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50份证据,“大嘴”矢口否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40:39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姚克勤 彭 骥

  昨天上午,谢晋遗孀徐大雯状告宋祖德、刘信达侵犯谢晋名誉权一案在静安法院公开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未出庭。面对原告方拿出的50份证据,被告方辩称博客中有关谢老的文章是因黑客攻击而被人篡改,宋祖德与刘信达从未写过这些文章。由于原告方拒绝接受调解,法官将择日对该案宣判。

  原告、被告均未出庭

  昨天上午开庭前一小时,数十名记者便在静安法院门口严阵以待。不过,之前曾信誓旦旦宣称肯定会出庭应诉、还会带10名律师组成律师团来打赢这场官司的宋祖德并没有露面,姗姗来迟的却是其与刘信达共同委托的律师崔勇。至于宋祖德为何不出庭,其助理前日回复媒体时称:“(宋祖德)得病住院,明天无法亲自出庭了”,还称宋的病挺严重的,还在抢救中,不过他有必胜的决心。

  此案原定于8月6日开庭,由于宋祖德临时换了律师,律师表示需要一周时间熟悉案情,因此顺延到昨日。徐大雯的诉请包括三方面,一为宋祖德与刘信达撤销其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博客上的侵权文章,二为宋、刘在上述网站以及指定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三为宋、刘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为诉讼而支出费用合计50万元。

  法庭上,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指出,宋祖德和刘信达为了达到自我炒作提高知名度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利用网络博客广泛散布恶意侮辱人格博文,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诽谤内容主要包括“谢晋嫖娼致死”和“谢晋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截至前晚,有关博客的点击量超过1000万次,跟帖超过500万条,这给谢晋名誉造成极大损害。

  为了证明博文确实出自宋祖德和刘信达之手,其内容纯属一派胡言,原告方出示了50份证据,包括刘晓庆的亲笔证明、新闻媒体的电话采访录音、上虞国际大酒店的监控录像等。

  相比原告多达50份的举证,被告律师没有提交一份证据。面对富敏荣拿出的大量事实证据,宋祖德和刘信达的律师崔勇称,原告状告的主体不适合,因为原告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这些博文是由宋、刘二人亲自书写、亲自上传的,因此无法证明宋、刘就是侵权人。此外,崔勇还认为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索赔金额也有待商榷。

  媒体对“大嘴”赖账表遗憾

  在富敏荣律师所出示的50份证据中,有一些是采访过宋祖德的媒体记者提供的,其中包括北京、成都、南京、哈尔滨、济南等地媒体。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提供证据的成都商报记者、华西都市报记者等对于宋祖德的“赖账”纷纷表示遗憾。

  成都商报记者介绍:“我们有好几个记者都采访过宋祖德,全程都有录音,这是赖不了的。后来报社还开了个‘采访属实’之类的证明,一切都是有据可查的。”

  华西都市报记者则介绍:“我虽然没有录音,但都有文字采访记录,这些都可以证明宋祖德当时说的每一句话。千真万确的采访,他都敢说‘不是他的声音’,这不是抵赖吗!”原告律师富敏荣:

  肯定能还谢老一个清白

  “我可以斩钉截铁地告诉你,肯定能够还谢老一个清白。”昨天下午,富敏荣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场诉讼,自己和助手在证据搜集上投入了大量精力,9个月里先后走访了多个城市,询问了上百人,获得的证据事实清楚,宋祖德和刘信达是无法赖掉的,当庭播放的一段视频与4段录音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自己对庭审情况很满意。

  对于宋祖德在博客中称其是“腐败律师”的说法,富敏荣表示已将相关证据拿去公证,待谢老的案子尘埃落定后,将向宋祖德追究法律责任。

  50份证据内藏三大“杀手锏”

  1、刘晓庆亲笔证明

  为了证明博文确实出自宋祖德和刘信达之手,其内容纯属一派胡言,原告方使出了三大“杀手锏”。其一为刘晓庆的亲笔证明,刘晓庆称,由于自己在内蒙古拍戏,因此无法出庭作证,不过愿作以下声明:“谢晋老师是自己的老师,也是长辈,自己与谢老有私生子的说法纯属无中生有、无端捏造。 ”

