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技术战略变化:控制显著增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56:01
<P>技术投入与发展配套相结合 跨国公司与大学的科研合作

  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一个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与大学等科研机构开展各种科研技术合作,由跨国公司出研究经费,大学等科研机构具体进行研究。通常这种研究课题都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课题的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产权也都属跨国公司所有,跨国公司再将这些成果拿回去继续进行研究。


  用这种方法跨国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高校等科研结构的廉价的科研力量,同时也不担心技术泄密。当然,对高校等科研机构来说也不失为解决科研经费不足的应该有效途径,也是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初始过程。

  跨国公司建立配套链条

  随着越来越多的OW(原始设备制造商)业务转移到中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另一做法是对内资企业技术扶植,通过OEM、ODM的方式进行合作,并不过多地投资设立企业,而是寻找内资企业作为供货商,对一些内资企业进行技术支持,使其达到所需的技术标准,采购其产品进入其全球生产系统。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在中国设立采购中心。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明显地加强了对配套生产的要求,日本丰田汽车公司表示,不光是要在中国建整车厂,还要将所有的零部件配套厂都带到中国。

  全球最大的EM S(电子产品制造服务)提供商伟创立公司已在上海投资5000万美元建造了大型的“OEM业园?梗?它通过提供端到端运营服务包括创新产品的设计和测试、制造、IT咨询以及后勤供应,以树立FM提供商的地位。

  几乎所有的爱立信手机、50%的阿尔卡特手机以及部分摩托罗拉手机都是它制造的。中国将成为全球出口产业重要的加工基地,而上海正日益成为亚洲的通讯业中心。

  伟创立此举是要立足上海,面向中国。但它们不会生产自己独有品牌,工业园建成后,将以EM S的方式为国际知名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等品牌提供“虚拟工厂?狗?务,承担这些品牌的制造过程和外包服务。

  对技术的控制性增强 跨国公司的技术独占性

  跨国公司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对技术的独占性,跨国公司间的竞争,其核心就是技术的竞争,谁拥有了最先进的技术谁就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跨国公司拥有的技术大都是专有技术,因此如何控制和对技术的保密就成为跨国公司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独资企业对技术的控制

  总结以往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情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规律:越是高新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越是要对企业控股,愈是技术先进的企业,跨国公司愈是倾向于采取独资方式。

  跨国公司在中国采用的技术主要还是以应用技术为主,这些技术多是围绕着其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来进行的,通常来讲在独资企业和外方控股的合营企业中,跨国公司转让的技术都是在中国国内领先的。

  实际情况也表明跨国公司投资的独资企业技术的先进程度要优于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中跨国公司控股的企业技术水平要优于其不控股的合营企业,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要大大优于其向内资企业转让的技术。

  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大都选择独资企业的原因之一,2001年外商投资新设立的项目中独资企业占60%以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这一趋势愈加明显,2002年外商投资新设立的项目中独资企业进一步上升到65%以上。

  根据英国伯明翰阿斯顿大学商学院1998年的调查显示,通过设立合资企业转让技术的方式占了58%,而以一次买断的方式却很少,因为此种方式有可能造成技术的丢失。而独资企业的方式也很少,则反映了中国的政策鼓励设立合资企业。

  控制“核心 技术转让

  如果没有核心技术的转让,中国企业就会很难发展自己的技术能力。调查显示,75%的企业保留着技术的核心部分。主要的原因是担心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78%的公司感到在中国针对他们的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

  有趣的是,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和技术转让的方式并没有关系。按道理,设立一个独资公司应该有利于保护他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但从四个反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得力的公司的经验来看,一个运用技术许可方式,一个运用合资企业方式,一个运用技术许可和合资企业结合,另一个则结合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的方式。而另外两个设立独资公司的企业反倒表达了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不满。

  根据商务部外资司2002年的调查,相对于其它技术转让方式,专有技术被采用的比率最高,总共化工行业的专有技术占69%,电子行业的专有技术占45%,机械行业的专有技术占80%,轻工行业的专有技术占86%,其他行业的专有技术占75%。

  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专有技术转让方式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技术外溢(除技术服务以外,技术服务属于不进行实质技术转让的方式)。

  技术转让付费方式的变化

  目前跨国公司在华的技术转让的付费方式,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一次性付费,或分期付费;二是按企业的销售额提取费用。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技术转让付费方式的明显变化是一次性付费的减少,销售额提取费用的增强。

  比如一家著名的化工跨国公司,根据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转让协议中有关规定和计算,3项技术都是采用按企业的销售额提取费用的方式,都占销售额的3%,总额达7亿多美元。其他的跨国公司的情况也是如此,大部分技术转让是通过提取销售额来进行的。</P><P>技术投入与发展配套相结合 跨国公司与大学的科研合作

