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仇富,我们与不公平有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3:49:51
杭州富家子开着改装的三菱跑车撞死了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事情的经过就不用细述了,这已经是通国皆知的事情。有人说,做新闻的人很懂得吸引眼球啊,利用富家子这种刺激性词汇来挑动民众仇富的心理,才让事件发展到这个地步。这种屁话还是不要说了吧,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没人会仇恨财富,因为那是一个相对公平的竞赛,今天你的生活说不定明天我也可以。但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人们依然未必仇恨财富本身,而是仇恨那些财富获得的手段。而在一个似正常而非正常的社会里,更多的人会仇恨财富所带来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导致的不是生活上的差距,而是权利上的不同。仇富么?未必,我们跟不公平有仇。

从已经披露的事实中,我们应该问几个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问的是,为什么一个多次被抓获超速的少年,依然可以拥有驾照?在网上强大的人肉搜索之下所找到的超速凭证证明,该车已经因为在限速120公里的公路上用210公里的时速创下记录。我们想知道的是,这次事件是怎么处理的?为什么这个少年的驾照没有被吊销?

或者我们可以看看其他类似的事件。如果我们用“豪车、飚车”为关键词搜索的话,可以轻易找到很多条类似的新闻。大多数发生在高速上。我们知道,一次这种超速就会吊销驾驶执照,而他们敢这么做,无非是知道凭他们的关系或者其他什么,至少驾照是不会被吊销的。这在普通人眼里是做不到的事,也就不会有这样的底气。这是一种不公平。

其次,我们是否应该问问,当这个少年超速驾驶撞死人之后,为什么没有当场刑拘,而是有时间回家更新了QQ空间?车祸伤人或许算不上什么过于重大的罪过,未必需要马上关入监狱。但这种交通肇事明显是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含义在,居然被这么轻易的放人走路。5月7日晚上撞了人,5月8日下午警方召开情况通报会,而肇事者在5月8日晚上才被刑事拘留。这是在杭州市长做了“重要批示”之后才做的事情。

谁见过先开情况通报会,然后才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办案程序?反正我是没有听说过。既然情况通报会已经说明了肇事的原委,事先就已经应该完成了拘捕犯罪嫌疑人的手续。这应该是基本的常识吧?这是不是不公平?

第三,在交警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首先被确认的是肇事者所说的车速问题。对于一个经常超速的累犯之口供,当地警方毫不犹豫的采信,而被撞的人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以及是否被撞了那么高倒是需要多次调查。两者的待遇相差为什么这么大?难道即使是肇事人的说法也因为其身份而更具有可信度不成?

这更是证明了上面所说的不公平。即使按照肇事人所说的速度,超速程度也超过了20%的范畴,但这样的情况下,交警就这么把他放回家了?这其中是否有我们不知道的猫腻在?这难道是公平的么?

综上所述,再结合通过此事爆料出来的杭州非法飚车非常严重的事实,我们应该更应该问一下当地的有关机构,请问在你们的眼中,这些开着豪车的人是与其他公民等值的么?杭州是个旅游城市,其间摄像头、监管人员遍布全市以及景区,如果真的下过大功夫治理这种现象,如何还会最终以这种形式的死亡来作为提醒?

这个事件无法不让人想起孙志刚事件,只是城管变成了富家子而已。都是平日里虽然很多人被一种恶的东西所伤害,但由于当事人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而始终得不到解决。孙志刚之前,有多少人被那个邪恶的收容遣送制度伤害过?直到一个大学生被无辜打死了,最终才废除了这个恶法。

这是一种更大的不公平。只有在伤害到了我们这个社会里一位相对精英阶层的人时,我们的社会才会作出如此激烈的反应,最终才能做到一点点的进步。这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哀。这甚至比说我们仇富更让人难以忍耐。我们仇恨不公平,但这种仇恨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被社会所观察到。这让我们的忍耐度在某些机构眼中并不值钱,所以才会最终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应该仇恨任何的不公平,对任何的不公平进行零容忍——如果我们还想生活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里的话,请从这件事开始,一直追问下去。http://blog.ifeng.com/article/2673876.html杭州富家子开着改装的三菱跑车撞死了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事情的经过就不用细述了,这已经是通国皆知的事情。有人说,做新闻的人很懂得吸引眼球啊,利用富家子这种刺激性词汇来挑动民众仇富的心理,才让事件发展到这个地步。这种屁话还是不要说了吧,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没人会仇恨财富,因为那是一个相对公平的竞赛,今天你的生活说不定明天我也可以。但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人们依然未必仇恨财富本身,而是仇恨那些财富获得的手段。而在一个似正常而非正常的社会里,更多的人会仇恨财富所带来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导致的不是生活上的差距,而是权利上的不同。仇富么?未必,我们跟不公平有仇。

从已经披露的事实中,我们应该问几个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问的是,为什么一个多次被抓获超速的少年,依然可以拥有驾照?在网上强大的人肉搜索之下所找到的超速凭证证明,该车已经因为在限速120公里的公路上用210公里的时速创下记录。我们想知道的是,这次事件是怎么处理的?为什么这个少年的驾照没有被吊销?

