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看守所按摩与云南“躲猫猫”的案前幕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48:51
女贪官看守所按摩与云南“躲猫猫”的案前幕后

在几天之内,中国出现两起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一起是发生在安徽阜阳市看守所,一起发生在云南晋宁县看守所。虽然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地区,但是发生在一个部门——看守所。两个故事的主人公不同:一个是安徽“第一女贪”,一个是云南普通的男农民;一个涉案八千多万元,一个盗伐一车林木。两个故事的情节不同:一个是出钱让同监室的女犯为她按摩、享受;一个是同监狱霸以“躲猫猫”做由头,被伤害致死……

同是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人物不同,情节不同,结果不同。在这些“不同”之中,可以读出许多案前幕后的“故事”。

女贪官张海英在外的日子里过着日进斗金、养尊处优的日子;男农民李荞明在外的过得紧紧巴巴,活得很累的日子。女贪官张海英在外时鲸吞国企钱财,达到贪得无厌的程度;男农民李荞明在外时马上要当新郎了,为了把婚礼办得好一点而去盗伐林木。女贪官张海英“贪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日子过得比李荞明在外边还滋润;男农民李荞明“盗进”看守所之后,如老鼠与猫相伴,随时遭受暴力,像下地狱了一般。女贪官张海英家人给她送来了足够的生活费,惯于享受的张海英可以甚钱让同监室的女犯为她按摩;男农民李荞明的亲人数次去看守所,无论拿钱“赎人”,还是请求与其见面都被看守回绝。女贪官张海英被双规期间,她丈夫的专车被扣押的第二天,他又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辆新车;男农民李荞明被打死后,还处在丧子之痛的父亲,首先想到的却是希望晋宁警方能将此前罚没儿子拉树的四轮农用车还给他。他说“毕竟我家最大的支柱都已经走了,把车还给我们,还能拉点农用肥。”

这是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这是发生在女贪官和男农民身上的故事。在两个“被羁押”者身上,发生的故事之中又“套了”多少故事!

安徽阜阳看守所对女贪官张海英表现出少有的“人性化”; 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对待男农民李荞明可以说是罕见的惨无人道。

其实,说“少有的‘人性化’”并非“少有”。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两个贪官,当年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就发生了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的新闻。说“罕见的惨无人道”也不“罕见”。2007年底,河南开封17岁少年周增志涉嫌偷盗自行车,进开封市看守所8天后离奇死亡;2005年3月,徽省太和县青年农民高帅死于看守所。太和县公安局给本没有心脏病的高帅定性为“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心脏病死亡”。回过头来看,就是在这家云南晋宁县看守所,2006年还曾经发生过因死亡而赔偿三万元的事件……

不管是安徽阜阳市看守所还是云南晋宁县看守所,都是国家执法部门,难道你也嫌贫爱富?难道执法人员成了执法犯法的法盲?

徽阜阳市看守所让女贪官张海英享受按摩事件,到目前还没有官方解释;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对“躲猫猫”致使男农民李荞明死亡事件,已经轰动全国。

不管是女贪官在看守所享受也好,还是男农民在看守所死亡也罢,都是丑闻,性质同样恶劣,都一样影响国家形象,毁坏执法机关“容貌”。

这两起发生在看守所里的事件,不应该看成是“突发”的个案,不应该只处理、追究完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就一了百了。两起事件已经暴露了执法管理体制上的漏洞,掀开了看守所中存在的“黑洞”。通过这两起发生在看守所里的事件,能否推动看守所管理体制的变革,进而推动制度上的正义?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 ... 2621/24/69/1_1.html女贪官看守所按摩与云南“躲猫猫”的案前幕后

在几天之内,中国出现两起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一起是发生在安徽阜阳市看守所,一起发生在云南晋宁县看守所。虽然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地区,但是发生在一个部门——看守所。两个故事的主人公不同:一个是安徽“第一女贪”,一个是云南普通的男农民;一个涉案八千多万元,一个盗伐一车林木。两个故事的情节不同:一个是出钱让同监室的女犯为她按摩、享受;一个是同监狱霸以“躲猫猫”做由头,被伤害致死……

同是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人物不同,情节不同,结果不同。在这些“不同”之中,可以读出许多案前幕后的“故事”。

