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小 产 权 房 将拿全国首个准生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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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9日 21:07  华夏时报
  农民房部分转正引发抢建潮

  本报记者 陈小瑛 深 圳报道

  “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发房产证了!现在花2000-3000元/平方米买集资统建房,比商品房划算多了。”5月27日,记者在深 圳宝安区沙井镇村民集资统建的“濠景城”楼盘处发现,售楼人员正打着这个政策利好消息推销小产权房。

  据业内人士估计,仅集资房数量就在50万套以上,如果可以转正,这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的冲击。深 圳有多少小产权房符合条件可以合法化?哪类小产权楼盘是性价比最高最安全的?一时间,这些问题挑动着深 圳的楼市以及购房者的神经。

  加班抢建统建楼

  深 圳小产权房有可能成为全国拿到“准生证”的第一例。

  5月21日,深 圳市四届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

  这标志着深 圳的小产权房可以转正拿到房产证。而对于新的违建,尽管在《决定》中明确要求,坚决予以拆除,但是很多村民和市民均认为,统建房(由村委会集资建的小产权房)不可能被拆除。

  5月27日,记者前往宝安区沙井镇调查发现,目前该镇除了一个商品房项目外,在建的统建楼盘就在50个以上,约5万套以上。而宝安区共有10个镇,目前基本上每个镇都有大建统建楼的情况。“沙井有95%的房子是小产权房,除了喜缘一个盘是商品房。”沙井一统建房售楼处的林先生表示。

  “要拆迁也是先拆那些村民私人盖的农民房,村委会集体盖的不可能随便拆掉。”沙井镇一村委会人士对记者说,在细节还没有出来之前,很多村将加班加点盖统建楼。

  该人士告诉记者,从普查完毕到公布细节,起码是一年的时间,在这过程中又会有很多集资房出现。而且现在违建的可以转正,这个闸门一旦打开,未来还会掀起一股盖集资房的潮流。

  而记者走访部分小产权楼盘发现,转正的消息一出,各大楼盘都在打这个政策利好做宣传口号。

  50万小产权房冲击商品房

  深 圳小产权房存量到底有多少?

  据记者了解,2007年,深 圳市国土局所做的住宅调查显示,深 圳有“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

  “根本不止这个数”,深 圳知名地产研究员竹之友告诉记者,最近三年建的主要以统建房为主,这些都还没统计进去,保守估计,集资的小产权房数量在50万套以上,如果可以转正,这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的冲击。

  而深 圳市国土局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孟庆升也告诉记者,2007年的统计也是不完全统计。

  而正是出于政府不会不顾成本去拆除质量较高的统建房的想法,让购房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果拆除,那村民怎么办,政府还是要出钱来补贴,或者换商品房面积,那样损失更大,得不偿失。”开着丰田皇冠来的看房者向记者表示。

  英联国际不动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建波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现在是摸底过程,最后只有三种处理方式,该办证的办证,该罚款的罚款,该拆除的拆除,如果可以转正,那集资房会形成一个购买热潮,这对中低端的商品房会有冲击。

  记者走访了位于沙井民主大道旁的蚝一村村委会集资统建的“濠景城”,从豪华的外观看来,根本分辨不出是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该楼盘总共有950套,约200余户对外销售,均价3100元/平方米,比沙井商品房要便宜一半多。

  另外,中原地产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对记者说,小产权房对商品房的冲击大小,取决于地价补多少,如果补得太多,业主不一定会愿意。

  然而,小产权房的销售者们却丝毫不以为然。“转正补交点地价就行了,以前宝安西乡那边也是,不用担心补太多,最多300元/平方米。”林先生向记者满怀信心地保证。

  转正细则未出留操作空间

  具体哪些小产权房可以转正?深 圳市查违办副主任龚明克对记者表示,目前只是人大开会通过,现在刚开始普查,还没有制定房屋转正的细节,细节公布之日,才是转正的关键时间点。

  但是,“该《决定》会对违建者有个心理暗示的作用,就是违建有合法化的可能,并不必然会被强制拆除”,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张茂荣告诉记者,这样会让违建者产生更多的侥幸心理,进而坚定他们的违建决心。

  这也意味着深 圳小产权房的解决将会更加困难。“深 圳以前不愿正视这个问题,以前都是城中村改造,给业主补贴,但货币补贴较少,以面积同等置换为主,要想真正解决,主要靠政府来埋单。”郭建波表示。

  但目前,深 圳很大一部分小产权房都是由村委会组织建设的,拆迁面对的难度及成本不能计算。以蚝一村村委会集资统建的“濠景城”为例,对外销售的房子是由村委会承包给开发商的,但购房者所购合同和房款,均是由村委会直接办理。

