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为结婚做绝育手术 婚姻登记部门仍拒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45:29
表兄妹为结婚起诉民政局 法院判决:做了绝育手术,表兄妹也不能结婚

首席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张昊

本报漯河讯 青梅竹马的一对表兄妹,同在南方打工时偷尝禁果。



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两人欲登记结婚。民政部门以“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以保障其子孙后代健康”为由拒绝。女方做绝育手术后再去登记仍遭拒绝,两人遂起诉民政局“干涉婚姻自由”。
“我们虽然是表兄妹,但做了绝育手术后,已不存在影响后代健康的问题了,为啥还不允许结婚?”昨日,几经辗转,记者拨通了张刚和王花(均为化名)的手机,虽然不愿意接受采访,但简短的几句话中,足见二人的愤怒和不解。

表兄妹欲结婚 双方父母同意

张刚与王花是漯河市郾城区某镇人,作为亲表兄妹的两人(张刚的母亲与王花的父亲是亲姐弟的关系),小学、中学都是同班同学,上学时总是形影不离。初中毕业以后,两人又约定一起到南方沿海某发达城市打工。

由于该城市物价很高,两人又没有充裕的钱,于是二人商量合租了一套房居住以节省租房的费用。在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的两人生活中,他们偷尝了禁果。2007年8月,两人回到家里,向各自的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请求。由于当事人所在村庄属于贫穷落后的地区,“舅表婚,亲上亲”的观念还很浓厚,于是双方父母在商量之后表示同意。

为能登记结婚竟做绝育手术

2007年9月,张刚和王花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民政部门在得知张刚和王花是表兄妹关系后,拒绝给他们办理结婚证。两人十分着急,三番五次托人请求婚姻登记部门帮忙,婚姻登记部门便告知二人,不给其办理结婚证是因为法律规定了禁止近亲结婚,以保证子孙后代的健康。

于是,两人为了顺利结婚,协商后女方当即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并且向医院索要了绝育手术证明。2008年1月,张刚和王花再次来到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姻登记部门仍然拒绝。

认为干涉婚姻状告民政部门

张刚和王花认为,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并由医院出具了绝育手术证明,已经决定以后不生育,即不会造成法律规定的“影响子孙后代健康”的情况,婚姻登记部门仍然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实属刁难,干涉了婚姻自由,在经过行政复议仍被拒绝登记后,2008年5月27日,两人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其为原告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经审理后郾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允许随意变通适用;原告张刚和王花是表兄妹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即使原告张刚与王花做了绝育手术,仍应当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而不能变通法律。所以,对原告张刚和王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

2008年8月22日,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这对表兄妹虽然内心不服,但没有再提出上诉。

律师以案说法 禁婚合法合理

“本案虽然是一个公民起诉国家行政机关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但本质上涉及的是近亲不得结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昨日,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奇律师,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既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符合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要求。”

刘文奇解释说,这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变更性,也更好地保护了社会利益。另外,这也是为了保证他们的自身利益和幸福。刘文奇认为,表兄妹年轻时为达到结婚的目的,会愿意以做绝育手术为代价要求结婚,但这并不能保证结婚后两人不会改变想法。如果婚后两人过久了孤单的生活,产生生育子女的愿望而无法实现是非常痛苦的,不利于婚后感情的维护和婚姻的稳定。表兄妹为结婚起诉民政局 法院判决:做了绝育手术,表兄妹也不能结婚

首席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张昊

本报漯河讯 青梅竹马的一对表兄妹,同在南方打工时偷尝禁果。



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两人欲登记结婚。民政部门以“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以保障其子孙后代健康”为由拒绝。女方做绝育手术后再去登记仍遭拒绝,两人遂起诉民政局“干涉婚姻自由”。
“我们虽然是表兄妹,但做了绝育手术后,已不存在影响后代健康的问题了,为啥还不允许结婚?”昨日,几经辗转,记者拨通了张刚和王花(均为化名)的手机,虽然不愿意接受采访,但简短的几句话中,足见二人的愤怒和不解。

表兄妹欲结婚 双方父母同意

张刚与王花是漯河市郾城区某镇人,作为亲表兄妹的两人(张刚的母亲与王花的父亲是亲姐弟的关系),小学、中学都是同班同学,上学时总是形影不离。初中毕业以后,两人又约定一起到南方沿海某发达城市打工。

由于该城市物价很高,两人又没有充裕的钱,于是二人商量合租了一套房居住以节省租房的费用。在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的两人生活中,他们偷尝了禁果。2007年8月,两人回到家里,向各自的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请求。由于当事人所在村庄属于贫穷落后的地区,“舅表婚,亲上亲”的观念还很浓厚,于是双方父母在商量之后表示同意。