或者我们可以看看其他类似的事件。如果我们用“豪车、飚车”为关键词搜索的话,可以轻易找到很多条类似的新闻。大多数发生在高速上。我们知道,一次这种超速就会吊销驾驶执照,而他们敢这么做,无非是知道凭他们的关系或者其他什么,至少驾照是不会被吊销的。这在普通人眼里是做不到的事,也就不会有这样的底气。这是一种不公平。

其次,我们是否应该问问,当这个少年超速驾驶撞死人之后,为什么没有当场刑拘,而是有时间回家更新了QQ空间?车祸伤人或许算不上什么过于重大的罪过,未必需要马上关入监狱。但这种交通肇事明显是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含义在,居然被这么轻易的放人走路。5月7日晚上撞了人,5月8日下午警方召开情况通报会,而肇事者在5月8日晚上才被刑事拘留。这是在杭州市长做了“重要批示”之后才做的事情。

谁见过先开情况通报会,然后才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办案程序?反正我是没有听说过。既然情况通报会已经说明了肇事的原委,事先就已经应该完成了拘捕犯罪嫌疑人的手续。这应该是基本的常识吧?这是不是不公平?

第三,在交警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首先被确认的是肇事者所说的车速问题。对于一个经常超速的累犯之口供,当地警方毫不犹豫的采信,而被撞的人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以及是否被撞了那么高倒是需要多次调查。两者的待遇相差为什么这么大?难道即使是肇事人的说法也因为其身份而更具有可信度不成?

这更是证明了上面所说的不公平。即使按照肇事人所说的速度,超速程度也超过了20%的范畴,但这样的情况下,交警就这么把他放回家了?这其中是否有我们不知道的猫腻在?这难道是公平的么?

综上所述,再结合通过此事爆料出来的杭州非法飚车非常严重的事实,我们应该更应该问一下当地的有关机构,请问在你们的眼中,这些开着豪车的人是与其他公民等值的么?杭州是个旅游城市,其间摄像头、监管人员遍布全市以及景区,如果真的下过大功夫治理这种现象,如何还会最终以这种形式的死亡来作为提醒?

这个事件无法不让人想起孙志刚事件,只是城管变成了富家子而已。都是平日里虽然很多人被一种恶的东西所伤害,但由于当事人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而始终得不到解决。孙志刚之前,有多少人被那个邪恶的收容遣送制度伤害过?直到一个大学生被无辜打死了,最终才废除了这个恶法。

这是一种更大的不公平。只有在伤害到了我们这个社会里一位相对精英阶层的人时,我们的社会才会作出如此激烈的反应,最终才能做到一点点的进步。这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哀。这甚至比说我们仇富更让人难以忍耐。我们仇恨不公平,但这种仇恨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被社会所观察到。这让我们的忍耐度在某些机构眼中并不值钱,所以才会最终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应该仇恨任何的不公平,对任何的不公平进行零容忍——如果我们还想生活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里的话,请从这件事开始,一直追问下去。http://blog.ifeng.com/article/2673876.html


不公平,呵呵!!!这个话放在那里说都一样啊!!

不仇富,那为出租车,公交车撞死人,没有这么大的反映呢??不要告诉我们那是他们为了生活所迫。

不公平,呵呵!!!这个话放在那里说都一样啊!!

不仇富,那为出租车,公交车撞死人,没有这么大的反映呢??不要告诉我们那是他们为了生活所迫。
  “一次这种超速就会吊销驾驶执照”

  囧............
ytgk9999 发表于 2009-5-13 12:50


===========:D 所以说写这种文章的人,完全是个装B的。
不仇富?只为追求公平?问题我看看各个论坛里网民大多都是要求对胡斌判处死刑以平民愤,若不判他死刑就是司法不公包庇富人。
用屁股判决案件更是不公平。
好吧,共产共Q,公平了吧

不公平一个框呀,啥都可以装呀
175799023 发表于 2009-5-13 12:51
呵呵  一次超速就吊销执照 太扯了............
不要公平 只要公正
希尔顿小姐发来贺电~~~


