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足球解说员争车位 报复邻居私车被拍下(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19:20
http://ent.sina.com.cn/s/m/2008-09-09/09182161930.shtml

前SMG五星体育评论员、现天盛体育解说员周亮穿着黑衣,凌晨摸进小区公共车库,对着邻居的尼桑车狠狠踢了几脚 。和他一起的长发女子,则往尼桑车的挡风玻璃上喷油。

  家住中潭路33弄的方涌经过6个小时的守候,终于用摄像机拍下上述视频,随后将周亮和曹某告上法院。昨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争辩激烈。

  蹲守6小时拍下视频

  据方涌回忆,今年3月9日,他将自己的尼桑车停在中潭路63号地下车库307车位。“这些都是公共车位,我们就将车停在恰好空着的307车位,没想到第二天,车就被人划得不成样子。”方涌的妻子文女士说,不仅车灯两侧变形,车身被划伤,车盖上还刻有四个不堪入目的英文字母。

  “当时物业说没有当场抓住人、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解决。”方涌夫妇说,他们开始想办法找出这个“划车”的人。“受害的不仅仅我们一家,有几户邻居也曾因为私车停在307车位而受到破坏。”文女士说。

  3月18日晚8时许,方涌发现307车位再次空闲,便将自己的尼桑车停了进去。“之后,我们和一个朋友就在附近的一辆车内,拿着摄像机等着。”文女士说。

  经过6小时的等待,到19日凌晨2时许,一对青年男女来到车库,对方涌的尼桑车进行破坏。这一切都被方涌夫妇拍成了录像,并据此将周亮、曹某告上法院,要求当面道歉并修复车辆(暂定10000元)。

  两人毁车后面带笑容

  在昨日的庭审中,曹某及方涌夫妇到庭,而周亮则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当庭播放了这段长约2分钟的视频录像。视频的画面很摇晃,视角也不太好,但能看出是在车内隐蔽拍摄的。

  视频画面显示,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拎着几个塑料袋,径直走向尼桑车。对尼桑踢了两脚后,他跳上车的前盖,狠狠地踏了几脚。

  这时,一名长发女子走过来,往尼桑车的挡风玻璃和左侧玻璃上喷了一些东西。踩踏和喷东西的动作持续了数十秒,随后,这对青年男女结伴离开,面带笑容。法庭证实,这段视频中的青年男女正是周亮和曹某。

  对视频中的这次踩踏、喷油等行为,周亮和曹某并无异议,却声称对方涌尼桑车3月10日遭破坏的情况并不知情。

  最终,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庭审焦点

  1。周亮损坏邻居车辆有几次?

  在昨日的庭审中,对于事发现场的307车位是公共停车位,各方均没有异议。“就算这个车位(307)是公共车位,但是一直是我们(在使用)的,我们在这里停了两年多。”周亮的代理人说,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让周亮、曹某在看到邻居把车停到307车位后,一时冲动,意气用事,才去踩车、喷油。

  周亮的代理人和曹某还反驳说,方涌夫妇对他们的指责言过其实。“我们首先表示真诚的道歉,我们确实对原告的车实施了踩踏、喷润滑油等行为,但是并没有喷胶、刮漆,更没有刻什么英文字母。”周亮的代理人说。

  周亮的代理人认为,方涌提出的车辆被损严重指的是3月10日的情况,并不是3月19日周亮、曹某所为。换言之,方涌告错了人。“他们应该去告物业,物业管理不善导致他们车辆被其他人弄坏,而不是告与3月10日毁坏车辆无关的两名被告。”

  2。车主曾威胁周亮赔50000元?

  对于赔偿问题,双方昨日的分歧颇大。周亮代理人称,周亮等人很有和解的意愿,不希望将此事闹上法庭,但方涌的“狮子大开口”让他们无法接受。

  曹某说,双方数次在派出所及私下进行调解,但均无果,原因是方涌索赔50000元,并以不赔偿就将视频告知媒体为要挟,“我们没办法接受这样的威胁,他的尼桑车除去牌照也就值50000元,而他一开口就要50000元的赔偿,我们无法接受。”

  方涌夫妇则表示,他们和对方从来没有在派出所进行过调解,更没有提出过什么50000元的赔偿,更别说威胁。

  在诉状中,方涌夫妇要求对方当面道歉并修复车辆(暂定10000元)。http://ent.sina.com.cn/s/m/2008-09-09/09182161930.shtml