  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一个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与大学等科研机构开展各种科研技术合作,由跨国公司出研究经费,大学等科研机构具体进行研究。通常这种研究课题都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课题的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产权也都属跨国公司所有,跨国公司再将这些成果拿回去继续进行研究。


  用这种方法跨国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高校等科研结构的廉价的科研力量,同时也不担心技术泄密。当然,对高校等科研机构来说也不失为解决科研经费不足的应该有效途径,也是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初始过程。

  跨国公司建立配套链条

  随着越来越多的OW(原始设备制造商)业务转移到中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另一做法是对内资企业技术扶植,通过OEM、ODM的方式进行合作,并不过多地投资设立企业,而是寻找内资企业作为供货商,对一些内资企业进行技术支持,使其达到所需的技术标准,采购其产品进入其全球生产系统。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在中国设立采购中心。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明显地加强了对配套生产的要求,日本丰田汽车公司表示,不光是要在中国建整车厂,还要将所有的零部件配套厂都带到中国。

  全球最大的EM S(电子产品制造服务)提供商伟创立公司已在上海投资5000万美元建造了大型的“OEM业园?梗?它通过提供端到端运营服务包括创新产品的设计和测试、制造、IT咨询以及后勤供应,以树立FM提供商的地位。

  几乎所有的爱立信手机、50%的阿尔卡特手机以及部分摩托罗拉手机都是它制造的。中国将成为全球出口产业重要的加工基地,而上海正日益成为亚洲的通讯业中心。

  伟创立此举是要立足上海,面向中国。但它们不会生产自己独有品牌,工业园建成后,将以EM S的方式为国际知名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等品牌提供“虚拟工厂?狗?务,承担这些品牌的制造过程和外包服务。

  对技术的控制性增强 跨国公司的技术独占性

  跨国公司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对技术的独占性,跨国公司间的竞争,其核心就是技术的竞争,谁拥有了最先进的技术谁就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跨国公司拥有的技术大都是专有技术,因此如何控制和对技术的保密就成为跨国公司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独资企业对技术的控制

  总结以往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情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规律:越是高新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越是要对企业控股,愈是技术先进的企业,跨国公司愈是倾向于采取独资方式。

  跨国公司在中国采用的技术主要还是以应用技术为主,这些技术多是围绕着其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来进行的,通常来讲在独资企业和外方控股的合营企业中,跨国公司转让的技术都是在中国国内领先的。

  实际情况也表明跨国公司投资的独资企业技术的先进程度要优于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中跨国公司控股的企业技术水平要优于其不控股的合营企业,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要大大优于其向内资企业转让的技术。

  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大都选择独资企业的原因之一,2001年外商投资新设立的项目中独资企业占60%以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这一趋势愈加明显,2002年外商投资新设立的项目中独资企业进一步上升到65%以上。

  根据英国伯明翰阿斯顿大学商学院1998年的调查显示,通过设立合资企业转让技术的方式占了58%,而以一次买断的方式却很少,因为此种方式有可能造成技术的丢失。而独资企业的方式也很少,则反映了中国的政策鼓励设立合资企业。

  控制“核心 技术转让

  如果没有核心技术的转让,中国企业就会很难发展自己的技术能力。调查显示,75%的企业保留着技术的核心部分。主要的原因是担心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78%的公司感到在中国针对他们的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

  有趣的是,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和技术转让的方式并没有关系。按道理,设立一个独资公司应该有利于保护他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但从四个反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得力的公司的经验来看,一个运用技术许可方式,一个运用合资企业方式,一个运用技术许可和合资企业结合,另一个则结合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的方式。而另外两个设立独资公司的企业反倒表达了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不满。

  根据商务部外资司2002年的调查,相对于其它技术转让方式,专有技术被采用的比率最高,总共化工行业的专有技术占69%,电子行业的专有技术占45%,机械行业的专有技术占80%,轻工行业的专有技术占86%,其他行业的专有技术占75%。

  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专有技术转让方式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技术外溢(除技术服务以外,技术服务属于不进行实质技术转让的方式)。

  技术转让付费方式的变化

  目前跨国公司在华的技术转让的付费方式,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一次性付费,或分期付费;二是按企业的销售额提取费用。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技术转让付费方式的明显变化是一次性付费的减少,销售额提取费用的增强。

  比如一家著名的化工跨国公司,根据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转让协议中有关规定和计算,3项技术都是采用按企业的销售额提取费用的方式,都占销售额的3%,总额达7亿多美元。其他的跨国公司的情况也是如此,大部分技术转让是通过提取销售额来进行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