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五环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7死1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4:48:31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李舒)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通报,28日17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

    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通报,7月28日17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内环18.1公里处,山东司机刘某驾驶“东风”天龙半挂大货车由北向南在第三条车道内行驶。刘某自称其车前部有一辆小客车刹车,他在刹车过程中向左打方向,致使大货车越过中心隔离带后,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三辆小客车相撞。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副市长黄卫、市政府应急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和朝阳区有关领导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工作。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机构的相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理及伤员救治工作。交管部门迅速启动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为抢险救援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并对五方桥周边道路提前采取分流疏导措施,缓解事故现场周边的交通压力。

    目前事故现场已清理完毕,交通恢复正常,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9-07/28/content_11788595.htm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李舒)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通报,28日17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

    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通报,7月28日17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内环18.1公里处,山东司机刘某驾驶“东风”天龙半挂大货车由北向南在第三条车道内行驶。刘某自称其车前部有一辆小客车刹车,他在刹车过程中向左打方向,致使大货车越过中心隔离带后,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三辆小客车相撞。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副市长黄卫、市政府应急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和朝阳区有关领导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工作。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机构的相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理及伤员救治工作。交管部门迅速启动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为抢险救援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并对五方桥周边道路提前采取分流疏导措施,缓解事故现场周边的交通压力。

    目前事故现场已清理完毕,交通恢复正常,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9-07/28/content_11788595.htm
在中国无论什么事故,超载超速超员,永远是最大祸根
我好心劝下超大有车的会员,开车的时候,请以一定不要超速,哪怕是没有测速的路段
往往,出个临时危机处理不及时,就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为何中国的路快不了,因为中国人的道路安全意识很淡薄
闯红灯,乱穿马路比比皆是,你不谨慎不行
死掉7个呢,可是这个帖为什么冷……
炮声 发表于 2009-7-29 10:09

随便哪个贴,只要有你,有WAWO,有1759*在,,就绝对不会冷的啦:b
现在,恐怕是找不到那辆突然刹车的车了
最可恨的是应急车道被堵上了,救援车辆过不去。交通台呼吁在应急车道行驶的车辆让让,救人要紧,很多车让,但是竟然有本来在正常车道行驶的车看到应急车道车少了就并进去了,结果又堵上了!交通台那个女主持人都快哭了,说大家给让让,这是救命啊。
炮声 发表于 2009-7-29 10:09
因为这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
肇事的不是富家子弟或官员
肇事的车辆不是BMW等豪车。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09-7-29 12:00

不知道有没有类似于干扰救助客观致人死亡的罪名
zhengzs 发表于 2009-7-29 12:14

如果这事儿只判个3年,肯定就热闹了
marlin 发表于 2009-7-29 12:18

  一般在三年以下:如果货车司机的描述属实,那么前面的小车应当负主要责任,司机仅仅负制动不及时的次要责任。
marlin 发表于 2009-7-29 12:18
你还是去学习学习中国法律以后再发言吧,看你也真够呛的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20

希望司机描述是属实的吧,呵呵
chchc 发表于 2009-7-29 08:24
我不明白你在说啥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20
大货可能超速,来不及刹车,加上处理经验不足,跑到对面车道
wawo 发表于 2009-7-29 12:22

咱又不是不知道,有您老天天给俺科普,不知道也变知道了。
不过我不知道判3年那些受害者家属会怎么想,网络暴民们会怎么想会怎么做。。。。。这个,嘿嘿,热闹应该是可以预见的吧。
不过鉴于该司机不是富人,仇富这个大头因素给抹去了,所以应该不会比胡斌案热闹
如果司机描述属实,3年以下还真没错。这事情真是个意外了~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09-7-29 12:32

  都是有可能的,看看交警的调查结果吧。

  超载也有可能是原因之一,因为超载会使车辆的制动性能变差(不动的回头去复习初中的“惯性”一章),从而导致刹车了却不能有效控制车辆状况而导致穿越隔离带。
现在交通管理部门还米有发话,先等等看吧
逢赌必输 发表于 2009-7-29 10:14


