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台军售看外交博弈和国家利益的维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00:38:04
从美台军售看外交博弈和国家利益的维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4


  作者:宋杰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10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向国会送交了对台湾出售总值约64.63亿美元的军售案,正式启动军售程序。此次军售,包含了很多台湾此前一直没有获得的很多武器,如“鱼叉”潜射导弹,“阿帕奇”攻击直升机等。美国的此举,既发生在台海局势趋于和缓,两岸正处于全面改善关系的关键时段,也发生在全球金融形势险恶,中国正设法帮助美国协同“救市”的关键时刻。美国的此时此举,既是刻意为了使已经趋于和缓的两岸关系恶化,从而完全无视中美建交公报,也是完全建立在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基础之上的,因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决策”。  

  但是,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来看,外交从来就是为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服务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没有永恒的朋友和抽象的友谊,而只有利益。外交成败应以实际收获的利益而非抽象的道义为判断标准。以此来认识和评价美国的此时此举,幷在此基础上检讨各方的成败得失,吸取相应教训,对于中国来说,可能更为重要。  

  尽管中国外交部门和多个国家机构一致对美国的此举予以“强烈抗议”和谴责,但是,我们在全面评价美国上述举动的时候,对于如下两点,却也不能忽视:  

  (1)从严格的法律观点来看,中美建交公报仅仅是政策宣示而非条约,因此幷不能对美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而仅具有道义上的约束力;相反,《与台湾关系法》却是对美国有效的法律。二者性质和效力的不同,就自然地给予了美国选择和自行其是的空间。在战略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双重刺激之下,美国做出上述选择,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2)对于中美建交公报的性质与效力,中国和美国的解读是完全相左的。中国是将其视为条约性质的文件予以严肃和慎重地对待的,却完全忽视了美国国内法制关于政策性外交文件和条约性外交文件的不同规定及相应的处理措施。从这个意义来看,中国对美国此次军售所做出的反应,部分地属于“一贯误读”的结果,因而多少有些“一厢情愿”。  

  中国的实践及相应反应,明显地表现出在外交领域的技术性层面经验的欠缺。因此,美国的此次军售行为和中国的相应实践,至少在如下两个方面给予了我们很好启示:  

  (1)必须重视外交领域中的技术性层面,幷应善于通过利用技术性规则来获取利益。外交的本质,即在于为国家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在实在利益获取的基础上,如果能额外获得道义和道德上的制高点,无疑更为圆满;但是,在二者不可得而兼的情形下,我们应舍道义而逐利益。但遗憾的是,由于传统的影响,我们在外交事务领域,一直谋求的,似乎首先是道义上的承诺,而非有保障性的利益获取。这多少有点“本末倒置”的嫌疑,与现代外交中的“现实政治”操作模式也格格不入。因此,对于这一启示,我们如果不予以足够的重视,外交层面上因“技术性的操作失误”而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失,甚至因此而致使自身“蒙羞”的情形,将肯定会再次重演;  

  (2)外交的多层次对于国家利益维护的重要价值。中美在建交之初,美国之所以又制定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主要原因,在于参众两院的推动。参众两院通过推动制定这一法案,就为美国赢得了外交上的主动,而这一主动,随时能够保证美国获取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外交政策制定过程中,吸收和倾听多方面意见,保证外交事务在一定程度上的公开,可能是保证外交政策有效的重要途径。事实上,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在外交事务和政策制定过程中能够做到一定程度的公开幷保证多利益主体的充分博弈的国家,其外交政策的实施,都是很成功的。这一点,在目前的中国,可能正是需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要保证外交的多层次,如何保证普通民众的有效参与幷善于利用民众外交的能量,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同样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中国的外交,基本上还停留在传统外交的基础上,强调的是正式外交官员的外交努力和行为,而对于民间力量在外交事务中的作用,则明显地没有意识。事实上,在战后遗留问题的解决上,特别是在慰安妇问题上对日施加国际压力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海外同胞的共同努力和推动,日本远远不可能做出现在的反应。正是部分地由于民间力量的推动,不仅促使日本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安倍的下台。因此,中国应学会利用和发动民间外交来配合国家层面上的外交,幷以此来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从美台军售看外交博弈和国家利益的维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4


