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中国黑帮[转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05:08:41
海外中国黑帮
一九九三年,当时的香港正被叶继欢搅得天翻地覆。  

  铜锣湾的数家金铺被这个叶继欢带人在半个钟头内扫掠一空,而后用AK47开路在当时的“皇家警察”飞虎队的海空包抄下走得无影无踪;而后数月,叶继欢在香港如入无人之境,再连吃几次“大茶饭”(大案)。一时间,香港市面风声鹤泪,金铺业人人自危。香港一家电视台碰巧拍下了叶继欢打劫的过程,只见数个蒙面人高头大马,持枪姿势熟练,动作干净利落,哪象本地黑帮的作为。叶继欢开了香港有史以来持自动武器打劫的先河,那时候香港的黑帮最多也就是摸过几支点三八和大陆的黑星手枪(五四式),哪见过这般阵仗!有好事的记者便拿着录影带跑去大陆找到一班武警,先放了那段录像,然后征询他们的看法。武警谈了几点,主要是,一,这班人是行伍出身,训练有素;二,应该是打过仗。  

  此时,“大圈帮”开始浮出水面,开始为香港市民所认识。其实,“大圈”在港澳黑道早已声名远播。“大圈”是何方神圣呢?其实最早的“大圈”是那批文革时期的红卫兵和知青,也包括一部分退伍兵,主要来自广东,湖南,上海,以及其它一些省份。文革后期,这批人大举偷渡到香港,凭着在大陆练就的胆色,企图在香港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可是,由于语言,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加上香港小市民的歧视,这些“大圈”难以立足,许多人开始了黑道生涯。“大圈”本身并不象港澳台的本地黑帮那样等级分明,组织严密;他们初出道时大多无家无小,无牵无挂,因此在与当地黑帮如十四K,水房等帮会火并时心狠手辣,也很会动脑子,即使被捕也一般不会反水,自诩“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如果在当地藏不下去了,便往大陆一走了之,让警方一筹莫展。可以说,叶继欢便是一个代表人物。由于干的案子太多,在港澳待不下去了,有些人便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跑路”来北美洲,主要在加拿大西岸,从此加拿大黑道的生态平衡被打破了。  

  (就在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温哥华电视台报道在市中心一家加油站,两个中东人被两个亚裔持枪于近距离击毙。在温哥华,“大圈”对越南帮,印度帮和伊朗帮连开杀戒,着实杀出大陆黑帮的威风。据加拿大皇家骑警透露,加拿大的毒品的百分之七十五被大圈控制,大圈还走出华人地盘,于本地的最大黑帮“地狱天使”开始了合作。)  

  (2)  

  “大圈”们初来加拿大,面对的问题比刚到香港时更多。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华人社会的陌生环境。当时的加拿大主流社会对华人更为歧视,唐人街的那些台山华侨对着洋人只会唯唯懦懦,当地的华人帮会以前还能在唐人街耀武扬威,收收保护费,开“黄毒赌”。  

  可是自从越南人登陆加拿大后,横冲直撞,诺大个唐人街,竟然成了越南帮的天下!  

  对于大圈来说,最初只能在唐人街落脚立足。谁知那些台山人除了讲台山话的,其它人谁都不请,连洋人们都以为中国人都象这帮台山人那么懦弱,台山话和广州白话就是中国话!  
  大圈们看着这般光景,那里受得了这般鸟气,何况越南人都敢在中国人的地盘上横冲直撞!  

  大圈里不乏参加过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等到召齐了人马,便约了越南仔讲数(谈判)。越南人自然不会买这帮外乡人的账,双方初次教道自然翻脸了;温哥华警方最初也是偏帮越南人,毕竟大圈是新来的,强龙难抖地头蛇,鬼佬也不傻!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大圈”们主动出击,大开杀戒,把越南帮给灭了几家,广东人叫“夯家铲”,北方人就叫“灭门”,还将越南人的房子烧了几家,杀的全是越南帮的头目。不但越南人傻了眼,警方也急了。温哥华向来治安还算不错,连出几件大案,眼看一场黑帮战争一触即发。皇家骑警赶忙将一些大圈的资料发去香港警方核查,香港方面也吓了一大跳,怎么“大圈”的主力都去了加拿大了?而温哥华警方也吓了一大跳,原来这些中国人还有些来头!此时,一批批大圈从港澳,欧洲和东南亚“跳船”,“跳飞机”(坐船和飞机偷渡)登陆温哥华,与老“战友们”汇合,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了。警方一看不对路,权衡利弊,找到越南帮的“话事人”(头领),告诉他们离开温哥华,如果不走,警方就会对付越南帮。警方一向是在黑帮中搞平衡,一旦平衡打破,就找软柿子捏,哪里的警察都这样。  

