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8-4肇事案监控视频被指缺少关键29秒(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57:34


http://news.xinmin.cn/domestic/2009/08/09/2354183.html
http://news.163.com/09/0809/04/5G8F2QT7000120GR.html

上图画圈处为马芳芳,红色点线是根据警方公布的视频画出的马芳芳行走路线。

  杭州消息 在对杭州“8·4”交通肇事司机魏志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昨天下午,杭州公安部门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公安机关继续全面收集证据,待全案侦查终结后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日下午,杭州市检察院通报此案时,确认肇事保时捷事发时车速74~83公里/时,魏志刚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马芳芳由于没有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负次要责任。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说,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车撞上。也就是说,当时马芳芳并非行走在东西向的斑马线上。

  不过,网友李承鹏等众多网友质疑警方公布的视频仍存在疑点。例如:视频画面没有事发当时画面,没有事后画面,只是显示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并非横穿斑马线,恰恰少了事发当时29秒钟,“警方提供的录像不能说明什么,也不能证明什么”。

  而对于此前网友在杭州19楼发表“19楼征集随警出更网友”帖子,网友表现积极,目前浏览量达2.66万余人次,其中467名网友跟帖,70余名网友报名参加随警出更。杭州公安机关说,昨晚起将陆续组织部分网友随警参加该市道路交通整治行动。综合中新、新华

  疑点一:两者相隔2米撞上?

  视频显示,撞人后保时捷车尾离斑马线最多3米远,加上保时捷长度4.9米左右,也就是说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约8米,但警方宣布马芳芳是在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被撞上。离斑马线10米左右的马芳芳,被离斑马线8米的保时捷车头撞上,中间隔空了2米,难道是“隔空打穴”?但也有网友不太认同,因为光靠视频分析说不定存在误差。

  疑点二:保时捷撞人没滑行?
  按警方公布魏志刚车速仅74~83公里/小时,以保时捷官方公布数据以这种速度即使急刹车至少滑行15到20米,但魏志刚却丝毫未滑行就停下,难道这款车可能是千斤坠,说停就停?否则不足以说明,魏志刚是在斑马线外撞上马芳芳,而马芳芳是违章没走斑马线。网友“jacky5764”也表示,通过警方公布的距离初步测算,保时捷车速应超100码。

  疑点三:为何少了关键29秒?
  视频里只显示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并非横穿斑马线,恰恰少了事发当时29秒钟,画面里是“马芳芳”一个人,而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还有小姐妹……此外,新闻照片显示马芳芳的拖鞋是在斑马线上,事发地距斑马线太远不合常理。
=============
准官网人民网重庆视窗也转载了
http://cq.people.com.cn/News/200989/200989111048.htm
门户网QQ也转载了
http://news.qq.com/a/20090809/000329.htm
新浪网被删除

http://news.xinmin.cn/domestic/2009/08/09/2354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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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画圈处为马芳芳,红色点线是根据警方公布的视频画出的马芳芳行走路线。

  杭州消息 在对杭州“8·4”交通肇事司机魏志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昨天下午,杭州公安部门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公安机关继续全面收集证据,待全案侦查终结后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日下午,杭州市检察院通报此案时,确认肇事保时捷事发时车速74~83公里/时,魏志刚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马芳芳由于没有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负次要责任。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说,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车撞上。也就是说,当时马芳芳并非行走在东西向的斑马线上。

  不过,网友李承鹏等众多网友质疑警方公布的视频仍存在疑点。例如:视频画面没有事发当时画面,没有事后画面,只是显示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并非横穿斑马线,恰恰少了事发当时29秒钟,“警方提供的录像不能说明什么,也不能证明什么”。

  而对于此前网友在杭州19楼发表“19楼征集随警出更网友”帖子,网友表现积极,目前浏览量达2.66万余人次,其中467名网友跟帖,70余名网友报名参加随警出更。杭州公安机关说,昨晚起将陆续组织部分网友随警参加该市道路交通整治行动。综合中新、新华

  疑点一:两者相隔2米撞上?