  2、媒体采访证明

  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的电视新闻记者在采访宋祖德时,宋亲口表示博客是本人所写,自己手头有确凿的证据,谢晋的家人肯定不敢上法院告他。此外,在成都商报等平面媒体记者的采访录音中,宋祖德与刘信达先后承认写了博客,并对文中事实有十足把握。法庭随后当庭播放了电视片段与录音,齐鲁电视台的记者也到庭作证,证明受访者就是宋祖德本人。

  3、涉案酒店监控录像

  上虞国际大酒店的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晚9点后,根本没有人进入谢老的房间,上虞市公安局提供的笔录证明,谢老逝世时床单平整,医院也出具书面证明称谢老死因系心源性猝死。

  被告律师崔勇:

  博文系黑客攻击后篡改

  庭审结束后,记者见缝插针地问崔勇有否有把握打赢官司,他表示“无可奉告”,随后便在法警的保护下匆匆离开。虽然身后有40多家媒体紧跟追问,但他始终只字未说。

  面对证据的三块“挡箭牌”

  1、被告博客曾被黑客攻击

  系争博文是黑客攻击后篡改的,虽然可查出上传博文者的IP地址,可是IP地址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篡改,由于接手该案时间仓促,因此还来不及对篡改时间、黑客身份等关键信息进行举证。

  2、电话采访录音可以合成

  虽然媒体录音、视频资料属实,但采访均为电话采访,记者并未见到本人,而声音则可利用高科技合成,方言也能被他人模仿,因此无法证明这些采访言论出自宋、刘二人之口。

  3、责任不适、索赔不当

  宋祖德与刘信达只应承担没有及时对遭黑客篡改博客进行补救的责任,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索赔金额也有待商榷。

  [当事人回应]

  刘信达:对方证据假、大、空

  当记者昨日拨打宋祖德电话采访时,宋祖德电话要么无法接通,要么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时始终无法取得联系。而同为被告方之一的刘信达接受记者采访,谈及缺席原因前后矛盾,一会说“如果徐大雯也亲自出庭,那我们也马上就到场”,一会又说“不来是身体原因,不想配合对方律师炒作”。

  他还为宋祖德一反常态地不接电话多方辩解,却只是反复用“不接电话是因为他在忙”、“他在哪里不便透露”、“他身体不舒服”等几句话来搪塞。对于徐大雯方面提供的证据,刘信达依然表现得不以为然,“我们尊重法律裁决,但我们不可能输掉,没必要做假设。对方律师呈交的证据是假、大、空的,法庭是不会信任的。”

  宋祖德:悄悄改动博客

  虽然没有到庭应诉,宋祖德的博客却悄然发生了改动,此前用红字醒目标识的“一定到庭应诉”的内容已被删除。昨天晚上,记者再次浏览宋祖德的新浪博客,发现其于去年10月发表的《千万别学谢老这样死》与《谢老和刘大妈在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两篇博文已被删除,不过在搜狐博客上,这两篇文章依旧存在。

  徐大雯:有信心打赢官司

  据富敏荣介绍,徐大雯在谢晋逝世前刚刚装了心脏起搏器,其身体状况并不好。为了避免在法庭上过于激动,因此她昨日没有来到法院,不过谢晋的多名家人旁听了庭审,并将庭审情况反馈给徐大雯。徐大雯听后非常高兴,并对打赢这场官司很有信心。

  [新闻链接]

  谢晋名誉侵权事件进程

  谢晋辞世的次日,即2008年10月19日,宋祖德在博客中撰文称,刘信达入住上虞某宾馆,恰巧发现谢晋导演住在隔壁。 18日凌晨,刘信达致电宋祖德,说其“听见谢晋房间传来年轻女子的放浪声,以及谢老的气喘吁吁的声音”,就此判断谢晋 “唤了夜陪”、“一夜风流”、“性猝死”。

  2008年10月28日,刘信达在博客中撰文称,当晚谢晋与三陪女讨价还价的情节很巧被他无意间录了下来,如果有必要,愿出庭作证,提供物证。

  2008年10月23日,宋祖德发表博文,称谢晋与刘晓庆“奸情始于1986年合作《芙蓉镇》期间”、两人在 “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谢虞庆,早已成年”。刘信达也发表博文证实 “曾在海外见到了这个脑瘫儿。 ”

  2009年2月底,谢晋遗孀徐大雯打破沉默,以一纸5000字的诉状,将宋祖德和刘信达告上法庭。

  2009年3月,宋祖德和刘信达向静安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都无法确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来审理。法院驳回了管辖权异议后,两人又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5月,二中院终审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认为徐大雯住所地静安区完全可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静安区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

