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7:41:39
新华网快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杨佳袭警案回顾:

    2008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7月7日,杨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7月17日,上海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杨佳提起公诉。8月26日,“杨佳袭警案”在上海首次开庭审理。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后,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9月12日立案受理。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经法院查明,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一审法院认为,杨佳犯有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定一审法院对“杨佳袭警案”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新华网快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杨佳袭警案回顾:

    2008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7月7日,杨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7月17日,上海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杨佳提起公诉。8月26日,“杨佳袭警案”在上海首次开庭审理。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后,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9月12日立案受理。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经法院查明,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一审法院认为,杨佳犯有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定一审法院对“杨佳袭警案”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意料之中
13:25了杨同志已经去了。

不是说7日内么。又不会有人去劫法场。
原帖由 tong256yi 于 2008-11-26 13:25 发表
13:25了杨同志已经去了。

不是说7日内么。又不会有人去劫法场。


不是怕劫法场,而是怕专家又搞什么精神病检验之类的花招
说实在的,我到现在还没搞清楚他杀人的原因。。
也许杨佳还只是一根导火索,炸药包还在后面。。。。
杨先生,你该上路了
引用一个讨论组的回帖:
他是条汉子,敢于反抗独-裁TG的压迫,对于因个人尊严被侵犯,而诉求无门,讨要说法不果的情况,支持复-仇。;P
这个事情,虽然是7日内,但一向是尽早执行的。
实际上,以往二审判决死刑都是立即执行的
我还不确定!他到底杀的是不是人?
杀人偿命,楼上诸位同情他就罢了,犯不着为他喊冤
原帖由 ansonkai 于 2008-11-26 14:12 发表
引用一个讨论组的回帖:
他是条汉子,敢于反抗独-裁TG的压迫,对于因个人尊严被侵犯,而诉求无门,讨要说法不果的情况,支持复-仇。;P


说这话的还有人性么?[:a13:]

他让六个孩子失去了父亲!!:@
长这么大就为了制造7个家庭的悲剧,他确实没有继续做人的资格了
原帖由 逆火5 于 2008-11-26 14:29 发表
我还不确定!他到底杀的是不是人?


你是不是人,也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关键不是死刑不死刑,而是司法程序是否公正。
此案为何不能服众,是因为存在的重大漏洞太多了,堪称千疮百孔。

其中之一:杨佳案一审律师谢有明(案发地上海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可以说和控方穿一条裤子,按律师法必须回避)号称拿到杨母手书委托书,所以有权为杨佳辩护。但当时杨母已因被关入精神病院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一审结果应宣布无效。

另外,为何杨佳在上海犯案当天下午杨母就被北京警方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杨母到底有没有精神病?为何一审不许记者和公众旁听?4个小时的录音为何只公布了4分钟?上海警方到底有无殴打杨佳?根据高法规定,审讯需全程录音录像,为何不公布?警方到底怕什么?

杨佳到底有没有精神病? 精神病鉴定是上海方面做的吗?由于存在利益冲突,上海方面是否应该回避,由第三方检查机构进行精神病检查?

以上任何一条,都足以推翻本案判决。
楼上的太强大了
你为什么不去起诉反而跑到这里来说废话?
民主和法律一旦陈水扁化就完蛋了
杀人的原因始终是个谜
原帖由 银河系 于 2008-11-26 14:47 发表
此案为何不能服众,是因为存在的重大漏洞太多了,堪称千疮百孔。

其中之一:杨佳案一审律师谢有明(案发地上海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可以说和控方穿一条裤子,按律师法必须回避)号称拿到杨母手书委托书,所以有权 ...

胡说八道。。。
原帖由 zh020 于 2008-11-26 14:56 发表

胡说八道。。。

你猪啊。有本事就拿出论据反驳。张嘴就喷粪,不愧是粪青。
原帖由 银河系 于 2008-11-26 15:07 发表

你猪啊。有本事就拿出论据反驳。张嘴就喷粪,不愧是粪青。


你有证据就去起诉啊
张嘴就说粗口,不愧是JY!
司法是否透明,杨母是否精神病...这些都改变不了结果.,当然如果TG能做出合理解释,那是进步.