  视频显示,撞人后保时捷车尾离斑马线最多3米远,加上保时捷长度4.9米左右,也就是说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约8米,但警方宣布马芳芳是在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被撞上。离斑马线10米左右的马芳芳,被离斑马线8米的保时捷车头撞上,中间隔空了2米,难道是“隔空打穴”?但也有网友不太认同,因为光靠视频分析说不定存在误差。

  疑点二:保时捷撞人没滑行?
  按警方公布魏志刚车速仅74~83公里/小时,以保时捷官方公布数据以这种速度即使急刹车至少滑行15到20米,但魏志刚却丝毫未滑行就停下,难道这款车可能是千斤坠,说停就停?否则不足以说明,魏志刚是在斑马线外撞上马芳芳,而马芳芳是违章没走斑马线。网友“jacky5764”也表示,通过警方公布的距离初步测算,保时捷车速应超100码。

  疑点三:为何少了关键29秒?
  视频里只显示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并非横穿斑马线,恰恰少了事发当时29秒钟,画面里是“马芳芳”一个人,而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还有小姐妹……此外,新闻照片显示马芳芳的拖鞋是在斑马线上,事发地距斑马线太远不合常理。
=============
准官网人民网重庆视窗也转载了
http://cq.people.com.cn/News/200989/200989111048.htm
门户网QQ也转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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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被删除
某些人为何不跳出来职责网友NC?本人严重观望中。。。。。。
枪毙贴留名


本人是无责任转贴
谢谢不要跨省喷水
再说了,如果不是百度这个红色韩网非要写大标题,我能那么容易看到么
snap0315.jpg

本人是无责任转贴
谢谢不要跨省喷水
再说了,如果不是百度这个红色韩网非要写大标题,我能那么容易看到么
snap0315.jpg
早上见新浪网还有,点击的时候就已经被删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5# miaomiaomiao


社会需要和谐
可怜的打工妹,警方片面的视频就能推断出没走斑马线????

为何不公布完整的视频呢?躲猫猫~~~~~
杭州警方的行为,是令人愤慨的推脱责任的表现。杭州这几年交通事故频发,70码更是把杭州交警推到浪尖上。这次爱心斑马线的事故,同样反映出警方的遮掩推卸,同样的仅凭视频片段粗下结论,只是这次是个可怜的打工妹,没有公司、浙大的同学为她呐喊~~~~~

相比肇事者,我更恨交警,恨他们平时的不作为,恨他们出事时道貌岸然的结论,我恨,很恨~~~~~
至少这个打工妹妹天都过马路,因为她就在旁边的小饭店打工。
事发时这么多的人证,包括被超车的那个出租车司机的证言。全被pass掉。

而一段什么都不能证明的视频,却被用来证明是打工妹自己的责任,没有走人行道。
警方开始说“尚没有准确方法确定车速“,但立刻能确定超速在50%以内。

至少,我从电视上,看到斑马线的大片血污,空中抛起散落的血点。谁能解释,那斑马线上的大片血污?

怪异。
现在要讲政治,顾大局,关心这个案件在这个指导方针下如何判;funk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09-8-9 12:24


=============叫班马线不是人行道。。打工妹是次要责任,不是来证明是打工妹自己的责任。
警察难道想当全民公敌!!!
这条路对面的有个道口 一个是斑马线对出去的 另一个再南边民生银行那边 当事人很可能斜穿去南边的道口就没走斑马线
可能和摄像设备的机位有关系

另车速主要是肯据刹车距离计算,貌似有一套公式能算出车速
新华网都报了!
网络又要热闹一阵子了。
这个监控视频其实不是拍马路的是拍电视台这种安保单位的 顺带拍到马路

我看了两个视频 应该没问题 只不过现场不在镜头内
食草动物 发表于 2009-8-9 13:28
如果阁下是本地人或者经常出差到此地的
只能说真相党真是胡搅蛮缠
万字军骑士 发表于 2009-8-9 13:31
莫干山路我经过50次以上这里有个密度桥路口站 坐10路车到翠苑
食草动物 发表于 2009-8-9 13:28
哪里的摄像头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公布的视频被人为删改?
而你怎么又得出 “视频 应该没问题”这个结论?
你当时在事发现场吗?视频和你亲眼所见一致?
说句无关的,以前很多人也都说过,那就是那些张口闭口多少码多少迈的人,你们知道这两个单位啥意思么。不是我打酱油,实在是从所谓的70码以后就一直觉得很别扭,84案采访目击者时又有人自以为很专业地说多少多少码。。。
杭州是不宜穿马路的,
从警方的介绍里面,所调取的录像均为广电集团门口的录像,那么一个显示的车祸时间为21:26:11秒之前发生(第一段录像)。

而第二段录像则显示在21:26:53秒之后发生。
一般而言,同一单位的录像监控,系统时间是一致的,那么这个为何出现如此差异?

