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下姐妹花双双被撞死(转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09:56
车祸现场残留的血迹和刹车印 出事路段,不少车辆无视红绿灯 8月4日日下午1点过,在四川老成灌路金牛、郫县交界一路口处,一辆大货车将正在过斑马线的姐妹俩撞倒,姐妹俩被卷车轮下碾死,车祸现场残留的血迹和刹车印,出事路段不少车辆无视红绿灯。

  8月4日日下午1点过,在四川老成灌路金牛、郫县交界一路口处,一辆大货车将正在过斑马线的姐妹俩撞倒,姐妹俩被卷车轮下碾死,现场留下几米长的血痕。据死者家属透露,因为刚接到成都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出事前,姐姐刚陪着将要读大学的妹妹看完成都理工大学。目前,肇事司机已被郫县交警扣留,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货车碾死姐妹花

  目击者被吓哭“太惨了,太可怜了”

  24岁的秦小姐住在老成灌路万福小区,事发时她正打着伞靠路边走着,前面约200米处的路中间,突然停下了一辆货车,许多人都在朝货车跑去,其中有人喊着“撞到人了!”

  秦小姐跑到现场时,看到一辆装满建筑扣件的红色货车停在斑马线前几米处,车头前满是鲜血,一名女子蜷曲在血泊中一动不动,已经下车的司机蹲在一旁,神色非常慌张,正忙着打电话;左后轮处拖出一条几米长的血印,另一名女子被碾在轮下,身首异处。

  秦小姐说,当时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已,当场就吓哭了。“太惨了,太可怜了!”她说。

  出事后1小时

  车辆压着血痕争闯红灯

  记者来到现场时,郫县交警已勘查完现场,并将货车拖离,死者送往殡仪馆。留在现场的,除了还在议论的目击者,只有那长长的血印,降扬尘的洒水车洒了几次,血印仍清晰可见。

  “后花园”小区一名物管人员说,这个十字路口因施工变成了丁字路,红绿灯还在,但很多开车的并没有把信号灯当回事。为了验证他的说法,下午2点半到3点,记者留在这个路口观察了半小时,发现闯红灯现象非常严重:一辆轿车在红灯时停了下来,但后面一辆货车不停地狂按喇叭,轿车随后闯了红灯,货车和后面的车接着都冲了过去;两辆310路公交车也没把红灯放在眼里,直接开了过去。

  轿车、货车、公交车,一辆接一辆闯着红灯,一个个车轮从那摊扎眼的血迹上碾过去。“你们这些开车的,难道个个都是色盲吗?”一名过斑马线的男子再也忍受不住,狠狠吼了一句。

  死者父母晕厥

  小女儿刚领到大学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被撞死的是一对姐妹,姐姐叫王平,20多岁,结婚4年,有一个3岁的小儿子;妹妹叫王珊,今年19岁。生命在如花的年龄戛然而止。在郫县殡葬所,姐妹俩的亲人早已哭成一片。

  王平的丈夫杨强说,他们家在都江堰市胥家镇,昨天两姐妹是专门进城来逛街的,并特地去成都理工大学看了看。“王珊收到成都理工大学通知书才两天啊,一下子让我两个女儿全没了,为什么会这样?”两人的父母充满悲愤,被这一突如其来的噩耗击垮了。

  肇事者被扣留

  是否闯红灯交警正在查

  昨日下午4点,记者来到郫县交警大队,得知货车是资阳牌照,事发时从成都赶往都江堰,司机叫郑和(音),40多岁。在交警大队,记者看到郑和被戴着手铐匆匆离开事故中队,交警透露说,司机接受了酒精测试,但检测报告还未出来,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