前SMG五星体育评论员、现天盛体育解说员周亮穿着黑衣,凌晨摸进小区公共车库,对着邻居的尼桑车狠狠踢了几脚 。和他一起的长发女子,则往尼桑车的挡风玻璃上喷油。

  家住中潭路33弄的方涌经过6个小时的守候,终于用摄像机拍下上述视频,随后将周亮和曹某告上法院。昨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争辩激烈。

  蹲守6小时拍下视频

  据方涌回忆,今年3月9日,他将自己的尼桑车停在中潭路63号地下车库307车位。“这些都是公共车位,我们就将车停在恰好空着的307车位,没想到第二天,车就被人划得不成样子。”方涌的妻子文女士说,不仅车灯两侧变形,车身被划伤,车盖上还刻有四个不堪入目的英文字母。

  “当时物业说没有当场抓住人、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解决。”方涌夫妇说,他们开始想办法找出这个“划车”的人。“受害的不仅仅我们一家,有几户邻居也曾因为私车停在307车位而受到破坏。”文女士说。

  3月18日晚8时许,方涌发现307车位再次空闲,便将自己的尼桑车停了进去。“之后,我们和一个朋友就在附近的一辆车内,拿着摄像机等着。”文女士说。

  经过6小时的等待,到19日凌晨2时许,一对青年男女来到车库,对方涌的尼桑车进行破坏。这一切都被方涌夫妇拍成了录像,并据此将周亮、曹某告上法院,要求当面道歉并修复车辆(暂定10000元)。

  两人毁车后面带笑容

  在昨日的庭审中,曹某及方涌夫妇到庭,而周亮则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当庭播放了这段长约2分钟的视频录像。视频的画面很摇晃,视角也不太好,但能看出是在车内隐蔽拍摄的。

  视频画面显示,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拎着几个塑料袋,径直走向尼桑车。对尼桑踢了两脚后,他跳上车的前盖,狠狠地踏了几脚。

  这时,一名长发女子走过来,往尼桑车的挡风玻璃和左侧玻璃上喷了一些东西。踩踏和喷东西的动作持续了数十秒,随后,这对青年男女结伴离开,面带笑容。法庭证实,这段视频中的青年男女正是周亮和曹某。

  对视频中的这次踩踏、喷油等行为,周亮和曹某并无异议,却声称对方涌尼桑车3月10日遭破坏的情况并不知情。

  最终,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庭审焦点

  1。周亮损坏邻居车辆有几次?

  在昨日的庭审中,对于事发现场的307车位是公共停车位,各方均没有异议。“就算这个车位(307)是公共车位,但是一直是我们(在使用)的,我们在这里停了两年多。”周亮的代理人说,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让周亮、曹某在看到邻居把车停到307车位后,一时冲动,意气用事,才去踩车、喷油。

  周亮的代理人和曹某还反驳说,方涌夫妇对他们的指责言过其实。“我们首先表示真诚的道歉,我们确实对原告的车实施了踩踏、喷润滑油等行为,但是并没有喷胶、刮漆,更没有刻什么英文字母。”周亮的代理人说。

  周亮的代理人认为,方涌提出的车辆被损严重指的是3月10日的情况,并不是3月19日周亮、曹某所为。换言之,方涌告错了人。“他们应该去告物业,物业管理不善导致他们车辆被其他人弄坏,而不是告与3月10日毁坏车辆无关的两名被告。”

  2。车主曾威胁周亮赔50000元?

  对于赔偿问题,双方昨日的分歧颇大。周亮代理人称,周亮等人很有和解的意愿,不希望将此事闹上法庭,但方涌的“狮子大开口”让他们无法接受。

  曹某说,双方数次在派出所及私下进行调解,但均无果,原因是方涌索赔50000元,并以不赔偿就将视频告知媒体为要挟,“我们没办法接受这样的威胁,他的尼桑车除去牌照也就值50000元,而他一开口就要50000元的赔偿,我们无法接受。”

  方涌夫妇则表示,他们和对方从来没有在派出所进行过调解,更没有提出过什么50000元的赔偿,更别说威胁。

  在诉状中,方涌夫妇要求对方当面道歉并修复车辆(暂定10000元)。
不懂法律的说:
既然能证明第二次是当事人干的,就应该让当事人反证第一次不是他干的才对~。
好像是老款蓝鸟
这和著名足球解说员的头衔没啥联系  就是民事纠纷
原帖由 代号狂风 于 2008-9-9 12:50 发表
这和著名足球解说员的头衔没啥联系  就是民事纠纷