如果是两家单位调取的,则警方应该以例证说明系统时间有客观差异,并模拟,一个显著目标物从俩个探头都能发现的地方出现很短时间,然后观察录像,得出时间有差异的客观结论。
偶提出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有人因此而扣帽子,偶也无言以对。

而且速度,也是可以用别的方法互相验证:

至少,我们看到在21:26:52时,那辆肇事车极其迅速的一闪而过,从出现在镜头的视角所对应的路边标志物,到车辆闪过的标志物,竟然不到1秒时间。
那么我们可以测量电视桢画面:先画出视角,车头进入视角线对应的路面建筑物,车头开出视角线对应的路面,然后测量距离,除以桢数量对应时间。
食草动物 发表于 2009-8-9 13:36
“经过50次以上”
;P  你熟悉那里和拍摄的视频有什么关系?
新闻又没说摄像头有问题,而是说视频少了29秒。不知道乃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故意偷换概念。
新闻能精确说出少29秒,应该是发现计时器上出现了时间跳跃。
20090809051237227991.jpg
注意图片上部有监控时间。
友邦惊诧 发表于 2009-8-9 14:00
我看不出哪里改了 大概从24分30秒开始的 25分42秒她走出了画片有问题吗 26分10多秒就出事了

我说过了莫干山路这里斜对面也有个道口 她要走斑马线等于走直角三角型的两边 走斜线明显短很多 图省事很都人就斜穿了
万字军骑士 发表于 2009-8-9 13:31
如果最后证明视频的确缺少关键的29秒。
只能说明洗地党的低劣和龌龊
监控录像有拍下汽车驶过的镜头吧?按照参照物比例和经过时间还不能推算出当时的车速,有点初中物理知识都会算

我看不出哪里改了 大概从24分30秒开始的 25分42秒她走出了画片有问题吗 26分10多秒就出事

我说过了莫干山路这里斜对面也有个道口 她要走斑马线等于走直角三角型的两边 走斜线明显短很多 图省事很都人就斜穿了
食草动物 发表于 2009-8-9 14:17


关键是有没有缺少一部分视频记录
我看不出哪里改了 大概从24分30秒开始的 25分42秒她走出了画片有问题吗 26分10多秒就出事

我说过了莫干山路这里斜对面也有个道口 她要走斑马线等于走直角三角型的两边 走斜线明显短很多 图省事很都人就斜穿了
食草动物 发表于 2009-8-9 14:17


关键是有没有缺少一部分视频记录
友邦惊诧 发表于 2009-8-9 14:17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EwOTMzNjYw.html

请问哪一段少了26秒 ????
友邦惊诧 发表于 2009-8-9 14:26
25分42秒是他走出了画片 出事地根本拍不到 我上现场的图 马上:D
这就是马芳芳事件的现场:D

关键是有没有缺少一部分视频记录
友邦惊诧 发表于 2009-8-9 14:26



=========你要能证明这个两个镜头能拍到撞击时的镜头就行。人云亦云的东西。;P
关键是有没有缺少一部分视频记录
友邦惊诧 发表于 2009-8-9 14:26



=========你要能证明这个两个镜头能拍到撞击时的镜头就行。人云亦云的东西。;P
楼上,请莫乱用表情符号.
这类贴里用笑脸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
没有办法的有些人智力太低。;P
杭州的交警看来是很为驾驶员的利益着想啊, 在杭州开车真幸福.
上面第一张图 省广电的大门 监控在第一张图的右边 拍到的是左边的大门 莫干山路南北走向 所以左边是西 右边是东 前面是北

第二张 放大 可以看到视频里的那个人行道

第三张省广电大门 马芳芳在这里斜穿

第四张莫干山路向南拍 马方方方在这里斜穿到第五张那个道口

背景白色的大楼是杭州市政府


真像党还要更多现场照片么:D
ppkshock 发表于 2009-8-9 14:24
出事点根本不在监控录像拍得范围 在更右边(也就是现实中的南边)

25分42秒是他走出了画片 出事地根本拍不到 我上现场的图 马上:D
食草动物 发表于 2009-8-9 14:34

有两个监控,另外一个角度的视频 26:20秒之后 马芳芳才开始过马路
25分42秒是他走出了画片 出事地根本拍不到 我上现场的图 马上:D
食草动物 发表于 2009-8-9 14:34

有两个监控,另外一个角度的视频 26:20秒之后 马芳芳才开始过马路
你上的根本不是现场图,只是网上路面显示系统的而已。
友邦惊诧 发表于 2009-8-9 14:48


============能证明什么,只能证明那第二个镜头中的马芳芳在机器的时间记录时这没有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