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深夜旅馆裸睡 门锁坏隐私遭曝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21:36
人民网温州频道10月12日讯 (通讯员 黄建春)日前,瓯海工商分局梧田工商所与梧田消保委一道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夫妻俩隐私遭曝光的消费纠纷案件。旅馆经营者不仅免除对方25元的房费,还赔礼道歉并赔偿这对夫妻200元作为精神赔偿。

  9月23日凌晨1点,在温州务工的江先生和妻子到瓯海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旅馆住宿,服务员安排他们住在一个房间中。进入房间后,江先生便反锁房门。怎知早晨6点多,突然一男人推门进入房间,看到江先生夫妻躺在床上后马上退出。江先生睡梦中感觉有人进出过房间,就起床重新反锁房门,接着睡觉。8点多的时候,服务员又推门进来,见里面有人又出去了。江先生这下怀疑了,怎么房门反锁了还任人出入。江先生起床后仔细检查了门锁,发现门锁已经坏了,无法反锁。江先生认为旅馆提供的房间门锁损坏,任人出入,导致自己和妻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要求旅馆赔偿。双方协商不下,发生纠纷,江先生便寻求12315帮助维权。

瓯海工商分局梧田工商所、梧田消保分会接到12315投诉单后,马上召集双方到梧田工商所进行调解。江先生提出,自己和妻子睡觉时未穿衣服,由于旅馆房门是坏的,无法反锁房门,导致被一个男人和旅馆服务员先后进入房间,致使自己夫妻身体曝光,隐私权受到了侵害,要求旅馆经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旅馆经营者提出,自己的旅馆房间门锁损坏,未修理好便安排顾客入住,导致其他房客和服务员无意进入江先生的房间,是自己的责任,愿意退还江先生夫妻25元的住宿费,但因为江先生夫妻没有明显的损失,拒绝赔偿。

  面对如此悬殊的争议金额,梧田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尽量做双方的工作。对旅馆经营者提出的没有明确损失的说法,梧田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指出,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江先生夫妻因旅馆的房间门锁损坏导致他人进入致使身体裸露曝光,其隐私权已经受到一定的损害,依法旅馆经营者应该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赔偿。对于江先生夫妻要求 6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梧田消保分会工作人员也尽量做工作,指出,虽然江先生夫妻的身体隐私权曝光,但进入房间的两人都是无意间进入后便马上退出,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也没有明确这种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而要求赔偿,也是为了得到个交代,因此,不必太过要求赔偿金额。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旅馆经营者向江先生夫妻当面道歉,免除25元的房费并赔偿江先生夫妻200元。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 ... 2705/99/26/3_1.html人民网温州频道10月12日讯 (通讯员 黄建春)日前,瓯海工商分局梧田工商所与梧田消保委一道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夫妻俩隐私遭曝光的消费纠纷案件。旅馆经营者不仅免除对方25元的房费,还赔礼道歉并赔偿这对夫妻200元作为精神赔偿。

  9月23日凌晨1点,在温州务工的江先生和妻子到瓯海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旅馆住宿,服务员安排他们住在一个房间中。进入房间后,江先生便反锁房门。怎知早晨6点多,突然一男人推门进入房间,看到江先生夫妻躺在床上后马上退出。江先生睡梦中感觉有人进出过房间,就起床重新反锁房门,接着睡觉。8点多的时候,服务员又推门进来,见里面有人又出去了。江先生这下怀疑了,怎么房门反锁了还任人出入。江先生起床后仔细检查了门锁,发现门锁已经坏了,无法反锁。江先生认为旅馆提供的房间门锁损坏,任人出入,导致自己和妻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要求旅馆赔偿。双方协商不下,发生纠纷,江先生便寻求12315帮助维权。

瓯海工商分局梧田工商所、梧田消保分会接到12315投诉单后,马上召集双方到梧田工商所进行调解。江先生提出,自己和妻子睡觉时未穿衣服,由于旅馆房门是坏的,无法反锁房门,导致被一个男人和旅馆服务员先后进入房间,致使自己夫妻身体曝光,隐私权受到了侵害,要求旅馆经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旅馆经营者提出,自己的旅馆房间门锁损坏,未修理好便安排顾客入住,导致其他房客和服务员无意进入江先生的房间,是自己的责任,愿意退还江先生夫妻25元的住宿费,但因为江先生夫妻没有明显的损失,拒绝赔偿。

  面对如此悬殊的争议金额,梧田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尽量做双方的工作。对旅馆经营者提出的没有明确损失的说法,梧田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指出,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江先生夫妻因旅馆的房间门锁损坏导致他人进入致使身体裸露曝光,其隐私权已经受到一定的损害,依法旅馆经营者应该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赔偿。对于江先生夫妻要求 6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梧田消保分会工作人员也尽量做工作,指出,虽然江先生夫妻的身体隐私权曝光,但进入房间的两人都是无意间进入后便马上退出,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也没有明确这种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而要求赔偿,也是为了得到个交代,因此,不必太过要求赔偿金额。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旅馆经营者向江先生夫妻当面道歉,免除25元的房费并赔偿江先生夫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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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元,人的尊严就值这么点
是哪个滴尊严,是看滴人还是被看滴人?
裸睡不该被子的么?
话说25块钱的旅馆,是什么样子的?
太便宜
叫苦不迭
求图求真相
明知道在外住宿还要裸睡,这不是找抽吗?
裸睡易容进入A级睡眠!偶以前也这么睡!现在又有点不习惯了!
如果两人正在 XX 时有人推门进入怎样算 ?;P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09-10-15 11:18


以污人眼球罪论处!:D
人的尊严就值这么点
即使赔了6000元,同样还会有很多人问“人的尊严就值这么点”
XX的时候怎么也得高点吧

据说神经如果受到刺激,那种能力以后会大打折扣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