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才宣布“尼星”失败,是为了套保险,再憋就过期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2:35:46
17家国内保险公司参与承保尼星一号  

来源:中国保险报  

  5月14日零时01分,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地将尼日利亚通信卫星一号送上太空。这是我国首次以卫星制造、火箭发射、地面站建设和保险安排的整体方式,为国际用户提供商业卫星。

  据了解,此次尼星一号的发射及在轨保险除了部分在国际再保险市场进行了安排以外,共有17家国内财险公司参与承保了其余全部近6千万美元的份额,其中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此外,在承保发射及在轨保险的同时,人保财险还作为首席承保人组织国内16家保险公司通过商业共保模式承保了卫星发射前保险、火箭发射前保险和发射第三方责任险,为客户提供了从卫星、火箭出厂到发射后12个月全方位、一揽子无缝衔接的保险保障。:D  

  据了解,尼星一号使用我国第三代通信广播卫星平台——东方红四号卫星平台,在轨服务寿命为15年,卫星整体性能达到国际同类通信卫星的先进水准。而 5月14日的发射是根据2004年12月15日我国与尼日利亚签订的尼星一号轨道交付合同实施的。

  人保财险有关人士介绍说,由于尼方此次卫星采购采用“轨道交付”的方式,因此卫星发射及在轨保险由中方总承包商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负责采购。而人保财险在通过商业竞争取得首席承保人地位后,在保险的安排过程中,克服了国际、国内市场的重重困难,经过与客户和经纪人的共同努力,最终为客户取得了极佳的保险条件。

  这位人士还表示,此次在尼星一号项目的保险安排过程中,中国保险业也创造了多个“首次”,即首次为出口卫星轨道交付合同安排发射保险;首次在国产新型卫星平台首发、二发半年内连续发射的复杂情况下设计保险安排策略和完成保险安排;首次为卫星发射前风险设计保单并安排保险;首次脱离国际分保依赖完全在国内安排一亿美元责任限额的发射第三方责任险等。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总裁助理马齐敏则表示,尼星一号项目的成功运作,既是中国国产卫星、火箭扩展国际商业航天市场的里程碑,也是中国航天保险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因为仅就近6千万美元的发射及在轨保险的承保份额来说,这在我国航天保险承保历史上也是最高的一次,因为此前单颗商业卫星的承保份额最多不过3、4千万美元。这说明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航天保险的承保能力较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

  他还透露,尼星一号发射及在轨保险是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负责安排的第7个商业卫星保险项目。早在2005年8月,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就向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提交了尼星一号发射及在轨保险安排的建议书,并于去年6月被长城公司正式指定为尼星一号的发射及在轨保险项目的直接经纪人。

  据了解,在组织编写保险宣讲资料的基础上,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曾前后两次安排尼星一号的研制单位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和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的研制单位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向国内保险公司进行了保险宣讲,并组织回答了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使国内保险公司充分了解了尼星一号项目的风险,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国内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

=====================================17家国内保险公司参与承保尼星一号  

来源:中国保险报  

  5月14日零时01分,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地将尼日利亚通信卫星一号送上太空。这是我国首次以卫星制造、火箭发射、地面站建设和保险安排的整体方式,为国际用户提供商业卫星。

  据了解,此次尼星一号的发射及在轨保险除了部分在国际再保险市场进行了安排以外,共有17家国内财险公司参与承保了其余全部近6千万美元的份额,其中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此外,在承保发射及在轨保险的同时,人保财险还作为首席承保人组织国内16家保险公司通过商业共保模式承保了卫星发射前保险、火箭发射前保险和发射第三方责任险,为客户提供了从卫星、火箭出厂到发射后12个月全方位、一揽子无缝衔接的保险保障。:D  

  据了解,尼星一号使用我国第三代通信广播卫星平台——东方红四号卫星平台,在轨服务寿命为15年,卫星整体性能达到国际同类通信卫星的先进水准。而 5月14日的发射是根据2004年12月15日我国与尼日利亚签订的尼星一号轨道交付合同实施的。

  人保财险有关人士介绍说,由于尼方此次卫星采购采用“轨道交付”的方式,因此卫星发射及在轨保险由中方总承包商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负责采购。而人保财险在通过商业竞争取得首席承保人地位后,在保险的安排过程中,克服了国际、国内市场的重重困难,经过与客户和经纪人的共同努力,最终为客户取得了极佳的保险条件。

  这位人士还表示,此次在尼星一号项目的保险安排过程中,中国保险业也创造了多个“首次”,即首次为出口卫星轨道交付合同安排发射保险;首次在国产新型卫星平台首发、二发半年内连续发射的复杂情况下设计保险安排策略和完成保险安排;首次为卫星发射前风险设计保单并安排保险;首次脱离国际分保依赖完全在国内安排一亿美元责任限额的发射第三方责任险等。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总裁助理马齐敏则表示,尼星一号项目的成功运作,既是中国国产卫星、火箭扩展国际商业航天市场的里程碑,也是中国航天保险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因为仅就近6千万美元的发射及在轨保险的承保份额来说,这在我国航天保险承保历史上也是最高的一次,因为此前单颗商业卫星的承保份额最多不过3、4千万美元。这说明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航天保险的承保能力较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

  他还透露,尼星一号发射及在轨保险是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负责安排的第7个商业卫星保险项目。早在2005年8月,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就向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提交了尼星一号发射及在轨保险安排的建议书,并于去年6月被长城公司正式指定为尼星一号的发射及在轨保险项目的直接经纪人。

  据了解,在组织编写保险宣讲资料的基础上,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曾前后两次安排尼星一号的研制单位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和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的研制单位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向国内保险公司进行了保险宣讲,并组织回答了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使国内保险公司充分了解了尼星一号项目的风险,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国内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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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种可能[:a2:]
可笑,11月是向外界公布。
卫星刚刚出问题,用户就知道了,然后相关的索赔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