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捡到万元现金拒绝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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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捡到万元现金拒绝归还(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4:21  长江商报

昨日下午,目击者向记者讲述太婆拾钱的经过。本报记者 田振龙 摄


  本报讯(记者 罗义 实习生 夏盼)马路上发现一沓人民币,你会怎么办?昨日下午2 时30 分,在武昌珞喻路与广八路交会处的农行门前,粗心的王先生下车时将1 万元现金不慎掉落车下后离开。正在附近公交站候车的2 名青年看到一环卫工将钱拾起放进随身的塑料袋中,2名青年劝说太婆将钱交公无果后拨打110 报警。经过警方协调,太婆家人将拾到的钱归还失主。

  现场:数十名群众围观

  接读者报料后记者迅速赶往现场,此时警方已到场协调。几十名围观者正围着一穿环卫服的太婆,太婆左手中捏着一沓钱,右手拎着一装满矿泉水瓶的塑料袋,正与几名年轻男子争吵不休。几名年轻男子指称太婆捡到了钱。

  记者上前询问具体情况,太婆却一口咬定,钱是找自己朋友借的,并未捡到钱。最终,警察将一行数人带上警车驶离现场。

  失主:下车时钱不慎遗失

  事后,记者与失主王先生取得了联系。王介绍,由于家人生病住院,他找朋友借了1 万元钱,朋友开车至广八路农行门前的人行道上,在车内将未开封的钱交给了他,随后他准备将钱存到附近银行。下车时,他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门,“可能这时候将钱掉落在车外。”王先生说,此时朋友也将车驶离,准备将车停到附近的一高校内。

  等王先生来到银行,才发现刚借的一万元钱不知踪影,立刻来到下车地点寻找,随后又到朋友车上寻找未果。就在王先生打算在附近一快餐店就餐时,却发现前方一群人正在为钱争吵,上去一打听才知一环卫工人捡到了不少钱,此时警察也赶到现场。

  目击者:太婆捡钱后被拦住

  在卓刀泉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的目击者小刘称,他是附近某电脑城的员工,当时他正与同事在公交车站等车,就在王先生离开不久,他与同事均看到,小车驶离处落有一沓未开封的钱,还未等两人回过神来,这沓钱就被一太婆上前捡起。

  “当时她还说了一声是谁的钱。”小刘称,太婆将钱捡起后,迅速放到了随身携带的塑料袋中。太婆捡钱后迅速向电脑城方向走去,约几分钟后他们追到太婆,劝说太婆将钱还给失主,但遭到太婆矢口否认。随后小刘拿出电话报警,见太婆要走,他与同事将其拦住,在太婆放在袋中的报纸中搜出了2000 元。“可能已经将另一部分钱转移了。”小刘说。

  结果:太婆家人归还1万元

  民警赶到后,小刘将钱交到了民警手中。但太婆一口咬定,钱是找朋友借的,随后找来附近的另一太婆做证。但另一目击者告诉记者,捡钱太婆将这名作证的太婆拉到警察身边时,作证的婆婆并没有吭声,只是转身离去。

  昨晚10 时许,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警方协调,太婆的儿子骑摩托车将太婆捡到的钱送到派出所。王先生见太婆实在可怜,他表示不再追究此事。老太捡到万元现金拒绝归还(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4:21  长江商报

昨日下午,目击者向记者讲述太婆拾钱的经过。本报记者 田振龙 摄


  本报讯(记者 罗义 实习生 夏盼)马路上发现一沓人民币,你会怎么办?昨日下午2 时30 分,在武昌珞喻路与广八路交会处的农行门前,粗心的王先生下车时将1 万元现金不慎掉落车下后离开。正在附近公交站候车的2 名青年看到一环卫工将钱拾起放进随身的塑料袋中,2名青年劝说太婆将钱交公无果后拨打110 报警。经过警方协调,太婆家人将拾到的钱归还失主。

  现场:数十名群众围观

  接读者报料后记者迅速赶往现场,此时警方已到场协调。几十名围观者正围着一穿环卫服的太婆,太婆左手中捏着一沓钱,右手拎着一装满矿泉水瓶的塑料袋,正与几名年轻男子争吵不休。几名年轻男子指称太婆捡到了钱。

  记者上前询问具体情况,太婆却一口咬定,钱是找自己朋友借的,并未捡到钱。最终,警察将一行数人带上警车驶离现场。

  失主:下车时钱不慎遗失

  事后,记者与失主王先生取得了联系。王介绍,由于家人生病住院,他找朋友借了1 万元钱,朋友开车至广八路农行门前的人行道上,在车内将未开封的钱交给了他,随后他准备将钱存到附近银行。下车时,他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门,“可能这时候将钱掉落在车外。”王先生说,此时朋友也将车驶离,准备将车停到附近的一高校内。

  等王先生来到银行,才发现刚借的一万元钱不知踪影,立刻来到下车地点寻找,随后又到朋友车上寻找未果。就在王先生打算在附近一快餐店就餐时,却发现前方一群人正在为钱争吵,上去一打听才知一环卫工人捡到了不少钱,此时警察也赶到现场。

  目击者:太婆捡钱后被拦住

  在卓刀泉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的目击者小刘称,他是附近某电脑城的员工,当时他正与同事在公交车站等车,就在王先生离开不久,他与同事均看到,小车驶离处落有一沓未开封的钱,还未等两人回过神来,这沓钱就被一太婆上前捡起。

  “当时她还说了一声是谁的钱。”小刘称,太婆将钱捡起后,迅速放到了随身携带的塑料袋中。太婆捡钱后迅速向电脑城方向走去,约几分钟后他们追到太婆,劝说太婆将钱还给失主,但遭到太婆矢口否认。随后小刘拿出电话报警,见太婆要走,他与同事将其拦住,在太婆放在袋中的报纸中搜出了2000 元。“可能已经将另一部分钱转移了。”小刘说。

  结果:太婆家人归还1万元

  民警赶到后,小刘将钱交到了民警手中。但太婆一口咬定,钱是找朋友借的,随后找来附近的另一太婆做证。但另一目击者告诉记者,捡钱太婆将这名作证的太婆拉到警察身边时,作证的婆婆并没有吭声,只是转身离去。

  昨晚10 时许,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警方协调,太婆的儿子骑摩托车将太婆捡到的钱送到派出所。王先生见太婆实在可怜,他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按照法律,拾到他人遗物者有权分一定提成吧,王先生总得表示一下。
有什么奇怪的,贪财的人老了还是贪财。禽兽老了还是禽兽。
好人不论老小都是好人。小王八蛋和老王八蛋都有。
原帖由 scut_m 于 2008-10-16 09:57 发表
按照法律,拾到他人遗物者有权分一定提成吧,王先生总得表示一下。

有提成?还是头一回听说。拣到的钱在法律上应该算是不当得利吧,要归还的
看他的态度!
死老太婆
拾获他人物品拒不归还,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务,如果数额巨大可以进行刑罚的!:D
人越老,越感到无助,没有亲人的依靠,只能依靠钱了,我们老了,也会变得贪财一些的。:(
原帖由 scut_m 于 2008-10-16 09:57 发表
按照法律,拾到他人遗物者有权分一定提成吧,王先生总得表示一下。


哪国哪朝的法?我记得唐代还是宋代有这一说,本朝没听说过:D
《物权法》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