  2009年8月12日,静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13/071216115126s.shtml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姚克勤 彭 骥

  昨天上午,谢晋遗孀徐大雯状告宋祖德、刘信达侵犯谢晋名誉权一案在静安法院公开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未出庭。面对原告方拿出的50份证据,被告方辩称博客中有关谢老的文章是因黑客攻击而被人篡改,宋祖德与刘信达从未写过这些文章。由于原告方拒绝接受调解,法官将择日对该案宣判。

  原告、被告均未出庭

  昨天上午开庭前一小时,数十名记者便在静安法院门口严阵以待。不过,之前曾信誓旦旦宣称肯定会出庭应诉、还会带10名律师组成律师团来打赢这场官司的宋祖德并没有露面,姗姗来迟的却是其与刘信达共同委托的律师崔勇。至于宋祖德为何不出庭,其助理前日回复媒体时称:“(宋祖德)得病住院,明天无法亲自出庭了”,还称宋的病挺严重的,还在抢救中,不过他有必胜的决心。

  此案原定于8月6日开庭,由于宋祖德临时换了律师,律师表示需要一周时间熟悉案情,因此顺延到昨日。徐大雯的诉请包括三方面,一为宋祖德与刘信达撤销其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博客上的侵权文章,二为宋、刘在上述网站以及指定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三为宋、刘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为诉讼而支出费用合计50万元。

  法庭上,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指出,宋祖德和刘信达为了达到自我炒作提高知名度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利用网络博客广泛散布恶意侮辱人格博文,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诽谤内容主要包括“谢晋嫖娼致死”和“谢晋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截至前晚,有关博客的点击量超过1000万次,跟帖超过500万条,这给谢晋名誉造成极大损害。

  为了证明博文确实出自宋祖德和刘信达之手,其内容纯属一派胡言,原告方出示了50份证据,包括刘晓庆的亲笔证明、新闻媒体的电话采访录音、上虞国际大酒店的监控录像等。

  相比原告多达50份的举证,被告律师没有提交一份证据。面对富敏荣拿出的大量事实证据,宋祖德和刘信达的律师崔勇称,原告状告的主体不适合,因为原告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这些博文是由宋、刘二人亲自书写、亲自上传的,因此无法证明宋、刘就是侵权人。此外,崔勇还认为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索赔金额也有待商榷。

  媒体对“大嘴”赖账表遗憾

  在富敏荣律师所出示的50份证据中,有一些是采访过宋祖德的媒体记者提供的,其中包括北京、成都、南京、哈尔滨、济南等地媒体。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提供证据的成都商报记者、华西都市报记者等对于宋祖德的“赖账”纷纷表示遗憾。

  成都商报记者介绍:“我们有好几个记者都采访过宋祖德,全程都有录音,这是赖不了的。后来报社还开了个‘采访属实’之类的证明,一切都是有据可查的。”

  华西都市报记者则介绍:“我虽然没有录音,但都有文字采访记录,这些都可以证明宋祖德当时说的每一句话。千真万确的采访,他都敢说‘不是他的声音’,这不是抵赖吗!”原告律师富敏荣:

  肯定能还谢老一个清白

  “我可以斩钉截铁地告诉你,肯定能够还谢老一个清白。”昨天下午,富敏荣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场诉讼,自己和助手在证据搜集上投入了大量精力,9个月里先后走访了多个城市,询问了上百人,获得的证据事实清楚,宋祖德和刘信达是无法赖掉的,当庭播放的一段视频与4段录音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自己对庭审情况很满意。

  对于宋祖德在博客中称其是“腐败律师”的说法,富敏荣表示已将相关证据拿去公证,待谢老的案子尘埃落定后,将向宋祖德追究法律责任。

  50份证据内藏三大“杀手锏”

  1、刘晓庆亲笔证明

  为了证明博文确实出自宋祖德和刘信达之手,其内容纯属一派胡言,原告方使出了三大“杀手锏”。其一为刘晓庆的亲笔证明,刘晓庆称,由于自己在内蒙古拍戏,因此无法出庭作证,不过愿作以下声明:“谢晋老师是自己的老师,也是长辈,自己与谢老有私生子的说法纯属无中生有、无端捏造。 ”