  作者:宋杰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10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向国会送交了对台湾出售总值约64.63亿美元的军售案,正式启动军售程序。此次军售,包含了很多台湾此前一直没有获得的很多武器,如“鱼叉”潜射导弹,“阿帕奇”攻击直升机等。美国的此举,既发生在台海局势趋于和缓,两岸正处于全面改善关系的关键时段,也发生在全球金融形势险恶,中国正设法帮助美国协同“救市”的关键时刻。美国的此时此举,既是刻意为了使已经趋于和缓的两岸关系恶化,从而完全无视中美建交公报,也是完全建立在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基础之上的,因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决策”。  

  但是,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来看,外交从来就是为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服务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没有永恒的朋友和抽象的友谊,而只有利益。外交成败应以实际收获的利益而非抽象的道义为判断标准。以此来认识和评价美国的此时此举,幷在此基础上检讨各方的成败得失,吸取相应教训,对于中国来说,可能更为重要。  

  尽管中国外交部门和多个国家机构一致对美国的此举予以“强烈抗议”和谴责,但是,我们在全面评价美国上述举动的时候,对于如下两点,却也不能忽视:  

  (1)从严格的法律观点来看,中美建交公报仅仅是政策宣示而非条约,因此幷不能对美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而仅具有道义上的约束力;相反,《与台湾关系法》却是对美国有效的法律。二者性质和效力的不同,就自然地给予了美国选择和自行其是的空间。在战略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双重刺激之下,美国做出上述选择,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2)对于中美建交公报的性质与效力,中国和美国的解读是完全相左的。中国是将其视为条约性质的文件予以严肃和慎重地对待的,却完全忽视了美国国内法制关于政策性外交文件和条约性外交文件的不同规定及相应的处理措施。从这个意义来看,中国对美国此次军售所做出的反应,部分地属于“一贯误读”的结果,因而多少有些“一厢情愿”。  

  中国的实践及相应反应,明显地表现出在外交领域的技术性层面经验的欠缺。因此,美国的此次军售行为和中国的相应实践,至少在如下两个方面给予了我们很好启示:  

  (1)必须重视外交领域中的技术性层面,幷应善于通过利用技术性规则来获取利益。外交的本质,即在于为国家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在实在利益获取的基础上,如果能额外获得道义和道德上的制高点,无疑更为圆满;但是,在二者不可得而兼的情形下,我们应舍道义而逐利益。但遗憾的是,由于传统的影响,我们在外交事务领域,一直谋求的,似乎首先是道义上的承诺,而非有保障性的利益获取。这多少有点“本末倒置”的嫌疑,与现代外交中的“现实政治”操作模式也格格不入。因此,对于这一启示,我们如果不予以足够的重视,外交层面上因“技术性的操作失误”而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失,甚至因此而致使自身“蒙羞”的情形,将肯定会再次重演;  

  (2)外交的多层次对于国家利益维护的重要价值。中美在建交之初,美国之所以又制定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主要原因,在于参众两院的推动。参众两院通过推动制定这一法案,就为美国赢得了外交上的主动,而这一主动,随时能够保证美国获取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外交政策制定过程中,吸收和倾听多方面意见,保证外交事务在一定程度上的公开,可能是保证外交政策有效的重要途径。事实上,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在外交事务和政策制定过程中能够做到一定程度的公开幷保证多利益主体的充分博弈的国家,其外交政策的实施,都是很成功的。这一点,在目前的中国,可能正是需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要保证外交的多层次,如何保证普通民众的有效参与幷善于利用民众外交的能量,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同样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中国的外交,基本上还停留在传统外交的基础上,强调的是正式外交官员的外交努力和行为,而对于民间力量在外交事务中的作用,则明显地没有意识。事实上,在战后遗留问题的解决上,特别是在慰安妇问题上对日施加国际压力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海外同胞的共同努力和推动,日本远远不可能做出现在的反应。正是部分地由于民间力量的推动,不仅促使日本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安倍的下台。因此,中国应学会利用和发动民间外交来配合国家层面上的外交,幷以此来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