为能登记结婚竟做绝育手术

2007年9月,张刚和王花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民政部门在得知张刚和王花是表兄妹关系后,拒绝给他们办理结婚证。两人十分着急,三番五次托人请求婚姻登记部门帮忙,婚姻登记部门便告知二人,不给其办理结婚证是因为法律规定了禁止近亲结婚,以保证子孙后代的健康。

于是,两人为了顺利结婚,协商后女方当即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并且向医院索要了绝育手术证明。2008年1月,张刚和王花再次来到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姻登记部门仍然拒绝。

认为干涉婚姻状告民政部门

张刚和王花认为,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并由医院出具了绝育手术证明,已经决定以后不生育,即不会造成法律规定的“影响子孙后代健康”的情况,婚姻登记部门仍然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实属刁难,干涉了婚姻自由,在经过行政复议仍被拒绝登记后,2008年5月27日,两人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其为原告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经审理后郾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允许随意变通适用;原告张刚和王花是表兄妹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即使原告张刚与王花做了绝育手术,仍应当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而不能变通法律。所以,对原告张刚和王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

2008年8月22日,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这对表兄妹虽然内心不服,但没有再提出上诉。

律师以案说法 禁婚合法合理

“本案虽然是一个公民起诉国家行政机关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但本质上涉及的是近亲不得结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昨日,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奇律师,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既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符合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要求。”

刘文奇解释说,这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变更性,也更好地保护了社会利益。另外,这也是为了保证他们的自身利益和幸福。刘文奇认为,表兄妹年轻时为达到结婚的目的,会愿意以做绝育手术为代价要求结婚,但这并不能保证结婚后两人不会改变想法。如果婚后两人过久了孤单的生活,产生生育子女的愿望而无法实现是非常痛苦的,不利于婚后感情的维护和婚姻的稳定。
、、、、干啊
这个事情不好说
舅表亲
这个似乎太那个啥子了
不符合优生优育
而且一旦过了这个年龄段,子女在家庭中占的角色很重要
嗨,不建议此做法。
日,那不白绝了?
话说,这手术好像是不可逆的。。。
反正都不要孩子了,就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啊,为什么非要那个证呢?

农村来的,在家摆酒了也就算是结婚了……如果没在家摆酒,就算登记了家里人也不承认你结了婚的。
[:a9:] 红楼梦里面都是这种近亲结婚……宝玉和黛玉结婚以后,会不会剩下残障,然后被感染上肺结核?
这种明显违背人伦的行为应该扼杀,世间万物,繁育后代为第一要务。
这种只顾享受,连人都不想做了的疯狂变态者,社会不会容他们。
原帖由 幽灵伯伯 于 2008-11-12 19:31 发表
这种明显违背人伦的行为应该扼杀,世间万物,繁育后代为第一要务。
这种只顾享受,连人都不想做了的疯狂变态者,社会不会容他们。

我倒觉得只要双方都没意见,双方的家人都没意见,又不要孩子,那也没什么。因为他们也没给其他人带来坏的影响。

就算对于同性恋我也是这个看法,只要不要干扰到其他人,也就没什么了。
偶买糕得,人家都动了刀子还不让人破个例结婚。。。。。哎,实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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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办证的话,同居几年以后就是事实婚姻了吧
只要周围都认可
啥叫做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就是婚姻法规定3代近亲不得结婚。那就除了你们两个打回娘胎不做亲戚否则那就没辙!
为什么一定要那个证呢? 那个证真的那么重要吗?
真想在一起,还不不如早些改户口瞒天过海。
我这边有个表兄妹结婚的, 生的个儿子傻的象个鸟一样.
原帖由 qwedrt 于 2008-11-12 20:11 发表
为什么一定要那个证呢? 那个证真的那么重要吗?

