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列车上被绑死亡 鉴定书称其被同伴捆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3:26:37
2008年11月11日 14:27潇湘晨报【大 中 小】 【打印】

一名乘客当时在车厢里用手机拍下尸体被卸在车站上。

潇湘晨报11月11日报道 9月25日,在广州开往遵义的1291次列车上,贵州仁怀农民曹大和被绑一夜后死亡。11月8日,曹大和的妻子熊堂连给本报记者传真了丈夫的死因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确认曹大和被捆绑致死,并援引派出所询问笔录的内容称,是护送曹大和回家的3名同伴对曹实施“约束”,列车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给予协助。

意见书称曹大和被同伴捆绑

曹大和死因鉴定意见书早于10月26日寄到,随后曹家陷入了一场家庭纠纷,因而没有及时把内容透露给外界。

这份由广西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因鉴定意见书,于10月17日完成,确认了曹大和被捆绑致死的事实。

该意见书中的《询问笔录》概要,则对曹大和的三次被捆绑分别作了以下表述:“我们同行三人(指护送曹回家的三名同伴)对曹大和进行约束,列车长和工作人员给予协助”;“曹大和的手已快挣脱,我们同行三人见这种情况,便向乘警反映,乘警和列车员拿来胶带纸给我们,我们又对他的手进行约束,警察和列车员给予协助”;“见曹大和的手脚都快挣脱,(列车长)便和列车员拿来胶带给我们,我和陈洪光一起在列车长的协助下,再次对曹大和进行约束”。

内容援引自派出所的询问笔录

护送曹大和回家的三名同伴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上述内容,并称,曹大和第三次被捆绑,他们3人中有两人不在场,一人去了卧铺车厢拿水,一人去了餐车吃饭,不可能存在“我和陈洪光一起在列车长的协助下,再次对曹大和进行约束”。

记者从广西明桂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英处获知,意见书中《询问笔录》概要表述的内容,是根据广西来宾火车站派出所提供的询问笔录所做的概括。记者提出希望看看派出所提供的笔录,王英称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拿到笔录,而是派人前往派出所抄录。

记者打电话给广西来宾火车站派出所,一名陈姓值班民警称要记者找司法鉴定机构,随后便不再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笔录内容的问题。

目击者成准强称可能被逮捕

昨日,事件的目击者成准强再次在天涯论坛上发帖,称自己“有被逮捕的可能性”,因为死因鉴定意见书根据派出所询问笔录概括的内容和成都铁路局通过媒体公布的事实,和成的证词完全不同,这样成就涉嫌作伪证。成准强在帖子中称,“如果我被逮捕,我愿意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但是恳请网友和社会有关人士继续追求真相。”

此前记者获悉,曹大和一案,已由贵阳铁路公安处立案,1291次列车当班列车长黄建成已被停职审查,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08年11月11日 14:27潇湘晨报【大 中 小】 【打印】

一名乘客当时在车厢里用手机拍下尸体被卸在车站上。

潇湘晨报11月11日报道 9月25日,在广州开往遵义的1291次列车上,贵州仁怀农民曹大和被绑一夜后死亡。11月8日,曹大和的妻子熊堂连给本报记者传真了丈夫的死因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确认曹大和被捆绑致死,并援引派出所询问笔录的内容称,是护送曹大和回家的3名同伴对曹实施“约束”,列车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给予协助。

意见书称曹大和被同伴捆绑

曹大和死因鉴定意见书早于10月26日寄到,随后曹家陷入了一场家庭纠纷,因而没有及时把内容透露给外界。

这份由广西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因鉴定意见书,于10月17日完成,确认了曹大和被捆绑致死的事实。

该意见书中的《询问笔录》概要,则对曹大和的三次被捆绑分别作了以下表述:“我们同行三人(指护送曹回家的三名同伴)对曹大和进行约束,列车长和工作人员给予协助”;“曹大和的手已快挣脱,我们同行三人见这种情况,便向乘警反映,乘警和列车员拿来胶带纸给我们,我们又对他的手进行约束,警察和列车员给予协助”;“见曹大和的手脚都快挣脱,(列车长)便和列车员拿来胶带给我们,我和陈洪光一起在列车长的协助下,再次对曹大和进行约束”。

