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职员智擒抢匪 揭开8年前劫杀卖淫女悬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7:11:55
2009年01月08日07:43   中国江苏网 
南京某中介公司女职员带着一名男子看房时,险些遭抢劫,幸亏她机智灵敏,让同事报警将抢劫男子抓获。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但是警方在审查时发现一个惊人的结果,这名男子竟然是南京8年前一个抢劫杀害卖淫女案件的重要嫌疑人。近日,两起案件都审理完毕,他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00年7月14日

怀孕卖淫女死在楼梯间

2000年7月14日凌晨,一位民警加完班回到莫愁路某小区,已经是凌晨3点半。走进楼梯间时,他赫然发现地上躺着一名女子,白衣,脸上、身上的鲜血特别明显。红色皮包扔在一旁,裤子退在膝盖处。

经法医检查,女子20多岁,喉咙被人剪断,大出血而死。从面部和眼球的出血点可以判断,女孩死前还被人掐住脖子导致窒息,死亡时间大概半小时之内。女孩死亡的惨状,注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死者有孕在身。

警方很快查明了死者的身份。女孩的一位朋友说:“菲菲从事卖淫已经好几年了,收入主要用来吸毒。菲菲怀孕后,卖淫的地点很随意,前几天她带我去过那个楼梯间,说她在那里卖淫过几次。”

菲菲的同居男友也证实:“菲菲是站街女,如果嫖客有地方就跟嫖客走,如果没有就找个僻静的地方。她一般晚上9点出去,12点回来吸粉,1点再出去,到四五点回来。”但是,7月14日凌晨菲菲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好朋友和同居男友都说,菲菲喜欢喝矿泉水,每次出去都会买一瓶,喝不完还要带回去。

警方发现,菲菲的随身物品中,丢了一个钱包。同时,在菲菲的皮包上提取了一枚指纹。警方认为,凶手是一名嫖客,这枚指纹就是凶手留下的。但是,8年时间,没有找到一名嫌疑人。

2008年5月19日

机智中介职员躲过一劫

2008年5月,南京某中介公司职员王芳刚把一个房产信息放在网上没多久,就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称有意购买,双方约好5月19日看房。当天,王芳等来了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不过她感觉不太对劲。房子又不大,一般人看完之后就会离开。但是这个人在屋里转了几圈,都没有离开的意思。

王芳警觉起来,给中介公司经理发了一个短信:“这个看房人总是不肯走,好像有问题,可能要出事,快派一个人来。”王芳又故意当着男子的面,给同学打了一个电话,意思是自己马上有事要走了。但是男子却说还要叫个人来看房,一点没有想离开的意思。

此时,王芳已经跟他磨蹭了近一个小时,忍不住说了句“我要走了”,就向门口走去。男子突然从身后勒住王芳的脖子,将她拖进厨房,打了几个耳光,又把王芳的头向墙上撞。王芳脸上流出鲜血,惊恐地问:“你要干什么?”男子说:“我缺钱,交出银行卡,说出密码!”王芳说:“我是中介公司的,没有钱。”男子渐渐松开手,王芳抓住机会说:“你放了我,我把身上的钱、手机都给你,我保证不报警。”

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原来,中介公司经理派来一名男同事查看情况,他听屋里有动静,便先报了警,然后敲门。男子紧张地问王芳:“外面是谁?”王芳急中生智,说:“可能是我父母。”男子说:“不许开门。”王芳说:“你放心,我会跟父母说,不让他们报警。”

同事见迟迟没人开门,就喊了王芳一声。男子又问:“是谁?”王芳反应很快,说:“是我弟弟,我去开门跟他说,不然他产生怀疑会报警的。”于是,王芳出去开门,男子拿着一把菜刀跟在后面。同事见王芳这个模样,连忙问:“怎么回事?”王芳使了一个眼色,同事便对男子说:“你把我姐姐怎么了?有话好好说。”男子闻言,求“姐弟俩”:“你们放了我,不然我就跳楼。”

王芳安抚男子说:“我们放你走,你把刀放下。”男子就把刀放下了,就在此时,公司经理和民警赶到,将男子抓获。

2000年←→2008年

两枚指纹对上了


经查,男子名叫李亮,曾经做过传销,赔了2万多元。1999至2006年,李亮在南京送牛奶,每月2000多元工资,但是他喜欢打麻将,输了不少钱。2006年底,李亮觉得送牛奶的工作很辛苦,就不干了,前往外地帮朋友推销保健品,但是没有赚到钱。2008年4月,李亮回到南京,居无定所,经济窘迫。

“2007年,我离婚了,一个人回到南京,没有收入,经济困难。”李亮说,“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卖房,我觉得他们有钱,就说要看房,然后抢钱。”

就在李亮交代自己抢劫的前后过程时,民警将他的指纹进行技术对比,竟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结果。李亮的指纹,跟8年前杀人悬案现场皮包上的指纹对上了!