  2、媒体采访证明

  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的电视新闻记者在采访宋祖德时,宋亲口表示博客是本人所写,自己手头有确凿的证据,谢晋的家人肯定不敢上法院告他。此外,在成都商报等平面媒体记者的采访录音中,宋祖德与刘信达先后承认写了博客,并对文中事实有十足把握。法庭随后当庭播放了电视片段与录音,齐鲁电视台的记者也到庭作证,证明受访者就是宋祖德本人。

  3、涉案酒店监控录像

  上虞国际大酒店的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晚9点后,根本没有人进入谢老的房间,上虞市公安局提供的笔录证明,谢老逝世时床单平整,医院也出具书面证明称谢老死因系心源性猝死。

  被告律师崔勇:

  博文系黑客攻击后篡改

  庭审结束后,记者见缝插针地问崔勇有否有把握打赢官司,他表示“无可奉告”,随后便在法警的保护下匆匆离开。虽然身后有40多家媒体紧跟追问,但他始终只字未说。

  面对证据的三块“挡箭牌”

  1、被告博客曾被黑客攻击

  系争博文是黑客攻击后篡改的,虽然可查出上传博文者的IP地址,可是IP地址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篡改,由于接手该案时间仓促,因此还来不及对篡改时间、黑客身份等关键信息进行举证。

  2、电话采访录音可以合成

  虽然媒体录音、视频资料属实,但采访均为电话采访,记者并未见到本人,而声音则可利用高科技合成,方言也能被他人模仿,因此无法证明这些采访言论出自宋、刘二人之口。

  3、责任不适、索赔不当

  宋祖德与刘信达只应承担没有及时对遭黑客篡改博客进行补救的责任,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索赔金额也有待商榷。

  [当事人回应]

  刘信达:对方证据假、大、空

  当记者昨日拨打宋祖德电话采访时,宋祖德电话要么无法接通,要么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时始终无法取得联系。而同为被告方之一的刘信达接受记者采访,谈及缺席原因前后矛盾,一会说“如果徐大雯也亲自出庭,那我们也马上就到场”,一会又说“不来是身体原因,不想配合对方律师炒作”。

  他还为宋祖德一反常态地不接电话多方辩解,却只是反复用“不接电话是因为他在忙”、“他在哪里不便透露”、“他身体不舒服”等几句话来搪塞。对于徐大雯方面提供的证据,刘信达依然表现得不以为然,“我们尊重法律裁决,但我们不可能输掉,没必要做假设。对方律师呈交的证据是假、大、空的,法庭是不会信任的。”

  宋祖德:悄悄改动博客

  虽然没有到庭应诉,宋祖德的博客却悄然发生了改动,此前用红字醒目标识的“一定到庭应诉”的内容已被删除。昨天晚上,记者再次浏览宋祖德的新浪博客,发现其于去年10月发表的《千万别学谢老这样死》与《谢老和刘大妈在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两篇博文已被删除,不过在搜狐博客上,这两篇文章依旧存在。

  徐大雯:有信心打赢官司

  据富敏荣介绍,徐大雯在谢晋逝世前刚刚装了心脏起搏器,其身体状况并不好。为了避免在法庭上过于激动,因此她昨日没有来到法院,不过谢晋的多名家人旁听了庭审,并将庭审情况反馈给徐大雯。徐大雯听后非常高兴,并对打赢这场官司很有信心。

  [新闻链接]

  谢晋名誉侵权事件进程

  谢晋辞世的次日,即2008年10月19日,宋祖德在博客中撰文称,刘信达入住上虞某宾馆,恰巧发现谢晋导演住在隔壁。 18日凌晨,刘信达致电宋祖德,说其“听见谢晋房间传来年轻女子的放浪声,以及谢老的气喘吁吁的声音”,就此判断谢晋 “唤了夜陪”、“一夜风流”、“性猝死”。

  2008年10月28日,刘信达在博客中撰文称,当晚谢晋与三陪女讨价还价的情节很巧被他无意间录了下来,如果有必要,愿出庭作证,提供物证。

  2008年10月23日,宋祖德发表博文,称谢晋与刘晓庆“奸情始于1986年合作《芙蓉镇》期间”、两人在 “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谢虞庆,早已成年”。刘信达也发表博文证实 “曾在海外见到了这个脑瘫儿。 ”