内容援引自派出所的询问笔录

护送曹大和回家的三名同伴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上述内容,并称,曹大和第三次被捆绑,他们3人中有两人不在场,一人去了卧铺车厢拿水,一人去了餐车吃饭,不可能存在“我和陈洪光一起在列车长的协助下,再次对曹大和进行约束”。

记者从广西明桂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英处获知,意见书中《询问笔录》概要表述的内容,是根据广西来宾火车站派出所提供的询问笔录所做的概括。记者提出希望看看派出所提供的笔录,王英称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拿到笔录,而是派人前往派出所抄录。

记者打电话给广西来宾火车站派出所,一名陈姓值班民警称要记者找司法鉴定机构,随后便不再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笔录内容的问题。

目击者成准强称可能被逮捕

昨日,事件的目击者成准强再次在天涯论坛上发帖,称自己“有被逮捕的可能性”,因为死因鉴定意见书根据派出所询问笔录概括的内容和成都铁路局通过媒体公布的事实,和成的证词完全不同,这样成就涉嫌作伪证。成准强在帖子中称,“如果我被逮捕,我愿意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但是恳请网友和社会有关人士继续追求真相。”

此前记者获悉,曹大和一案,已由贵阳铁路公安处立案,1291次列车当班列车长黄建成已被停职审查,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呼叫火花四射出来挖坑;P ;P ;P
现在开始推卸责任了哦,已经不再是拍着胸口说自己负责了
有意思,很有意思。
确实很有意思,我就来挖这个坑,果不其然,本菜老早就说不如去关注那三人在干什么。这下果然有意思,至于是谁在推卸责任那就太好玩叻。另外你无比尊敬葱白的成大侠,现在演的这出我怎么看怎么和陈水扁演的哪一出这么像呢?;P ;P ;P
同时也就是说,同行3人负责看管被约束的这位。前面两次他们倒是都发现叻他要挣脱,这第三次他们人又到哪里去叻啊?;P ;P ;P 前面两次都能发现,最后这关键一下反而不能发现叻?

另外某人以前不是宣称不会有尸检报告吗?
必须承认,事情发展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啧啧啧,实在是搞出太多名堂了。:L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2:23 发表
确实很有意思,我就来挖这个坑,果不其然,本菜老早就说不如去关注那三人在干什么。这下果然有意思,至于是谁在推卸责任那就太好玩叻。另外你无比尊敬葱白的成大侠,现在演的这出我怎么看怎么和陈水扁演的哪一出这么 ...


就算是同行的三人有相应的责任,不代表列车长就没有责任了。

现在证明是被绑死的了,请问你还有何话说???你那个列车长完全没有责任的说法你如何解释???

不是在推卸责任,现在为什么又要往那三个人身上推呢??当时有人找列车长的时候,拍着胸脯说自己负责的列车长怎么现在就不肯负责了呢 ???多说点有用的吧。扯那些不着边的东西显不出你的水平
]]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2:31 发表


就算是同行的三人有相应的责任,不代表列车长就没有责任了。

现在证明是被绑死的了,请问你还有何话说???你那个列车长完全没有责任的说法你如何解释???

不是在推卸责任,现在为什么又要往那三个人身 ...

列车长本来就没有责任啊,怎么你又要祭出“死了就有责任”的无敌理论叻嘛?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2:39 发表

列车长本来就没有责任啊,怎么你又要祭出“死了就有责任”的无敌理论叻嘛?


他下令把人捆绑起来,现在已经有结果了,说人是“捆绑至死”,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了没责任??
难道你已经沦落到了只会说“列车长没责任”这几个字的地步了???拜托拿出点相应的理由好不好。
你为什么就认为他说的都是真的?几个当事人也只敢说自己第三次不在,那么也就是说前几次捆绑他们起了什么作用?另外你无比葱白的成大侠,上次说的东西和那三位当事人说的(还是亲口向记者承认的)都有相当大的出入。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要死抱着成大侠的说法不放手。当然你不放手也是说的过去的。放了手怎么反对官僚买办走资派啊?
本来以为只是处理方式粗暴,弄出人命,很简单。现在看来,这里的水远比想象的深,重头戏原来还在后面。这份不合情理却又证据分明的报告,把主从来了个颠倒,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引人入胜之处。