民警问:“除了抢劫,你还有什么事要交代?”李亮说:“没有。”民警说:“证据是客观的,你不要有侥幸心理。”李亮回答:“我愿意交代,但我有个要求。”民警对他说:“可以,只要不违反法律。”李亮说:“我要吃红烧肉、狮子头、韭菜炒鸡蛋!”

“2000年夏天,我在莫愁路杀了一个卖淫女。”李亮说,“杀人之后我很害怕,怕了一年多,时间长了,我慢慢忘了,以为警察找不到我了。”

2000年7月14日

从“想玩玩”到杀人抢劫

2000年7月14日凌晨2点多,送奶工李亮骑着自行车,开始了他的工作。当时,妻子怀孕了,但李亮却没钱给她增加营养。李亮送牛奶时,随身带了一把折叠式小剪刀,他想,如果有机会,就抢点钱。

3点左右,李亮经过莫愁路,路边一名穿着暴露,手拿矿泉水的女孩拦下他:“帅哥,想不想放松放松?”李亮从没有遇到过卖淫女,轻浮的语言在他耳边缠绕,让他觉得很刺激。李亮说:“马路上哪有地方?”卖淫女答:“我知道个地方。”李亮问价格,卖淫女回答50元。

李亮跟着卖淫女来到一个隐蔽的楼梯间,他突然意识到,这里四下无人,是个抢钱的好地方,卖淫女那个皮包里,应该有个一两百块钱吧。卖淫女把裤子脱了,然后让李亮先给钱。

李亮说:“这时,我突然觉得心里很厌恶,特别生气。因为我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她私生活很混乱,把性病传染给我,让我很痛苦,我痛恨随便的女人。看到卖淫女的那个样子,我觉得她很脏,决定把她杀了。”同时李亮也考虑:“如果我抢了她,她会报警让我坐牢的,所以一定要杀了他。”

这些念头在脑子里一闪,李亮就掐住卖淫女的脖子,用力向墙上撞,连续撞击几下后,卖淫女昏死过去。李亮告诉自己,她还没死,醒过来就会报警。于是拿出小剪刀,插进卖淫女的喉咙,用力剪开,血喷了出来。李亮用卖淫女所带的矿泉水洗了洗手,打开她的皮包,拿出钱包,然后骑车离去。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钱包里没有一分钱,就扔进了河里。

第二天,李亮跟往常一样上班,直到8年后因抢劫被抓获。

(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小杨 惠玲

快报记者 吴杰2009年01月08日07:43   中国江苏网 
南京某中介公司女职员带着一名男子看房时,险些遭抢劫,幸亏她机智灵敏,让同事报警将抢劫男子抓获。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但是警方在审查时发现一个惊人的结果,这名男子竟然是南京8年前一个抢劫杀害卖淫女案件的重要嫌疑人。近日,两起案件都审理完毕,他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00年7月14日

怀孕卖淫女死在楼梯间

2000年7月14日凌晨,一位民警加完班回到莫愁路某小区,已经是凌晨3点半。走进楼梯间时,他赫然发现地上躺着一名女子,白衣,脸上、身上的鲜血特别明显。红色皮包扔在一旁,裤子退在膝盖处。

经法医检查,女子20多岁,喉咙被人剪断,大出血而死。从面部和眼球的出血点可以判断,女孩死前还被人掐住脖子导致窒息,死亡时间大概半小时之内。女孩死亡的惨状,注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死者有孕在身。

警方很快查明了死者的身份。女孩的一位朋友说:“菲菲从事卖淫已经好几年了,收入主要用来吸毒。菲菲怀孕后,卖淫的地点很随意,前几天她带我去过那个楼梯间,说她在那里卖淫过几次。”

菲菲的同居男友也证实:“菲菲是站街女,如果嫖客有地方就跟嫖客走,如果没有就找个僻静的地方。她一般晚上9点出去,12点回来吸粉,1点再出去,到四五点回来。”但是,7月14日凌晨菲菲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好朋友和同居男友都说,菲菲喜欢喝矿泉水,每次出去都会买一瓶,喝不完还要带回去。

警方发现,菲菲的随身物品中,丢了一个钱包。同时,在菲菲的皮包上提取了一枚指纹。警方认为,凶手是一名嫖客,这枚指纹就是凶手留下的。但是,8年时间,没有找到一名嫌疑人。

2008年5月19日

机智中介职员躲过一劫

2008年5月,南京某中介公司职员王芳刚把一个房产信息放在网上没多久,就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称有意购买,双方约好5月19日看房。当天,王芳等来了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不过她感觉不太对劲。房子又不大,一般人看完之后就会离开。但是这个人在屋里转了几圈,都没有离开的意思。

王芳警觉起来,给中介公司经理发了一个短信:“这个看房人总是不肯走,好像有问题,可能要出事,快派一个人来。”王芳又故意当着男子的面,给同学打了一个电话,意思是自己马上有事要走了。但是男子却说还要叫个人来看房,一点没有想离开的意思。