  就这样,越南帮撤到ALBERTA省的省会EDMONTON,以为能喘口气。谁知“大圈”“势将余勇追穷寇”,一路掩杀,又把越南人赶出了EDMONTON;就这样,大圈们把加拿大的越南帮全部赶到多伦多,至此,除了多伦多的唐人街,加拿大的所有的唐人街全部被“解放”。多伦多是加拿大人口最多的城市,华人也最多,“大圈”如何会让越南仔在那儿称霸?可是由于各地的越南帮都来到多伦多,一时间,双方势均力敌。多市警方如临大敌,双方的武器来源都断了。多伦多那边的“大圈”急忙联络温哥华的战友,要求武器支援。  

  当时有个原广州足球队的,是古广明的师兄,来到加拿大也加入了大圈。当年把武器送过去的就是他。当时他和另一个兄弟开一辆CHEVY  TRUCK,连跑几昼夜,“烟抽掉几合都记不清了。”来到多伦多,那边的战友立刻精神大振,人人奋勇,一时间多伦多鸡飞狗跳,越南帮大败,从此加拿大全境的唐人街都被解放,“大圈”从此也有了根据地。  

  (3)  

  如果大家看过周润发主演的“英雄本色”,应该都觉得很精彩。可是其实现实中的大圈的故事比起“英雄本色”中的故事不知道要更精彩多少倍!  

  说起大圈们骨气,又岂是那些港澳台的黑帮所能相比的。温哥华有个大圈外号“企佬”,人高高瘦瘦,戴副眼镜,对人和和气气,正行是装修,在黑道上却是赫赫有名,人也很机智。话说“企佬”在温哥华市也开了家杂货店,以卖花和销赃为主,奔腾500的电脑1500什么都有了;九毫米的手枪,AK47间中还有些手榴弹,反正什么都卖。“企佬”的店里也卖中文报纸,有香港人爱看的星岛日报,也有台湾大陆人爱看的世界日报。有一天,店里来了个女人,讲国语,拿了份世界日报。“企佬”便上前招呼,“啊,也是中国人啊,以前没见过呢!”  
  谁知那女人嘴一扁道,“我不是中国人,我是台湾人!”  

  “企佬”那张和和气气的脸立刻就变了。平时店里来的台湾人一般都还称自己是中国人,不管心里是不是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吧,都还在场面上认是个中国人。今天这个女人可能刚从台湾来的,有点忘乎所以。只见“企佬”一把夺下那女人手里的报纸,骂道,“丢你老母,你他-妈-的不是中国人,也不是台湾人,你他-妈-的是日本人!你说个鸟中国话呀,老子这报纸只卖给中国人!你给我滚!”那女人脸又青又红,却也自知理亏,扭头走了。  

  再说“企佬”有条又高又大的ROTWEILER,据说警犬看见那主儿也是“敖”地一声掉头就跑。那主儿也就只买“企佬”的帐了,直立起来,比“企佬”还高。平日里“企佬”根本不敢带它上街,就拿条粗粗的铁链子拴在院子里看家。不想有一天,有个鬼佬闲逛,经过“企佬”的院子门口。那狗平时倒是不太叫,可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见到那鬼佬,嘴里呼呼地,口水流得老长,然后如晴天霹雳般地猛吼了一声。那鬼佬扭头一看给惊的往后退了两步,给绊倒在地上。那家伙脸上有点挂不住了,顺手捡了块石头,朝那狗便砸了过去。正好“企佬”听到狗叫,出来一看,那鬼佬正朝那狗扔石头,便问他那狗犯着他什么了,干吗拿石头砸狗?  

  那鬼佬一看是个中国人,原本有些理亏,这时候胆气有点壮了,两人便争了起来。不想“企佬”很能说,根本不买他的账,那鬼佬见说不过他,便出言不逊,“CHINK,CHINK”地不干不净起来。“企佬”一听这个,话也不说了,转身便进了屋。那鬼佬以为“企佬”怕了他了,自然更起劲了。不料猛然间,看见“企佬”从屋里冲出来,手里拿一支雷明顿猎枪,一伸手,那枪便顶在鬼佬的胸口,手指紧扣着扳机,从牙缝里问道,“你再叫一遍CHINK?”  