整个事件到现在才算是真正扑朔迷离,具备一个传奇故事的特征了。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2:42 发表


他下令把人捆绑起来,现在已经有结果了,说人是“捆绑至死”,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了没责任??
难道你已经沦落到了只会说“列车长没责任”这几个字的地步了???拜托拿出点相应的理由好不好。

很好,这是你自己提的。我前面只是证明叻列车长约束他没有错啊。现在到底是谁捆绑的都出现叻问题,你怎么不就此有点长进啊?原来你既要采用成大侠前面一篇文章的观点,又要用现在这个推翻成大侠神文的文章来做论据啊?原来你就是这样各取所需的啊?在下佩服啊。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叻。只要大家还算是小学毕业能读懂中文,恐怕都不会再继续死抱着成大侠的神文不放手叻吧?
原帖由 88团 于 2008-11-11 22:43 发表
本来以为只是处理方式粗暴,弄出人命,很简单。现在看来,这里的水远比想象的深,重头戏原来还在后面。这份不合情理却又证据分明的报告,把主从来了个颠倒,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引人入胜之处。

整个事件到现在才算是 ...

所以我才说成大侠是神人写了神文,现在又开始演出跳大神的好戏。
怎么看怎么和阿扁预言自己会被声押一个样啊。阿扁是无辜的!!!成大侠自然也是无辜的!!!
至于家庭纠纷,这个更有看点。我很想看看会不会有该患者的病历爆出来,如果有,而且还是一个尽人皆知的秘密,那某些人的某些说法那就更加的好玩叻
翻云覆雨,黑白颠倒。乾坤挪移,金蝉脱壳。
汝虽打草,吾已惊蛇。汗......:(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2:43 发表
你为什么就认为他说的都是真的?几个当事人也只敢说自己第三次不在,那么也就是说前几次捆绑他们起了什么作用?另外你无比葱白的成大侠,上次说的东西和那三位当事人说的(还是亲口向记者承认的)都有相当大的出入。 ...



不管当事人在不在,请先证明一下,捆绑死者与列车长丝毫没有关系吧。这当中哪怕只有一丝的关系,他也就要承担相应的一丝的责任。  除非你能证明捆绑的时候列车长不知情,也从来没下这个决定,而事后也一直不知道。否则的话列车长就难逃干系。
如果我再继续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一回。天涯出现的东西和天涯上的神人,写那篇神文是要干什么,恐怕也要算成看点之一吧?
护送曹大和回家的三名同伴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上述内容,并称,曹大和第三次被捆绑,他们3人中有两人不在场,一人去了卧铺车厢拿水,一人去了餐车吃饭,不可能存在“我和陈洪光一起在列车长的协助下,再次对曹大和进行约束”。

=====================
火花同志是不是语文理解能力有问题哦。请问这些话与成的说法有什么出入??出入在哪里??请明确指出??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2:51 发表



不管当事人在不在,请先证明一下,捆绑死者与列车长丝毫没有关系吧。这当中哪怕只有一丝的关系,他也就要承担相应的一丝的责任。  除非你能证明捆绑的时候列车长不知情,也从来没下这个决定,而事后也一直不知 ...

我只能请你去看刑法。除此之外不想跟你在这里扯淡放屁。
另外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叻,现在这个报道,当事人自己承认的事实已经推翻叻你所葱白的成大侠的神文。不知道你还要继续抱着成大侠的神文说明什么问题?
]]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2:45 发表

很好,这是你自己提的。我前面只是证明叻列车长约束他没有错啊。现在到底是谁捆绑的都出现叻问题,你怎么不就此有点长进啊?原来你既要采用成大侠前面一篇文章的观点,又要用现在这个推翻成大侠神文的文章来做论据 ...