============亲爱的,这事和富家子弟双起来那个更吸引眼球嘛!!!;P
175799023 发表于 2009-7-29 12:48

你别说,我还真觉得胡斌的事情更吸引眼球。
不过这是不是也说明仇富的心态已经分布得挺广了?好像一旦成了阶级矛盾,这事情就大发了。
呸呸~不管咋说,咱不能干扰司法公正,不能!
zhengzs 发表于 2009-7-29 12:14


  “据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网友”透露:妓者迫于当局的压力er 不敢揭露真相,那大卡车的司机是中XX某高官的亲戚
没有办法的,有些小朋友,从来不会认为这个社会有仇富这种事实。:D
175799023 发表于 2009-7-29 13:09

呵呵~咱确实仇富心态,不怕说出来~不过仇不仇是一回事,会不会丧失理智是另外一回事啦~啊哈哈哈
理性滴仇恨才是王道,否则容易被人当笑柄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37
大货是空载的,刚卸掉货往回返呢,两司机,出事的司机刚跟车,24岁。超速的可能性很大。
175799023 发表于 2009-7-29 13:09

对你已经无语了,,随便什么事都能扯上仇富的:L 这么说是不是特能让你找到有钱人的感觉的?搞笑

你要论证一个事实,还是拿点像样点的证据出来吧,,而不是靠祥林嫂般的整天碟碟不休:L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20
兄弟,你学过交规没有?
前面的车没有任何责任。前面的车刹车怎么了?有错吗?
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刹车。
避免与前车相撞是后车的义务,根据交规,追尾事故中后车负全责任。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20

前车制动为啥前车负责?前车制动导致后车追尾的可是后车全责,谁让你跟那么近的,当然一般人不会没事故意踩刹车玩。
这起事故根本就是后车处置不当或者超载导致制动不及时。
http://www.chinanews.com.cn/n/2004-03-23/26/416739.html

参考资料。

6人死亡,先逃逸再“自首”,应该是没有赔偿,7年。表现好的话,现在大概快出来了。
据说当时这辆大货是“飞着”冲过隔离带“拍”到对向车辆上的。

http://auto.sina.com.cn/news/2004-01-06/54385.shtml
最主要的,司机是在暂住地被JC按住的,不知何来“自首情节”

无所谓贫富,相信多数人是因为多恶劣的交通肇事,其惩罚的程度都与价值有距离。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09-7-29 12:00
非法闯入应急车道的司机应该被受害者家属索赔……
现在世道变了 以后有钱人违法犯罪杀人放火被社会指责时 可以理直气壮反咬别人“仇富”
解放前的革命纲领也是“仇富”纲领啊;P
gemzar 发表于 2009-7-29 21:07

仇富也是个不小的推动因素啊~或者说,是个不小的赚取眼球的因素
小2有驾照没?要不就是用特殊渠道拿到的本子?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7-29 22:36
是呀! 送到医院的伤者,死在医院里了。医院应该被受害者家属索赔……
呵呵 新侨联委员 我的逻辑和你一样。

非法闯入应急车道的司机,不但要为闯入应急车道收到交法处罚,还要为干扰救护被受害者家属索赔

医院要为没有完成救护被受害者家属索赔,因为伤者是活着送到医院的。

  一般在三年以下:如果货车司机的描述属实,那么前面的小车应当负主要责任,司机仅仅负制动不及时的次要责任。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20

如果是小车变道,会有责任,仅是制动就无责了,后车应保持安全距离。
看你最近在交通事故的贴里的发言,觉得你对交法很陌生。你仅凭朴素的想法,发表以上说法,会对他人起到误导,尤其是你是版主的情况下。请你想想再发言!谢谢
  一般在三年以下:如果货车司机的描述属实,那么前面的小车应当负主要责任,司机仅仅负制动不及时的次要责任。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20

