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婶婶1年后强奸堂嫂 因家庭口角被揪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4:56:53
男子涉嫌先后强奸婶婶和嫂嫂,他老婆与婶婶“对质”,惊动警方

东南网6月7日讯 6月5日,福州建新派出所调解一户家庭口角纠纷时,得知家庭成员中女子李某,被侄子强奸,另一家庭成员周某也称被小叔子强奸。后经了解,两报案人所指竟是同一人。

据了解,2013年4月初,27岁的贵州人苟某,和婶婶、婶婶的小姑子及其男友一同住进贵阳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三张床铺,两女合睡一张床,苟某和另一男各睡一张床。不料,一天凌晨,苟某竟爬上其34岁的婶婶李某床上。后苟某还恐吓被现场惊醒的其他两人,不准向外泄露。

今年5月11日,苟某从自己所在的连江一工地回建新,次日早上6时许,他到嫂嫂周某的暂住处,不顾其嫂嫂反抗,将其强奸。因苟某婶婶和嫂嫂迫于面子问题没声张,苟某原以为“没事了”。

苟某强奸完婶婶后,还跟老婆说是婶婶勾引他,导致其老婆和婶婶起了口角,后向建新派出所报警。苟某的嫂嫂得知后,也向警方报了警。目前,苟某已被仓山警方控制,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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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7日讯 在福州务工的贵州籍男子苟某某,竟先后强奸了自己的婶婶和堂嫂,受害人碍于面子都不敢声张。苟某某本以为可以相安无事,不想,婶婶却被苟某某妻子诬蔑为是勾引侄子的“小三”,为了证明清白,婶婶便报警称遭强奸,而其堂嫂听闻此事,也鼓起勇气报警。

“我要报案,我被我侄子强奸了!”6月5日上午,贵州籍女子李某(34岁)来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建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去年4月份被自己的侄子强奸了。正在民警对其做笔录时,贵州籍女子周某(29岁)也到所里报案称其被小叔子强奸了,经了解,两名报案人所指的“侄子”和 “小叔子”系同一个人苟某某(27岁,贵州籍)。

经民警调查了解,早在2012年4月初,嫌疑人苟某某和婶婶李某、婶婶的小姑子、小姑子的男朋友,4个人一起住在贵阳市火车站附近某宾馆的同一客房内,打算第二天启程一起来福州打工。客房内有三张床铺,两名女子同睡一张床,苟某某和另一名男子各睡一张床。

凌晨时分,苟某某突然爬上其婶婶李某的床,强行与其婶婶发生性关系。由于动作太大,吵醒了房间内的另外两人。苟某某对两人进行恐吓,不准他们向外泄露,否则不客气。而据李某称,当时因为怕家丑传出去不好,也就没有报警。


来到福州后,苟某某和堂哥一起做木工。今年5月11日,苟某某和堂哥一起到连江某工地做木工,吃住都在工地。得知堂嫂周某一个人在家,苟某某便动了邪念。于是,苟某某趁机偷偷溜回在仓山区建新镇的暂住地,并于5月12日早上6点多,来到其堂嫂周某的暂住处,不顾周某反抗将其强奸。事后,周某迫于面子也不敢声张。

本以为相安无事,不想近日,苟某某的妻子听到风声说苟某某强奸了婶婶,于是找苟某某核实。然而,苟某某却矢口否认,对其妻子谎称是婶婶勾引他,两人发生了不伦行为。苟某某的妻子信以为真,转而去骂其婶婶是“小三”,这让其婶婶李某既委屈又愤怒。为了挽回面子,李某遂到建新派出所报警。得知婶婶李某也被苟某某强奸,并被苟某某妻子侮辱,周某这才勇敢地向警方报警。

目前,苟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http://news.163.com/13/0607/14/9 ... ysBvalid#page_resys男子涉嫌先后强奸婶婶和嫂嫂,他老婆与婶婶“对质”,惊动警方

东南网6月7日讯 6月5日,福州建新派出所调解一户家庭口角纠纷时,得知家庭成员中女子李某,被侄子强奸,另一家庭成员周某也称被小叔子强奸。后经了解,两报案人所指竟是同一人。

据了解,2013年4月初,27岁的贵州人苟某,和婶婶、婶婶的小姑子及其男友一同住进贵阳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三张床铺,两女合睡一张床,苟某和另一男各睡一张床。不料,一天凌晨,苟某竟爬上其34岁的婶婶李某床上。后苟某还恐吓被现场惊醒的其他两人,不准向外泄露。

今年5月11日,苟某从自己所在的连江一工地回建新,次日早上6时许,他到嫂嫂周某的暂住处,不顾其嫂嫂反抗,将其强奸。因苟某婶婶和嫂嫂迫于面子问题没声张,苟某原以为“没事了”。

苟某强奸完婶婶后,还跟老婆说是婶婶勾引他,导致其老婆和婶婶起了口角,后向建新派出所报警。苟某的嫂嫂得知后,也向警方报了警。目前,苟某已被仓山警方控制,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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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7日讯 在福州务工的贵州籍男子苟某某,竟先后强奸了自己的婶婶和堂嫂,受害人碍于面子都不敢声张。苟某某本以为可以相安无事,不想,婶婶却被苟某某妻子诬蔑为是勾引侄子的“小三”,为了证明清白,婶婶便报警称遭强奸,而其堂嫂听闻此事,也鼓起勇气报警。

“我要报案,我被我侄子强奸了!”6月5日上午,贵州籍女子李某(34岁)来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建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去年4月份被自己的侄子强奸了。正在民警对其做笔录时,贵州籍女子周某(29岁)也到所里报案称其被小叔子强奸了,经了解,两名报案人所指的“侄子”和 “小叔子”系同一个人苟某某(27岁,贵州籍)。

经民警调查了解,早在2012年4月初,嫌疑人苟某某和婶婶李某、婶婶的小姑子、小姑子的男朋友,4个人一起住在贵阳市火车站附近某宾馆的同一客房内,打算第二天启程一起来福州打工。客房内有三张床铺,两名女子同睡一张床,苟某某和另一名男子各睡一张床。

凌晨时分,苟某某突然爬上其婶婶李某的床,强行与其婶婶发生性关系。由于动作太大,吵醒了房间内的另外两人。苟某某对两人进行恐吓,不准他们向外泄露,否则不客气。而据李某称,当时因为怕家丑传出去不好,也就没有报警。


来到福州后,苟某某和堂哥一起做木工。今年5月11日,苟某某和堂哥一起到连江某工地做木工,吃住都在工地。得知堂嫂周某一个人在家,苟某某便动了邪念。于是,苟某某趁机偷偷溜回在仓山区建新镇的暂住地,并于5月12日早上6点多,来到其堂嫂周某的暂住处,不顾周某反抗将其强奸。事后,周某迫于面子也不敢声张。

本以为相安无事,不想近日,苟某某的妻子听到风声说苟某某强奸了婶婶,于是找苟某某核实。然而,苟某某却矢口否认,对其妻子谎称是婶婶勾引他,两人发生了不伦行为。苟某某的妻子信以为真,转而去骂其婶婶是“小三”,这让其婶婶李某既委屈又愤怒。为了挽回面子,李某遂到建新派出所报警。得知婶婶李某也被苟某某强奸,并被苟某某妻子侮辱,周某这才勇敢地向警方报警。

目前,苟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http://news.163.com/13/0607/14/9 ... ysBvalid#page_res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