前面早就证明了,列车长长时间捆绑人是没有权利的。可惜在某个帖子里都不见你出现,到现在你回头又是在说这话啊。
如果按照你的这个理论,在列车长下令的情况下捆死人都没丝毫责任,那些矿难的老板可真是千古奇怨啊。人家矿老板都没在场,工人被石头砸死了还要承担责任。  这个列车长人在现场,又亲自下令捆人,把人捆死了却没丝毫责任。火花同志可真是神人的理论啊。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2:45 发表

很好,这是你自己提的。我前面只是证明叻列车长约束他没有错啊。现在到底是谁捆绑的都出现叻问题,你怎么不就此有点长进啊?原来你既要采用成大侠前面一篇文章的观点,又要用现在这个推翻成大侠神文的文章来做论据 ...


前面早就证明了,列车长长时间捆绑人是没有权利的。可惜在某个帖子里都不见你出现,到现在你回头又是在说这话啊。
如果按照你的这个理论,在列车长下令的情况下捆死人都没丝毫责任,那些矿难的老板可真是千古奇怨啊。人家矿老板都没在场,工人被石头砸死了还要承担责任。  这个列车长人在现场,又亲自下令捆人,把人捆死了却没丝毫责任。火花同志可真是神人的理论啊。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2:47 发表

所以我才说成大侠是神人写了神文,现在又开始演出跳大神的好戏。
怎么看怎么和阿扁预言自己会被声押一个样啊。阿扁是无辜的!!!成大侠自然也是无辜的!!!



你在天涯见过几个神人敢用真实姓名出来说谎打击TG的??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2:54 发表
护送曹大和回家的三名同伴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上述内容,并称,曹大和第三次被捆绑,他们3人中有两人不在场,一人去了卧铺车厢拿水,一人去了餐车吃饭,不可能存在“我和陈洪光一起在列车长的协助下,再次对曹大和进 ...

到现在为止,三人只能否认第三次捆绑的情况。前两次呢?
同时,这三人等于是承认叻曹在捆绑期间他们都在其位置旁看护的事实。那么你葱白的成大神仙所说的没有人看护,他瞪着泪汪汪的眼睛如何如何等等又要作何解释?另外成大仙人号称第二次捆绑是列车长过来实施的,这次的询问笔录明显推翻叻这个说法。你怎么又要视而不见?成大神仙的神文现在被证明几乎是通篇瞎扯。你居然还要继续死抱着不放?我很佩服你与船同沉舍身反官僚买办走资派的决心和信心!但是你能不能拿出点有意思的东西来?除了你的想象你能不能小心求证一回?

另外这3个人说自己不在就能逃脱责任了?貌似越是这么说越是逃不脱干系啊。另外“我负责”这句话存在不存在,在成大仙人的神文被证明不尽符合事实(严重点基本不就是作伪证嘛)的情况下,你还要拿出来扯淡,不知道是不是嫌丢脸丢的不够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2:54 发表

我只能请你去看刑法。除此之外不想跟你在这里扯淡放屁。
另外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叻,现在这个报道,当事人自己承认的事实已经推翻叻你所葱白的成大侠的神文。不知道你还要继续抱着成大侠的神文说明什么问题?



拜托你增加点自己的阅读能力好不好啊。

前面的内容是记者从派出所的口供里摘录出来的,后面的是记者亲自采访的当事人,而记者采访的那段内容是恰恰的否认了笔录内容的。你是真看不懂中文还是在装糊涂呢??
按照《询问笔录》的说法,同行三人才是主要疑犯啊,为何迟迟不见拘拿,还在接受记者采访?

怎么唱来着——“其中奥妙你怎知道”:Q
记者提出希望看看派出所提供的笔录,王英称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拿到笔录,而是派人前往派出所抄录。
记者打电话给广西来宾火车站派出所,一名陈姓值班民警称要记者找司法鉴定机构,随后便不再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笔录内容的问题。
原帖由 88团 于 2008-11-11 22:57 发表
原来是有乘警的,而且牵扯到案件中了......来宾火车站派出所的笔录......