如果是小车变道,会有责任,仅是制动就无责了,后车应保持安全距离。
看你最近在交通事故的贴里的发言,觉得你对交法很陌生。你仅凭朴素的想法,发表以上说法,会对他人起到误导,尤其是你是版主的情况下。请你想想再发言!谢谢
很遗憾,死亡的6人,肯定没有杭州那样每人110万的赔偿,此事故造成的后果肯定比杭州严重,肇事车车速可能没有杭州快,但考虑到是大货,也可称为飙货车了。肇事司机还跑了。以上都比杭州恶劣的多。
对于某些童子,杭州可判危害公共安全,这个案子简直就是恐怖袭击。
什么是公平,公正!说句诛心的话,杭州判了危害公共安全,以后超速出了事故,如果不判危害公共安全,还算公平吗?。

很遗憾,死亡的6人,肯定没有杭州那样每人110万的赔偿,此事故造成的后果肯定比杭州严重,肇事车车速可能没有杭州快,但考虑到是大货,也可称为飙货车了。肇事司机还跑了。以上都比杭州恶劣的多。
对于某些童子,杭州可判危害公共安全,这个案子简直就是恐怖袭击。
什么是公平,公正!说句诛心的话,杭州判了危害公共安全,以后超速出了事故,如果不判危害公共安全,还算公平吗?。njhhnj 发表于 2009-7-30 01:05


飙货车?哈哈,新名词噢~~~肇事司机跑了?你是指刹车的那辆小客么?

一直认为,货车,渣土车等是交通安全意识最薄弱的一群,一般在过叉口的时候,很远就按着汽鸣喇叭冲过来了.

另外,就事论是的说,这次事故中不知道那地段限速多少?好像还没听到肇事车有超速的说法,所以谈不上飙货车吧?如果肇事车确实是超速了,或超载了,或制动系统安检程序不达标,那肯定是要严惩的,绝对严惩
很遗憾,死亡的6人,肯定没有杭州那样每人110万的赔偿,此事故造成的后果肯定比杭州严重,肇事车车速可能没有杭州快,但考虑到是大货,也可称为飙货车了。肇事司机还跑了。以上都比杭州恶劣的多。
对于某些童子,杭州可判危害公共安全,这个案子简直就是恐怖袭击。
什么是公平,公正!说句诛心的话,杭州判了危害公共安全,以后超速出了事故,如果不判危害公共安全,还算公平吗?。njhhnj 发表于 2009-7-30 01:05


飙货车?哈哈,新名词噢~~~肇事司机跑了?你是指刹车的那辆小客么?

一直认为,货车,渣土车等是交通安全意识最薄弱的一群,一般在过叉口的时候,很远就按着汽鸣喇叭冲过来了.

另外,就事论是的说,这次事故中不知道那地段限速多少?好像还没听到肇事车有超速的说法,所以谈不上飙货车吧?如果肇事车确实是超速了,或超载了,或制动系统安检程序不达标,那肯定是要严惩的,绝对严惩
逢赌必输 发表于 2009-7-30 08:50

跟刹车的小客车有什么关系?
本来五环的最内侧车道就是禁止大货车进入的,那是小客车道,就这一点就违反交规了,五环上根据不同地段,限速大概在90-110之间,不过不管限速多少和大货车是否超速,作为此次交通事故的完全责任方,一个交通肇事罪是逃不了的.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9 12:37
按照初中书的理论,超载不会影响制动效果。

因为摩擦力和压力成正比,越重的车,压力就越大,相应摩擦力也就增大,F/M的值不变,制动加速度也不变
involute 发表于 2009-7-30 13:18


所以我很奇怪,,不知道他所说的肇事车逃逸的说法从何而来
这样的不吸引人的眼球啊,如果挂个什么高官巨富什么的就有轰动效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