蓄意谋杀6条人命要是不判死刑,各位大人又要说什么???
原帖由 银河系 于 2008-11-26 14:47 发表

此案为何不能服众,是因为存在的重大漏洞太多了,堪称千疮百孔。

其中之一:杨佳案一审律师谢有明(案发地上海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可以说和控方穿一条裤子,按律师法必须回避)号称拿到杨母手书委托书,所以有权为杨佳辩护。但当时杨母已因被关入精神病院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一审结果应宣布无效。

另外,为何杨佳在上海犯案当天下午杨母就被北京警方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杨母到底有没有精神病?为何一审不许记者和公众旁听?4个小时的录音为何只公布了4分钟?上海警方到底有无殴打杨佳?根据高法规定,审讯需全程录音录像,为何不公布?警方到底怕什么?

杨佳到底有没有精神病? 精神病鉴定是上海方面做的吗?由于存在利益冲突,上海方面是否应该回避,由第三方检查机构进行精神病检查?

以上任何一条,都足以推翻本案判决。


除了最后一条,杨佳是否有精神病,能够影响判决,其余理由皆与本案无关,根本无需调查。
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8-11-26 15:21 发表
司法是否透明,杨母是否精神病...这些都改变不了结果.,当然如果TG能做出合理解释,那是进步.

蓄意谋杀6条人命要是不判死刑,各位大人又要说什么???


杨母是否是精神病,是否被警方非法拘役,这个与本案确实无关,如果公众关注,希望警方给予解释,这也影响不了本案的判决。
至于杨佳是否遭受到殴打,是否上海警方故意隐瞒了证据的某些内容,这些亦与本案无关,也不影响本案的判决。

以上两点,咱们如果关切,希望了解,大家可以联名上书要求上海警方和北京警方予以合理解释。我们大可以打着政务公开,我们要真相的旗子嘛。
原帖由 银河系 于 2008-11-26 15:07 发表

你猪啊。有本事就拿出论据反驳。张嘴就喷粪,不愧是粪青。

阿哈哈
谁在张嘴就来。。。
你发的短信息我也看了,
就你这样的,也好意思评论“粪青”。
1.律师有独立的诉权吗??
2.杨妈的精神状况与本案有关吗??
3.杨的精神状况的坚定申请,由谁提起,是“可以”还是“应该”鉴定??。。。

本来不想理你,你自己找上门来,
上海警方太不会办事,要我是领导特警进场后直接击毙
任何质疑也改变不了杀人偿命的结果!!
杨还是个汉子
但是杀人偿命,杨要为自己行为负责
相比下,我们的警察部门有没有在此事中来检讨下自己
给民众一个说法
也算是在??上留了个名!
判死刑无可非议,关键是反思啊。
原帖由 chchc 于 2008-11-26 16:18 发表
杨还是个汉子
但是杀人偿命,杨要为自己行为负责
相比下,我们的警察部门有没有在此事中来检讨下自己
给民众一个说法

公安关于这件事情检讨的多了,各方面的都有!
有些人在网上唯恐天下不乱也是很正常的,也是社会平衡的一个方面嘛,网络给了他们一个发泄的平台,也省的去学小杨!
杨佳本人该死。只是,人死了,了解事情真相的途径少了一半。:D
原帖由 有还无 于 2008-11-26 16:54 发表
杨佳本人该死。只是,人死了,了解事情真相的途径少了一半。:D

怀疑是人的天性,就是杨佳亲口说了什么还是会有人怀疑是不是被打药了!:b
叫杨英雄的多的去了,事发后几天为杨叫好的人多了
我也想知道究竟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变的如此冷漠和变态?
难道没有一点反思?
难道正常?
难道就杨杀了人,再杀了杨就完了,就和谐了
听说是注射死刑,打个针,安乐死,现在的社会真是进步了
关键是要反思,警察为什么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轻易给人一挑六,哪还有可能欺压百姓!:D
双方都无法无天
原帖由 scut_m 于 2008-11-26 17:29 发表
关键是要反思,警察为什么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轻易给人一挑六,哪还有可能欺压百姓!:D


6个50多岁的文职警察而已[:a13:]
他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不明白为啥这么多人扯杨佳他妈  就算他妈被警察XXX了 杨佳就不该死了么 [: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