随便找个刻章办证的小广告,几十块钱搞定。四六级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都能办假的,结婚证小意思。
各位说得对,既然连后代都不在乎了,还在乎证干嘛,这不是脱XX放X吗?
以前有个科教片,就是介绍近亲结婚的危害,
可以找出来看看,再想结婚的事~~~
原帖由 wawo 于 2008-11-12 20:05 发表
其实不办证的话,同居几年以后就是事实婚姻了吧
只要周围都认可


94年之后就没事实婚姻这一说了,结证最大的作用是防两人任意之一出轨,有了证就能要求离婚的时候多分财产
表兄妹结婚的确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不过世界上允许表亲结婚的国家占到的近50,日本、以色列,大部分阿拉伯国家,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完全不禁止表兄妹结婚,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条例>附表<血亲及姻亲关系>中, 并无规定表兄妹不可以结婚.。而香港法例是以英国法例为基础, 英文中的表亲与堂亲都是 cousins,  即是说不论是表兄妹或堂兄妹通婚都不是违法 美国允许表亲结婚的州差不多也占到一半。表亲结婚产下畸形后代的几率比常规婚姻高得很有限,一般夫妇 (正常, 年青, 而无血源关系) 生产严重畸形儿的机会率大约是 3-4%,  而表/堂兄妹夫妇出现同样情况的机会率略高, 约 5% 相当于高龄产妇 (41 岁) 的生产缺憾下一代的机会。
想名正言顺的和表亲与堂亲结婚?简单,移民吧。
我可不支持表亲结婚哦,呵呵,我只是觉得他们如果真的都喜欢对方,周围人也不反对的话,要不要证都无所谓了
如果你非要证,那么就不要结婚证了,因为这不合法,对不.
不过站在法律和社会道德上说呢,这是不应该的
原帖由 jg0083 于 2008-11-12 20:53 发表


94年之后就没事实婚姻这一说了,结证最大的作用是防两人任意之一出轨,有了证就能要求离婚的时候多分财产

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多年,而且周围人也把他们当夫妻看,不是事实婚姻么?现在改了?
可是不对啊,根据我的印象,如果你已经结婚了,然后在外面找了个女人,住在一起,周围人也把那女的当你的老婆看的话,是算重婚罪的.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应该是没错的啊,我去百度下,我法盲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2 20:08 发表
啥叫做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就是婚姻法规定3代近亲不得结婚。那就除了你们两个打回娘胎不做亲戚否则那就没辙!

火花老大,咱中国啥时候成法治社会了?中国有法律么? :o
法律就是这么定的,王八屁股硬规定。
两情 若是久长时,又岂在 登记领证。
还办什么证啊,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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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 孩子 不行啊 ,或者 老公允许 借种也行啊 ?借种 生的孩子 也和自己有血亲 !夫妻是近亲啊?问题不都解决了吗 ?现代社会 同性恋 二奶 3p  4p 都 是人类文明进步的 层次 ? 这表亲真感情 再借种生孩子 更高层次的 精神文明
血友病是高贵 血统的证明。
原帖由 seele9999 于 2008-11-12 22:54 发表


您老可以试试去抢个银行啥的。

哦,顺便说,我记得美国好像是5代以内。可能有错。美剧30ROCK有一集专门讽刺了这,一个代代近亲结婚的“王室”血统。


美国有18个州允许表亲与堂亲结婚。
既然是法律规定的就应该遵守
他俩不说是表兄妹,民政的会知道吗。
虽然我们现在不是法治社会,但我们必须首先要树立法治的观念.
现在社会宽容,包容越来越大,但不是无限.什么东西过头了就是罪过.
反对近亲结婚!!!支持民政!!!
切,自己同居和摆酒,别人管得过来么?;P
反对近亲结婚.
[:a1:] 从优生优育角度来说,五代之内都不好。血缘关系远一些有利于进化……当然有些感情是很难舍得的[:a5:] 人家既然已经绝育了,就要替人家考虑一下……
汗,表兄妹而已,这怎么能算乱伦....就是有血缘关系的出了五服也可以结婚的..真是:L

虽然有部分几率出白痴(非常低就比普通人高1%而已)但是也可能出天才呀

解放前很多都是这么解决的..这婚姻法搞的
看了这个帖子,才知道在中国搞法治有多么的难。

法律算个屁呀,老子高兴就好。;P
按中国法律,也不会规定ZF要用强制手段禁止他们同居,
就是不承认他们的合法身份而己。

不过,现在这年头,结婚登记已经不要什么村委会、居委会
证明了,他们当初如果不说,会有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吗?
(不过小地方人少,谁不认识谁,这点还得考虑)

对策应为迁走一人户口,然后去外地登记就没人知道了。
[:a4:] 本朝古代不尽是表亲结婚的。那些流传下来叫座又叫好的凄美爱情故事表亲结婚一抓一大把.
SC公图前阵子不有一家伙现身说法自己老爹老娘就是表情而且自称很聪明.
原帖由 朱宇 于 2008-11-13 18:05 发表
看了这个帖子,才知道在中国搞法治有多么的难。

法律算个屁呀,老子高兴就好。;P

现在才知道,你太迟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