系,我觉得你更可悲!
不潜水了憋疯了 发表于 2009-12-4 12:11
公民,你投票了吗?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29

相互冲突的概念拿来谈"因果关系"...
我一直认为我月工资不足2000万人民币是"恶法",楼主那天为我抗一下,我在后边坐着围观.
法律本来就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制的工具,要说恶,也可以这么说。
现在中国发生这么多有法不依,徇情枉法的事,本身并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使用法律的人在使用法律的过程中出了问题。
不潜水了憋疯了 发表于 2009-12-4 12:14
突然有一天有一群人订了个法,俺们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忽然就不属自己支配了,归一个叫什么国家的东西鸟,这JB法不是恶法难道是善法?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30

你要扯体制问题吗?小心被人拍。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30
西方的立法需要公民投票?
那还要代议制干什么?
我们区的人大代表投票时我两次作为选民:D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9-12-4 11:44
你有装修公司开给你的fapiao客户联么?没有?你逃shui鸟!
冷嘲热讽可怜人是转移自身无力感和自卑心理的有效方式,不奇怪也不必感到悲哀。

恶法不应该用暴力来抗,而应该用善法来代替,这个过程中需要合法的立法机构起作用。如果你觉得现行法律不好,要么你用选票去改变它,要么你用社会运动对其施加压力,不过中国不是现代国家,选票是没有用的,只能用后者。

个人的暴力只应该用于对抗暴力侵害。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36

你是不是自己家被强拆了,补偿嫌少啊:L怎么这么大的气
不潜水了憋疯了 发表于 2009-12-4 12:39
[:a9:]俺房子现在倒是没被拆,但有点兔死狐悲的感觉,不知哪天会轮到自己!
教主真身 发表于 2009-12-4 12:39
我只是感叹自焚也能被定性为暴利抗法,这年头寻死都落个坏名声,郁闷呀!
希望楼主言出必行……;P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41


你家房子是什么性质的?城中村改造还是市区外的农村。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38

建安税纳税主体是谁啊?何来没发票就逃shui一说?
万字军骑士 发表于 2009-12-4 12:37
选村委会成员时我也去投票了,可如今四川自焚事件事主和村委会的协议不算数鸟,话说投不投票有鸟用!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44

说句不好听的,那是他笨,斗争要讲策略,哪有单枪匹马跟政府谈条件的,我们这一帮拆迁户租了好几十辆车,想起来排着队就往北京开,人家说了也不是真去,反正连市区都出不了就得有人求我们,果不其然最后多给了他20平米楼的面积,还告诉他,可别说出去,只给你这个政策。那不让往外说怎么都知道了?他说:我就要说,要大家都知道,就要给这帮孙子找麻烦。
wwww130 发表于 2009-12-4 12:47

那个协议本来就不能算数,跟投票没关系。
希望LZ言出必行,咱们等着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