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药家鑫6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32:23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07/6858997_0.shtml

西部网讯据央视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今日(6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4月22日一审药家鑫被判死刑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4月28日药家鑫提出上诉

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5月20日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5月20日上午,药家鑫案二审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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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药家鑫终于死了。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07/6858997_0.shtml

西部网讯据央视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今日(6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4月22日一审药家鑫被判死刑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4月28日药家鑫提出上诉

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5月20日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5月20日上午,药家鑫案二审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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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药家鑫终于死了。
两条命!两个家庭!
这个害了二个家庭的终于伏法了。
小药签字的时候都激动得哭了

法院终于给了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真好:D:D
支持高院 这家伙死有余辜啊。。。
  如果有来世的话,药还是做个好人吧!
1、调包了,没有电视现场直播肯定有猫腻;
2、就算现场直播,谁知道他是不是药? 找个样子差不多的谁看得出来?
3、好吧,就算是真身,怎么知道他不是假死?

不要说不可能,在这个神奇的国度,没什么不可能的。XX已经烂到根子里了,里头有多黑不是你们能想象到的。

以上cos一下某群人。
Fatmike 发表于 2011-6-7 17:24
1、调包了,没有电视现场直播肯定有猫腻;
2、就算现场直播,谁知道他是不是药? 找个样子差不多的谁看得出 ...
LS高仿啊{:soso__16020689038514092949_4:}
Fatmike 发表于 2011-6-7 17:24
1、调包了,没有电视现场直播肯定有猫腻;
2、就算现场直播,谁知道他是不是药? 找个样子差不多的谁看得出 ...
调不调包都无所谓了,药死不死不重要,关键是以后想“激情杀人”的没有后路了。
Fatmike 发表于 2011-6-7 17:24
1、调包了,没有电视现场直播肯定有猫腻;
2、就算现场直播,谁知道他是不是药? 找个样子差不多的谁看得出 ...
三峡大坝是导致药家鑫杀人的主要原因
f22 发表于 2011-6-8 10:07
三峡大坝是导致药家鑫杀人的主要原因
还是贵宾看问题比较透彻!
依法判案而已,没啥好激动的。
Fatmike 发表于 2011-6-8 12:26
还是贵宾看问题比较透彻!
贵宾大人看问题透彻+1!
终于还是死了...这个惩戒效果应该起到了吧
那些人想捞人,最后变成了先诛心再杀人,姓药的永无抬头之日了。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1-6-7 15:41
小药签字的时候都激动得哭了

法院终于给了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真好
何解?审判过程有什么曲折吗?
Fatmike 发表于 2011-6-8 12:26
还是贵宾看问题比较透彻!
论证了四十余年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啊
糖果盒 发表于 2011-6-8 21:01
何解?审判过程有什么曲折吗?
感谢法院给了他一次重新投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