  有目击者说,两个女子当时趁绿灯过斑马线,货车是闯红灯的,但这一说法还有待交警调查。

(原文链接;http://cache.baidu.com/c?m=9f65c ... 2f61&user=baidu)车祸现场残留的血迹和刹车印 出事路段,不少车辆无视红绿灯 8月4日日下午1点过,在四川老成灌路金牛、郫县交界一路口处,一辆大货车将正在过斑马线的姐妹俩撞倒,姐妹俩被卷车轮下碾死,车祸现场残留的血迹和刹车印,出事路段不少车辆无视红绿灯。

  8月4日日下午1点过,在四川老成灌路金牛、郫县交界一路口处,一辆大货车将正在过斑马线的姐妹俩撞倒,姐妹俩被卷车轮下碾死,现场留下几米长的血痕。据死者家属透露,因为刚接到成都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出事前,姐姐刚陪着将要读大学的妹妹看完成都理工大学。目前,肇事司机已被郫县交警扣留,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货车碾死姐妹花

  目击者被吓哭“太惨了,太可怜了”

  24岁的秦小姐住在老成灌路万福小区,事发时她正打着伞靠路边走着,前面约200米处的路中间,突然停下了一辆货车,许多人都在朝货车跑去,其中有人喊着“撞到人了!”

  秦小姐跑到现场时,看到一辆装满建筑扣件的红色货车停在斑马线前几米处,车头前满是鲜血,一名女子蜷曲在血泊中一动不动,已经下车的司机蹲在一旁,神色非常慌张,正忙着打电话;左后轮处拖出一条几米长的血印,另一名女子被碾在轮下,身首异处。

  秦小姐说,当时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已,当场就吓哭了。“太惨了,太可怜了!”她说。

  出事后1小时

  车辆压着血痕争闯红灯

  记者来到现场时,郫县交警已勘查完现场,并将货车拖离,死者送往殡仪馆。留在现场的,除了还在议论的目击者,只有那长长的血印,降扬尘的洒水车洒了几次,血印仍清晰可见。

  “后花园”小区一名物管人员说,这个十字路口因施工变成了丁字路,红绿灯还在,但很多开车的并没有把信号灯当回事。为了验证他的说法,下午2点半到3点,记者留在这个路口观察了半小时,发现闯红灯现象非常严重:一辆轿车在红灯时停了下来,但后面一辆货车不停地狂按喇叭,轿车随后闯了红灯,货车和后面的车接着都冲了过去;两辆310路公交车也没把红灯放在眼里,直接开了过去。

  轿车、货车、公交车,一辆接一辆闯着红灯,一个个车轮从那摊扎眼的血迹上碾过去。“你们这些开车的,难道个个都是色盲吗?”一名过斑马线的男子再也忍受不住,狠狠吼了一句。

  死者父母晕厥

  小女儿刚领到大学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被撞死的是一对姐妹,姐姐叫王平,20多岁,结婚4年,有一个3岁的小儿子;妹妹叫王珊,今年19岁。生命在如花的年龄戛然而止。在郫县殡葬所,姐妹俩的亲人早已哭成一片。

  王平的丈夫杨强说,他们家在都江堰市胥家镇,昨天两姐妹是专门进城来逛街的,并特地去成都理工大学看了看。“王珊收到成都理工大学通知书才两天啊,一下子让我两个女儿全没了,为什么会这样?”两人的父母充满悲愤,被这一突如其来的噩耗击垮了。

  肇事者被扣留

  是否闯红灯交警正在查

  昨日下午4点,记者来到郫县交警大队,得知货车是资阳牌照,事发时从成都赶往都江堰,司机叫郑和(音),40多岁。在交警大队,记者看到郑和被戴着手铐匆匆离开事故中队,交警透露说,司机接受了酒精测试,但检测报告还未出来,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