此时,王芳已经跟他磨蹭了近一个小时,忍不住说了句“我要走了”,就向门口走去。男子突然从身后勒住王芳的脖子,将她拖进厨房,打了几个耳光,又把王芳的头向墙上撞。王芳脸上流出鲜血,惊恐地问:“你要干什么?”男子说:“我缺钱,交出银行卡,说出密码!”王芳说:“我是中介公司的,没有钱。”男子渐渐松开手,王芳抓住机会说:“你放了我,我把身上的钱、手机都给你,我保证不报警。”

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原来,中介公司经理派来一名男同事查看情况,他听屋里有动静,便先报了警,然后敲门。男子紧张地问王芳:“外面是谁?”王芳急中生智,说:“可能是我父母。”男子说:“不许开门。”王芳说:“你放心,我会跟父母说,不让他们报警。”

同事见迟迟没人开门,就喊了王芳一声。男子又问:“是谁?”王芳反应很快,说:“是我弟弟,我去开门跟他说,不然他产生怀疑会报警的。”于是,王芳出去开门,男子拿着一把菜刀跟在后面。同事见王芳这个模样,连忙问:“怎么回事?”王芳使了一个眼色,同事便对男子说:“你把我姐姐怎么了?有话好好说。”男子闻言,求“姐弟俩”:“你们放了我,不然我就跳楼。”

王芳安抚男子说:“我们放你走,你把刀放下。”男子就把刀放下了,就在此时,公司经理和民警赶到,将男子抓获。

2000年←→2008年

两枚指纹对上了


经查,男子名叫李亮,曾经做过传销,赔了2万多元。1999至2006年,李亮在南京送牛奶,每月2000多元工资,但是他喜欢打麻将,输了不少钱。2006年底,李亮觉得送牛奶的工作很辛苦,就不干了,前往外地帮朋友推销保健品,但是没有赚到钱。2008年4月,李亮回到南京,居无定所,经济窘迫。

“2007年,我离婚了,一个人回到南京,没有收入,经济困难。”李亮说,“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卖房,我觉得他们有钱,就说要看房,然后抢钱。”

就在李亮交代自己抢劫的前后过程时,民警将他的指纹进行技术对比,竟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结果。李亮的指纹,跟8年前杀人悬案现场皮包上的指纹对上了!

民警问:“除了抢劫,你还有什么事要交代?”李亮说:“没有。”民警说:“证据是客观的,你不要有侥幸心理。”李亮回答:“我愿意交代,但我有个要求。”民警对他说:“可以,只要不违反法律。”李亮说:“我要吃红烧肉、狮子头、韭菜炒鸡蛋!”

“2000年夏天,我在莫愁路杀了一个卖淫女。”李亮说,“杀人之后我很害怕,怕了一年多,时间长了,我慢慢忘了,以为警察找不到我了。”

2000年7月14日

从“想玩玩”到杀人抢劫

2000年7月14日凌晨2点多,送奶工李亮骑着自行车,开始了他的工作。当时,妻子怀孕了,但李亮却没钱给她增加营养。李亮送牛奶时,随身带了一把折叠式小剪刀,他想,如果有机会,就抢点钱。

3点左右,李亮经过莫愁路,路边一名穿着暴露,手拿矿泉水的女孩拦下他:“帅哥,想不想放松放松?”李亮从没有遇到过卖淫女,轻浮的语言在他耳边缠绕,让他觉得很刺激。李亮说:“马路上哪有地方?”卖淫女答:“我知道个地方。”李亮问价格,卖淫女回答50元。

李亮跟着卖淫女来到一个隐蔽的楼梯间,他突然意识到,这里四下无人,是个抢钱的好地方,卖淫女那个皮包里,应该有个一两百块钱吧。卖淫女把裤子脱了,然后让李亮先给钱。

李亮说:“这时,我突然觉得心里很厌恶,特别生气。因为我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她私生活很混乱,把性病传染给我,让我很痛苦,我痛恨随便的女人。看到卖淫女的那个样子,我觉得她很脏,决定把她杀了。”同时李亮也考虑:“如果我抢了她,她会报警让我坐牢的,所以一定要杀了他。”

这些念头在脑子里一闪,李亮就掐住卖淫女的脖子,用力向墙上撞,连续撞击几下后,卖淫女昏死过去。李亮告诉自己,她还没死,醒过来就会报警。于是拿出小剪刀,插进卖淫女的喉咙,用力剪开,血喷了出来。李亮用卖淫女所带的矿泉水洗了洗手,打开她的皮包,拿出钱包,然后骑车离去。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钱包里没有一分钱,就扔进了河里。

第二天,李亮跟往常一样上班,直到8年后因抢劫被抓获。

(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小杨 惠玲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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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中介职员保护了自己,更保护了社会。法院判决死刑,有力地清除了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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