这就是名人的烦恼
名人?谁?
周亮也成著名了?著名两字不值钱了
很猥琐的家伙啊,呵呵
每次都要举证的,其实第一次发生这种状况就可以报警,这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就算警察不能立案,多次发生这种状况至少会取证做一些记录。那家伙的作案手段很低级,很容易取证。如果有证据的话,就可以在这次证明他的行为是多次所为了。
还是立法缺失啊。要是我就去报警,像这种轻罪就该判他社会服务,让他了解下社会秩序是什么,反正环卫工人、交通协管都缺人。今天能砸邻居的车,明天就会上街撞人逃逸。
周亮是谁????[:a3:]
原帖由 swsky 于 2008-9-9 14:47 发表
周亮是谁????[:a3:]

额小地方的,不认识名人。[:a3:]
就事论事  下作
周亮和著名两字有关吗,最多也是此事发生后才有
就是民事纠纷
周亮他是反日份子吧!谁叫那人开日货!
本来没名,这下著名了;P
隐形情结
1)究竟是不是所说的“公共车位”?从前后文看,不是的可能性很大。
2)有没有存在“引诱犯罪”的情节?如果原告方在第一次受损后已知该车位不属于公共车位、或者已知多次放在该车位的车出现类似情况,他的“取证”行为既构成“引诱犯罪”。

经过这样的思辨,事情发展就比较清楚了。
1)私人车位常被非法占用
2)投诉无效
3)破坏
4)冲突
5)引诱犯罪
没听说有这么个人,中国足球用解说吗?
怎么说你呢,分析得那么清楚,但又没有看贴子?!
不得不批评一下:下次还是先好好看帖!
关于公共停车位,帖里都说了,是公共的,大家都没有异议。
素质啊素质
不是个男人。
以前上海的体育解说,后来加入了天盛。

有没有这件事,我都要对这个人表示鄙视:@
天盛垃圾公司啊!出垃圾解说员也正常。
汗。周亮也不是天盛原产的:D
不过,看电视要交钱,这个是早晚的事情了。

何年何月才能看到HDTV的英超转播呢
原帖由 HB 于 2008-9-10 02:26 发表
怎么说你呢,分析得那么清楚,但又没有看贴子?!
不得不批评一下:下次还是先好好看帖!
关于公共停车位,帖里都说了,是公共的,大家都没有异议。

  请仔细看,原文作者还是老实的,引述“公共车位”的说法都说明是“他”即原告方口称,并没有提出其他证实渠道,比如说在其中牵扯的物业,就没有“公共车位”的表态。
  简单地说:一面之词。

  而你也应当看到,所有的事件仅仅发生在“307”号车位。
  所以说,我的推测虽然因为条件不住不见得严密,但是都是有根据的。
  “这些都是公共车位……”方涌的妻子文女士说
  “当时物业说没有当场抓住人、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解决。”方涌夫妇说,他们开始想办法找出这个“划车”的人。“受害的不仅仅我们一家,有几户邻居也曾因为私车停在307车位而受到破坏。”文女士说。
  3月18日晚8时许,方涌发现307车位再次空闲,便将自己的尼桑车停了进去。“之后,我们和一个朋友就在附近的一辆车内,拿着摄像机等着。”文女士说。


分析问题的时候,要学会把第一视角转换成第三视角
在昨日的庭审中,对于事发现场的307车位是公共停车位,各方均没有异议。“就算这个车位(307)是公共车位,但是一直是我们(在使用)的,我们在这里停了两年多。”周亮的代理人说,

………………
那么在看这一段,记者就不那么老实了。
“就算是”等等,明明是断章取义,把之前的“异议”统统视而不见。
进而做出“各方均没有异议”的论断,显然不是符合事实。

周的代理人的原话明明是
1)认为是个人专用车位,……
2)退而其次,就算是公共车位,……

记者故意从中裁减,显然在职业操守上有欠诚实。
很多情况,我们不可能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即使身在其中,也未免“罗生门”。
那么推考其中的时间顺序、逻辑矛盾就是基本的手段。
又多一个白痴
原帖由 chinayx 于 2008-9-10 10:12 发表
不过,看电视要交钱,这个是早晚的事情了。

何年何月才能看到HDTV的英超转播呢

英国有电视就要交税
你要是瞎子可以只交一半
307车位……
1)要么这库有三百多个车位
2)要么这库的车位并不是根据数量顺序来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