  孟庆升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每个村委会的后台都不简单,要拆迁很不容易,深 圳小产权房这么多,政府的人力一下也抓不过来。

  转正标准的模糊,也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不过哪些拆除,哪些不拆除,这中间的操作空间就大了,有背景有实力的村,很难随便拆。”深 圳本土一开发商对记者说,改造就容易引发权力寻租的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9日 21:07  华夏时报
  农民房部分转正引发抢建潮

  本报记者 陈小瑛 深  报道

  “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发房产证了!现在花2000-3000元/平方米买集资统建房,比商品房划算多了。”5月27日,记者在深  宝安区沙井镇村民集资统建的“濠景城”楼盘处发现,售楼人员正打着这个政策利好消息推销小产权房。

  据业内人士估计,仅集资房数量就在50万套以上,如果可以转正,这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的冲击。深  有多少小产权房符合条件可以合法化?哪类小产权楼盘是性价比最高最安全的?一时间,这些问题挑动着深  的楼市以及购房者的神经。

  加班抢建统建楼

  深  小产权房有可能成为全国拿到“准生证”的第一例。

  5月21日,深  市四届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

  这标志着深  的小产权房可以转正拿到房产证。而对于新的违建,尽管在《决定》中明确要求,坚决予以拆除,但是很多村民和市民均认为,统建房(由村委会集资建的小产权房)不可能被拆除。

  5月27日,记者前往宝安区沙井镇调查发现,目前该镇除了一个商品房项目外,在建的统建楼盘就在50个以上,约5万套以上。而宝安区共有10个镇,目前基本上每个镇都有大建统建楼的情况。“沙井有95%的房子是小产权房,除了喜缘一个盘是商品房。”沙井一统建房售楼处的林先生表示。

  “要拆迁也是先拆那些村民私人盖的农民房,村委会集体盖的不可能随便拆掉。”沙井镇一村委会人士对记者说,在细节还没有出来之前,很多村将加班加点盖统建楼。

  该人士告诉记者,从普查完毕到公布细节,起码是一年的时间,在这过程中又会有很多集资房出现。而且现在违建的可以转正,这个闸门一旦打开,未来还会掀起一股盖集资房的潮流。

  而记者走访部分小产权楼盘发现,转正的消息一出,各大楼盘都在打这个政策利好做宣传口号。

  50万小产权房冲击商品房

  深  小产权房存量到底有多少?

  据记者了解,2007年,深  市国土局所做的住宅调查显示,深  有“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

  “根本不止这个数”,深  知名地产研究员竹之友告诉记者,最近三年建的主要以统建房为主,这些都还没统计进去,保守估计,集资的小产权房数量在50万套以上,如果可以转正,这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的冲击。

  而深  市国土局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孟庆升也告诉记者,2007年的统计也是不完全统计。

  而正是出于政府不会不顾成本去拆除质量较高的统建房的想法,让购房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果拆除,那村民怎么办,政府还是要出钱来补贴,或者换商品房面积,那样损失更大,得不偿失。”开着丰田皇冠来的看房者向记者表示。

  英联国际不动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建波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现在是摸底过程,最后只有三种处理方式,该办证的办证,该罚款的罚款,该拆除的拆除,如果可以转正,那集资房会形成一个购买热潮,这对中低端的商品房会有冲击。

  记者走访了位于沙井民主大道旁的蚝一村村委会集资统建的“濠景城”,从豪华的外观看来,根本分辨不出是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该楼盘总共有950套,约200余户对外销售,均价3100元/平方米,比沙井商品房要便宜一半多。

  另外,中原地产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对记者说,小产权房对商品房的冲击大小,取决于地价补多少,如果补得太多,业主不一定会愿意。

  然而,小产权房的销售者们却丝毫不以为然。“转正补交点地价就行了,以前宝安西乡那边也是,不用担心补太多,最多300元/平方米。”林先生向记者满怀信心地保证。

  转正细则未出留操作空间

  具体哪些小产权房可以转正?深  市查违办副主任龚明克对记者表示,目前只是人大开会通过,现在刚开始普查,还没有制定房屋转正的细节,细节公布之日,才是转正的关键时间点。

  但是,“该《决定》会对违建者有个心理暗示的作用,就是违建有合法化的可能,并不必然会被强制拆除”,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张茂荣告诉记者,这样会让违建者产生更多的侥幸心理,进而坚定他们的违建决心。

  这也意味着深  小产权房的解决将会更加困难。“深  以前不愿正视这个问题,以前都是城中村改造,给业主补贴,但货币补贴较少,以面积同等置换为主,要想真正解决,主要靠政府来埋单。”郭建波表示。

  但目前,深  很大一部分小产权房都是由村委会组织建设的,拆迁面对的难度及成本不能计算。以蚝一村村委会集资统建的“濠景城”为例,对外销售的房子是由村委会承包给开发商的,但购房者所购合同和房款,均是由村委会直接办理。