  不说那鬼佬给吓成如何,“企佬”的几个鬼佬邻居原本想看热闹,不想“企佬”犯了狠的,要出人命,赶忙出来打圆场,出来相劝,直骂那鬼佬“GARBAGE”,“PIECE  OF  SH-IT”,那鬼佬这时候才回过神来,抖成个筛子,连连道歉,这才捡回条命回来。事后问“企佬”,万一那小子嘴还硬,你真宰了他?“企佬”歪歪嘴道,为什么不?加拿大没死刑,判个错杀,也就几年牢而已,不过那口气是绝对不能咽的!海外中国黑帮
一九九三年,当时的香港正被叶继欢搅得天翻地覆。  

  铜锣湾的数家金铺被这个叶继欢带人在半个钟头内扫掠一空,而后用AK47开路在当时的“皇家警察”飞虎队的海空包抄下走得无影无踪;而后数月,叶继欢在香港如入无人之境,再连吃几次“大茶饭”(大案)。一时间,香港市面风声鹤泪,金铺业人人自危。香港一家电视台碰巧拍下了叶继欢打劫的过程,只见数个蒙面人高头大马,持枪姿势熟练,动作干净利落,哪象本地黑帮的作为。叶继欢开了香港有史以来持自动武器打劫的先河,那时候香港的黑帮最多也就是摸过几支点三八和大陆的黑星手枪(五四式),哪见过这般阵仗!有好事的记者便拿着录影带跑去大陆找到一班武警,先放了那段录像,然后征询他们的看法。武警谈了几点,主要是,一,这班人是行伍出身,训练有素;二,应该是打过仗。  

  此时,“大圈帮”开始浮出水面,开始为香港市民所认识。其实,“大圈”在港澳黑道早已声名远播。“大圈”是何方神圣呢?其实最早的“大圈”是那批文革时期的红卫兵和知青,也包括一部分退伍兵,主要来自广东,湖南,上海,以及其它一些省份。文革后期,这批人大举偷渡到香港,凭着在大陆练就的胆色,企图在香港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可是,由于语言,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加上香港小市民的歧视,这些“大圈”难以立足,许多人开始了黑道生涯。“大圈”本身并不象港澳台的本地黑帮那样等级分明,组织严密;他们初出道时大多无家无小,无牵无挂,因此在与当地黑帮如十四K,水房等帮会火并时心狠手辣,也很会动脑子,即使被捕也一般不会反水,自诩“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如果在当地藏不下去了,便往大陆一走了之,让警方一筹莫展。可以说,叶继欢便是一个代表人物。由于干的案子太多,在港澳待不下去了,有些人便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跑路”来北美洲,主要在加拿大西岸,从此加拿大黑道的生态平衡被打破了。  

  (就在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温哥华电视台报道在市中心一家加油站,两个中东人被两个亚裔持枪于近距离击毙。在温哥华,“大圈”对越南帮,印度帮和伊朗帮连开杀戒,着实杀出大陆黑帮的威风。据加拿大皇家骑警透露,加拿大的毒品的百分之七十五被大圈控制,大圈还走出华人地盘,于本地的最大黑帮“地狱天使”开始了合作。)  

  (2)  

  “大圈”们初来加拿大,面对的问题比刚到香港时更多。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华人社会的陌生环境。当时的加拿大主流社会对华人更为歧视,唐人街的那些台山华侨对着洋人只会唯唯懦懦,当地的华人帮会以前还能在唐人街耀武扬威,收收保护费,开“黄毒赌”。  

  可是自从越南人登陆加拿大后,横冲直撞,诺大个唐人街,竟然成了越南帮的天下!  

  对于大圈来说,最初只能在唐人街落脚立足。谁知那些台山人除了讲台山话的,其它人谁都不请,连洋人们都以为中国人都象这帮台山人那么懦弱,台山话和广州白话就是中国话!  
  大圈们看着这般光景,那里受得了这般鸟气,何况越南人都敢在中国人的地盘上横冲直撞!  

