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养眼疾弃婴 14年后涉嫌强奸养女被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02:48
因为收养眼睛有疾的弃婴,江津区蔡家镇的袁莲华曾上过电视,是人们公认的“好爸爸”。不过,4月5日,民警把他带走了——有村民举报他涉嫌虐待和强奸养女。

今年64岁的袁莲华未婚,家住蔡家镇清溪沟村2社大山上。14年前,袁莲华捡到一个弃婴,取名梦梦。去年,袁莲华和梦梦相依为命的事还上过电视。不过,他并没办理收养手续。


清溪沟村2社社长李林均告诉记者,5日,民警来找他,要求带路去见袁莲华。找到袁后,民警将他带走,并把梦梦交给镇政府干部妥善安置。


警方为何带走“好爸爸”?李林均说,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袁莲华的邻居称,自去年底以来,袁莲华经常把梦梦欺负得痛哭,还叫嚷“要女儿生一个娃儿出来”。据说,邻居看不惯袁莲华的行为,报警。( 重庆晚报  首席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杨雪婷)因为收养眼睛有疾的弃婴,江津区蔡家镇的袁莲华曾上过电视,是人们公认的“好爸爸”。不过,4月5日,民警把他带走了——有村民举报他涉嫌虐待和强奸养女。

今年64岁的袁莲华未婚,家住蔡家镇清溪沟村2社大山上。14年前,袁莲华捡到一个弃婴,取名梦梦。去年,袁莲华和梦梦相依为命的事还上过电视。不过,他并没办理收养手续。


清溪沟村2社社长李林均告诉记者,5日,民警来找他,要求带路去见袁莲华。找到袁后,民警将他带走,并把梦梦交给镇政府干部妥善安置。


警方为何带走“好爸爸”?李林均说,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袁莲华的邻居称,自去年底以来,袁莲华经常把梦梦欺负得痛哭,还叫嚷“要女儿生一个娃儿出来”。据说,邻居看不惯袁莲华的行为,报警。( 重庆晚报  首席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杨雪婷)
弄好了是纯爱结局,弄不好象这个就是全灭或者鲜血结局
今年64岁的袁莲华未婚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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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子收养  中外都不能被允许的
他不养你养?
好心办坏事啊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9-4-9 10:45 发表
弄好了是纯爱结局,弄不好象这个就是全灭或者鲜血结局

调教外加监禁play??

太黑了难以想象,我逃。。。。
养个萝莉当老婆
原帖由 碧落黄泉 于 2009-4-9 10:47 发表
今年64岁的袁莲华未婚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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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子收养  中外都不能被允许的


我记得,按我国法律,单身男子收养女婴,只要相差40岁就是允许的!
该男子给钱养大了此女,所以应该是嫖宿罪而不是强奸罪;P ;P
这是很明显的教养关系的强奸。。。
原帖由 zh020 于 2009-4-9 14:04 发表
这是很明显的教养关系的强奸。。。



如果人家给钱了呢[:a6:]
用钱养你,没真钞,难道还没贞操?
哈哈哈
你呀。。。。
这是典型的教养从属关系的强奸,
可以 但是必须年龄相差30岁
原帖由 qwedrt 于 2009-4-9 13:44 发表


我记得,按我国法律,单身男子收养女婴,只要相差40岁就是允许的!


确实如此






济南规范收养子女:单身男收养女婴须年长40岁  
2009-03-29 08:57:03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济南市日前出台了《济南市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解决被私自收养子女的“身份”问题,切实保障已经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据悉,4月1日之后,凡公民捡拾到弃婴,一律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市儿童福利院抚养。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向市儿童福利院提出收养申请。

    此次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问题,共涉及两大类对象。第一大类,是1999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依据司法部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大类是在1999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后私自收养子女的,按以下情况区别办理: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收养人须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单身男性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女性弃婴和儿童,年龄相差不到40周岁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和儿童送交市儿童福利院抚养。等等。
原帖由 apirlshide 于 2009-4-9 12:42 发表
他不养你养?


你抱个小孩送到儿童福利院 看看他们要不要,

这确实不是完美的中国,但也不是1938年的中国。




提醒国人关注中国儿童被外国收养问题

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php?tid=604588&extra=page%3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