  有目击者说,两个女子当时趁绿灯过斑马线,货车是闯红灯的,但这一说法还有待交警调查。

(原文链接;http://cache.baidu.com/c?m=9f65c ... 2f61&user=baidu)
关注一下,3年?
呵呵,将来这种报道会越来越多,看看“网络暴民”和“法盲”们会有什么反应。“不顾一切守法党”会如何反击
一直强调斑马线的问题,这些司机素质太差了!
marlin 发表于 2009-8-6 10:45
不够富的就引不起关注。
枪毙~!
按某些人的高论,反正这又不是故意的,交通事故不可避免,有啥大不了的!{:3_77:}
中国的司机是全世界素质最低的。
可惜..
说实话,守法意识确实太薄弱了,不用重典不行了
我看看这次有多少人出来喊枪毙的
其实只要斑马线前面加装几条减速带就行了-_-~~当然交强险要提供悬挂险服务。
拿砖拍玻璃
有人说中国刑罚和世界上比太重太多,不够文明,很野蛮,所以要轻刑。轻刑了所以就文明了
但他们却无视我们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美国的几倍!
那些专家们,自以为站在道德和法律的至高点,以自己的准则来指责公众的道德。来指定自己所追究的这种所谓的“文明”。
最好人手一架rpg
闯红灯的直接轰飞
交通事故猛于虎啊
完了!!!领导没有出来安抚家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P;P
gameboy999 发表于 2009-8-6 19:12
也不看人家是如何对待这类危险驾驶行为的,轻处这类危险驾驶行为造成的事故,实际上是放纵这类行为的泛滥,也将有更多的无辜生命葬身车轮下。:@
姐妹花倒霉啊 没被宝马奔驰撞 没被富二代撞  群众一点都不愤怒

看来是白死了
群众都没义愤填膺,是不是这个货车后面的后台硬得不得了?

不会是外国洋大人到中国开大货车来杀中国人的吧?:o
近日,在四川的攀枝花钢花村T字路口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此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
兰州板砖大爷是模范,板砖砸车是治理闯红灯的有效方法。
怎么怎么群众一点都愤怒呢
唉,要注意安全啊
大货车出的事最多
成都已经有两次满载的货车在红灯处倾倒导致车上的砂石灌入等待的小车里面,活活弄死一车人的事件发生了。所以成都的小车在郊县处的红绿灯前面都是小心翼翼的。既要注意行人,更要注意大祸车。
BigHawk 发表于 2009-8-7 00:07
我们这里有被水泥埋掉的
26# 马甲1号


看样子各个城市都一样的。唉
"在四川老成灌路金牛、郫县交界一路口处"这地方我路过好几次,在成都的郊区了.这些开车的司机哦,也真是的,等那一会儿的红灯难道就这么难吗?
中国的斑马线根本没用, 司机看到根本就不减速的, 根本没用
死了2个人 , 肯定不止3年
俺们村我最大 发表于 2009-8-7 09:21
一般来说司机还会加速
避免被这次的红灯堵住
丁字路口啊!
一声叹息,很多车违章!
操tm的垃圾!
中国每年好几万人死于车祸,作为行人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呢?
1/7 发表于 2009-8-6 11:00
明明是红灯眼看着那么多汽车开过来,很多行人也一样冲过去!偶每次想它们都赶着去投胎吗?
某些人的逻辑:因为你没有关注穷人的事故,所以你也不应该关注富人的事故。{:3_77:}
四面盾 发表于 2009-8-7 10:36
应平等看待吧?而非每次富人撞死人才吼从重处罚
武汉前段时间有一老汉也这么干,,,,见一个车瞎跑,就上去用砖拍,,边上一群人叫好。。

司机也没办法只得乖乖地走。
6年前到成都玩过一次。过马路的时候人行绿灯亮的时候车辆也从来不停,不知是否当地规定如此。
另外人家学法律的说了,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最大范围顾及大多数人的利益,法律是绝对没问题的,一群人治法盲就不要唧唧歪歪了,两个女孩死的是很有意义,是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的!
matrix2388 发表于 2009-8-7 10:08
中国的现实状况是,作为行人,如果要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那么除非有天桥,否则就永远不要过马路。
我的主张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人肇事司机死刑,致二人或二人死亡以上的由其血亲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