女贪官张海英在外的日子里过着日进斗金、养尊处优的日子;男农民李荞明在外的过得紧紧巴巴,活得很累的日子。女贪官张海英在外时鲸吞国企钱财,达到贪得无厌的程度;男农民李荞明在外时马上要当新郎了,为了把婚礼办得好一点而去盗伐林木。女贪官张海英“贪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日子过得比李荞明在外边还滋润;男农民李荞明“盗进”看守所之后,如老鼠与猫相伴,随时遭受暴力,像下地狱了一般。女贪官张海英家人给她送来了足够的生活费,惯于享受的张海英可以甚钱让同监室的女犯为她按摩;男农民李荞明的亲人数次去看守所,无论拿钱“赎人”,还是请求与其见面都被看守回绝。女贪官张海英被双规期间,她丈夫的专车被扣押的第二天,他又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辆新车;男农民李荞明被打死后,还处在丧子之痛的父亲,首先想到的却是希望晋宁警方能将此前罚没儿子拉树的四轮农用车还给他。他说“毕竟我家最大的支柱都已经走了,把车还给我们,还能拉点农用肥。”

这是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故事,这是发生在女贪官和男农民身上的故事。在两个“被羁押”者身上,发生的故事之中又“套了”多少故事!

安徽阜阳看守所对女贪官张海英表现出少有的“人性化”; 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对待男农民李荞明可以说是罕见的惨无人道。

其实,说“少有的‘人性化’”并非“少有”。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两个贪官,当年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就发生了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的新闻。说“罕见的惨无人道”也不“罕见”。2007年底,河南开封17岁少年周增志涉嫌偷盗自行车,进开封市看守所8天后离奇死亡;2005年3月,徽省太和县青年农民高帅死于看守所。太和县公安局给本没有心脏病的高帅定性为“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心脏病死亡”。回过头来看,就是在这家云南晋宁县看守所,2006年还曾经发生过因死亡而赔偿三万元的事件……

不管是安徽阜阳市看守所还是云南晋宁县看守所,都是国家执法部门,难道你也嫌贫爱富?难道执法人员成了执法犯法的法盲?

徽阜阳市看守所让女贪官张海英享受按摩事件,到目前还没有官方解释;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对“躲猫猫”致使男农民李荞明死亡事件,已经轰动全国。

不管是女贪官在看守所享受也好,还是男农民在看守所死亡也罢,都是丑闻,性质同样恶劣,都一样影响国家形象,毁坏执法机关“容貌”。

这两起发生在看守所里的事件,不应该看成是“突发”的个案,不应该只处理、追究完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就一了百了。两起事件已经暴露了执法管理体制上的漏洞,掀开了看守所中存在的“黑洞”。通过这两起发生在看守所里的事件,能否推动看守所管理体制的变革,进而推动制度上的正义?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 ... 2621/24/69/1_1.html
一个是前人民公仆,一个是平头百姓,怎么比?在中国难道还有人天真到居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原帖由 hcbhcb 于 2009-2-28 16:41 发表
一个是前人民公仆,一个是平头百姓,怎么比?在中国难道还有人天真到居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既然TG这么说了,就一定有人这么认为:D
应该,起码生命要保住.老百姓,命是唯一的底线.........:')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9-2-28 16:51 发表
应该,起码生命要保住.老百姓,命是唯一的底线.........:')

看来取消死刑 是必须的!抢劫也是合理的 要吃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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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9-2-28 16:58 发表
盗伐林木的也不给口饭吃???[:a9:]

死刑问题,各有各的观点.

男农民李荞明在外时马上要当新郎了,为了把婚礼办得好一点而去盗伐林木。

今天为了面子 明天还不知道为了什么!
原帖由 mhzd 于 2009-2-28 18:12 发表

男农民李荞明在外时马上要当新郎了,为了把婚礼办得好一点而去盗伐林木。

今天为了面子 明天还不知道为了什么!

你为了什么?
你被抛弃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原帖由 mhzd 于 2009-2-28 16:56 发表

看来取消死刑 是必须的!抢劫也是合理的 要吃饭嘛!

人家说的是老百姓的命,不是死刑犯的
又见阜阳[:a9:]
原帖由 追忆往日 于 2009-2-28 18:36 发表

人家说的是老百姓的命,不是死刑犯的

死刑犯也有可能是误判的!任何事没有100%正确。
同一个案子在不同的法官下 可能是无期或死缓或死刑!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问题是不公正,而不是谁谁谁怎么怎么了。
监狱死人少,看守所死人多。
监狱属于司法部,看守所属于公安部,还是同级公安机关管。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