要说不公平谢天王撞死一人就判罚做几天义工呢,一中国女留学生在澳大利亚被入室抢劫强奸后跳楼而死我看网上大多都是对她冷嘲热讽甚至还有赞美那抢劫强奸犯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为中国除害,还有造谣她是大子党老爸是贪官。

要说不公平谢天王撞死一人就判罚做几天义工呢,一中国女留学生在澳大利亚被入室抢劫强奸后跳楼而死我看网上大多都是对她冷嘲热讽甚至还有赞美那抢劫强奸犯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为中国除害,还有造谣她是大子党老爸是贪官。
首先我们应该问的是,为什么一个多次被抓获超速的少年,依然可以拥有驾照?

====这个简单得很,找个人,说是那人开得车,不是车主我自己开的,不就过去了吗?
反正我国测速只认车,不认人。
装B。。。。。。。。
我很好奇,看该同学最后能花多少钱解决。话说富贵有命,这玩意儿本来就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也别说什么不公平,这么说吧,富家子弟上辈子积德多,今生就可来享福。
我的建议是,即使不能公诉,个人也可以起诉吧,反正孩子已经去了,能补偿多少. 对于这种把人命不当回事的司机,就有让他蹲板房才算是惩罚,所以如果真要为那学生讨个公道,就不要什么和解不和解的,既然这事情已经闹大了.干脆一拼到底把他送进去.

PS 我爸妈2006年被人撞了,我爸劳下残疾,当时是在马路边上. 对方负全责,本来是有机会把对方送进去的,但是考虑赔偿问题.没有刑事起诉.但是对方也没有赔多少,依我看就该把他送进去.反正拿不到多少钱.为什么不呢?


:D某些人根本就是打着反对不公平的旗号堂而皇之的发泄自己对有产阶级的嫉妒.前阵子某赴美旅行团发生车祸的时候,那些针对死者的恶意言论难道还不够恶心吗?[:a13:]

:D某些人根本就是打着反对不公平的旗号堂而皇之的发泄自己对有产阶级的嫉妒.前阵子某赴美旅行团发生车祸的时候,那些针对死者的恶意言论难道还不够恶心吗?[:a13:]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5-13 16:46
[:a13:]  恶心到家了....
当然不公平拉  人家有钱开跑车  我只有天天搭公车;P
不公平啊,凭什么他开名车,俺只能骑自行车
江山我有 发表于 2009-5-13 19:06
;P 恩..体制问题..速度召唤陈吴
仇富是事实,仇不公平也是事实,

什么都公平了那才是最不公平的,这也是事实
违反交通法,是最亏的
不合算没意义

忠告各位暴走族,尤其是还喜欢上网熬夜的~~


为什么大家看了这篇文章都只会说“装B”之类呢,为什么不拿出CD的作风对文中的“荒谬”一一反驳呢?不要说,这些东西不屑反驳!!不是很多达人,对apsman教主这类的更不屑的东西都不厌其烦的科普呢?(如果冒犯了apsman教主等,请原谅我只是想就事说是)。
   对于很多带星、带杠的达人如此武断的言行感到很失望!!难道真的只要涉及到与自己利益、地位、处境等相关的东西后,大家都是这种面孔呢?

为什么大家看了这篇文章都只会说“装B”之类呢,为什么不拿出CD的作风对文中的“荒谬”一一反驳呢?不要说,这些东西不屑反驳!!不是很多达人,对apsman教主这类的更不屑的东西都不厌其烦的科普呢?(如果冒犯了apsman教主等,请原谅我只是想就事说是)。
   对于很多带星、带杠的达人如此武断的言行感到很失望!!难道真的只要涉及到与自己利益、地位、处境等相关的东西后,大家都是这种面孔呢?
对于现实社会的阶级仇恨问题采取鸵鸟政策或书斋理想主义,都是有害的。

必须正视这个问题,无论具有良好意愿的纯洁的人,还是为了保住自己认为合法合理资产的资产者,还是依赖和代表资产者的政府,或是被资产者豢养的走狗学者或还在争取被豢养的乏走狗,都需要正视而不是回避,不然听任这种由于赢者通吃的富人倾斜观引起的仇富或阶级仇,最后发生暴力或非暴力的革命,最后受害的是全体人民,包括没有办法像宋子文一样拔腿走人的非大资产阶级的中小资产阶级,还包括政府。
现在由于觉得赢者通吃是富人的天赋人权,一些人包括这里的一些,竖起半截眉毛皱着眉指责人民不开化,指责已经宣布戴表自己的政府还没有给他们做戴表撑腰到位,这样是会害了自己的!没有老福特就没有小福特,但是小福特现在在还老福特的孽债,还得非常累啊。资产者,为了你们,为了你们的子子孙孙,为了给你们撑腰戴表的ZF,请管好你们的狗,不要因为它们为了它们自己一根骨头,而毁了你,你的盟友,你的未来。知道什么叫狗恶酒酸吗?那些看着积极为你们吠叫的学者,永远是寄生虫,当你们(资产者)倒霉的时候,付不出美元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你们,并之乎者也地站到革你命的那一边去领卢布。
江山我有 发表于 2009-5-13 19:06

