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叫出错员工说事39小时 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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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叫出错员工说事39小时 构成非法拘禁罪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大河网  



    因支局储蓄员业务出现差错,(河南)罗山县邮政局局长李某安排本局人员将受害人罗某带回本局,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39小时。前天,罗山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10日,被告人李某接到本局稽查人员龚某报  
告称该局一下属支局发生业务差错后,即安排龚某等人前去查处。龚某等人经电话请示李某,征得李某同意后,将罗某带回局里对账,将罗某安排在本局宾馆住宿,并派人陪同。之后,李某指示该局负责纪检工作的胡某找受害人谈话。中午,罗某家人提出带其外出吃饭,遭到拒绝。

    3月12日上午,罗某在该局办公楼走廊与其母亲谈话时晕倒,随后被送到罗山县中医院救治。后经精神病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罗某为癔症性运动障碍。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39小时,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罪过较轻,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大河网-大河报)领导叫出错员工说事39小时 构成非法拘禁罪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大河网  



    因支局储蓄员业务出现差错,(河南)罗山县邮政局局长李某安排本局人员将受害人罗某带回本局,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39小时。前天,罗山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10日,被告人李某接到本局稽查人员龚某报  
告称该局一下属支局发生业务差错后,即安排龚某等人前去查处。龚某等人经电话请示李某,征得李某同意后,将罗某带回局里对账,将罗某安排在本局宾馆住宿,并派人陪同。之后,李某指示该局负责纪检工作的胡某找受害人谈话。中午,罗某家人提出带其外出吃饭,遭到拒绝。

    3月12日上午,罗某在该局办公楼走廊与其母亲谈话时晕倒,随后被送到罗山县中医院救治。后经精神病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罗某为癔症性运动障碍。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39小时,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罪过较轻,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大河网-大河报)
  之后,李某指示该局负责纪检工作的胡某找受害人谈话。……此案怎么判决,关系当地法院到对邮政局纪检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合法的认定。
……理论上讲,“双规”……
  所以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没有双规两指,很多案件都办不下来,而一旦有了双规两指,也存在着滥用问题,比如湖南州郴纪委原来就是一个喜欢绑票的有执照黑社会:Q