  大圈里不乏参加过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等到召齐了人马,便约了越南仔讲数(谈判)。越南人自然不会买这帮外乡人的账,双方初次教道自然翻脸了;温哥华警方最初也是偏帮越南人,毕竟大圈是新来的,强龙难抖地头蛇,鬼佬也不傻!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大圈”们主动出击,大开杀戒,把越南帮给灭了几家,广东人叫“夯家铲”,北方人就叫“灭门”,还将越南人的房子烧了几家,杀的全是越南帮的头目。不但越南人傻了眼,警方也急了。温哥华向来治安还算不错,连出几件大案,眼看一场黑帮战争一触即发。皇家骑警赶忙将一些大圈的资料发去香港警方核查,香港方面也吓了一大跳,怎么“大圈”的主力都去了加拿大了?而温哥华警方也吓了一大跳,原来这些中国人还有些来头!此时,一批批大圈从港澳,欧洲和东南亚“跳船”,“跳飞机”(坐船和飞机偷渡)登陆温哥华,与老“战友们”汇合,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了。警方一看不对路,权衡利弊,找到越南帮的“话事人”(头领),告诉他们离开温哥华,如果不走,警方就会对付越南帮。警方一向是在黑帮中搞平衡,一旦平衡打破,就找软柿子捏,哪里的警察都这样。  

  就这样,越南帮撤到ALBERTA省的省会EDMONTON,以为能喘口气。谁知“大圈”“势将余勇追穷寇”,一路掩杀,又把越南人赶出了EDMONTON;就这样,大圈们把加拿大的越南帮全部赶到多伦多,至此,除了多伦多的唐人街,加拿大的所有的唐人街全部被“解放”。多伦多是加拿大人口最多的城市,华人也最多,“大圈”如何会让越南仔在那儿称霸?可是由于各地的越南帮都来到多伦多,一时间,双方势均力敌。多市警方如临大敌,双方的武器来源都断了。多伦多那边的“大圈”急忙联络温哥华的战友,要求武器支援。  

  当时有个原广州足球队的,是古广明的师兄,来到加拿大也加入了大圈。当年把武器送过去的就是他。当时他和另一个兄弟开一辆CHEVY  TRUCK,连跑几昼夜,“烟抽掉几合都记不清了。”来到多伦多,那边的战友立刻精神大振,人人奋勇,一时间多伦多鸡飞狗跳,越南帮大败,从此加拿大全境的唐人街都被解放,“大圈”从此也有了根据地。  

  (3)  

  如果大家看过周润发主演的“英雄本色”,应该都觉得很精彩。可是其实现实中的大圈的故事比起“英雄本色”中的故事不知道要更精彩多少倍!  

  说起大圈们骨气,又岂是那些港澳台的黑帮所能相比的。温哥华有个大圈外号“企佬”,人高高瘦瘦,戴副眼镜,对人和和气气,正行是装修,在黑道上却是赫赫有名,人也很机智。话说“企佬”在温哥华市也开了家杂货店,以卖花和销赃为主,奔腾500的电脑1500什么都有了;九毫米的手枪,AK47间中还有些手榴弹,反正什么都卖。“企佬”的店里也卖中文报纸,有香港人爱看的星岛日报,也有台湾大陆人爱看的世界日报。有一天,店里来了个女人,讲国语,拿了份世界日报。“企佬”便上前招呼,“啊,也是中国人啊,以前没见过呢!”  
  谁知那女人嘴一扁道,“我不是中国人,我是台湾人!”  

  “企佬”那张和和气气的脸立刻就变了。平时店里来的台湾人一般都还称自己是中国人,不管心里是不是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吧,都还在场面上认是个中国人。今天这个女人可能刚从台湾来的,有点忘乎所以。只见“企佬”一把夺下那女人手里的报纸,骂道,“丢你老母,你他-妈-的不是中国人,也不是台湾人,你他-妈-的是日本人!你说个鸟中国话呀,老子这报纸只卖给中国人!你给我滚!”那女人脸又青又红,却也自知理亏,扭头走了。  

  再说“企佬”有条又高又大的ROTWEILER,据说警犬看见那主儿也是“敖”地一声掉头就跑。那主儿也就只买“企佬”的帐了,直立起来,比“企佬”还高。平日里“企佬”根本不敢带它上街,就拿条粗粗的铁链子拴在院子里看家。不想有一天,有个鬼佬闲逛,经过“企佬”的院子门口。那狗平时倒是不太叫,可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见到那鬼佬,嘴里呼呼地,口水流得老长,然后如晴天霹雳般地猛吼了一声。那鬼佬扭头一看给惊的往后退了两步,给绊倒在地上。那家伙脸上有点挂不住了,顺手捡了块石头,朝那狗便砸了过去。正好“企佬”听到狗叫,出来一看,那鬼佬正朝那狗扔石头,便问他那狗犯着他什么了,干吗拿石头砸狗?  