我好象明白点了。[:a1:]

跨路局的派出所如果这么好搞定的话,我削尖叻脑袋也去进XX市XX局。可惜的是搞不定就是搞不定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2:58 发表



前面早就证明了,列车长长时间捆绑人是没有权利的。可惜在某个帖子里都不见你出现,到现在你回头又是在说这话啊。
如果按照你的这个理论,在列车长下令的情况下捆死人都没丝毫责任,那些矿难的老板可真是千古 ...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帖子的结论正好相反吧?当然国军转进千里,共军追之不及。
原来矿井安全责任事故可以和这个类比,我又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谢谢大侠啦!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3:00 发表



你在天涯见过几个神人敢用真实姓名出来说谎打击TG的??

原来你的意思是天涯上用真实姓名出来的都是歌颂土共的。再次受教。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3:02 发表



拜托你增加点自己的阅读能力好不好啊。

前面的内容是记者从派出所的口供里摘录出来的,后面的是记者亲自采访的当事人,而记者采访的那段内容是恰恰的否认了笔录内容的。你是真看不懂中文还是在装糊涂呢??

也很好啊,就算是当事人的采访内容也是推翻你成大仙的神文的啊?难道你觉得成大仙的神文没有被推翻吗?
原帖由 88团 于 2008-11-11 23:04 发表
按照《询问笔录》的说法,同行三人才是主要疑犯啊,为何迟迟不见拘拿,还在接受记者采访?

怎么唱来着——“其中奥妙你怎知道”:Q

因为捆绑致死的原因也还多着呢。这个戏码还有下文。不过肯定是某些人不大喜欢的。;P ;P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1-11 23:04 发表
该意见书中的《询问笔录》概要,则对曹大和的三次被捆绑分别作了以下表述:“我们同行三人(指护送曹回家的三名同伴)对曹大和进行约束,列车长和工作人员给予协助”;“曹大和的手已快挣脱,我们同行三人见这种情况,便 ...

有什么问题吗?鉴定中心看到的笔录和某些人的自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啥啊?很有趣的哦
]]
文章说的很清楚,三个人否认了上述内容。就是说否认了《询问笔录》的内容。你居然还拿一个被当事人否认的东西来否定成所说的话是假的,简直是可笑到家啊:D :D :D

你哪里能证明成的文章的通篇瞎扯??你的证据是什么??是你在现场看到了,还是根据那篇被当事人否定的《询问笔录》???当事人举了一个例子来否定《询问笔录》的,居然能被火花同志理解成承认前两次捆绑。简直是可笑到家了,请问这不是你火花同志的猜测又是什么呢??说别人的时候你就不能小心的验证一把???


请你拿出成的文章是通篇瞎扯的证据来(最少人家的通篇瞎扯还是有照片和其他目击者做证据的),或者说你现在就能确定“死因鉴定意见书根据派出所询问笔录概括的内容和成都铁路局通过媒体公布的事实”这一段就肯定是真实的??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3:07 发表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帖子的结论正好相反吧?当然国军转进千里,共军追之不及。
原来矿井安全责任事故可以和这个类比,我又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谢谢大侠啦!


反正你YY别人都是一败涂地之后消失的不见踪影了,我等是望尘莫及啊。

明白啥叫责任事故吗???在列车长当班的车上发声了事故,而事故的起因是列车长决定把乘客捆绑起来导致了乘客的死亡。而在火花同志的眼里列车长居然没有任何的责任。我才算是长见识了
原帖由 火花四射 于 2008-11-11 23:08 发表

原来你的意思是天涯上用真实姓名出来的都是歌颂土共的。再次受教。



哇塞,著名的火花四射已经到了如此胡搅蛮缠的地步了。再次长见识哦。

让一个人用真名实姓的去天涯造谣污蔑铁道部,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的乘客帮忙发照片来真名,看来现在的反民越来越胆子大哦;P ;P
按以前的说法,列车长和几个动手的列车员是过失伤害致死,按现在的说法,他们是管理不当,不负担刑事责任。其实成准强不需要太惊慌:1、胶带是谁的?如果是列车上的,那么,给胶带或者同意用胶带捆绑的人都是共犯;2、列车长当时是否在现场?如果在现场,无论列车员还是那人的同伴都可被视为在列成长的授意下进行的捆绑;3、伪证罪的确定一般是对公安、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造成严重干扰,故意混淆事实。而且,成在公安的证词也只是一方的,没人说他是事实也没人说它不是,需要法庭判断。只要不是故意干扰办案,就不是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