可劲儿胡扯吧,开rr的,就等于违章违法了?
175799023 发表于 2009-5-13 12:49

呵呵,那当年北京52路女司机府右街轧死人,给判吃枪子,咋没见有出来说体制问题的?

为什么大家看了这篇文章都只会说“装B”之类呢,为什么不拿出CD的作风对文中的“荒谬”一一反驳呢?不要说,这些东西不屑反驳!!不是很多达人,对apsman教主这类的更不屑的东西都不厌其烦的科普呢?(如果冒犯了aps ...
来自南方的狼 发表于 2009-5-14 00:20


拉倒吧,啥达人,无非就是几个网上灌水的达人,来几句不凉不热的显示自己有多卓尔不群了。:L y们就是为了斗嘴而存在,借这个题材调戏y们认为别有用心夹带私货的主儿,丝毫不管这事于社会之性质与价值,不管这事儿本来之面目。这种徒逞口能的主,跟y自己列举的跳楼女生的,一样泛着自己的私货,只不过这种私货属于个人的快感罢了。
为什么大家看了这篇文章都只会说“装B”之类呢,为什么不拿出CD的作风对文中的“荒谬”一一反驳呢?不要说,这些东西不屑反驳!!不是很多达人,对apsman教主这类的更不屑的东西都不厌其烦的科普呢?(如果冒犯了aps ...
来自南方的狼 发表于 2009-5-14 00:20


拉倒吧,啥达人,无非就是几个网上灌水的达人,来几句不凉不热的显示自己有多卓尔不群了。:L y们就是为了斗嘴而存在,借这个题材调戏y们认为别有用心夹带私货的主儿,丝毫不管这事于社会之性质与价值,不管这事儿本来之面目。这种徒逞口能的主,跟y自己列举的跳楼女生的,一样泛着自己的私货,只不过这种私货属于个人的快感罢了。
LiveFreeOrDie 发表于 2009-5-14 11:41
中国即便啥都缺,但就是不缺这种人[:a13:]

呵呵,那当年北京52路女司机府右街轧死人,给判吃枪子,咋没见有出来说体制问题的?
LiveFreeOrDie 发表于 2009-5-14 11:33



==============请你给出你这个事故的处理结果的出处(罪名不过是交通肇事,我国对此没有死刑),就本次事件而言那为什么一提起这次车祸全是富家公子呢??

说到公平这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多了去,又不是中国一家存在你们所谓的不公平,我看不出来不是仇富是什么。
呵呵,那当年北京52路女司机府右街轧死人,给判吃枪子,咋没见有出来说体制问题的?
LiveFreeOrDie 发表于 2009-5-14 11:33



==============请你给出你这个事故的处理结果的出处(罪名不过是交通肇事,我国对此没有死刑),就本次事件而言那为什么一提起这次车祸全是富家公子呢??

说到公平这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多了去,又不是中国一家存在你们所谓的不公平,我看不出来不是仇富是什么。
LiveFreeOrDie 发表于 2009-5-14 11:41



=============;P 笑话难道你知道这个事件的全过程和内幕,有些自以为自己在站在所谓的道德的制高点上,就对某些存在争议的地方强加上自己的个人看法。说不好听点这叫无知。

呵呵  一次超速就吊销执照 太扯了............
不要公平 只要公正
danielvfox 发表于 2009-5-13 14:17


http://www.fm918.net/article.asp?id=3232
199040 99条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99条第1款第4项 1000元 6分   吊销  
199041 99条4项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的 99条第1款第4项 2000元 6分   吊销
呵呵  一次超速就吊销执照 太扯了............
不要公平 只要公正
danielvfox 发表于 2009-5-13 14:17


http://www.fm918.net/article.asp?id=3232
199040 99条4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99条第1款第4项 1000元 6分   吊销  
199041 99条4项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的 99条第1款第4项 2000元 6分   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呵呵,通过这件事确实对CD中的人有了新认识
本就是闲杂人聚集地,没什么好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