  孟庆升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每个村委会的后台都不简单,要拆迁很不容易,深  小产权房这么多,政府的人力一下也抓不过来。

  转正标准的模糊,也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不过哪些拆除,哪些不拆除,这中间的操作空间就大了,有背景有实力的村,很难随便拆。”深  本土一开发商对记者说,改造就容易引发权力寻租的事。
真敢干啊,法律法规成了废纸~
http://news.baoanren.com/Bule_Ne ... 1-a240-df325a459250
六类违建应依法拆除

    1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整改消除的;

    2 非法占用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3 占用基本农田的;

    4 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

    5 占用公共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公共设施和公益项目用地,压占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6 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

    三类违建将予以没收

    1 非法占用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建筑物使用功能不违反城市规划,或者违反城市规划但可以采取改正措施加以利用的;

    2 超过区政府批准复工用地范围的工业及配套类违法建筑;

    3 其他依法应当没收的情形。

    “过去,有些人往往利用新法规新政策酝酿出台的等待期,钻空子,打时间差,伺机抢建,这是有教训的,希望这个教训不会重演!”面对涉及历史遗留等诸多实际问题的违法建筑,时隔10年后,深圳再次借助立法手段,启动全面“铁腕”整理违建。

    昨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人大表决。由于《决定》中提出,对于部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考虑实际情况,给予登记确权。在“合法化”的诱惑下,会否引发新一轮违建抢建潮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在《决定》通过表决后再次重申,要求历史上抢建违建的教训不可重演。
立法根治违建之“痛”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制定该《决定》必要性进行说明时提出,违法建筑是伴随着深圳城市发展而产生的一大顽疾,是二十几年来积累的老大难问题。由于绝大多数违法建筑未经质量检测和消防查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危险,使得违法建筑问题已成为影响深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去年“2·27”南山大火和“9·20”舞王大火,再次暴露出违建无牌无照经营的危害性。

    在整治制度上,《决定》根据违建的不同历史时间段,确定分类处理,对2004年10月28日深圳出台《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以前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对新增违法建筑,坚决予以从重处罚或拆除、没收。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决定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划分为了5种不同类型: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的符合“两规”处理条件,但尚未接受处理的违法建筑;或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1999年3月5日之后至2004年10月28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2004年10月28日之后至本决定实施之前所建的除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决定》指出,如果存在着占用基本农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又不能整改消除的、非法占用征、补偿手续等6种情况的违法建筑,将予以依法拆除。部分违建进行整改后可以进行整改利用的,可不拆除予以没收。

    违建确权后拆除可获偿

    《决定》提出,经过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将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书。当确认产权的违法建筑因公共利益需拆迁的,也可获得补偿。这一规定意味着,部分现有的城中村等旧城旧村违法建筑,将有可能通过办理登记后,拿到合法的产权证书,从而转正为合法建筑。但在决定中,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属于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却并没有详细说明。

    在吸取2001年“两规”出台后政府配套细则迟迟未能推出,造成违建治理长时间空当的教训后,此次《决定》特别要求,市政府应当自决定施行之日起,在12个月内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实施办法应当试点后再全面实施。

    《决定》要求,市政府将首先对全市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法建筑的台账和数据库。有关违法建筑的建设时间、清理和处理情况,还将在违法建筑所处社区和市、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三个月,接受投诉和监督。举报违建者可获得奖励。违建的普查工作将于实施之日起1年内完成。《决定》指出,违建进入普查登记未处理之前,允许有条件临时使用。但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检验;经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检验合格并符合地质安全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但在《决定》中,对于出租的条件、符合拆迁补偿的标准等细则方面,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将由深圳市政府出台相应的细则。
处理违建不可出现“空当期”

    刘玉浦表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为解决深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他指出,决定从酝酿到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做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反复沟通协调。

    刘玉浦强调,《决定》是法规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全市各级领导和各行各业都必须认真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此外,要确保《决定》的贯彻实施,还需要出台与其相配套的操作性更强的规章和办法。他要求市政府抓紧研究,用最短的时间出台配套的办法,既要贯彻决定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思路,又要比较具体、便于操作。“在市政府的规章出台之前,处理违法建筑的工作不能出现‘空当’。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区要依据这次通过的决定和过去已有的法规规章,继续做好查处违法建筑的工作,特别是一定要严防死守,防止新的违法建筑发生。”他重申,“过去,有些人往往利用新法规新政策酝酿出台的等待期,钻空子,打时间差,伺机抢建,这是有教训的,希望这个教训不会重演。”

    本版采写:深城记者 王莹 刘凡

■ 专家观点

应减少行政权力的审批空间

违建问题由来已久,对于此次通过的《决定》,深圳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表示,不会加大违建风,而是一种面对现实的有建设性的做法。