  那鬼佬一看是个中国人,原本有些理亏,这时候胆气有点壮了,两人便争了起来。不想“企佬”很能说,根本不买他的账,那鬼佬见说不过他,便出言不逊,“CHINK,CHINK”地不干不净起来。“企佬”一听这个,话也不说了,转身便进了屋。那鬼佬以为“企佬”怕了他了,自然更起劲了。不料猛然间,看见“企佬”从屋里冲出来,手里拿一支雷明顿猎枪,一伸手,那枪便顶在鬼佬的胸口,手指紧扣着扳机,从牙缝里问道,“你再叫一遍CHINK?”  

  不说那鬼佬给吓成如何,“企佬”的几个鬼佬邻居原本想看热闹,不想“企佬”犯了狠的,要出人命,赶忙出来打圆场,出来相劝,直骂那鬼佬“GARBAGE”,“PIECE  OF  SH-IT”,那鬼佬这时候才回过神来,抖成个筛子,连连道歉,这才捡回条命回来。事后问“企佬”,万一那小子嘴还硬,你真宰了他?“企佬”歪歪嘴道,为什么不?加拿大没死刑,判个错杀,也就几年牢而已,不过那口气是绝对不能咽的!
老帖+无关帖!
大圈仔吗,很猛的!
比什么十XK,新X安有骨气多了,现在那边的地盘差不多都被他们接收了。
现在已经发展到英伦去了!
果然厉害角色啊。
比外交部争气啊!!
大圈帮应保护中国人的利益,才称得上有骨气
真正的大圈是团结的,不亏是我同门师兄!那些华人街的衰仔怎么能和他们比?他们和鬼佬唯一不同的就是那身皮罢了!办事也象鬼佬一样苯!呸!其他什么十XK,新X安也没用!
还是洪兴好
洪兴……那是虚构的兄弟。香港三合一向是外战外行。大圈他们能挡的住?!?
牛逼!尤其是痛斥了那个台湾女的,解气!什么时候把小日本也镇镇,那就爽了~
其实这正说明了中国人一旦团结起来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可惜现在国内太多问题导致民心不稳啊,希望胡哥能够消除,至少减少这样的问题,让民心归一,从此让神州啸傲全球!!!
靠...俺在Edmonton,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华人黑社会的故事...
是真的吗?
和平演变?
争气,鼓励去纽约等地发展。
也有不少害群之马
真的受不了这样吹捧黑社会的文章,要知道这些所谓的”英雄”,在外国做的最多就是欺负自己同胞,特别是那些刚到国外,人生路不熟的中国人.
你以为他们真的会走出唐人街,去外国人的势力范围走动,发展自己的力量?不是看不起他们,他们连abc还不会说,除了窝里横之外,甚么也不会!

到美国的中国人社区走一下就会了解.
和平演变
大圈还是很厉害的。中国移民到处开花啊,有点犹太人的架势了。黑社会和中国商人结合才好啊。要参政,能控制地方政府就更理想了。
早和你们说了唐人街那些人不算大圈~~!大圈指的就是大陆仔,绝对根正苗红。
大圈仔在华人圈里早就是一只鼎,谁敢和他们拼?!现在在日本北美澳洲都红火的不得了,那里的驼地都退避三舍。他们绝对爱国,只是没办法出来混。没见那‘企仔’的表现吗。
好样的!
厉害啊,崇拜ing......
要知道福清帮在日本也是所有人都很惧怕的!!!
这是我在超大看的最振奋人心的贴了!!!!!!
好耶~
好!
hao,我现在就去投奔温哥华的兄弟门去
很有正义感啊~!
以下是引用可乐王子在2003-9-26 1:02:00的发言:
要知道福清帮在日本也是所有人都很惧怕的!!!

福清现在不行了,胆子小了。而且专吭自己人,搞些下三路的生意,一点没有中国人的义气!
现在是大圈的天下了。大圈硬,团结,敢和驮地碰,而且保护中国人。在日本连山口组都不敢动大圈的地盘。而大圈见不顺的就打,管他是谁!真是牛B!!
这算不算非法救国
比政府能干啊
不知道是喜是忧?
中央应该统合海外的所有华人势力,形成一个大中华势力圈。
争气,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让世界的没一个角落都有中国人的一席之地!
看到打越南崽那段真痛快。
<P><a href="http://www.zhulang.com/13503/index.html" target="_blank" >http://www.zhulang.com/13503/index.html</A></P>
<P>看看这小说,与此相关的黑帮小说。</P>
要是印泥的华人也这么牛就好了。
第1~2~3~4~5,第六次看这篇文章~~~汗~~~老早的文章了。
路过看过
路过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