  2009年2月底,谢晋遗孀徐大雯打破沉默,以一纸5000字的诉状,将宋祖德和刘信达告上法庭。

  2009年3月,宋祖德和刘信达向静安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都无法确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来审理。法院驳回了管辖权异议后,两人又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5月,二中院终审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认为徐大雯住所地静安区完全可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静安区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

  2009年8月12日,静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13/071216115126s.shtml
这次闹大发了
这次连宋大嘴的粉丝都看不过去了,当初他把胸口拍的特响话抛的那么大让他的粉丝们相信他说的绝对是真的,如今却来个180度大转弯说他的话是被人录音合成,说他的博客是被黑客入侵的,这么明摆着赖帐的行径居然还说什么百分之一千万能赢官司,脸皮厚到这种没边的地步实在太恶心人了。
这次连宋大嘴的粉丝都看不过去了,当初他把胸口拍的特响话抛的那么大让他的粉丝们相信他说的绝对是真的,如今却来个180度大转弯说他的话是被人录音合成,说他的博客是被黑客入侵的,这么明摆着赖帐的行径居然还说什么百分之一千万能赢官司,脸皮厚到这种没边的地步实在太恶心人了。
明星间的冤假错案怎能和40年前的相比
宋祖德确实祖上积了德,不过这次都被他败光了
种种迹象表明宋先生这次跑不了,太应该学阿扁往其他方面扯~
作为大嘴粉丝,我感到压力很大。[:a3:]
虽然他以往说的很多东西都应验了,不过这回他玩过头了。:L
scut_m 发表于 2009-8-13 13:00
老谢活着的时候他不敢惹,老谢一死他就迫不击待乱喷老谢来上位而且把话说的太满现在没法收场只好开始耍无赖。
宋龅牙这回要吃憋了,龅牙得嘣掉几个咯。
敢说不敢当,做人太没品了。
它这种东西烧成灰,骨头都烧没了,那两个大牙还会坚强地矗立在灰堆中。
大嘴  你招惹一个死人干什么?
太缺德了。。。。。
hughhugh 发表于 2009-8-13 15:38
梅艳芳死了他不也玩这把戏吗?
他惹的不是一个明星,他惹的是一个从文革中走过来的家庭
别人文革都经历了,还怕啥?
宋好脑残 听见隔壁啊啊啊的叫声就断定人家有奸情???
果果要菠菜 发表于 2009-8-13 17:58
他说是他兄弟刘信达听到且用手机拍了妓女出老谢房门的照,后来查证宾馆里住客那晚刘信达跟本没住这家宾馆,结果刘信达又说这是他的一个助理住的,他为了保护他的助理坚决不会说出他的名字。
造汽 发表于 2009-8-13 15:27

有水平!赞一个!

它这种东西烧成灰,骨头都烧没了,那两个大牙还会坚强地矗立在灰堆中。
造汽 发表于 2009-8-13 15:27

       这是佛牙舍利呀,难不成宋祖德有成佛的潜质?;P
       宋祖德成佛后,叫什么佛呢?大牙佛?缺德佛?:D
它这种东西烧成灰,骨头都烧没了,那两个大牙还会坚强地矗立在灰堆中。
造汽 发表于 2009-8-13 15:27

       这是佛牙舍利呀,难不成宋祖德有成佛的潜质?;P
       宋祖德成佛后,叫什么佛呢?大牙佛?缺德佛?:D
沉睡的人 发表于 2009-8-13 18:38
有可以成为狒狒的潜质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8-13 18:09
事情还那么曲折啊
宋祖德看来这次死翘翘了
这老宋是吃啥吃多了难受呀
面对证据的三块“挡箭牌”

  1、被告博客曾被黑客攻击

  系争博文是黑客攻击后篡改的,虽然可查出上传博文者的IP地址,可是IP地址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篡改,由于接手该案时间仓促,因此还来不及对篡改时间、黑客身份等关键信息进行举证。

  2、电话采访录音可以合成

  虽然媒体录音、视频资料属实,但采访均为电话采访,记者并未见到本人,而声音则可利用高科技合成,方言也能被他人模仿,因此无法证明这些采访言论出自宋、刘二人之口。

  3、责任不适、索赔不当

  宋祖德与刘信达只应承担没有及时对遭黑客篡改博客进行补救的责任,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索赔金额也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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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抵赖了,不承认是他写的文章,不承认他的录音。
它要是手里有真家伙,譬如照片什么的,早该亮出来了。
看来这回它要栽了。
当时还有他们的视频的吧?这个他们怎么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