高海燕认为,《决定》中的措施是一种面对历史问题的现实的做法,而解决历史问题往往会采取一种追认的态度,这可以从《决定》中看到。“只有解决了过去的历史问题,才能更加明确地面对现在和未来。”高海燕表示,将对处理现在和即将产生的违建问题都产生积极意义。

但此次《决定》中,并没有明确提出违建的补偿等相关具体细则。对此,高海燕建议政府在出台相关细则时,首先是要尊重和宽容历史,其次应该从满足基本权益出发,本着对过去原住民权益做原则性描述的规则。他认为政府的标准应是大众化的标准,建议在细则出台前,对整体原住民的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之后,再出台一个相对大众的原则。“政府应减少行政权力在这个过程中的审批空间”,高海燕说,否则标准相对小众,难保可能会助长不正之风。

十年治违与抢建

    1999年 1999年2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首次以人大立法方式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行为。

    2001年2001年10月17日,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两规”有条件地承认农民房的合法产权,但由于配套政策迟迟未出台,引发疯狂抢建搭“末班车”。1999-2002年,全市增加了约10多万栋新的违法私房及大量的违法厂房。

    2004年 2004年10月28日,深圳出台《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强烈表达出政府方面的决心:违建必拆,城中村必改造。

    ■ 启事

    深圳此次再出铁腕治违,会否再次成为某些人抢建违建的机遇?您的周边有没有新出现的违建和抢建的违建,对于治理违建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3325000或者登录奥一网报料平台(h ttp://baoliao.oeeee.com )举报您身边的抢建违建行为并表达您的观点。
堵不如疏
绝对不可能拿到土地证,产权证,买了之后,个人利益毫无保证

言犹在耳。
可以让小产权房征收物业税,每年1%。呵呵
支持小产权房合法化。和土地私有化一样是必然的方向。
跟物业税联系起来就不稀奇了,小产权的物业税可能更加重
北京延庆上磨村里的小产权房开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8日 01:0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李敏康报道

  虽然政府勒令“小产权房”项目要停工停售,但在北京延庆县永宁镇上磨村,却以旅游项目的名义,以租代售,圈地40余亩搞起“小产权房”开发。引用该房产项目销售人员的话说,“一租70年,跟买房没什么两样”。

  4月14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位于延庆县永宁镇上磨村的“隆庆山庄”四合院住宅开发现场看到,为数不多的几排古式建筑的四合院毛坯房坐落在临村的大山脚下,而就在十余套四合院现房的另一侧工地上的房子则由工人正在加紧施工。

  记者随即来到“隆庆山庄”接待中心,销售工作人员指着已经装修好的山庄四合院样板间向记者介绍了该房产项目是由上磨村委和开发商共同开发,再以村委会名义委托销售公司对外发售。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隆庆山庄”是以旅游项目名义立项,但实际上开发的是一房地产项目,项目计划一期开发27栋、二期13栋,总户数为40栋,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房屋产权性质为村集体产权,使用期限为70年,房子预计今年10月份全部完工并将交付业主使用。

  工作人员向记者提示,虽是小产权房项目,但目前销售已接近过半(已销售10余套),相继被城里人买走,所以如有意购买房产的话,须抓紧时间。对此,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隆庆山庄”四合院从占地面积249.11平方米至601.02平方米不等的6种户型任由记者选购。

  另外,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了购买“隆庆山庄”四合院的方式。由于四合院所占用的是上磨村的集体土地,所以购房者只能是以租赁形式购买,租赁价格是3000元/平方米,租赁期限为70年,到期后还可续租。在办理租赁期间,业主可先向村委会交纳一部分定金,10个工作日之内再将全部房款到位后,村委会将为业主办理一份“荣誉村民证书”、并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当日下午,记者到上磨村委会采访时,一位村委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了村委负责人黄书记后告诉记者,村委黄书记和主任现正在镇政府开会,如需采访可到镇政府找他们。

  随后,记者赶到延庆县永宁镇政府。在永宁镇政府,一林姓的女士告诉记者,上磨村委会黄书记不在镇里,出差了,关于“隆庆山庄”房地产项目,办公室的孙主任表示,该项目已获得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还需要进一步采访,可直接到县委宣传部。为此,记者再次辗转至延庆县委,宣传部有关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关于上磨村委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一事,最好还是去镇里采访,因为那都是镇政府的事,不归县里管。

  有专家向记者表示,早在两年前,国土资源部就曾明确,对于严重违背土地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要进行拆除;已成规模的项目须补交地价款转变土地性质。那么,对于像延庆县上磨村“隆庆山庄”老北京四合院这样典型且上规模的小产权房项目而言,最终又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理?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0418/010561180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