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长要求严处飙车肇事者 叹其骇人听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16:03
浙江今天消息 据《浙江日报》报道: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昨日表示,5月7日晚杭州文二西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于5月8日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胡斌执行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的调查取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这位负责人同时吁请社会各界及时举报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指挥中心的举报电话为85066910。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该案的处理,公安机关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格、公正办理,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将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该负责人指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严格管理,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从重惩处,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据悉,杭州市市长蔡奇在杭州当地媒体5月8日《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飙车夺命》的报道上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市交警支队要很好分析,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违法超速行车。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违法超速行驶问题。” (朱海兵 闫拥洲)浙江今天消息 据《浙江日报》报道: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昨日表示,5月7日晚杭州文二西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于5月8日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胡斌执行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的调查取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这位负责人同时吁请社会各界及时举报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指挥中心的举报电话为85066910。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该案的处理,公安机关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格、公正办理,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将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该负责人指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严格管理,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从重惩处,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据悉,杭州市市长蔡奇在杭州当地媒体5月8日《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飙车夺命》的报道上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市交警支队要很好分析,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违法超速行车。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违法超速行驶问题。” (朱海兵 闫拥洲)
那就把能加上的罪名都给他加上.


行政对司法的干预,不知道有几个JY会冒大不违来骂TG人治了:D

不过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撞人的只不过是个暴发户没过硬背景了;P

行政对司法的干预,不知道有几个JY会冒大不违来骂TG人治了:D

不过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撞人的只不过是个暴发户没过硬背景了;P
杭州有市长么~~;P;P
杭州市长表态有平息民愤的目的,尤其是民众对ZF执法机构公信力的质疑和不满,而且快要8平方事件20周年了,尽快平息下去维护社会稳定更重要。
杭州市长表态有平息民愤的目的,尤其是民众对ZF执法机构公信力的质疑和不满,而且快要8平方事件20周年了,尽快平息下去维护社会稳定更重要。
换曹操早就借胡帅哥的人头给大伙消气了.
放心,杭州没什么88的市场:P
JG. 发表于 2009-5-11 20:45
尽管很多国人对本朝的人治深恶痛觉可换了个立场后似乎又很热衷于人治.
这就是鬼子常说的“泰命骨”了……
所以对那些人来说所针对的目标并不是人治与否,此既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D
非法改装车辆,超速行驶
可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了,最高死刑。

杭州公检法敢不敢?哈哈
JG. 发表于 2009-5-11 20:57
不知道浙大的男人是不是都蹲着尿尿
近来帮忙拉动GDP
红色近卫军 发表于 2009-5-11 21:45

北师大的儿童心理学在读研究生才是蹲着尿尿的;P
直接枪毙了把,杀一儆百[:a2:]
要求政府安排肇事者在看守所躲猫猫
躲猫猫吧
kaka22 发表于 2009-5-11 20:46
这个没有~
那就来个移送管辖,让杭州的法院脱开.:(
市长请闭嘴。。。
楚明 发表于 2009-5-11 22:28
你不民主。
如果交警的勘查已经完毕,市长已经得知有关数据,那么说这些话没有问题,但是假如勘查未毕,或者世纪勘查的数据并不表明车速很高,那么这个市长就明显在干扰司法。
政府这是在干涉司法。
好了,人治了,大家都满意了。
洗洗睡了吧。
如果能够以此为锲机,从法律层面上加大交通违法的成本,彻底改造一下中国交通安全状况。我认为谭卓也算没白死,他的名字能会像孙志刚一样被人长期记住。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我觉得,中国的道路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不仅仅是车辆,行人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交通灯、斑马线形同虚设。本人好歹也算去过几个欧美国家,也住过一段时间。目前来看,中国的道路是最危险的,国人也是马路上最不守规矩的人。就像随地吐痰一样有点积习难改的样子。问过几个去过中国的老外,他们谈到中国的马路,也是心有余悸。
对比这里的斑马线旁车让人,杭州的市区飙车实在是让人发指,这是拿市民的生命开玩笑。
我觉得从他们发动机点火开始飙车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他们的谋杀行动。除非鉴定此人精神不正常,要不然是个人都知道市区飙车有多危险,更何况是晚上视线不太好的时候。这还是个青壮年,要是在斑马线上行动迟缓的妇孺小孩,那更是一撞一个准。
所以说,不能认为姓胡的没有谋杀谭卓的直接动机,就否认了他对更广泛的市民的谋杀动机。

再举个例子,载了一车爆炸物的卡车违法通过市区,但是所幸没爆炸,我们如何看待这名司机的行为?我认为他从把车开入市区的那一刻起,他就负有刑事责任,炸了,是蓄意谋杀;没炸,是未遂。
所以,这个公子哥,撞死人了,是蓄意谋杀,如果没撞死人,是谋杀未遂。
如果按照中国现行法律,不能定这位公子哥谋杀的话。
我也建议修改法律,让以后的诸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速驾车致路人死亡的,都按谋杀罪提起公诉;但是没有撞死人的,对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速驾车的司机,逮着了就以谋杀未遂提起公诉。
其实欧美一些国家正是这么做的。

因为就像我前面说的,不管死没死人,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你明知道该行为非常可能致人死亡,但是你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了!

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速驾车,相比别其他行为,更容易置路人于死地。谁能否认?除非它是猪脑子。
行政干预司法了,反正是胡说胡有理。;P
我也建议修改法律,让以后的诸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速驾车致路人死亡的,都按谋杀罪提起公诉;但是没有撞死人的,对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速驾车的司机,逮着了就以谋杀未遂提起公诉。

=============法盲的表现.
以后要是定高速在市区开车撞死人形同谋杀的话倒也简单了
要是在美国的话,够得上几级谋杀?
我早就说过,在中国,如果你要谋杀一个人,用车撞成本是最小的。:D
大陆的交通法已经属于严格的类型了!按香港的来,也就是罚个参加社区公益事业而以。
是的,谢霆锋顶包案才真是草菅人命,不知道香港法律界是否反思
Apple King?挨炮啃?是什么人?
怎么可能反思,香港可是全球富豪最集中的地方,自然也是富二代富N代们最集中的。立法院里少不了他们的人,司法界更是指着这些大爷们发财呢,出谢天王这样的,不自豪才怪。
高速,酒驾,无证这三样应该加大法律力度!
  29楼,这点其实不算法盲,因为在美国,交通肇事等引起受害人死亡的,加害人都会被控“二级谋杀”,当然这个只是个笼统的称呼,以便和我们通常所知道的“一级谋杀”进行区分,不过因为法系和体制的巨大差异,中国不可能采取这种分类方式。
大元帅 发表于 2009-5-12 11:30
不知道 苹果。王么?
杭州appleking说了算~~~~没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