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wawo1 “网络民意又有新动向”帖子的观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07:40
wawo1 当时说:

胡斌案已经过去,现在那些拿胡斌案没办法的"民意代表"开始有新的动向了,听说杭州又发生一起富人撞车案,恩,"民意"们又说:富二代又撞人啦!
我不想替谁谁说什么,我只想问问那些要人家死的,你们亏心不亏心啊,哪天你也买了车,你也喝酒了,撞死个人,恩,也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一句"死刑".就把你剥夺了,你朝谁喊冤枉去?网络?网络第一个要你死!
坐等"民意代表"们来拍我!

我觉得这个观点有点问题,喝了酒,撞死人,无论什么情况,都应该是故意的
只要是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醉酒驾车有出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所以既然酒后驾车了,撞死了人
就应该是属于明知出交通事故的结果可能发生,而对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
因而就应当认定为故意
没有“也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一说wawo1 当时说:

胡斌案已经过去,现在那些拿胡斌案没办法的"民意代表"开始有新的动向了,听说杭州又发生一起富人撞车案,恩,"民意"们又说:富二代又撞人啦!
我不想替谁谁说什么,我只想问问那些要人家死的,你们亏心不亏心啊,哪天你也买了车,你也喝酒了,撞死个人,恩,也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一句"死刑".就把你剥夺了,你朝谁喊冤枉去?网络?网络第一个要你死!
坐等"民意代表"们来拍我!

我觉得这个观点有点问题,喝了酒,撞死人,无论什么情况,都应该是故意的
只要是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醉酒驾车有出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所以既然酒后驾车了,撞死了人
就应该是属于明知出交通事故的结果可能发生,而对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
因而就应当认定为故意
没有“也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一说
他就是来增加茶馆人气的
跟脑残无需讲理,直接喷就是了。
大家集体来抽他,就象我们这小区里集体打小偷一样,多爽啊!
你跟某些××较真,不是自找没趣吗。
对脑残者,调戏调戏逗逗乐就可以了。{:3_98:}
莫浩然 发表于 2009-8-5 14:21
[:a9:] 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